顧瑾瑜的飛機是第二天上午十點到,林歡考完期末考試第二天就放寒假,在陸家吃完晚飯剛回到家,收到了程靈楓的消息。
“我十分鍾後到你家,咱們去老地方,今天可好玩了。”
林歡眨眼:“我不去,明天我姐回來了,我要去接她。”
黃毛丫頭:“那就更要去了,你姐回來了你還能陪我去嗎?最後一次,快收拾收拾,我馬上到了。”
見到程靈楓,林歡嚴肅的說道:“先說好,我們十一點前要回來,不然我不去。”
“好好好,乖寶寶,你看我帶了什麽。”程靈楓坐在副駕駛,示意林歡往後座看。
林歡拉開車門坐了進去,說道:“你帶個吉他做什麽?”
“嘿嘿。”程靈楓扒著椅背,轉過身子跟她說道:“今天那兒有個蒙麵唱歌比賽,我準備去大展身手,你看我連道具都準備好了。”她從背包裏掏出兩個麵具,丟了一個給林歡。
拿著豬八戒的麵具,林歡看看她手裏的,不服:“憑什麽你是齊天大聖?”
“就憑這麵具是我買的。”
“……”無話可說。
到了目的地,那酒吧進進出出還真有許多帶著麵具的人,不過人家要麽是精致的半截麵具,要麽是美豔的羽毛麵具,或者冷酷的黑白麵具,林歡忍不住對程靈楓說道:“你挑麵具的眼光真是跟你來酒吧點橙汁一樣一樣的。”
程靈楓不以為意,歡天喜地的帶上齊天大聖,拉著豬八戒昂首挺胸的往裏走。
裏麵座無虛席,好不容易才找了一個黑暗隱蔽的位置坐下,程靈楓四處觀察著,時不時發現一些眼熟的駐唱歌手,忙指給林歡看。
“這帶了麵具跟沒帶似的,誰不知道他是誰啊。”
“哎哎哎,那個好像是唱夜香的小姐姐,哇,腿真長。”
直到主持人上台,程靈楓才停下呱噪,林歡掏了掏耳朵,終於清淨些了。
“各位女士們先生們大家晚上好,歡迎來到我們的神秘之夜,今晚是我們暮色酒吧一年一度的狂歡節,有許多的歌手以及歌唱愛好者來到了現場,大家都可以上台演唱,每人一首歌的時間。在座各位手裏都有一朵玫瑰花,當你覺得這位演唱者唱得好,請問你們要這麽做?”
“扔花給他!”震耳欲聾的背景音樂聲裏,大家齊聲吼道。
“是的!當然,如果您不止覺得一個歌手符合您的心意,我們吧台還有玫瑰花出售,讓您今晚扔個夠。”大家齊聲笑了出來,主持人也笑了,他用有些沙啞的聲音繼續說道:“最終獲得最多玫瑰花的人將獲得由我們酒吧提供的神秘大獎,歡迎各位踴躍登台!”
“嗚~~”台下一陣高聲尖叫,讓場子瞬間熱了起來。
很快,一位背著吉他的男子就跳了上去,這段時間經常來這兒的林歡和程靈楓知道這是暮色的駐唱歌手,一曲作罷,興奮的人們朝他扔了許多玫瑰花,在這樣的環境渲染下,幾乎上台演唱的每位歌手,都能得到幾十支玫瑰。
而酒吧的侍者們提著一桶桶的玫瑰花在座位間穿梭,那些客人們買得停不下來,甚至有一扔就是十幾支的豪客,酒吧老板站在吧台後麵,笑得合不攏嘴。
聽了一個小時,程靈楓也坐不住了,摩拳擦掌的想上場,她捂著心口:“等這個唱完我就去。”
“加油。”林歡往嘴裏塞了根薯條,為她加油鼓勁,她也很喜歡這樣的氛圍,甚至有一個男生唱得不錯,她把程靈楓的花也一齊扔了上去。
“呼。”台上的歌聲接近尾聲,程靈楓長呼一口氣,一手放在胸口前感受嘣嘣亂跳的心髒,一手握緊吉他的布帶,慢慢往台前走。路上的人都善意的讓了讓,好讓她走得更順利些。
林歡停下進食,黑色的眸子看著舞台,閃爍著微光,程靈楓已經上台了。她仿佛能看見程靈楓調整麥克風高度的顫抖的手,她想起自己第一次登台演出的時候,似乎要追溯到小學時期了。她代表學校在市電視台節目上演唱了一首愛國歌曲,舞台是什麽樣子她已經忘記了。但她能記得當初自己的心情,緊張到無法呼吸,但是當站上舞台的那一刻,被台下千萬雙眼睛注視的那一刻,她又離奇的放鬆下來,仿佛她天生就適合這樣的舞台,天生就適合在眾人前綻放光彩。
程靈楓選擇的是她很喜歡的搖滾歌曲,少女沙啞的嗓音將氣氛又推向了一個高潮,人們聲嘶力竭的跟著一起嘶吼著,仿佛在發泄著平日的不滿與鬱氣。
接受完玫瑰花的洗禮,程靈楓背著吉他大步走了回來,林歡眼尖的看見她耳朵都變成了紅色。
“真爽。”程靈楓激動了好一會兒,她揮了揮拳:“這種感覺真是太棒了。”
林歡為她鼓掌:“唱得真好。”
程靈楓將吉他往她那邊推了推,慫恿道:“你要去嗎?”
林歡有些心動,但還是搖頭:“算了吧。”
程靈楓就笑:“嘿嘿,是不是你唱歌五音不全?沒事的,上帝為你開了一扇窗,肯定就會為你關上一扇門,我不會嘲笑你的,哈哈哈。”
忍無可忍,無需再忍,林歡拿過吉他,朝人潮走去。
“聽著吧。”
太多的歌手已經上去過了,而在這樣的場合,大多選擇的都是節奏強烈的歌曲,而剛剛程靈楓的選曲更是將氣氛推向了高潮。人們有些審美疲勞,林歡逆流而上,安靜的站上了舞台。
聚光燈下的她,豬八戒的麵具閃閃發光,人們發出善意的哄笑聲,更有人舉著手機拍照。
麵具下的嘴角輕輕一勾,林歡起手一個音符,溫柔的音樂聲在燈紅酒綠的場景中漾開,有一種別扭的和諧。
“我曾鮮衣怒馬少年時,我曾在時光中見過你。”
清冽的聲音被麥克風放大,竟吸引了許多人的目光,台上的人已閉上了眼睛,偏著頭,用音樂緩緩述說著。程靈楓摸了摸手臂,在她聲音響起的那一瞬,自己竟然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酒吧變得安靜起來,所有人都在認真傾聽,甚至有個女生問旁邊的同伴:“這首歌叫什麽名字?”
她的同伴同樣茫然的搖頭,從來沒聽過啊。
“年月蕭瑟在白發中,故人在何處。”
林歡眼角微微濕潤,低吟淺唱,是啊,故人在何處。
一曲作罷,竟無人回神,過了差不多五秒才響起雷鳴般的掌聲,玫瑰花如雪花一般的飛來,林歡舉手握住半空中的一支,將吉他背在身後,微微鞠躬。
“再唱一遍!”台下有年輕的少年在呼喊,隨即許多人也跟著大喊道:“再唱一遍。”
林歡笑得咧嘴,唱自己的歌原來是這樣的感覺。不過她的笑隱藏在麵具下麵,在別人看來,那個戴著豬八戒麵具的少女隻是高冷的回到自己的座位,沒有回應大家的呼喊。
離得近的客人都好奇的打量著她們,甚至有一些男生女生端著酒杯過來要結識一翻。林歡催著程靈楓趕緊結賬走了,她不想讓別人看見自己麵前的三杯橙汁,曾經的夜場小王子加豬八戒也是有尊嚴的。
隻是她沒想到,有客人將她唱歌的錄像發至網上,熱度居高不下。
“我十分鍾後到你家,咱們去老地方,今天可好玩了。”
林歡眨眼:“我不去,明天我姐回來了,我要去接她。”
黃毛丫頭:“那就更要去了,你姐回來了你還能陪我去嗎?最後一次,快收拾收拾,我馬上到了。”
見到程靈楓,林歡嚴肅的說道:“先說好,我們十一點前要回來,不然我不去。”
“好好好,乖寶寶,你看我帶了什麽。”程靈楓坐在副駕駛,示意林歡往後座看。
林歡拉開車門坐了進去,說道:“你帶個吉他做什麽?”
“嘿嘿。”程靈楓扒著椅背,轉過身子跟她說道:“今天那兒有個蒙麵唱歌比賽,我準備去大展身手,你看我連道具都準備好了。”她從背包裏掏出兩個麵具,丟了一個給林歡。
拿著豬八戒的麵具,林歡看看她手裏的,不服:“憑什麽你是齊天大聖?”
“就憑這麵具是我買的。”
“……”無話可說。
到了目的地,那酒吧進進出出還真有許多帶著麵具的人,不過人家要麽是精致的半截麵具,要麽是美豔的羽毛麵具,或者冷酷的黑白麵具,林歡忍不住對程靈楓說道:“你挑麵具的眼光真是跟你來酒吧點橙汁一樣一樣的。”
程靈楓不以為意,歡天喜地的帶上齊天大聖,拉著豬八戒昂首挺胸的往裏走。
裏麵座無虛席,好不容易才找了一個黑暗隱蔽的位置坐下,程靈楓四處觀察著,時不時發現一些眼熟的駐唱歌手,忙指給林歡看。
“這帶了麵具跟沒帶似的,誰不知道他是誰啊。”
“哎哎哎,那個好像是唱夜香的小姐姐,哇,腿真長。”
直到主持人上台,程靈楓才停下呱噪,林歡掏了掏耳朵,終於清淨些了。
“各位女士們先生們大家晚上好,歡迎來到我們的神秘之夜,今晚是我們暮色酒吧一年一度的狂歡節,有許多的歌手以及歌唱愛好者來到了現場,大家都可以上台演唱,每人一首歌的時間。在座各位手裏都有一朵玫瑰花,當你覺得這位演唱者唱得好,請問你們要這麽做?”
“扔花給他!”震耳欲聾的背景音樂聲裏,大家齊聲吼道。
“是的!當然,如果您不止覺得一個歌手符合您的心意,我們吧台還有玫瑰花出售,讓您今晚扔個夠。”大家齊聲笑了出來,主持人也笑了,他用有些沙啞的聲音繼續說道:“最終獲得最多玫瑰花的人將獲得由我們酒吧提供的神秘大獎,歡迎各位踴躍登台!”
“嗚~~”台下一陣高聲尖叫,讓場子瞬間熱了起來。
很快,一位背著吉他的男子就跳了上去,這段時間經常來這兒的林歡和程靈楓知道這是暮色的駐唱歌手,一曲作罷,興奮的人們朝他扔了許多玫瑰花,在這樣的環境渲染下,幾乎上台演唱的每位歌手,都能得到幾十支玫瑰。
而酒吧的侍者們提著一桶桶的玫瑰花在座位間穿梭,那些客人們買得停不下來,甚至有一扔就是十幾支的豪客,酒吧老板站在吧台後麵,笑得合不攏嘴。
聽了一個小時,程靈楓也坐不住了,摩拳擦掌的想上場,她捂著心口:“等這個唱完我就去。”
“加油。”林歡往嘴裏塞了根薯條,為她加油鼓勁,她也很喜歡這樣的氛圍,甚至有一個男生唱得不錯,她把程靈楓的花也一齊扔了上去。
“呼。”台上的歌聲接近尾聲,程靈楓長呼一口氣,一手放在胸口前感受嘣嘣亂跳的心髒,一手握緊吉他的布帶,慢慢往台前走。路上的人都善意的讓了讓,好讓她走得更順利些。
林歡停下進食,黑色的眸子看著舞台,閃爍著微光,程靈楓已經上台了。她仿佛能看見程靈楓調整麥克風高度的顫抖的手,她想起自己第一次登台演出的時候,似乎要追溯到小學時期了。她代表學校在市電視台節目上演唱了一首愛國歌曲,舞台是什麽樣子她已經忘記了。但她能記得當初自己的心情,緊張到無法呼吸,但是當站上舞台的那一刻,被台下千萬雙眼睛注視的那一刻,她又離奇的放鬆下來,仿佛她天生就適合這樣的舞台,天生就適合在眾人前綻放光彩。
程靈楓選擇的是她很喜歡的搖滾歌曲,少女沙啞的嗓音將氣氛又推向了一個高潮,人們聲嘶力竭的跟著一起嘶吼著,仿佛在發泄著平日的不滿與鬱氣。
接受完玫瑰花的洗禮,程靈楓背著吉他大步走了回來,林歡眼尖的看見她耳朵都變成了紅色。
“真爽。”程靈楓激動了好一會兒,她揮了揮拳:“這種感覺真是太棒了。”
林歡為她鼓掌:“唱得真好。”
程靈楓將吉他往她那邊推了推,慫恿道:“你要去嗎?”
林歡有些心動,但還是搖頭:“算了吧。”
程靈楓就笑:“嘿嘿,是不是你唱歌五音不全?沒事的,上帝為你開了一扇窗,肯定就會為你關上一扇門,我不會嘲笑你的,哈哈哈。”
忍無可忍,無需再忍,林歡拿過吉他,朝人潮走去。
“聽著吧。”
太多的歌手已經上去過了,而在這樣的場合,大多選擇的都是節奏強烈的歌曲,而剛剛程靈楓的選曲更是將氣氛推向了高潮。人們有些審美疲勞,林歡逆流而上,安靜的站上了舞台。
聚光燈下的她,豬八戒的麵具閃閃發光,人們發出善意的哄笑聲,更有人舉著手機拍照。
麵具下的嘴角輕輕一勾,林歡起手一個音符,溫柔的音樂聲在燈紅酒綠的場景中漾開,有一種別扭的和諧。
“我曾鮮衣怒馬少年時,我曾在時光中見過你。”
清冽的聲音被麥克風放大,竟吸引了許多人的目光,台上的人已閉上了眼睛,偏著頭,用音樂緩緩述說著。程靈楓摸了摸手臂,在她聲音響起的那一瞬,自己竟然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酒吧變得安靜起來,所有人都在認真傾聽,甚至有個女生問旁邊的同伴:“這首歌叫什麽名字?”
她的同伴同樣茫然的搖頭,從來沒聽過啊。
“年月蕭瑟在白發中,故人在何處。”
林歡眼角微微濕潤,低吟淺唱,是啊,故人在何處。
一曲作罷,竟無人回神,過了差不多五秒才響起雷鳴般的掌聲,玫瑰花如雪花一般的飛來,林歡舉手握住半空中的一支,將吉他背在身後,微微鞠躬。
“再唱一遍!”台下有年輕的少年在呼喊,隨即許多人也跟著大喊道:“再唱一遍。”
林歡笑得咧嘴,唱自己的歌原來是這樣的感覺。不過她的笑隱藏在麵具下麵,在別人看來,那個戴著豬八戒麵具的少女隻是高冷的回到自己的座位,沒有回應大家的呼喊。
離得近的客人都好奇的打量著她們,甚至有一些男生女生端著酒杯過來要結識一翻。林歡催著程靈楓趕緊結賬走了,她不想讓別人看見自己麵前的三杯橙汁,曾經的夜場小王子加豬八戒也是有尊嚴的。
隻是她沒想到,有客人將她唱歌的錄像發至網上,熱度居高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