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棄人家王安霓是封建殘餘,是毒瘤、糟粕?


    好啊,你可以拒絕這門婚事啊。


    曾家這位號稱勇於反抗封建家庭的大少爺倒好,一邊答應婚事,一邊又策劃逃跑,把人家王安霓利用得徹徹底底,最後丟在一邊不聞不問。


    還有,曾賢良如果真的反抗封建家庭,不能容忍所謂的封建殘餘,他怎麽不先把自己家給“反”了?!


    要知道,曾家的幾個主子都抽大煙,曾老太太、曾太太也都是三寸金蓮,曾家的幾個少爺更是娶妾、嫖賭,上上下下全都特麽的是封建糟粕,曾賢良怎麽視而不見?


    偏偏就對王安霓一個弱女子這般刻薄、絕情?


    抽大煙確實不對,可也不是曾賢良厭棄王安霓的真正原因!


    同樣是因病而染上了煙癮,某位名媛就能繼續在上流社會當她的才女,男人們也爭相追捧。


    隻能說,男人若是想渣,王安霓連呼吸都是錯的。


    安妮咬著嘴唇,拚命扛過一陣又一陣的疼痛,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濕透了。


    她渾身發抖,可以清晰的感覺到身體的每個細胞都在造反。


    有好幾次,她都想用自殘來壓製這種疼痛。


    足足折騰了三個多小時,安妮總算扛過了這一波毒癮的發作。


    “安媽媽,你進來吧。”


    安妮虛弱的靠在床柱上,低低的喚了一聲。


    “是,大奶奶!”


    安媽媽答應一聲,趕忙推門進來。


    看到安妮氣若遊絲、臉色慘白的模樣,安媽媽心疼得眼淚直流。


    “姑娘,我的姑娘啊,你可受苦了。”


    安媽媽倒了一杯茶,小心的喂到安妮嘴邊,一邊說一邊掉眼淚。


    溫熱的茶水滑入口腔,安妮覺得略略有了些力氣,“安媽媽,我沒事。剛才我好像聽到外頭有小丫鬟議論——”


    “什麽?哪個碎嘴的小蹄子敢在咱們院子裏說閑話?”


    安媽媽剛才就去上了個廁所,前後不過一刻鍾的功夫,居然就出了這樣的事,頓時一陣氣惱。


    “哼,好個曾家,花咱們王家的錢,卻糟踐我們王家的姑娘。曾賢良欺負姑娘也就罷了,畢竟他是您名正言順的丈夫,可那些小丫鬟居然也敢放肆,她們分明就是不把咱們王家放在眼裏啊。”


    安媽媽怒了,曾家是個什麽情況,她比誰都清楚。


    所謂的曾家,現在根本就隻是個空殼子。


    這兩三年,若不是她們姑娘一直拿嫁妝貼補,曾家根本就維持不了這樣富貴的生活。


    他們用了王家的錢,卻不肯好好待她們姑娘,真是太過分了。


    安媽媽若不是擔心自己姑娘的身體,這會兒早就去找曾太太告狀了。


    “安媽媽,不說這些了,在這裏,我實在不能好好養病。”


    安妮擺了擺手,低聲說道,“我記得我在縣城外麵還有一個農莊,那裏清淨,我想去那裏休養一段時間。”


    安媽媽作為王安霓的心腹,自然很清楚她的陪嫁。


    她仔細回想了一下那個莊子的模樣,緩緩點頭,“也好。我這就去跟太太說。”


    說罷,安媽媽叫來王安霓的兩個陪嫁丫鬟,“燕草、碧絲,你們打些熱水來,伺候大奶奶沐浴。”


    燕草和碧絲看起來都十五六歲的樣子,兩人很是機靈,不多時就打來了熱水,然後給安妮褪去衣衫,扶她進了貴妃浴桶。


    咦?


    大奶奶身上怎麽這麽多的汙垢?


    燕草和碧絲見到安妮身上裹著的一層黑泥,麵麵相覷,但她們還是很乖巧的什麽都沒說。


    燕草留下來給安妮搓背,碧絲繼續去廚房叫熱水。


    安妮足足換了三次水,才把身上的髒東西洗幹淨。


    披著一頭濕法,安妮坐在床上,略略打量了一下原主的這具身體。


    唔,今年原主才十八歲,剛剛發育完全。


    個子不高,因為常年吸食大煙,她的身形很是消瘦。


    雖然不至於瘦骨嶙峋,卻沒有一絲豐腴,腹部一摸全都是肋骨。


    原主的皮膚很白,過去帶著病態的蠟黃,看起來灰突突的。


    此刻經過洗髓丹的洗滌,她的皮膚重新恢複了往日的白皙。


    不過因為虛弱,看起來還是白得不健康。


    最後,安妮的目光落在一雙有些畸形的腳上。


    其實原主的腳並不大,按後世的尺碼來算,也就隻有36碼。


    但在流行三寸金蓮的年代,這樣的腳,還是大了些。


    原主從小就裹腳,不過那時王老太太心疼孫女,又憐惜她幼年沒了父母,聽她哭嚎了幾日後,又命人給她鬆了裹腳布。


    如此反複,原主的腳沒有徹底變形,但每個腳掌最小的兩個小腳趾都骨折了,軟趴趴的貼在了腳掌上。


    因為裹得時間太久了,兩根小腳趾都廢了,就算現在放腳,也很難恢複。


    安妮摸了摸,如果她用逍遙派的醫術倒是能複原一些,但也做不到完好如初。


    晚飯前,安媽媽才回來,表情有些難看,“大奶奶,太太同意咱們去莊子了,不過她說快端午節了,家裏需要錢置辦節禮——”


    安妮回憶了一下去年的舊例,不在意的說道,“給太太拿三百大洋。”


    “上個月說姑太太生日,剛要了二百,這還沒二十天呢,又要!”


    安媽媽不滿的嘟囔著,她們家姑娘是有錢,可也不能這麽個花法吧。


    隨便找個由頭就要錢,一要就是二三百。


    一個大洋能值多少?


    外頭上好的大米,一斤也才三四分錢,一個大洋能買多少米啊。


    安媽媽不識字,可會算賬啊。


    她心裏記得清楚,她們姑娘嫁到曾家三年,每年都被要走一兩千塊大洋。


    三年了,少說也填送了五千塊大洋!


    這還不算當年“借給”曾賢良留學的錢。


    前前後後加起來,曾家足足花了王家一萬塊大洋哩。


    這麽多錢,卻隻換來她們姑娘守活寡、被休棄,天底下,還有這樣的道理嗎?!


    安妮勾了勾唇,低聲道:“婆婆待我很好,曾家也是厚道、規矩的人家,我花點兒錢就花點,不值什麽。對了,安媽媽,這些年,你給曾家拿錢的時候,可否記了賬?”


    “記了,老奴不識字,可大力讀過書啊。”


    王大力是安媽媽的兒子,小時候讀了幾天書,為人很是能幹。


    王安霓出嫁後,他便幫著記賬、打理嫁妝。


    這些年王安霓貼補給曾家的錢,王大力一筆筆都記錄在冊。


    “那就好,讓大力哥把那些賬冊保管好。另外,咱們這次去莊子,把值錢的東西都帶上吧。”


    曾某人都登報離婚了,她安妮也不會死纏爛打,不過既然要“離婚”,那就先把債務算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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