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重一騎絕塵,跑出去幾裏地,才“籲”的一聲勒住了韁繩。


    坐在馬背上,沈重扭過頭,看了看身後,隻隱約聽到有喊殺聲,他溫潤如玉的臉上一片淡漠。


    這次他借用了楊家的人,那些人可不是尋常混混,而是混過軍伍的兵卒。


    哪怕“安氏”天生神力,她也隻有一個人。


    雙拳難敵四掌,更不用說“安氏”麵對的可不隻是兩個人,而是二十多號人!


    等了好一會兒,沈重豎著耳朵聽,也聽不到半點聲響,這才露出如釋重負的表情。


    他調整了一下表情,繼續策馬狂奔,找到最近的驛站,喊道:“救命啊,有山賊!”


    驛站的驛丞吃了一驚,趕忙聯係當地的官府。


    一個時辰後,縣衙的衙役們趕到了案發現場,結果發現除了滿地狼藉,以及地上濺落的血漬,再無一人。


    沈重也跟著衙役一起過來,看到現場如計劃中製定的那般,心裏愈發安定。


    看來,那些人已經成功擄走“安氏”三人,並找了個荒山野嶺把人給殺了。


    到時候,屍體隨地丟在荒野,三五天過後,連骨頭渣子都不剩。


    安氏他們死了,卻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就算最高明的仵作來查,也查不出什麽。


    到時候,就是一個無頭案。


    “沈解元,節哀!”


    捕快帶著衙役搜了一圈,隻撿到了一件染滿鮮血的衣服。


    沈解元一看那衣服,便淚如雨下,因為那件衣服正是他兒子沈雄所穿。


    看到狼藉的現場,滿地的血漬,以及殘破的帶血衣物,捕快心中已經有了數,他有些同情的對沈重說道。


    沈重悲痛欲絕,卻還是強忍著傷痛,向捕快及眾衙役道謝。


    在眾人同情的目光中,沈重哀戚的收好那件衣物,騎上馬,慢慢的踏上了去京城的路。


    抵達京城後,沈重一身素白,謝絕了楊家提供的宅院,自己出錢買了個二進的小院子。


    待一切收拾妥當,也到了春闈的日子。


    在貢院裏熬了幾天,沈重雖然滿身狼狽,卻眼神灼灼——這一科,他定能高中!


    果然,放榜當日,沈重被點為當朝探花。


    站在年近三旬的榜眼、年過四旬的狀元身側,隻有二十三歲的沈重看著就格外年輕。


    更不用說他生得還好,氣質更是如蓮如玉,跨馬遊街的時候,不知引得多少女子投擲香囊、鮮花。


    就連京中的某些適齡貴女,也都開始打探沈探花的底細。


    很快,眾人就知道,沈探花已經娶過兩人妻子,奈何兩人都是福薄之人。


    第一任妻子留下了一雙兒女,可就在兩個月前,兩個孩子並第二任妻子跟隨沈探花進京趕考的時候,遭遇了山賊。


    雖然沒有看到屍體,卻發現了一些帶血的衣物,顯是遭遇了不測。


    再者,說句難聽的,就算那婦人僥幸逃脫,可一個弱女子進了賊窩,清譽早就毀了。


    即便沈探花不嫌棄,那婦人若有廉恥心,也當自請下堂。


    現在距離案發已經三個多月,也沒有任何音訊,顯是已經死了。


    所以,三下五除二,沈探花是單身。


    年輕、長得好,仕途正好,還是個單身,聽說家境也算過得去,不少貴女便動了心思。


    就是有幾家世家或勳貴,也動了聯姻的心思。


    麵對這些垂青,沈探花卻聞言拒絕,並坦白了與楊氏女的故事。


    當日,楊氏女得了怪病,他為了救人,隻得納楊氏女為妾。


    楊氏女雖是妾室,卻出身高貴、品貌俱佳,還為他生育子嗣。


    過去有繼室,沈探花再心儀楊氏女,也隻能讓她繼續做妾。


    可繼室安氏福薄,與一雙兒女命喪黃泉,沈探花不願辜負了楊氏女,便想扶正楊氏。


    本朝的禮法沿襲自前朝,可有些規定卻有所鬆動。


    比如,前朝命令禁止“以妾為妻”,不許妾室扶正。


    本朝雖然不鼓勵這樣,卻也沒有明確的法律禁止。


    而沈探花與楊氏女的事也很特殊,楊氏女不是自甘下賤跑去做妾的,隻是為了活命的權宜之計。


    如今沈家沒了主母,楊氏又生養了沈家唯一的男丁,沈探花將她扶正,外人倒也能理解。


    更不用說還有楊家的造勢!


    很快,沈重扶正楊氏的事就被世人認可了。


    得到了沈重、以及家族的來信,楊氏便帶著孩子、沈家老兩口進了京城。


    一家人剛剛安頓好,正準備開始籌劃婚禮,便有一個婦人滿臉悲憤的跑去敲了登聞鼓。


    “民婦安氏,狀告新科探花沈重買凶殺人、殺妻滅子!”


    婦人一言,震驚京城。


    要知道,沈探花放著未出閣的世家貴女不娶,非要扶正一個小妾的事,傳得整個京城都人盡皆知。


    連帶著他對兩任妻子的情深義重,也被人翻了出來。


    新聞還有熱度,便有自稱是沈探花妻子的婦人跑去敲登聞鼓。


    嘖嘖,這簡直比傳奇段子還要精彩啊。


    周圍的人紛紛勸說,“這位娘子,登聞鼓可不是隨便亂敲的啊。敲了登聞鼓,在麵聖之前,先要挨三十廷杖!”


    “對啊,那可是廷杖,不是家裏的木棍,三十廷杖下來,不死也要退去半條命啊。”


    “尤其你還是個婦人,嘖嘖,根本就受不住!”


    “對啊對啊,隻要日子還過得去,忍忍也就是了,何必鬧到要敲登聞鼓!”


    眾人說這話,固然有看熱鬧的嫌疑,可也是好意。


    婦人,也就是安妮卻一臉堅定,“沈重與楊氏女無媒苟合、暗通款曲,懷了野種就編造故事,騙我準許楊氏進門。”


    “楊氏是世家貴女,卻做了妾;我一介民婦,卻居於正室。自楊氏進門的那一刻,我便知道,我這個娘子是做不長久的。”


    “沈重若容不下我,休了我便是,我萬萬沒想到,他會害我性命。”


    “買凶殺我也就罷了,他、他人麵獸心、喪心病狂,居然連兩個孩子都不放過。嗚嗚,那可是他的親生骨肉啊。”


    “老天垂憐,我雖目不識丁、出身卑微,卻天生有把子蠻力,這才僥幸帶著兩個孩子逃脫,可我兒還是受了重傷,足足休養了三個月,才活了過來!”


    “我狀告沈重,不隻是為自己討個公道,更想為兩個孩子謀一條生路。有沈重這樣的親爹,他們逃得了一次,卻逃不了第二次,嗚嗚,我實在舍不得兩個孩子無辜枉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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