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也就是安母口中的孫麗娟,她的一番話提醒了安母。
安母連忙說道:“是啊,是啊,倩倩你聽我說,麗娟和逆行的事都隻是個意外!”
“就算他們當時一時糊塗,可孩子到底是無辜的。”
“現在逆行出了事,寶寶就是他唯一的血脈了啊——”
提到兒子,安母再一次忍不住抹起了眼淚。
也正是兒子出了意外,安母才會任由孫麗娟把事情鬧出來。
沒辦法,兒子不成了,安家必須要有個繼承人。
而唯一的孫子,卻因為某些原因是個見不得光的私生子,安母便想著,她一定要讓孫子認祖歸宗,然後繼承安家的一切。
“媽,那個孩子怎麽就成了逆行唯一的骨肉?”
馮倩認清了婆婆的真麵目,也明白了所謂的“親如母女”不過是一場溫情的騙局,她的心被傷得透透的。
不過這樣也好,心死了,她反倒能夠強硬起來,因為她不必再顧慮婆婆的感受,更不用再委屈自己和女兒們!
“娉娉和婷婷不是逆行的親骨肉?!”馮倩冷聲反問。
“那怎麽能一樣?她們都是——”賠錢貨,注定要嫁出去的,怎麽能跟繼承家業的男丁相提並論?
不過,安母到底有所顧忌,沒有脫口說出心底最真實的想法。
安母很清楚,兒子變成了植物人,這輩子估計都醒不過來。
而她的孫子還小,現在能指望的也就隻有兒媳婦。
幸好她平時跟兒媳婦關係好,兒媳婦也是真心孝敬、愛戴她這個做婆婆,所以她才敢有恃無恐。
可安母有很能分得清“裏外”——兒媳婦再好,終究也隻是個外姓人!
她必須哄著、供著,好歹讓兒媳婦把孫子接回安家,好好撫養長大,等孫子長大了,順利的繼承了家業,她才算大功告成!
至於讓個私生子跑到兒媳婦跟前,會不會傷了兒媳婦的心;
至於兒媳婦願不願意把自己辛苦打拚的家業,拱手讓給一個小三生的野種……
這些安母也不是沒有去想,但她還是覺得,兒媳婦是安家的人,她就該為了整個安家的未來考慮。
而安家的未來,可不是兩個丫頭片子能夠支撐的。
說到底啊,還是需要一個男丁!
兒媳婦素來懂事,又是個識大體的,應該能夠明白她這個做婆婆的一片苦心。
馮倩不知道安母的想法,如果知道了,也頂多就是在本就傷痕累累的心上再劃幾道口子,疼得多了,她也就麻木、絕望了!
至於婆母期盼的“懂事”、“識大局”?
馮倩隻想說:嗬嗬,對不起,讓您老人家失望了,我就是個普通女人,達不到您心目中“賢妻”的模樣。
而所謂的“大局”,她也不想顧。
家都要沒了,她要那個狗屁大局幹什麽?
她更想告訴婆婆一句:“媽,大清早就亡了!我也不會為了什麽所謂的家族,而忍辱負重、以德報怨的撫養一個小三生的野種!”
其實,就算是在古代,私生子想要上位,也要得到嫡母的允許。
而不是像現在這般,明明是她奮鬥出來的產業,卻還要分給私生子一份!
惡心!
馮倩一想到相關的法律,就有種被人硬塞了一嘴蒼蠅的惡心!
她到底不是個哭哭啼啼、怨天尤人的軟弱性子,確定了丈夫的出軌背叛、婆婆的虛情假意,她不再幻想、不再忍讓,而是在最短的時間內冷靜下來,開始理智的考慮,如何才能最大程度的保住自己的利益!
她定定的看著安母,冷聲道:“媽,我隻信逆行。不管是承認是私生子,還是讓那個孩子‘認祖歸宗’,隻要逆行開口,我就答應!”
她刻意加重了“認祖歸宗”四個字的讀音,其中的嘲諷意味,簡直不要太明顯。
她簡直都要懷疑,是不是她平日對婆婆太好了,以至於讓婆婆有了一個錯誤的認知:她、馮倩,是個任人揉搓的傻女人?
她如果真的這麽拎不清,她又如何在短短十來年的時間裏,置辦下不薄的家業?
就算她過去傻傻的對婆婆、丈夫掏心掏肺,可現在,她知道了兩人的真麵目,自是不會再犯傻,更不會犯賤!
她的錢,她隻會留給自己的親閨女。再不濟,哪怕捐出去做慈善,也不會幫著男人養私生子!
所以,馮倩認準了一件事:想要讓我承認那個私生子,好哇,你讓安逆行親口跟我說!
安母:……
她兒子已經變成了植物人,他怎麽說話?!
要是兒子能說話,她、她也不會這麽著急的想認回孫子。
孫子再親,也不如自己的親兒子。
安母很能分得清親疏遠近。
孫麗娟則眼底劃過一抹寒芒,她就知道,馮倩這個女人不好對付。
不過,她兒子這麽大一個人擺在這裏,就算馮倩不承認也沒關係,還可以做親子鑒定。
隻要有了明確的結果,馮倩再不願麵對,法律也會讓她告訴她,什麽才是事實!
孫麗娟心底這般想著,臉上卻故意做出無辜、無害甚至有些委屈的模樣,“大姐,我知道你還是怪我,但,請您相信,我真的從未想過破壞您的家庭,更不想傷害您!”
“您對我有怨氣,罵我、打我都可以,但您不能遷怒一個無辜的孩子啊!”
“我的兒子,真的是逆行的親骨肉,您若實在不信,我、我可以給孩子做親子鑒定!”
她說出“親子鑒定”幾個字的時候,語氣中帶著一種“被逼無奈”的絕望。
仿佛說這話,隻是為了證明孩子的身份,而非蓄謀已久的算計。
果然,不管馮倩信不信她這一套,安母先把她的話聽了進去。
“對、對,咱們可以做親子鑒定!”
安母被這麽一提醒,這才想起還有法律。
嗯,她之前可是谘詢過律師呢,像他們家這樣的情況,就算那些錢都是兒媳婦賺來的,也是她和兒子的夫妻共同財產。
這些錢,他們夫妻一人一半。
而如果兒子死了,兒子的遺產裏,也當有孫子的一份兒。
隻要證實孫子和兒子有血緣關係,就算兒媳婦不認孫子,按照法律,孫子也能分家產!
安母連忙說道:“是啊,是啊,倩倩你聽我說,麗娟和逆行的事都隻是個意外!”
“就算他們當時一時糊塗,可孩子到底是無辜的。”
“現在逆行出了事,寶寶就是他唯一的血脈了啊——”
提到兒子,安母再一次忍不住抹起了眼淚。
也正是兒子出了意外,安母才會任由孫麗娟把事情鬧出來。
沒辦法,兒子不成了,安家必須要有個繼承人。
而唯一的孫子,卻因為某些原因是個見不得光的私生子,安母便想著,她一定要讓孫子認祖歸宗,然後繼承安家的一切。
“媽,那個孩子怎麽就成了逆行唯一的骨肉?”
馮倩認清了婆婆的真麵目,也明白了所謂的“親如母女”不過是一場溫情的騙局,她的心被傷得透透的。
不過這樣也好,心死了,她反倒能夠強硬起來,因為她不必再顧慮婆婆的感受,更不用再委屈自己和女兒們!
“娉娉和婷婷不是逆行的親骨肉?!”馮倩冷聲反問。
“那怎麽能一樣?她們都是——”賠錢貨,注定要嫁出去的,怎麽能跟繼承家業的男丁相提並論?
不過,安母到底有所顧忌,沒有脫口說出心底最真實的想法。
安母很清楚,兒子變成了植物人,這輩子估計都醒不過來。
而她的孫子還小,現在能指望的也就隻有兒媳婦。
幸好她平時跟兒媳婦關係好,兒媳婦也是真心孝敬、愛戴她這個做婆婆,所以她才敢有恃無恐。
可安母有很能分得清“裏外”——兒媳婦再好,終究也隻是個外姓人!
她必須哄著、供著,好歹讓兒媳婦把孫子接回安家,好好撫養長大,等孫子長大了,順利的繼承了家業,她才算大功告成!
至於讓個私生子跑到兒媳婦跟前,會不會傷了兒媳婦的心;
至於兒媳婦願不願意把自己辛苦打拚的家業,拱手讓給一個小三生的野種……
這些安母也不是沒有去想,但她還是覺得,兒媳婦是安家的人,她就該為了整個安家的未來考慮。
而安家的未來,可不是兩個丫頭片子能夠支撐的。
說到底啊,還是需要一個男丁!
兒媳婦素來懂事,又是個識大體的,應該能夠明白她這個做婆婆的一片苦心。
馮倩不知道安母的想法,如果知道了,也頂多就是在本就傷痕累累的心上再劃幾道口子,疼得多了,她也就麻木、絕望了!
至於婆母期盼的“懂事”、“識大局”?
馮倩隻想說:嗬嗬,對不起,讓您老人家失望了,我就是個普通女人,達不到您心目中“賢妻”的模樣。
而所謂的“大局”,她也不想顧。
家都要沒了,她要那個狗屁大局幹什麽?
她更想告訴婆婆一句:“媽,大清早就亡了!我也不會為了什麽所謂的家族,而忍辱負重、以德報怨的撫養一個小三生的野種!”
其實,就算是在古代,私生子想要上位,也要得到嫡母的允許。
而不是像現在這般,明明是她奮鬥出來的產業,卻還要分給私生子一份!
惡心!
馮倩一想到相關的法律,就有種被人硬塞了一嘴蒼蠅的惡心!
她到底不是個哭哭啼啼、怨天尤人的軟弱性子,確定了丈夫的出軌背叛、婆婆的虛情假意,她不再幻想、不再忍讓,而是在最短的時間內冷靜下來,開始理智的考慮,如何才能最大程度的保住自己的利益!
她定定的看著安母,冷聲道:“媽,我隻信逆行。不管是承認是私生子,還是讓那個孩子‘認祖歸宗’,隻要逆行開口,我就答應!”
她刻意加重了“認祖歸宗”四個字的讀音,其中的嘲諷意味,簡直不要太明顯。
她簡直都要懷疑,是不是她平日對婆婆太好了,以至於讓婆婆有了一個錯誤的認知:她、馮倩,是個任人揉搓的傻女人?
她如果真的這麽拎不清,她又如何在短短十來年的時間裏,置辦下不薄的家業?
就算她過去傻傻的對婆婆、丈夫掏心掏肺,可現在,她知道了兩人的真麵目,自是不會再犯傻,更不會犯賤!
她的錢,她隻會留給自己的親閨女。再不濟,哪怕捐出去做慈善,也不會幫著男人養私生子!
所以,馮倩認準了一件事:想要讓我承認那個私生子,好哇,你讓安逆行親口跟我說!
安母:……
她兒子已經變成了植物人,他怎麽說話?!
要是兒子能說話,她、她也不會這麽著急的想認回孫子。
孫子再親,也不如自己的親兒子。
安母很能分得清親疏遠近。
孫麗娟則眼底劃過一抹寒芒,她就知道,馮倩這個女人不好對付。
不過,她兒子這麽大一個人擺在這裏,就算馮倩不承認也沒關係,還可以做親子鑒定。
隻要有了明確的結果,馮倩再不願麵對,法律也會讓她告訴她,什麽才是事實!
孫麗娟心底這般想著,臉上卻故意做出無辜、無害甚至有些委屈的模樣,“大姐,我知道你還是怪我,但,請您相信,我真的從未想過破壞您的家庭,更不想傷害您!”
“您對我有怨氣,罵我、打我都可以,但您不能遷怒一個無辜的孩子啊!”
“我的兒子,真的是逆行的親骨肉,您若實在不信,我、我可以給孩子做親子鑒定!”
她說出“親子鑒定”幾個字的時候,語氣中帶著一種“被逼無奈”的絕望。
仿佛說這話,隻是為了證明孩子的身份,而非蓄謀已久的算計。
果然,不管馮倩信不信她這一套,安母先把她的話聽了進去。
“對、對,咱們可以做親子鑒定!”
安母被這麽一提醒,這才想起還有法律。
嗯,她之前可是谘詢過律師呢,像他們家這樣的情況,就算那些錢都是兒媳婦賺來的,也是她和兒子的夫妻共同財產。
這些錢,他們夫妻一人一半。
而如果兒子死了,兒子的遺產裏,也當有孫子的一份兒。
隻要證實孫子和兒子有血緣關係,就算兒媳婦不認孫子,按照法律,孫子也能分家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