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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4日,w市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成立了“8.13凶殺案專案組”,當天上午,專案組召開第一次案情分析會議。
會上,首先由法醫薑生態宣讀了屍檢報告,接著是痕跡專家杜撰作現場痕跡報告。待兩人做完報告後,專案組組長劉景才叫大家自由發言。
偵察員雷聲說:“因為死者並非租房的客人,而且我們在死者身上和出租屋內都沒有發現能證明死者身份的東西,因此情況很明顯,偵破此案的關鍵在於調查屍源,隻要我們調查清楚了死者的身份和來曆,此案可說就已基本告破。”
大家對此意見都表讚同。女偵察員崔雪說:“調查屍源當然是重中之重,但我認為調查作案凶器也是一個可行的偵察思路。根據我們昨晚的現場勘察情況,結合剛才兩位老師的報告,以及楊老師的證言,我們已經確定了以下三個問題:
“一、在現場發現的那把‘刀王’牌菜刀就是作案的凶器;
“二、此案的凶手不是一人,而是至少有三人以上;
“三、那把‘刀王’牌菜刀不是楊老師家的,而是凶手帶到凶案現場的。
“因此,我認為我們在調查屍源的同時,也應對凶器的來曆做一個調查。”
偵察員羅誌明發言說:“小崔的意見是不錯,但是在實際調查中恐怕非常困難,甚至可能徒勞無功。‘刀王’牌菜刀在我省銷售很普遍,一般的商城、雜貨店、超市、農貿市場、還有一些地攤上都能買到,而這些地方有很多處都沒有安裝監控攝像頭。另外,這把刀如果不是在本地買的,而是凶手從其他地方帶來的,那情況就更加複雜了。因此我認為要想由刀找人,工作量太大,困難程度無異於大海撈針。”
幾名偵察員都小聲附和羅誌明的看法。
崔雪有點不服氣,反駁說:“雖然有點困難,但我認為不能輕易放棄這條線索。而且我們已經確定了兩點:一是這把菜刀是新買不久的;二是那兩個大學畢業生沒有在租住屋內做過飯——屋裏既沒有廚房,也沒有任何別的炊具——因此我懷疑這把菜刀很可能是凶手專門為作案而購買的。也許我們能在附近的商城或超市調查到有用的線索。”
大家又討論了一會後,刑警隊長兼專案組組長劉景才發了言,他認為查找屍源和以刀找人這兩個偵察思路都對,也並不矛盾,因此他決定雙管齊下。
統一了大家的思想後,劉景對專案組成員下一步的行動做了分工:
偵察員張平、羅誌明負責對“凶屋”周圍居民進行走訪和排查,看是否能找到目擊者或者其他有價值的線索;
偵察員雷聲、陶醉、崔雪三人主要負責調查作案凶器的來曆。
會議結束後,兩路人馬立即開始分頭調查。雷聲、陶醉、崔雪三人以凶屋為中心,將周圍五公裏範圍內的所有商城、雜貨店、超市、還有農貿市場等地方都走訪了一遍。
功夫不負有心人,他們在走訪的第二天,在距離凶屋大約兩公裏的一個大型超市裏,得到了一個重大線索:
就在受害者遇害的時間範圍內,具體時間是8月7日(警方根據法醫的屍檢報告,認為死者遇害的日期應為8月7日前後,因為死者遇害超過三天以上,具體時間就很難確定,因此隻能大致確定個時間範圍),他們從超市的收銀台處,查到了一筆有人購買“刀王”牌菜刀的記錄。
三人馬上提取了該超市8月7日的監控錄相,耐心地觀看了近20分鍾後,才終於發現了那名購買菜刀的顧客的畫麵。
從監控錄相畫麵看,購刀者是一個年輕人,看上去大約二十歲左右,個子比較瘦高,上身穿一件白色t恤,下身是一條灰色休閑短褲。從提取到的錄相看來,這名顧客在超市裏除了買一把菜刀和一盒口香糖外,沒有購買別的東西。
他們用電話將這條線索向劉景做了匯報後,劉景非常重視,認為此人到超市裏應該是專門去買刀的,口香糖隻是順便買了一盒而已。他馬上用電話聯係到楊老師,請他到監控室去確認一下那個購刀者是否就是租房客人之一。
結果楊老師雖然對那兩名租房客的樣子已沒什麽印象,但他看過錄相後,還是一口肯定自己從沒見過錄相中的這個年輕人。
雖然楊老師肯定他不是租房客人,但根據警方掌握的線索,特別是痕跡專家的痕跡報告,認為凶手至少在三人以上,因此警方仍不能排除這個買刀者的嫌疑。
警方又調取了這家超市附近一些路口的監控錄相,試圖確定他走出超市後的行蹤。結果令人失望,除了這家超市外,警方在其他的監控點沒有發現這名年輕人。
在沒有更多的證據證明此人與凶案有關之前,警方不敢也不能對這個神秘的年輕購刀者采取其他措施進行追蹤。
雷聲、陶醉、崔雪三人又到別的一些地方調查了一天,結果再沒能發現什麽有用的線索。
以刀找人這條偵查思路看似露出了一線曙光,結果卻因無法繼續追蹤而陷入了死胡同。
與此同時,另一組調查屍源的偵察員也沒有什麽進展。警方雖然在許多重要路口張貼了認屍布告,但一直沒有人與警方聯係。對凶屋附近的居民調查中,也沒有找到一個目擊到死者的人。
眼看兩個調查方向都難於繼續下去,劉景心裏十分焦急,他想了半天後,認為有必要對楊老師再次調查,看上次尋問時是否有什麽遺漏的地方。
8月18日上午,他親自出馬,去找到楊老師,在他的耐心尋問下,楊老師終於想起了一個線索:
“哎呀,真是對不起,我突然想起來了,那兩個年輕人來租房時,其中一個年輕人給了我一個聯係電話!”
劉景大喜過望,忙問那個號碼記在哪兒。楊老師說當時之所以尋問他們的聯係號碼,隻是為了方便日後找他們收取水電費,他順便記在一張紙上了,後來因為別的事情,卻忘了此事。那個紙條到底被放到了什麽地方,他一時想不起來了。
劉景請他幫忙,盡力找到那個電話號碼,楊老師連聲答應。他在屋子裏找尋了半天,終於在一個書櫃的抽屜裏找到了那個記有電話號碼的紙條!
劉景接過那張紙條一看,隻見上麵記的那個手機號碼是一個電信公司的手機號碼:133********,他將這個號碼記在自己的筆記本上後,見楊老師再也想不出別的情況,便道謝離去。
2010年8月14日,w市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成立了“8.13凶殺案專案組”,當天上午,專案組召開第一次案情分析會議。
會上,首先由法醫薑生態宣讀了屍檢報告,接著是痕跡專家杜撰作現場痕跡報告。待兩人做完報告後,專案組組長劉景才叫大家自由發言。
偵察員雷聲說:“因為死者並非租房的客人,而且我們在死者身上和出租屋內都沒有發現能證明死者身份的東西,因此情況很明顯,偵破此案的關鍵在於調查屍源,隻要我們調查清楚了死者的身份和來曆,此案可說就已基本告破。”
大家對此意見都表讚同。女偵察員崔雪說:“調查屍源當然是重中之重,但我認為調查作案凶器也是一個可行的偵察思路。根據我們昨晚的現場勘察情況,結合剛才兩位老師的報告,以及楊老師的證言,我們已經確定了以下三個問題:
“一、在現場發現的那把‘刀王’牌菜刀就是作案的凶器;
“二、此案的凶手不是一人,而是至少有三人以上;
“三、那把‘刀王’牌菜刀不是楊老師家的,而是凶手帶到凶案現場的。
“因此,我認為我們在調查屍源的同時,也應對凶器的來曆做一個調查。”
偵察員羅誌明發言說:“小崔的意見是不錯,但是在實際調查中恐怕非常困難,甚至可能徒勞無功。‘刀王’牌菜刀在我省銷售很普遍,一般的商城、雜貨店、超市、農貿市場、還有一些地攤上都能買到,而這些地方有很多處都沒有安裝監控攝像頭。另外,這把刀如果不是在本地買的,而是凶手從其他地方帶來的,那情況就更加複雜了。因此我認為要想由刀找人,工作量太大,困難程度無異於大海撈針。”
幾名偵察員都小聲附和羅誌明的看法。
崔雪有點不服氣,反駁說:“雖然有點困難,但我認為不能輕易放棄這條線索。而且我們已經確定了兩點:一是這把菜刀是新買不久的;二是那兩個大學畢業生沒有在租住屋內做過飯——屋裏既沒有廚房,也沒有任何別的炊具——因此我懷疑這把菜刀很可能是凶手專門為作案而購買的。也許我們能在附近的商城或超市調查到有用的線索。”
大家又討論了一會後,刑警隊長兼專案組組長劉景才發了言,他認為查找屍源和以刀找人這兩個偵察思路都對,也並不矛盾,因此他決定雙管齊下。
統一了大家的思想後,劉景對專案組成員下一步的行動做了分工:
偵察員張平、羅誌明負責對“凶屋”周圍居民進行走訪和排查,看是否能找到目擊者或者其他有價值的線索;
偵察員雷聲、陶醉、崔雪三人主要負責調查作案凶器的來曆。
會議結束後,兩路人馬立即開始分頭調查。雷聲、陶醉、崔雪三人以凶屋為中心,將周圍五公裏範圍內的所有商城、雜貨店、超市、還有農貿市場等地方都走訪了一遍。
功夫不負有心人,他們在走訪的第二天,在距離凶屋大約兩公裏的一個大型超市裏,得到了一個重大線索:
就在受害者遇害的時間範圍內,具體時間是8月7日(警方根據法醫的屍檢報告,認為死者遇害的日期應為8月7日前後,因為死者遇害超過三天以上,具體時間就很難確定,因此隻能大致確定個時間範圍),他們從超市的收銀台處,查到了一筆有人購買“刀王”牌菜刀的記錄。
三人馬上提取了該超市8月7日的監控錄相,耐心地觀看了近20分鍾後,才終於發現了那名購買菜刀的顧客的畫麵。
從監控錄相畫麵看,購刀者是一個年輕人,看上去大約二十歲左右,個子比較瘦高,上身穿一件白色t恤,下身是一條灰色休閑短褲。從提取到的錄相看來,這名顧客在超市裏除了買一把菜刀和一盒口香糖外,沒有購買別的東西。
他們用電話將這條線索向劉景做了匯報後,劉景非常重視,認為此人到超市裏應該是專門去買刀的,口香糖隻是順便買了一盒而已。他馬上用電話聯係到楊老師,請他到監控室去確認一下那個購刀者是否就是租房客人之一。
結果楊老師雖然對那兩名租房客的樣子已沒什麽印象,但他看過錄相後,還是一口肯定自己從沒見過錄相中的這個年輕人。
雖然楊老師肯定他不是租房客人,但根據警方掌握的線索,特別是痕跡專家的痕跡報告,認為凶手至少在三人以上,因此警方仍不能排除這個買刀者的嫌疑。
警方又調取了這家超市附近一些路口的監控錄相,試圖確定他走出超市後的行蹤。結果令人失望,除了這家超市外,警方在其他的監控點沒有發現這名年輕人。
在沒有更多的證據證明此人與凶案有關之前,警方不敢也不能對這個神秘的年輕購刀者采取其他措施進行追蹤。
雷聲、陶醉、崔雪三人又到別的一些地方調查了一天,結果再沒能發現什麽有用的線索。
以刀找人這條偵查思路看似露出了一線曙光,結果卻因無法繼續追蹤而陷入了死胡同。
與此同時,另一組調查屍源的偵察員也沒有什麽進展。警方雖然在許多重要路口張貼了認屍布告,但一直沒有人與警方聯係。對凶屋附近的居民調查中,也沒有找到一個目擊到死者的人。
眼看兩個調查方向都難於繼續下去,劉景心裏十分焦急,他想了半天後,認為有必要對楊老師再次調查,看上次尋問時是否有什麽遺漏的地方。
8月18日上午,他親自出馬,去找到楊老師,在他的耐心尋問下,楊老師終於想起了一個線索:
“哎呀,真是對不起,我突然想起來了,那兩個年輕人來租房時,其中一個年輕人給了我一個聯係電話!”
劉景大喜過望,忙問那個號碼記在哪兒。楊老師說當時之所以尋問他們的聯係號碼,隻是為了方便日後找他們收取水電費,他順便記在一張紙上了,後來因為別的事情,卻忘了此事。那個紙條到底被放到了什麽地方,他一時想不起來了。
劉景請他幫忙,盡力找到那個電話號碼,楊老師連聲答應。他在屋子裏找尋了半天,終於在一個書櫃的抽屜裏找到了那個記有電話號碼的紙條!
劉景接過那張紙條一看,隻見上麵記的那個手機號碼是一個電信公司的手機號碼:133********,他將這個號碼記在自己的筆記本上後,見楊老師再也想不出別的情況,便道謝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