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啦,好啦,我不說就是啦,你這個人心怎麽這麽狠啊,居然真的能做到一刀兩斷。”
王君似乎有點不敢相信,又似乎有些無奈,她說:“你跟黎禹宸分分合合這麽多次,我每一次呢,都來勸你們,結果都沒得到好結果,後來我不勸了,你們兩個又好了,我現在呀就不勸了,希望你們兩個什麽時候還能好。”
我對著手機無聲地扯了扯嘴角,還能好,怎麽還能好呢?
就像是我這樣子的人,這輩子都好不了。
想著,我跟王君說了一聲“我要睡了”就掛了電話,掛了電話之後,我在飲水機麵前呆呆地站了一會,又接了一杯水,狠狠的咽了下去,水流從我的喉嚨一路通到了胃裏,冰得我一個哆嗦。
不對,怎麽是我要一輩子好不了,應該是我這樣的人要好一輩子才對,我也要找一個疼愛我的人,天天跟我在一起,我要忘掉黎禹宸,這輩子再也不會有人左右我,我要找個人安安穩穩幹幹淨淨的度過這一輩子才行。
想著,我就抽身往臥室門口走,想著回去先補一覺,明天還有工作,不要太累,結果我剛走到門口突然手機就跟著震動,我還以為是王君又給我打電話呢,結果一看並不是,而是我的一個下屬。
看了一眼時間,現在已經是點半了,這個時候我的下屬給我打電話做什麽呢?想著我就接通了電話,而且電話那邊我的下屬有點著急的說道:“安總,我已經把調研方案發到您郵箱了,您現在看一下,我這邊客戶在等著急要呢。”
小公司嘛,客戶少,就是要這樣日日夜夜的陪著,著急忙慌的盯著,好像一不小心客戶就會跑掉一樣,想著我捏了捏眉心說道:“你等一下,我現在就看。”
這個方案我看了兩眼就知道沒問題,又給他改了一下,調整了一下方案,然後直接發回去給他了,順便又給他,加上了一點建議,給他挑了一些不足之類的。
做完這些,我就回到,我是去睡覺了,一覺睡到大天亮,第二天早上一大早我就被鬧鍾叫醒了,從床上爬起來的時候,身上還帶著一種倦怠,那神智已經足夠清醒,隨便披了一件外套就衝出去,直奔著公司而去,這個點還算是早的,我前腳剛到公司,沒想到就瞧見我的辦公室裏頭有人。
怎麽回事?我的辦公室裏怎麽能有人呢?
想著,我大跨步的走到我的辦公室的麵前,猛的一拉開門,就真的看到我的辦公桌前麵有一個人,而那個人看到我進來有些猝不及防,猛的一個轉身,手裏的東西都跟著啪的一下掉到了地上。
“你在幹什麽?”
我認出來這個人是昨天給我發郵件的那個員工,猶豫了兩下,叫道:“方正?”
這好像是他的名字。
我手底下的員工不多,這個方正歲數比較年輕,今年才剛畢業,也就歲的功夫,比我小上五六歲,長著一張娃娃臉,很顯小,平時很陽光,很得一些小女孩兒的喜歡。
“安,安總,早啊。”
方正也有點不好意思,他蹲下身,從地上把那個手裏提著的東西撿起來,然後抬眼看了看我,看到我的臉色有點兒發冷,他微微猶豫了一下,說道:“這個是我給您帶的早餐。”
說著方正就把那個早餐放到了桌上。
我定睛一看,發現果然是早餐,是一碗粥和一個包子,看上去很精致,還拿那種小盒子裝著,但是摔到了地上之後,粥已經流出來了,方正也看到了粥流出來了,他有點不好意思,又把那個粥藏在身後說道:“嗯,安總,這個我還是。。。嗯,還是算了吧,我,我先出去了。”
說著方正就往外走,和他擦肩而過的時候,我打量了一下他身上,發現他並沒有拿著什麽文件,我還回頭看了一眼我的櫃子,發現我鎖著的文件的櫃子一個都沒有被動過。
難道方正就是來給我送一個早餐?想著我狐疑的盯著他。
方正有點落荒而逃,我盯著他的背影看了一會兒,撓了撓頭,走進來,把門關上,關上的時候,我才後知後覺的反應過來,方正該不會是想給我送早餐,然後,他不會是喜歡我吧。
一想到這裏,我幾乎是渾身一個哆嗦,喜歡我,怎麽可能呢?
這個方正,我頂多也就看過兩回,他是我最近剛麵試的一個新職員,辦事還算是利索,但是但是我們之間沒有什麽交集啊。
想著我就往桌子的方麵的走,還上上下下的檢查了一下我鎖著的,櫃子和抽屜都沒有被打開過,我這個人疑心比較重,大概是跟黎禹宸學的,所以現在對什麽東西都有一種極強的控製欲,特別討厭這些東西暴露在別人的視線之中,所以我的辦公室一般人也是不敢進的,想著我正回頭看一眼呢,突然就在桌角上發現一朵玫瑰花。
這朵玫瑰花顯然已經別了很長時間了,立在我的桌角上,還拿著金色的線綁著,看上去很漂亮,我看了那個玫瑰花,看了兩眼才猛的反應過來,剛才方正不會是在放這個,所以才耽誤一點時間,正好被我撞上的吧?
他送我玫瑰花,又送我早餐,難道真的是。。。一想到這裏,我就忍不住搖頭。
這些小年輕人啊,真的是太有活力了,像是我這種看著歲數不大,實際上已經滄海桑田的人啊,實在是沒有這些精力了,送我一朵玫瑰花又怎麽樣呢?想著我把那朵玫瑰花拿起來,直接扔到了旁邊的垃圾桶裏。
但是我沒想到一連接著一星期我都收到了玫瑰花和早餐,這次方正明顯是得到了經驗了,我每次來都能看到,他已經把東西都收拾好了,並且不僅如此,他在公司的業績也開始噌噌的往上漲,不到幾個星期,他就已經成了公司銷售最好的人了。
這一點讓我尤為佩服。
方正似乎也收到了鼓勵,終於在一天晚上,鬥膽約我。
“安總,我知道一家特別好的西餐廳,我們能一起去嗎?”
王君似乎有點不敢相信,又似乎有些無奈,她說:“你跟黎禹宸分分合合這麽多次,我每一次呢,都來勸你們,結果都沒得到好結果,後來我不勸了,你們兩個又好了,我現在呀就不勸了,希望你們兩個什麽時候還能好。”
我對著手機無聲地扯了扯嘴角,還能好,怎麽還能好呢?
就像是我這樣子的人,這輩子都好不了。
想著,我跟王君說了一聲“我要睡了”就掛了電話,掛了電話之後,我在飲水機麵前呆呆地站了一會,又接了一杯水,狠狠的咽了下去,水流從我的喉嚨一路通到了胃裏,冰得我一個哆嗦。
不對,怎麽是我要一輩子好不了,應該是我這樣的人要好一輩子才對,我也要找一個疼愛我的人,天天跟我在一起,我要忘掉黎禹宸,這輩子再也不會有人左右我,我要找個人安安穩穩幹幹淨淨的度過這一輩子才行。
想著,我就抽身往臥室門口走,想著回去先補一覺,明天還有工作,不要太累,結果我剛走到門口突然手機就跟著震動,我還以為是王君又給我打電話呢,結果一看並不是,而是我的一個下屬。
看了一眼時間,現在已經是點半了,這個時候我的下屬給我打電話做什麽呢?想著我就接通了電話,而且電話那邊我的下屬有點著急的說道:“安總,我已經把調研方案發到您郵箱了,您現在看一下,我這邊客戶在等著急要呢。”
小公司嘛,客戶少,就是要這樣日日夜夜的陪著,著急忙慌的盯著,好像一不小心客戶就會跑掉一樣,想著我捏了捏眉心說道:“你等一下,我現在就看。”
這個方案我看了兩眼就知道沒問題,又給他改了一下,調整了一下方案,然後直接發回去給他了,順便又給他,加上了一點建議,給他挑了一些不足之類的。
做完這些,我就回到,我是去睡覺了,一覺睡到大天亮,第二天早上一大早我就被鬧鍾叫醒了,從床上爬起來的時候,身上還帶著一種倦怠,那神智已經足夠清醒,隨便披了一件外套就衝出去,直奔著公司而去,這個點還算是早的,我前腳剛到公司,沒想到就瞧見我的辦公室裏頭有人。
怎麽回事?我的辦公室裏怎麽能有人呢?
想著,我大跨步的走到我的辦公室的麵前,猛的一拉開門,就真的看到我的辦公桌前麵有一個人,而那個人看到我進來有些猝不及防,猛的一個轉身,手裏的東西都跟著啪的一下掉到了地上。
“你在幹什麽?”
我認出來這個人是昨天給我發郵件的那個員工,猶豫了兩下,叫道:“方正?”
這好像是他的名字。
我手底下的員工不多,這個方正歲數比較年輕,今年才剛畢業,也就歲的功夫,比我小上五六歲,長著一張娃娃臉,很顯小,平時很陽光,很得一些小女孩兒的喜歡。
“安,安總,早啊。”
方正也有點不好意思,他蹲下身,從地上把那個手裏提著的東西撿起來,然後抬眼看了看我,看到我的臉色有點兒發冷,他微微猶豫了一下,說道:“這個是我給您帶的早餐。”
說著方正就把那個早餐放到了桌上。
我定睛一看,發現果然是早餐,是一碗粥和一個包子,看上去很精致,還拿那種小盒子裝著,但是摔到了地上之後,粥已經流出來了,方正也看到了粥流出來了,他有點不好意思,又把那個粥藏在身後說道:“嗯,安總,這個我還是。。。嗯,還是算了吧,我,我先出去了。”
說著方正就往外走,和他擦肩而過的時候,我打量了一下他身上,發現他並沒有拿著什麽文件,我還回頭看了一眼我的櫃子,發現我鎖著的文件的櫃子一個都沒有被動過。
難道方正就是來給我送一個早餐?想著我狐疑的盯著他。
方正有點落荒而逃,我盯著他的背影看了一會兒,撓了撓頭,走進來,把門關上,關上的時候,我才後知後覺的反應過來,方正該不會是想給我送早餐,然後,他不會是喜歡我吧。
一想到這裏,我幾乎是渾身一個哆嗦,喜歡我,怎麽可能呢?
這個方正,我頂多也就看過兩回,他是我最近剛麵試的一個新職員,辦事還算是利索,但是但是我們之間沒有什麽交集啊。
想著我就往桌子的方麵的走,還上上下下的檢查了一下我鎖著的,櫃子和抽屜都沒有被打開過,我這個人疑心比較重,大概是跟黎禹宸學的,所以現在對什麽東西都有一種極強的控製欲,特別討厭這些東西暴露在別人的視線之中,所以我的辦公室一般人也是不敢進的,想著我正回頭看一眼呢,突然就在桌角上發現一朵玫瑰花。
這朵玫瑰花顯然已經別了很長時間了,立在我的桌角上,還拿著金色的線綁著,看上去很漂亮,我看了那個玫瑰花,看了兩眼才猛的反應過來,剛才方正不會是在放這個,所以才耽誤一點時間,正好被我撞上的吧?
他送我玫瑰花,又送我早餐,難道真的是。。。一想到這裏,我就忍不住搖頭。
這些小年輕人啊,真的是太有活力了,像是我這種看著歲數不大,實際上已經滄海桑田的人啊,實在是沒有這些精力了,送我一朵玫瑰花又怎麽樣呢?想著我把那朵玫瑰花拿起來,直接扔到了旁邊的垃圾桶裏。
但是我沒想到一連接著一星期我都收到了玫瑰花和早餐,這次方正明顯是得到了經驗了,我每次來都能看到,他已經把東西都收拾好了,並且不僅如此,他在公司的業績也開始噌噌的往上漲,不到幾個星期,他就已經成了公司銷售最好的人了。
這一點讓我尤為佩服。
方正似乎也收到了鼓勵,終於在一天晚上,鬥膽約我。
“安總,我知道一家特別好的西餐廳,我們能一起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