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我親愛的讀者,先要感謝你們一路陪伴我走到這裏。兩個半月的時間,我完成了我個人繼《花巫語》之後,第二部中篇小說。如果沒有你們時不時地給我書評,偶爾吐槽或是鼓勵,相信我,我可能無法堅持到現在。


    因為這本書的寫作的艱辛,超過了我以往寫過的任何一本書。


    熟悉我的朋友應該知道,我是一個懸疑作者。對於刑偵破案這種燒腦的東西,這是我第一次觸碰。這本書的準備大約是在2016年9月,而那個時候,我剛剛開始寫《司徒山空傳》。說來幸運,我個人有不少身在警務係統裏的朋友,他們為這本書提供了大量的專業知識,我甚至在寫修女殺人案那個故事的時候,曾經請教過我父親生前非常好的一位老警察朋友,他是80年代的老公安,痕跡科的老專家,在那個沒有互聯網,沒有高科技儀器的年代,他們硬是靠著純人力地對比指紋,毛發等,破了許多案子。


    所以我對警察這個神聖的職業是敬畏而崇拜的。寫這本書的起因,是有一次我去一個奇門遁甲的朋友那裏喝茶,她根據門外的車牌號,算出了車主的電話號碼,並且在見到這個司機之後,她告訴我這個號碼其實並不適合他。對於書中所涉及的小六壬和奇門遁甲,坦白說我隻懂得皮毛,卻已經能夠聯想出不少可能不那麽容易被人察覺跟發現的訊息。


    於是那一天我在想,假如這樣的手段,結合摸骨術運用於刑偵破案,會不會收獲奇效?盡管這當中有些論據是宿命的,沒有證據可言,但結果卻是正確的,隻是證明不了。如果我們的破案能夠拿到結果後再去反查證據,會不會事半功倍?


    懷著這樣的想法,在2016年的10月份,我拜訪了上麵提到的那個老公安。我請他跟我說了一個當年的案子,那種不太容易破的案子。他將他的答案寫在小紙片上,我把我根據相關信息推算出來的內容也寫在紙上,翻開一看,發現他寫下的這個結果,包含在我寫下的這個小範圍之內。


    也就是說,當你有一些可能晦澀而不容易解釋的手段去將一件事縮小範圍的時候,其實你出錯的幾率已經小了很多了。


    那天我信心百倍,決定了將來有一天,我將要寫一本玄學加刑偵的書。


    而這本書的創作過程中,我也的確遇到了一些瓶頸,例如對刑偵知識的不了解,對警察內部係統的不了解等,多多少少都存在一些看起來很幼稚的bug,我把這一切歸結於我自己的知識還不夠,也是我將要去提高跟學習的地方。這本書我知道有不少警察係統的朋友也在看,如果您看到了這裏,請原諒小李的任性跟不成熟,要相信我已經盡可能的不去信口雌黃了,在此,給您抱歉了!


    而書中所涉及的反派組織“蓮花堂”,雖然純屬杜撰,但有些事也不好說,它們類似組織的存在,暗中危害我們的社會,這不是不可能的事。隻不過在本書當中,總是要有反派,有對撞,才有戲劇的爆發點。


    然而對於部分朋友提出的,別人都把主角寫很牛逼,為什麽你的主角卻是個屌絲,經常挨打,還非常狼狽什麽的。我必須要承認,這大概是我的劣習吧,我認為任何自帶主角光環的,都是不接地氣的,書中的“凱子”,從事著可能最沒有人關注的邊緣職業,他有著比任何人都更加平凡的人生,可這不妨礙他打從心底,想要成為一個好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好人的願望。


    可是沒理由好人就不挨打,好人打架就一定要贏是吧?


    總之,《摸骨師》這本書,也許是我許多書裏,最希望能夠以影視作品呈現的小說,畢竟沒談論鬼神,靠近主旋律,也算是身為作者的我,在某種意義上,對於現實的服軟吧。君子雖不愛財,可君子也要吃飯不是嗎。


    《摸骨師》的日常狀態,每天早上大約10點睡醒後,在午飯前會寫出大綱跟細綱,午飯後到下午接孩子之前,就是跟拉雞屎一樣,一點一點往外擠的時候。值得注意的是,我屬雞。這相當耗時,尤其是對於我這種非職業的作者來說。寫完一兩千字,不滿意全刪了重新寫,那幾乎是常常的事。


    所以這本書雖沒有讓我廢寢忘食,夜以繼日,但也傾注了我大量的心血。這大概就是所謂的“隔行如隔山”吧,我能夠給這本書打七十五分,客觀地說。


    每年都寫一本書,是我跟我的讀者的許諾。這樣的許諾,將我們之間的關係已經羈絆了長達五年。所以隻要還有人願意聽我講故事,我就會繼續講下去。因為我不是作者,我隻是個說故事的人。


    “屍體在說話,摸骨見人心。”


    親愛的讀者,願我們珍重、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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