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林旭悠悠然醒了過來,還沒睜開眼睛,就察覺到懷裏有著個溫潤的身子,手裏麵一團軟綿。


    林旭下意識的手抓了下,馬上傳來吳紫蘭的輕嗯。


    經驗告訴林旭他握住的是什麽,睜開了眼睛一看,吳紫蘭那紫羅蘭色的美眸也在看著自己。


    對視了一眼,林旭縮回手,悻悻笑了笑,說道:“吳小姐,早啊。”


    “早。”吳紫蘭坐直身子,把前襟整理好,扣子全給扣上,刻意避開林旭的視線,看了看天色,“天亮了,我們還是下去吧。”


    “好。”


    林旭上衣昨晚上撕破了,還好背包在,摸出替換的傳說,帶著吳紫蘭下了樹,找到了正在忙活早餐的瀧澤千舞他們。


    看到今早的食物,吳紫蘭一陣反胃,因為早餐竟然是烤螞蚱,烤蜈蚣,烤蛇一類。


    林旭倒沒覺得有什麽,拿過一串烤螞蚱吃了幾個,“嗯,味道還不錯。”


    黃誌森哈哈笑了起來,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子,大咧咧說道:“那是,我在叢林裏的時間,比在自己家裏還多,燒烤這些東西,我熟著呢。這些東西你們都放心的吃,不能吃的,有毒的部分我都剔除了,還撒了鹽巴,烤的火候也很好,吃起來很香的。”


    林旭拿過兩串螞蚱遞給吳紫蘭,“這東西看起來是不怎麽樣,可是吃起來還不錯,而且高蛋白低脂肪,營養豐富,你嚐嚐看。”


    吳紫蘭接過來,咬了咬牙,拽下一個送到口邊嚼吧了下,“嗯,還真不錯。”


    瀧澤千舞正在烤蛇,烤熟了之後吃了起來,可是怎麽吃都沒味道,心裏老想著之前醒來時看到熟睡中的林旭和吳紫蘭親昵模樣。


    瀧澤千舞就算有心不承認,可是心裏非常清楚,她是在吃醋,吃吳紫蘭的醋。吃她被林旭保護的醋,吃她可以一直賴在林旭懷裏的醋,吃她和林旭相擁著過了一夜的醋。


    很想殺了林旭,但因為金翅蠱,又愛他愛到了骨子裏,見到他和別的女人親親熱熱的,瀧澤千舞快抓狂了,狠狠咬了一口蛇肉嚼吧著,順帶給了林旭一個冷眼。


    林旭看到了瀧澤千舞那殺氣騰騰的視線,很無辜,非常的無辜,小爺今天起來了,還沒逗你呢,至於嗎?


    好歹將就了一頓,早餐過後,幾個人聚在一起,商量下一步的行動。


    吳紫蘭說道:“昨天大家都辛苦了,雖然遇到危險,不過還好都挺了過來。接下來呢,我們繼續趕路,一定爭取中午之前趕到地方。”


    黃誌森說道:“算算路,也就二十裏地,是不遠,但是走起來,真沒那麽容易,大家跟緊了我,都小心點。”


    商量妥了,小隊出發,依舊黃誌森走在最前麵。


    走了十多裏地,出奇的,一次危險都沒有遇到,但小隊每個人心裏都很不安。


    林旭四下看了下,現在的感覺很不對勁,就像是置身危險中,又察覺不到似得,“小老婆你覺得有點古怪?”


    瀧澤千舞無視林旭,不開口,這要是開口了,不就等於承認是林旭的女人了。


    吳紫蘭說道:“我也覺得有點兒古怪,身上毛毛的,可是又說不出,到底哪裏有危險。”


    走著走著,吳誌森的臉色刷的白了,指著前麵一顆樹的樹幹,“你們快來看!”


    幾個人聚攏過去,來到樹下仔細看了下,樹上麵一塊樹皮沒了,下麵留下一個爪印,就像是被什麽東西抓的。


    林旭說道:“這是爪印,能那麽輕鬆抓碎樹皮和樹幹,力量非常的大。爪印離地差不多一米,也就是留下爪印的家夥並不是很高。從爪印的形狀判斷,不是熊幹的。吳誌森你臉色不是很好,應該知道什麽,說出來聽聽。”


    黃誌森說道:“一直以來,金三角叢林裏都有個傳說,這裏住著一個詭異的野人家族,這些野人嗜殺成性,是叢林裏的霸主,在金三角這裏沒人比它們危險。這個爪印,我想就是野人留下來的,我想我們進入了野人的領地了。”


    洪丙說道:“金三角叢林有神秘野人的事情我也聽說過,可是金三角叢林我進出起碼二十次了,也沒見到什麽野人。我想會不會就隻是傳說而已,根本就沒那回事。”


    “不,是真的,真的有野人的。我年輕的時候,就曾經遇到過,那次好不容易才逃掉。它們個子不高,大多是一米二到一米五高,渾身長毛,乍看像是一些古怪猴子。那些家夥身手非常靈活,力氣也很大,不怕子彈。


    這片區域,我以前隻來過一次,沒想到再來這裏,竟然已經是野人的領地了。那些野人都是怪物,在叢林裏麵超級厲害。這個爪印一定是它們留下的印記,來劃定領地用的。


    聽我的,不能再往前走了,再往前的話,命就沒了。不管那個墓裏麵有什麽,都不如命來的實在的。”


    林旭瞧著黃誌森那模樣,一副驚恐道極點的樣子,看起來他說的不是假話,“今天這一路上,我們一直覺得很古怪,隱隱的都覺得有危險。現在黃誌森說有野人,這裏是野人的地盤,我信。不過是回去還是繼續往前走,決定權在吳小姐手上。吳小姐,你說怎麽辦?”


    吳紫蘭也信黃誌森說的話,知道現在很危險,可是呢,再往前走幾裏路,就到降頭王的墓了,要是就這麽回去,那麽多的努力就都白費了,“要不然這樣吧,我們繼續往前走,要是到了墓穴最好,要是遇到野人,立即離開。”


    黃誌森搖頭,使勁搖頭,“不可能的,遇到了的話,就沒有機會逃走了。你們不清楚那些野人有多厲害,它們完全就是怪物,我們遇上的話隻有死路一條。我要回去,我一定得回去,不管吳小姐你答應不答應,我都要回去。哪怕酬勞沒了,我也要離開。”


    吳紫蘭怎麽都不願意回去,但是危險也不能不理,“這樣吧,每人一票,要是三個以上都想回去,那麽我們離開回去,酬勞我還一點不少給你們。要是隻有兩個人想回去,那就對不起了,你們兩自己離開,酬勞一分沒有。我要往前,去降頭王墓穴那裏,現在就差幾裏地了,怎麽著我都不回去。”


    黃誌森說道:“我回去,你們聽我說,這裏真的很危險,多呆一分鍾,多一分危險。”


    洪丙沒有決定,而是看向林旭,說道:“我這條命是你救的,我聽你的。”


    瀧澤千舞說道:“這次是吳小姐雇傭我的,她走我走,她回去我回去,竟然她要走,我當然跟著。”


    現在一人想回去,另外兩個人想繼續往前走,決定權落到了林旭的手裏,幾個人都看著他。


    林旭深思了一下,回去當然是安全的事兒,可是就這麽回去了,也他縮卵了點兒。


    更重要的,林旭打算追瀧澤千舞,她都不怕,自己要是怕了,那不就丟人現眼了,“我看,我們還是繼續往前走好了。”


    吳紫蘭說道:“四個人決定繼續走,一個人想回去,結果已經出來了,我們繼續往前走。”


    “你們真是不知道好歹,這裏真的是很危險,再往前更是危險的不行。你們要送死,我不跟著,我絕對不跟著。”黃誌森說完,轉身就走,順著原路大步離開。


    瀧澤千舞說道:“就這麽放他走,好嗎?”


    吳紫蘭說道:“請他做向導,是因為他知道墓穴位置。再往前就是墓穴了,這點路我們不會走錯。等回去的時候,我想林旭一定有辦法的。”


    林旭笑語道:“這種事小意思而已。”


    對林旭來說,叢林並不是什麽陌生地方,去叢林裏某個地方有難度,但是離開叢林,絕對是簡單的事情。


    吳紫蘭說道:“既然這樣我們繼續趕路,爭取最短時間內找到墓穴。”


    五人小隊變成了四人小隊,繼續前行,一路上林旭刻意觀察著周遭,留意可能發生的危險,不過還好,野人一直沒有出現。


    黃誌森一路往回走,他的槍已經丟掉,現在身上就一把鋒利砍刀。對他來說,叢林就像是自己家後院般熟悉,一個人走出叢林,也不是什麽難事。邊走,黃誌森邊念叨著:“一群傻貨,傻b,傻鳥,傻蛋,一個墓穴裏有什麽值得拿命去拚的。你們不知道這裏的野人有多厲害,我清楚著呢,那些野人一個個都是吃肉的,身手矯捷的很,在叢林活動比猴子還要敏捷。就算它們出現了,一般也不會發現,隻是偶爾可以看到頭頂有個影子飄過。咦,頭上怎麽有影子飄過……啊……”


    林旭一行和黃誌森剛分開,離開還並不遠,冷不丁的聽到淒厲的慘嚎聲,趕緊一起往回走追過去。


    很快,林旭一行找到了黃誌森的蹤跡,但也隻是一點蹤跡。


    黃誌森人沒了,地上就一隻鞋子和他的砍刀。兩樣東西突兀的落在地上,人,沒了影子。瀧澤千舞眉頭皺了起來,“看樣子,他說的是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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