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小桑一覺醒來,睜開眼睛,卻發現有人俯身神情專注地盯著他的臉,立刻嚇得媽呀尖叫一聲。


    等駱小桑看清盯著他的人就是昨晚被他帶回家的紅袍怪人的時候,氣得鼻子都歪了,“幹什麽呀你,大早起的盯著我看,你知不知道,人嚇人會嚇死的。”


    古屍抬起頭,望向虛空中的一點,皺眉道,“我正在努力回憶,我究竟是在什麽時候在什麽地方見過你,如果能想起這些,我興許就能知道自己是誰了。”


    駱小桑不由地打了個寒戰,“你不是一整晚都這樣死盯著我吧?真是的,你一個大男人整晚不睡覺盯著我看,這件事想想都頭皮發麻。”


    古屍並未回答他的問道,而是站起身,皺眉道,“還是什麽都想不起來,不過,我覺得之前我們一定很熟。”


    駱小桑打了個哈欠道,“不用再想了,等下我送你到警局,把你的指紋和dna往電腦裏一輸,電腦呢會把你的身份信息在數據庫裏仔細核對,馬上就能知道你是誰了。所以,你就省省吧,我估計你這麽個想法,想破腦袋也不知道自己是誰。”


    古屍神情失落地道,“哦。”


    駱小桑這才發現天已經大亮了,立刻騰地坐了起來,抓起茶幾上的鬧鍾一看,驚呼道,“哎呀,完了,要遲到了,我得趕緊洗漱,沒空理你了。”說罷,揉揉眼睛,伸了個懶腰,他的目光立刻落在屋子裏一個黑呼呼的東西上麵,笑容一下子僵住了,“那是什麽?”他指著那個黑呼呼的東西問道。


    古屍尷尬地笑笑。


    駱小桑滿腹狐疑地走過去,根據那東西的形狀,他立刻變得怒不可遏,“你把我的椅子給燒了?你簡直是太過分了,我好心留宿你,你倒好,把我的椅子給燒了。”他再一回頭,立刻看見令他更生氣的一幕,一個籃球大小的金疙瘩嵌入牆裏,周圍的牆壁全都裂開了,幸好那堵牆壁後麵是他的臥室,如果是隔壁的話,估計鄰居早就來敲門了。


    看到這裏,駱小桑實在忍無可忍,他走過去,一把抓住古屍的衣襟,大吼道,“你究竟在我家裏做了什麽?拆房子嗎?這可是我花了兩百多萬買來的房子。現在被你搞成這樣,我還怎麽住啊?”


    古屍不以為然地拍掉駱小桑的手,“我昨晚救了你一命,你該感謝我才對。”


    駱小桑怒吼道,“謝個屁!你把我的房子搞成這樣,還說什麽救我一命?你簡直是瘋子。”


    古屍淡淡一笑,“無所謂了,那個金疙瘩就當做你修房子的費用好了。”


    駱小桑怔住,皺著眉走過去,仔細看了看那個金疙瘩,用牙齒咬了一下,立刻轉怒為喜,“好像是純金的,這麽大一塊,賺到了。”


    “這塊金子修房子夠不夠?”


    “夠!當然夠了。買一套新房都夠了。”


    駱小桑滿心歡喜地打算把那塊金疙瘩從牆壁裏拿出來,無奈,嵌得太緊,怎麽都拿不出,折騰半天,累得他滿頭大汗,一屁股坐在地上。


    古屍道,“我來幫你。”說罷,他朝著金疙瘩吹了口氣。


    那塊金疙瘩啪嗒一聲滾到地上,把地板砸出一個坑。


    駱小桑見狀,心疼地大喊,“我的地板呀。”喊完,立刻滿心歡喜抱著金疙瘩親了又親,然後把金疙瘩吭哧吭哧地搬到臥室裏去了,臥室裏有個保險櫃,放在那裏最適合不過了。


    等他手忙腳亂地把金疙瘩塞進保險櫃,鎖好,再回到客廳,發現那個穿紅袍的家夥依舊傻呆呆地站在原地,不禁噗嗤一樂,這家夥果然是個傻子,這麽大一塊金子白送人,看來昨晚留他住下,還真是明智之舉呢。於是他走過去,假惺惺地道,“沒事,你不是想不起來自己是誰了嗎?不妨慢慢想,要是找不到自己家呢,就暫時住我這裏好了。”其實他心裏的算盤是,這家夥住一晚,我就賺了一塊金疙瘩,要是多住幾晚,我豈不賺大發了。


    古屍神情木然,不知在想些什麽,聽見他這樣說,隻是隨口嗯了一聲。


    這時,駱小桑忽然聞到一股刺鼻的臭氣,他使勁吸了吸鼻子,發現那臭氣的發源地就在他身後,他回頭一看,發現原先放在櫥櫃上的水晶盒裏古曼童不見了,水晶盒裏隻剩下一些黑色粘液,而臭氣顯然就是那些粘液發出的。


    駱小桑立刻呼天喊地嚷嚷起來,“哎呀,我的寶貝兒子沒了,我的保護神沒了,你昨晚究竟對我的古曼童做了些什麽?”


    古屍道,“我都跟你說過了,那不是你的保護神,那是別人放在你家裏害你的。”


    “你跟我說實話,昨晚到底發生了什麽?”


    古屍笑道,“昨晚我跟你的寶貝兒子鬥法來著,他輸給我了,就這麽簡單。”


    “你!我真不懂你在說什麽,算了,我先去洗澡。”說罷,駱小桑氣呼呼地進了浴室。


    浴室裏,駱小桑泡在溫潤的熱水中,繃緊的神經也漸漸放鬆下來,他開始思索有關這紅袍怪人所有的一切,這怪人為什麽說看著自己眼熟?怪人為什麽反複說那個古曼童要害自己而且昨晚還把那古曼童給毀了。


    這怪人有超能力是毋庸置疑的,怪人的眼睛能發出電磁波控製別人,這是他親眼所見的。那麽昨晚,怪人是否就是用這種超能力毀了那個古曼童呢?


    要知道這個古曼童可是同學蘆笙特意送給自己,蘆笙原名陸遠,同是北影表演係的學生,畢業後,自己一炮而紅,而蘆笙一直不溫不火地演些配角,盡管這樣,倆人的感情一直很好,記得有次,自己病得起不了床,蘆笙還親自放下工作來照顧自己。關於他和蘆笙的基情故事,常常是粉絲們津津樂道的話題。


    要說蘆笙想害他,打死他都不信。


    這紅袍怪人肯定是看著古曼童不順眼,故意找借口把他給毀了。這種舉動實在可恨,不過,看在那塊金疙瘩的份上,暫且原諒他好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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