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楚耀點頭,“鄧玉嬌的確是貞潔烈女,不過現在,像她這樣的女孩畢竟是鳳毛麟角。而且她本身持刀殺死官員這件事,原本就很危險。所幸,對她非禮的,隻是一個腦滿腸肥的官員,對付起來,比較容易。如果她遇見的是一個身強力壯的歹徒,那她可就不是對手了。那麽結局,很可能是她被殺。”


    老頭苦笑,“不管怎麽說,婦女畢竟比男性弱小,如果真的不幸遇見一個身強力壯的歹徒,還是不要反抗,以免發生不測,先假裝配合他。等他走了,再報警。”


    何楚耀點頭,“是的,人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好了,路飛,你接著往下說。”


    路飛道,“好吧,那我接著往下講,慣偷把兩輛車全都翻找了一通,結果啥都沒找到。非常鬱悶,就在他打算轉身走人的時候,他忽然想起汽車不是都有後備箱嗎?保不齊後備箱裏會有啥好東西呢。於是,慣偷撬開了後備箱,律師汽車的後備箱裏自然是啥都沒有,可是那一家三口的後備箱裏可是放著少女的屍體。慣偷發現少女的屍體之後,哈哈大笑,不錯嘛,看來那個殺人犯也不算做了壞事。至少他殺的也不是好人,他殺的這些人,也是殺人犯,他們殺了這個姑娘。”


    何楚耀笑道,“這算是什麽邏輯啊?沒殺好人就不算做壞事嗎?按照你的說法,大叔可是一口氣殺了四個人,這個慣偷不是把大叔的行為看成是為民除害了吧?”


    路飛笑道,“慣偷的思維方式,不好琢磨。估計他看見地上躺著三具屍體,誤以為律師跟那母子倆是一夥的,認為是他們三人合夥殺了少女,把少女的屍體載到了這裏,結果又遇上了另一個凶手,把他們三人搞了個團滅。”


    何楚耀大笑,“在慣偷看來,應該是殺人被終結了。”


    路飛道,“慣偷發現少女的屍體之後,禁不住有些興奮,心說了,其他三具屍體都被凶手翻了個底兒掉,既然這個後備箱是鎖著的,少女的屍體顯然還沒被他碰過。於是他趕緊在屍體上搜刮,可是搜刮半天,也沒找到任何值錢的東西。這下,他真的火大了。合著折騰半天,連根毛都沒撈著。慣偷越想越氣,最後決定拿少女的屍體出氣,於是他抓住少女的頭顱把她的脖子生生給扯斷了。”


    老頭驚道,“路飛,按照你的說法,把少女頭顱扯下來的人居然是那個慣偷嗎?”


    路飛點頭,“是的,慣偷因為沒找到值錢的東西,為了泄憤,毀壞了少女的屍體。”


    何楚耀笑道,“路飛啊,我覺得你這種推測就更加的不合理了。”


    路飛驚道,“為什麽不合理?”


    何楚耀皺眉,“你知道竊賊通常都長什麽樣嗎?”


    路飛道,“賊還有固定的樣子嗎?”


    何楚耀笑道,“當然有了。常言道,賊有賊相。就是這個道理。一般來說,賊的身高普遍不高,而且身材瘦小,行動敏捷。”


    路飛不解地道,“為什麽呀?”


    何楚耀笑道,“如果賊不符合這些特點,如何做到在鬧市中偷了錢包再快速逃走呢?很難想象,一個身材超過兩百斤的胖子偷了錢包之後,還能順利地逃脫?”


    路飛眼前忽然浮現出一個身材臃腫的胖子拿著剛偷到錢包在擁擠的人群中,呼哧帶喘的,拚命往前跑。可是沒跑出多遠,就被人給抓住了。不由地哈哈大笑,“沒錯,胖子一般都跑不動。”


    何楚耀笑道,“所以說,你千萬不要小看賊這個行業。光是把錢包偷到手才隻是成功了一小步,關鍵的是,錢包到手之後,如何順利地逃脫。你想啊,如果被事主發現丟了錢包,肯定會大喊,抓賊啊,我錢包丟了。這時候,熱心的群眾立刻一呼拉圍上來,群眾聚在一起,勢必會引起街上巡警的注意,緊接著上演的就是熱心群眾和巡警一起抓賊的戲碼,這時候,才是考驗一個竊賊真功夫的時候到了,屁股後麵一大群人追,而且這些人裏還有巡警,想要跑掉,談何容易?聰明的竊賊早就想好了一整套的逃跑方案,而且他們逃跑的路線之前也都已經想好的,他們偷到錢包之後,立刻往胡同裏鑽,而且還是揀死胡同鑽。”


    路飛驚道,“為啥專揀死胡同鑽呢?”


    何楚耀笑道,“路飛同學,這你就不明白了吧?賊之所以鑽死胡同,是為了甩掉後麵追他的人。”


    路飛搖頭,“不懂。進了死胡同,他不是跑不掉了嗎?還怎麽能甩掉後麵追他的人呢?”


    何楚耀笑道,“這正是賊的脫身妙計。一般來說,死胡同的盡頭都是有一堵圍牆的,這堵圍牆不會很高,正常來說,基本是在一米八高。”


    路飛咂舌,“還不高?一米八?比我都高了。”


    何楚耀道,“這個高度,對正常人來說,攀爬起來,困難很大,可是對於訓練有素的竊賊來說,三兩下就翻過去了,因為人家就是吃這行飯的。而且之前,這些竊賊為了讓自己拿到錢包之後順利逃走,肯定也事先翻過圍牆,先試試看,好翻不好翻。這也是踩點的一種。”


    路飛笑道,“這些賊的求生技能真強啊。”


    何楚耀笑道,“是的,所以賊專揀死胡同的原因是,自己能順利逃脫,讓那堵圍牆把追他們的眾人攔在身後。即使是有能力越牆繼續追的人,翻越牆頭也需要耗費一定的時間,等眾人費勁擺列的翻過牆去,賊早就跑得沒影兒了。所以說,賊故意鑽進死胡同,是為了逃脫。”


    路飛歎氣,“看來,想做好一個竊賊,也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呢。”


    何楚耀笑道,“事實上,沒有哪個行業是容易的。所以我剛才說,賊不可能是有胖子,就是這個原因,因為胖子跑不動,偷到錢包,前腳偷,後腳就被抓住了。所以,胖子做賊,一點前途都沒有。”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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