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屍苦笑,“其實呢,人活一輩子,誰沒有個隱私和短處?為人處世,還是要把自己的嘴巴管理好。有句老話,閉嘴深藏舌,安身處處牢。隱私什麽的,還是藏在肚裏,寧可爛掉,也絕不可以說出來,否則,一旦被人知道,會立刻被人拿來做來作為對付你的武器。”


    老頭歎氣,“是的,老話說的好,禍從口出。所以我妻子一直教育我,凡事想想再說,不要一張嘴,就是我知道這個,我知道那個,很多時候,知道太多也會給自己帶來麻煩的。”


    路飛笑道,“這個我懂,在電影裏,一般知道太多的人都是最先被殺的那個。”


    老頭笑道,“我說小夥子,你這脾氣,得好好改改,這個信口開河,早晚會給你帶來麻煩的。”


    路飛抓著頭皮,嘿嘿一樂,“反正到目前為止,都還好,沒出啥大問題。”


    死屍歎氣,“那是因為你還小,還待在學校這座象牙塔裏,世界對於你們這些孩子來說,是純淨透明的,等你們進入社會就會明白,社會當中有著形形色色的人,比學校裏的人複雜很多,小夥子,你早晚會體會到人世間的辛酸。”


    路飛笑道,“老大爺,你這麽一說,讓我想起了小馬過河的故事,我知道人世的不易,不過,早晚我也親自嚐試著走一遭啊。”


    何楚耀咳咳兩聲,“老大爺,我聽了半天,明白了一點。”


    死屍見何楚耀看著自己,立刻茫然道,“你明白什麽了?”


    何楚耀笑道,“老大爺,從你身上,我明白婚姻選擇的重要性,選對了結婚對象,人生已經成功了一大半,比如說那個老大爺。”說完,他伸手指著老頭,然後歎氣道,“然而,一旦選錯,就像老大爺你這樣,痛苦地煎熬一輩子。”


    死屍搖頭,“不!你說得不對,我的結婚對象沒有選錯。”


    何楚耀皺眉,“老大爺,你到現在還沒覺悟嗎?假設你當初選擇的不是你現在的妻子,而是一個勤儉持家,身體健康的女人,那麽你的人生該是另外一個樣子。至少不用每天都生活在痛苦當中。”


    死屍再次搖頭,“不!何法醫,你說的不對,我剛才已經跟你們說過了,我和我老婆是真愛。所以我必須要娶她為妻。”


    何楚耀苦笑,“可是,就這真愛,把你給害了。就像我剛才說的,如果你娶的是一個身體健康的女人,你現在說不定正幸福地生活著,而不是在接近七十高齡的時候仍舊辛苦地擺攤養家,最後,悲慘地死在老槐樹下。我的意思是說,你娶了別的女人,人生也許是另外一個結局。”


    眾人沉默下來,全都低頭沉思,琢磨著何楚耀說的話。


    良久,死屍才抬起頭,低聲道,“何法醫,也許你是對的,如果當初我不娶她,一切的悲劇也許不會發生。而且在我決定跟她結婚之前,還有一個女孩追求我,那個女孩人也很好,也是個踏實過日子的人,我當時猶豫了一下,不知道選誰好了。正在這個節骨眼上,正好我過生日,她倆知道我過生日,全都張羅著要給我慶祝,還說給我準備了生日禮物,要給我一個驚喜。”


    何楚耀笑道,“老大爺,你可真幸福,過生日,是兩個女孩陪你慶祝。”


    路飛皺眉,“而且這兩個女孩還是情敵,她倆沒在你的生日宴會上打起來吧?”


    死屍搖頭,“沒有,她倆全都是個性溫柔的那一類女孩,壓根不會打架吵架,哪像現在的女孩即使當街撒潑也完全不當回事。”


    何楚耀笑道,“老大爺,你剛才說,她倆在你過生日的時候,全都準備了生日禮物,她們都準備了什麽禮物呢?”


    死屍笑道,“那女孩送我一盒生日蛋糕,而她送的是自己親手織的毛衣。”


    老頭嘖嘖兩聲,“親手織的毛衣?你老婆果然是有心計啊。”


    路飛皺眉,“一件毛衣而已,有啥稀罕的?我一個冬天都穿不著毛衣,就一件防寒服或者羽絨夾克就足以過冬了。”


    老頭笑道,“這你就不懂了,我們年輕的時候,正好趕上物質匱乏的年代,別說是穿了,吃飽都成問題,而且那時候,天氣很冷,尤其是冬天,一下雪,馬路上都結冰,現在你的確是冬天不穿毛衣都能過冬,因為現在天氣暖和了,那時候可不成,那時候我冬天都穿著兩件毛衣,外麵再穿著棉大衣。”


    死屍笑道,“那時候都是穿軍大衣吧。”


    老頭笑道,“對,冬天都穿軍大衣,軍大衣暖和呀,抗風,別的棉衣,什麽防寒服,羽絨服,冷風一吹,就透了,跟沒穿一樣,還是軍大衣好。”


    死屍點頭,“嗯,我也都是穿軍大衣的,那時候天氣真冷,一到冬天,手都拿不出來。”


    老頭笑道,“再加上物質匱乏,所以說呢,一件親手織的毛衣有多重要,你們就該懂了吧?”


    何楚耀皺眉,“可是那時候物質匱乏,那個女孩能花錢買生日蛋糕也是破費了呢。”


    死屍苦笑,“是的,當時的生日蛋糕並不好吃,可是價格可不便宜,因為當時收入很低,但是,一件親手織的毛巾卻給人以溫暖的感覺,我老婆也不顧有那女孩在場,立刻讓我穿上試試,等我穿上毛衣才發現剛合好,就跟她之前特意量過我身體的尺寸似的。我記得那時天氣轉冷,我剛好需要一件毛衣禦寒。這件毛衣可謂是雪中送炭。我穿上毛衣,又對著鏡子照了半天,感覺非常滿意。這件毛衣簡直就是專門為我量身定製的嘛。”


    老頭笑道,“你倆忙著穿毛衣,那女孩在幹嘛?”


    死屍歎氣,“我當時隻陶醉在穿上新毛衣的喜悅當中,等我回過神來,才發現那女孩已經走了,這一桌酒菜原本是打算我們三人一起吃的,最後,變成了我和我老婆倆人吃,而且之後,那女孩再也沒聯係過我。據說她後來也結婚了,過得還不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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