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我送你走
誤上王榻:邪王請輕寵 作者:梨花白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是酒好喝,還是你覺得喝酒的樣子很酷,所以你才會選擇喝酒?”千看著林繪錦被酒辣到的樣子,不由低吟著嗓音問道。
“不是,有的酒確實挺好喝的,也有麻痹自己的效果,但是這酒太辣,太苦了,太難喝了。”林繪錦喝著茶不住的漱口。
“這家的酒都是賣給勞作的人喝的,所以這酒很有勁,喝起來才解乏,像你這樣的富家小姐,沒有吃過苦頭,當然喝不慣。”千頓了頓又接著道:“你要是喝得下去,那就奇怪了。”
“那師傅你為什麽不喝酒?也是覺得這裏的酒喝不慣嗎?”
“我無所謂什麽酒,隻要裏麵沒有毒藥就行,不喝隻是因為喝酒誤事!”
“小酌怡情啊!”
“就因為當初我喝酒,我才會去可憐她,然後救她的!”千一下說出了自己不喝酒的原因。
“你不要什麽事情都怪在酒上,就算你不喝酒,你也會去救的,你那顆善良的心是什麽東西都掩蓋不了的。”
“如果我不去喝酒,我就不會遇到她了。”千卻是這樣說道。
所以他很後悔,他不應該去城裏的酒館喝酒的。
林繪錦已經覺得嘴巴不辣了,聽著千這樣說,林繪錦就越發肯定千當時肯定喜歡他亡妻喜歡得不得了,所以才會將事情推在這些看似有聯係卻又不是主要原因的事情上。
“說了這麽多,你還不是後悔自己喜歡過她嗎啊?要是不對她動心,就不會有以後的事情了,你之前有多喜歡她,現在就有多恨她!”林繪錦夾了一塊兒涼拌黃瓜,咬得嘎嘣脆:“可是你恨她的同時,卻又想著她之前的溫柔……”
“但是人生呢,沒有重新來過的機會,但是卻有改正的機會,以前的事情咱們就不想了,來,我們喝完這一杯酒,回去呢,好好的睡一覺,然後從第二天開始,就當之前所有的事情沒有發生過,也從來沒有遇到過她,你還是當年那個意氣風發的少年,然後去做你少年時想做的事情,去追你少年時你所喜歡的那個類型的姑娘,過你少年時想過的生活。”林繪錦給千倒了一杯酒,然後舉起酒杯對千道。
但是千並沒有舉杯,林繪錦隻好將酒杯遞到千的手上,然後和他的杯子碰撞了一下,接著就皺著眉頭去喝酒。
這酒就跟現代的白酒一樣,不醇香也就算了,還特別的辛辣。
她喝到嘴裏,真的沒辦法咽下去。
於是隻好皺著眉頭,為難的道:“算了,我還是喝茶吧!這酒我要是喝了,估計我就得攤這兒了。”
千捏著酒杯,看著林繪錦皺著小臉喝著茶,並沒有動。
“時辰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都說人是有輪回的,而人的死亡也是從閉眼那一刻開始的,當你閉眼的時候你就當今天的你已經死掉了,等待著第二天的輪回,而當你睡醒之後,睜開眼,那就是一個全新的你,唯一的區別就是沒有孟婆湯而已,你就把這杯酒當做孟婆湯!”林繪錦看了眼外麵的天色,雖然還早,但是她還是想早點兒回去。
免得又被雲辭當場抓住。
千看著林繪錦替他包紮的傷口,果然是一個沒有受過任何傷的富家千金,竟然直接給他紮了一個蝴蝶結。
這當然是林繪錦故意的,別看她在千表現出一副輕鬆、瀟灑的樣子。
但是事實上她內心非常的謹慎,生怕說漏了嘴,從而讓千懷疑,甚至導致功虧一簣。
“我送你吧!”當林繪錦走了幾步之後,千就站起身對著林繪錦道。
“行啊!”林繪錦沒有拒絕。
微涼的風吹在林繪錦的臉上,讓她覺得格外的清爽,兩個人這一路都沒話,到了曲水橋的時候,林繪錦剛準備給千告別。
千卻是突然說道:“我記得孟府不在這個方向!”
“你傻啊,像我們這種有錢人,是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的,要是有人知道我是孟府的人,那還不把我給綁架了,所以故意繞幾圈,看有沒有人跟蹤,我才會回去的。”林繪錦先是一愣,但是好在她腦袋格外清醒,很快就找到了一個合適的理由。
千沒在說什麽了,一直看著林繪錦朝曲水橋的方向走去,之後她並沒有坐上轎攆或者馬車,而是進入了一家客棧。
當千看著林繪錦進入那家客棧之後,一下就輕躍上樹,然後輕輕的落在客棧的屋頂上,雙手環胸的看著停在客棧外麵的馬車。
從客棧裏偶爾會出來幾位客人,都是男性,也沒人上那輛馬車。
一直過了許久,才有一個丫鬟攙扶著一位小姐從客棧中走出來。
千立即蹲下身,若子夜寒星的寒眸落在這位小姐的身上。
一直到這位小姐上馬車的時候,千才看清這位小姐的側顏。
一個人的美醜,光看一個側顏就能看出來,當然也不排除有的人側顏好看,正顏不好看,也有的人則是反之。
但是更多的人則是,不管是正臉還是側臉都不好看。
而這位小姐儼然光是看側臉就知道正臉也不會好看的人,但是身材倒是挺苗條的。
千一直跟著這輛馬車在集市上饒了幾圈之後,就來到了孟府的後門前。
馬夫上去敲了門,門房的人就把門打開了,剛才那位穿著橘黃色衣服的小姐也就從馬車中走了出來,不是踩著矮凳下來的,而是直接蹦下來。
這倒是很符合剛才她男孩子般的性格。
懸掛在後門上的大紅燈籠搖曳在這位小姐身上,將她的麵容和身姿照得格外清楚,就在這時這位小姐回過頭,好像是忘記拿了馬車上的東西。
千自然也將那從馬車中走下來的小姐看得清清楚楚。
如果說這位小姐長相平平,沒有任何特色也就算了,但是這位小姐穿著綾羅綢緞,發飾精致而貴重。
然而這不僅僅沒有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反倒有了喧賓奪主的意味。
因為這位小姐的容貌真的有些一言難盡,小眼睛、塌鼻子、厚嘴唇,臉上的皮膚也不太好。
這讓千看了有些不敢相信,然而他卻清楚的看到她手中包裹中露出來的衣服,正是孟小蘭剛才所穿的。
“不是,有的酒確實挺好喝的,也有麻痹自己的效果,但是這酒太辣,太苦了,太難喝了。”林繪錦喝著茶不住的漱口。
“這家的酒都是賣給勞作的人喝的,所以這酒很有勁,喝起來才解乏,像你這樣的富家小姐,沒有吃過苦頭,當然喝不慣。”千頓了頓又接著道:“你要是喝得下去,那就奇怪了。”
“那師傅你為什麽不喝酒?也是覺得這裏的酒喝不慣嗎?”
“我無所謂什麽酒,隻要裏麵沒有毒藥就行,不喝隻是因為喝酒誤事!”
“小酌怡情啊!”
“就因為當初我喝酒,我才會去可憐她,然後救她的!”千一下說出了自己不喝酒的原因。
“你不要什麽事情都怪在酒上,就算你不喝酒,你也會去救的,你那顆善良的心是什麽東西都掩蓋不了的。”
“如果我不去喝酒,我就不會遇到她了。”千卻是這樣說道。
所以他很後悔,他不應該去城裏的酒館喝酒的。
林繪錦已經覺得嘴巴不辣了,聽著千這樣說,林繪錦就越發肯定千當時肯定喜歡他亡妻喜歡得不得了,所以才會將事情推在這些看似有聯係卻又不是主要原因的事情上。
“說了這麽多,你還不是後悔自己喜歡過她嗎啊?要是不對她動心,就不會有以後的事情了,你之前有多喜歡她,現在就有多恨她!”林繪錦夾了一塊兒涼拌黃瓜,咬得嘎嘣脆:“可是你恨她的同時,卻又想著她之前的溫柔……”
“但是人生呢,沒有重新來過的機會,但是卻有改正的機會,以前的事情咱們就不想了,來,我們喝完這一杯酒,回去呢,好好的睡一覺,然後從第二天開始,就當之前所有的事情沒有發生過,也從來沒有遇到過她,你還是當年那個意氣風發的少年,然後去做你少年時想做的事情,去追你少年時你所喜歡的那個類型的姑娘,過你少年時想過的生活。”林繪錦給千倒了一杯酒,然後舉起酒杯對千道。
但是千並沒有舉杯,林繪錦隻好將酒杯遞到千的手上,然後和他的杯子碰撞了一下,接著就皺著眉頭去喝酒。
這酒就跟現代的白酒一樣,不醇香也就算了,還特別的辛辣。
她喝到嘴裏,真的沒辦法咽下去。
於是隻好皺著眉頭,為難的道:“算了,我還是喝茶吧!這酒我要是喝了,估計我就得攤這兒了。”
千捏著酒杯,看著林繪錦皺著小臉喝著茶,並沒有動。
“時辰不早了,我就先回去了,都說人是有輪回的,而人的死亡也是從閉眼那一刻開始的,當你閉眼的時候你就當今天的你已經死掉了,等待著第二天的輪回,而當你睡醒之後,睜開眼,那就是一個全新的你,唯一的區別就是沒有孟婆湯而已,你就把這杯酒當做孟婆湯!”林繪錦看了眼外麵的天色,雖然還早,但是她還是想早點兒回去。
免得又被雲辭當場抓住。
千看著林繪錦替他包紮的傷口,果然是一個沒有受過任何傷的富家千金,竟然直接給他紮了一個蝴蝶結。
這當然是林繪錦故意的,別看她在千表現出一副輕鬆、瀟灑的樣子。
但是事實上她內心非常的謹慎,生怕說漏了嘴,從而讓千懷疑,甚至導致功虧一簣。
“我送你吧!”當林繪錦走了幾步之後,千就站起身對著林繪錦道。
“行啊!”林繪錦沒有拒絕。
微涼的風吹在林繪錦的臉上,讓她覺得格外的清爽,兩個人這一路都沒話,到了曲水橋的時候,林繪錦剛準備給千告別。
千卻是突然說道:“我記得孟府不在這個方向!”
“你傻啊,像我們這種有錢人,是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的,要是有人知道我是孟府的人,那還不把我給綁架了,所以故意繞幾圈,看有沒有人跟蹤,我才會回去的。”林繪錦先是一愣,但是好在她腦袋格外清醒,很快就找到了一個合適的理由。
千沒在說什麽了,一直看著林繪錦朝曲水橋的方向走去,之後她並沒有坐上轎攆或者馬車,而是進入了一家客棧。
當千看著林繪錦進入那家客棧之後,一下就輕躍上樹,然後輕輕的落在客棧的屋頂上,雙手環胸的看著停在客棧外麵的馬車。
從客棧裏偶爾會出來幾位客人,都是男性,也沒人上那輛馬車。
一直過了許久,才有一個丫鬟攙扶著一位小姐從客棧中走出來。
千立即蹲下身,若子夜寒星的寒眸落在這位小姐的身上。
一直到這位小姐上馬車的時候,千才看清這位小姐的側顏。
一個人的美醜,光看一個側顏就能看出來,當然也不排除有的人側顏好看,正顏不好看,也有的人則是反之。
但是更多的人則是,不管是正臉還是側臉都不好看。
而這位小姐儼然光是看側臉就知道正臉也不會好看的人,但是身材倒是挺苗條的。
千一直跟著這輛馬車在集市上饒了幾圈之後,就來到了孟府的後門前。
馬夫上去敲了門,門房的人就把門打開了,剛才那位穿著橘黃色衣服的小姐也就從馬車中走了出來,不是踩著矮凳下來的,而是直接蹦下來。
這倒是很符合剛才她男孩子般的性格。
懸掛在後門上的大紅燈籠搖曳在這位小姐身上,將她的麵容和身姿照得格外清楚,就在這時這位小姐回過頭,好像是忘記拿了馬車上的東西。
千自然也將那從馬車中走下來的小姐看得清清楚楚。
如果說這位小姐長相平平,沒有任何特色也就算了,但是這位小姐穿著綾羅綢緞,發飾精致而貴重。
然而這不僅僅沒有起到錦上添花的作用,反倒有了喧賓奪主的意味。
因為這位小姐的容貌真的有些一言難盡,小眼睛、塌鼻子、厚嘴唇,臉上的皮膚也不太好。
這讓千看了有些不敢相信,然而他卻清楚的看到她手中包裹中露出來的衣服,正是孟小蘭剛才所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