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坐在小河邊濕轆轆的草地上,天下起了小雨,馬俐和魯西相擁而泣,魯西一直在等林濤,卻始終沒有等到。李磊和韓馨月長久地沉默著。一貫調皮的吉米打破了沉重的氣氛,故作輕鬆地說:“這十幾年來,上帝帶走了三毛、鄧麗君、張國榮他們,可可也是因為太優秀了,上帝嫉妒她才將她帶走了,我們這些不爭氣的笨蛋都得好好地活著,活聰明了才有資格去見上帝。”
魯西說:“我是你們中間最笨的,高中肄業,還成為全校的笑柄。我也曾想過跳樓、割腕或者吞安眠藥,可我沒有可可勇敢,我想活下去,向所有嘲笑我的人證明:我不是笨蛋,我一定會比他們活得精彩!後來,我做到了。我從超市營業員做到超市主管,又從保險公司普通職員做到了經理,現在又升職成麥當勞的地區經理,下一步我也許還會折騰,我一次次讓自己跳到穀底,就是想讓自己變成一個彈簧,看看自己究竟有多大的彈力和承受力……我活著還有一個理由,我想親口問一下那個人關於雞蛋的事,可惜他今天沒有來……”
馬俐道:“讀書的時候,我的成績總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我不服氣,就將可可和馨月作為學習目標,拚命努力,卻永遠也跟不上她們的步伐。模仿別人的時候,我總是找不到自己,其實最快樂的事是,做好你自己。我用了幾年的時間才想明白這個簡單的道理。可可是我最好的老師,她卻不辭而別,太自私了。”
李磊說:“可可非常爭強好勝,但那次班上‘五四評優’時,起初有五個名額,陳老師報了包括我在內的五個人,後來卻被告知隻有四個名額,於是我們五人抓鬮,可可本來抓到了,可她卻把寶貴的名額讓給了我。”
吉米飛起一腳,將一塊石子踢進河裏,道:“因為這個家夥太聰明了,我從前老是故意欺負她,揪她的辮子、藏她的課本、將缺一條腿的凳子換給她坐……這個壞家夥,怕被我欺負就故意藏起來是吧,真沒勁兒。有種就再穿越回來讓我再欺負一次啊。”
韓馨月哽咽著說:“我媽生我時早產,我一出生就生了場大病,差點小命不保。後來又被河水淹、被開水燙、手臂摔成骨折,還暈倒過幾次,我能活到今天,實在是個奇跡。活一場不容易,我們一定要努力活著,就算再苦再難,就算一事無成,就算沒有人愛……”
說完,她迅速瞟了李磊一眼,李磊也正好看著她,二人四目相對,很快將視線挪開。幾秒鍾後,目光重回到對方身上,又轉瞬移開。
隔在李磊和韓馨月中間的吉米,悄悄往旁邊挪了挪,讓他倆的眼神交流更暢行無阻。
20多位同學送別林可可後,一言不發地各自回家。難得聚得如此齊的他們,沒有想像中的聚會。事後,馬俐不解地問韓馨月:“為什麽大家都不聚會了?”
韓馨月答道:“因為,麵對突然死亡的青春,我們隻能狼狽至極地落荒而逃。”
當天,韓馨月在書櫃裏找到了一本爬了蛛絲的作文本,是她初三時寫的一篇關於林可可的作文:
她叫許秋意,而我叫許秋娥。
她的名字洋氣十足,我的則土得掉渣。一字之差,注定了我們命運的千差萬別。她來自江城,我剛農轉非。她皮膚白皙,我黑裏透紅。她永遠考第一,我時常在第十名上下沉浮。她是眾星捧月的班花,我是可有可無的雜草。海拔170的我在158的她麵前,總覺得卑微。
她的鋼筆字獲得了全國各種數不清的獎項,榮譽證書和獎狀裝了滿滿一櫃子。她的書法引領了全校學生的練字風潮,我也開始每日拿一本《龐中華字帖》抄寫汪國真的勵誌詩,像詩人食指一樣相信未來。我們像崇拜偶像一樣,紛紛找她簽名。那年,她在我帶鎖的日記本上寫下“前程似錦”四個大字,我奉若至寶。我反複描摹這四個字,卻始終沒她寫得好。
後來,我成為了她的同桌。我對她禮節性一笑,她隻匆匆掃了我一眼,便在課桌上劃了一條醒目的三八線。六月的天,竟有些冷。我一旦越界,她會用冷冷的目光斜睨著我,我衝她諂媚地笑著,這笑令我更矮了。
她從不遲到。為此,我在課桌上悄悄刻下魯迅先生寫過的“早”字,然後每天比她提前到校,擦好課桌椅,順便將她的課桌椅擦拭幹淨。她從不說一個“謝”字。
她自學《新概念英語》,我省下買零食的錢也買了一套,她英語考145分時,我將《新概念英語》翻爛了也隻能考125分,250除以2。我聽說,她有一個當官的父親,很大很大的官,以後會送她出國留洋。我想,當我終於成為一名合格的城裏人時,她已經遠渡重洋當了令我們豔羨的老外。
一本物理習題她隻挑幾道題來做,我卻老黃牛似的從頭做到尾,還是沒她考得高。上語文課她背單詞,上數學課她預習化學,上英語課她寫作文,她的世界於我,是一個顛倒眾生紛繁複雜的謎。她將自己順風順水活成一個顛撲不破的真理,而我則東倒西歪過成了顛三倒四的笑話。
當我穿著姐姐小了的衣服上學時,她天天換她父親從國外帶回來的各種裙裝。有一天,她紅著眼光著腳來上學,原來,她穿著一雙“阿迪達斯”運動鞋上學時,遇到幾個小混混,將她的鞋搶走了。那年,我第一次知道“阿迪”是名牌,知道名牌鞋可以買十幾雙“雙星”。
那年,她經常被幾個混混攔在校門口,她除了送“阿迪”給他們,還得送鈔票。有一次我看到一個混混的爪子摸到她白皙的臉上時,我撿起一塊板磚狠狠地向小混混砸去。回頭時,她已經跑遠了。
魯西說:“我是你們中間最笨的,高中肄業,還成為全校的笑柄。我也曾想過跳樓、割腕或者吞安眠藥,可我沒有可可勇敢,我想活下去,向所有嘲笑我的人證明:我不是笨蛋,我一定會比他們活得精彩!後來,我做到了。我從超市營業員做到超市主管,又從保險公司普通職員做到了經理,現在又升職成麥當勞的地區經理,下一步我也許還會折騰,我一次次讓自己跳到穀底,就是想讓自己變成一個彈簧,看看自己究竟有多大的彈力和承受力……我活著還有一個理由,我想親口問一下那個人關於雞蛋的事,可惜他今天沒有來……”
馬俐道:“讀書的時候,我的成績總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我不服氣,就將可可和馨月作為學習目標,拚命努力,卻永遠也跟不上她們的步伐。模仿別人的時候,我總是找不到自己,其實最快樂的事是,做好你自己。我用了幾年的時間才想明白這個簡單的道理。可可是我最好的老師,她卻不辭而別,太自私了。”
李磊說:“可可非常爭強好勝,但那次班上‘五四評優’時,起初有五個名額,陳老師報了包括我在內的五個人,後來卻被告知隻有四個名額,於是我們五人抓鬮,可可本來抓到了,可她卻把寶貴的名額讓給了我。”
吉米飛起一腳,將一塊石子踢進河裏,道:“因為這個家夥太聰明了,我從前老是故意欺負她,揪她的辮子、藏她的課本、將缺一條腿的凳子換給她坐……這個壞家夥,怕被我欺負就故意藏起來是吧,真沒勁兒。有種就再穿越回來讓我再欺負一次啊。”
韓馨月哽咽著說:“我媽生我時早產,我一出生就生了場大病,差點小命不保。後來又被河水淹、被開水燙、手臂摔成骨折,還暈倒過幾次,我能活到今天,實在是個奇跡。活一場不容易,我們一定要努力活著,就算再苦再難,就算一事無成,就算沒有人愛……”
說完,她迅速瞟了李磊一眼,李磊也正好看著她,二人四目相對,很快將視線挪開。幾秒鍾後,目光重回到對方身上,又轉瞬移開。
隔在李磊和韓馨月中間的吉米,悄悄往旁邊挪了挪,讓他倆的眼神交流更暢行無阻。
20多位同學送別林可可後,一言不發地各自回家。難得聚得如此齊的他們,沒有想像中的聚會。事後,馬俐不解地問韓馨月:“為什麽大家都不聚會了?”
韓馨月答道:“因為,麵對突然死亡的青春,我們隻能狼狽至極地落荒而逃。”
當天,韓馨月在書櫃裏找到了一本爬了蛛絲的作文本,是她初三時寫的一篇關於林可可的作文:
她叫許秋意,而我叫許秋娥。
她的名字洋氣十足,我的則土得掉渣。一字之差,注定了我們命運的千差萬別。她來自江城,我剛農轉非。她皮膚白皙,我黑裏透紅。她永遠考第一,我時常在第十名上下沉浮。她是眾星捧月的班花,我是可有可無的雜草。海拔170的我在158的她麵前,總覺得卑微。
她的鋼筆字獲得了全國各種數不清的獎項,榮譽證書和獎狀裝了滿滿一櫃子。她的書法引領了全校學生的練字風潮,我也開始每日拿一本《龐中華字帖》抄寫汪國真的勵誌詩,像詩人食指一樣相信未來。我們像崇拜偶像一樣,紛紛找她簽名。那年,她在我帶鎖的日記本上寫下“前程似錦”四個大字,我奉若至寶。我反複描摹這四個字,卻始終沒她寫得好。
後來,我成為了她的同桌。我對她禮節性一笑,她隻匆匆掃了我一眼,便在課桌上劃了一條醒目的三八線。六月的天,竟有些冷。我一旦越界,她會用冷冷的目光斜睨著我,我衝她諂媚地笑著,這笑令我更矮了。
她從不遲到。為此,我在課桌上悄悄刻下魯迅先生寫過的“早”字,然後每天比她提前到校,擦好課桌椅,順便將她的課桌椅擦拭幹淨。她從不說一個“謝”字。
她自學《新概念英語》,我省下買零食的錢也買了一套,她英語考145分時,我將《新概念英語》翻爛了也隻能考125分,250除以2。我聽說,她有一個當官的父親,很大很大的官,以後會送她出國留洋。我想,當我終於成為一名合格的城裏人時,她已經遠渡重洋當了令我們豔羨的老外。
一本物理習題她隻挑幾道題來做,我卻老黃牛似的從頭做到尾,還是沒她考得高。上語文課她背單詞,上數學課她預習化學,上英語課她寫作文,她的世界於我,是一個顛倒眾生紛繁複雜的謎。她將自己順風順水活成一個顛撲不破的真理,而我則東倒西歪過成了顛三倒四的笑話。
當我穿著姐姐小了的衣服上學時,她天天換她父親從國外帶回來的各種裙裝。有一天,她紅著眼光著腳來上學,原來,她穿著一雙“阿迪達斯”運動鞋上學時,遇到幾個小混混,將她的鞋搶走了。那年,我第一次知道“阿迪”是名牌,知道名牌鞋可以買十幾雙“雙星”。
那年,她經常被幾個混混攔在校門口,她除了送“阿迪”給他們,還得送鈔票。有一次我看到一個混混的爪子摸到她白皙的臉上時,我撿起一塊板磚狠狠地向小混混砸去。回頭時,她已經跑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