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值盛夏。


    烈陽似火,空調都抵不住暑氣炎炎。


    時氏集團頂樓,辦公室裏的某人卻是愜意涼涼。


    丁希宇斜悠閑自在地躺在名貴的真皮沙發上,看著不遠處的男人在辦公桌如山的文件前忙成狗。


    他抽出一根雪茄,朝時辭問道:“要不?”


    時辭抬眸,猶豫了一刻,搖頭。


    丁希宇鬱悶了,悶悶地吐槽:“我這壞毛病都是被你們拖下水的,你們倒好,說戒就戒了。”


    這個“你們”,指的自然是當年的“帝都五少”:時辭、邱子敘和蕭北昀、丁氏的雙胞胎兄弟丁司宴和丁希宇。除了邱子敘家裏四代從政,其他四個家裏都是商業巨頭。


    一個官二代與四個富二代,因年紀相仿,家族關係交好,從小玩在一起,漸漸的也形成了一個小圈子,被人戲稱為“帝都五少”。


    當年的丁希宇可是個名副其實的三好生,抽煙打架喝酒啥的全不會沾,都是後來一朝墮落,跟時辭他們幾個學的。結果現在人家都結婚了、壞毛病都戒了,一個二個的修煉成一副精英人士的模樣,就剩他一個,入坑容易出坑難。


    好不容易黎家小妹走了,時辭又跟他統一戰線,結果人剛一回來,這家夥又開始裝上了。


    丁希宇憂桑地撣了撣煙灰,道:“當初說好一起闖天下,特麽都結婚了,就剩我一個單著。”


    哎,不過一想到時辭離婚,他就平衡多了。他好歹是原裝貨,而時辭,撐死也隻能算個二手貨。


    這麽一想,丁希宇對自己未來遇到真愛又充滿了信心。


    丁希宇瞅著時辭臉上的包紮,傷口本來也沒多深,根本沒必要包這麽幾天。丁希宇戲謔地說道:“你不是有潔癖嗎?怎麽,都兩天了,還不舍得拿下來?”


    時辭的臉色多少有些不自然,斂下眸子,繼續手頭的工作,沒搭理無聊至極的某人。


    丁希宇輕笑,低頭繼續玩手機,罵了一聲:“悶騷。”


    感受到時辭一記眼刀子甩過來,他立馬舉了舉手機,“我說我哥呢,你幹嘛忙著對號入座。”


    心底卻是在腹誹:自從黎冉回來,你騷得可明顯了。


    身為一隻工作狂,居然破天荒地曠了工,跑去酒吧買醉,還跑到前妻家裏碰瓷。


    丁希宇都不忍直視了,這還是他認識的冷靜自持高貴的時家太子爺嗎?這還是學生時代帶著他一起在校門口堵小學妹的校霸老大嗎?


    丁希宇正回想著以前的校園時代呢,冷不丁地聽見時辭說了一句:“傷很嚴重。”


    丁希宇傻愣地問了一句“啊?”,一會兒後才突然反應過來,原來時辭是在解釋。


    他對這個事實倒是不可置否,十分認同地點了點頭,“嗯,是挺嚴重的,等你好了再拆。”


    這麽多年了,黎家小妹的毒性還是這麽強。以丁希宇不怎麽專業的醫學知識保守估計,等時辭這傷痊愈,至少也要一輩子。


    馬上就要奔三的人了,還跟十七八歲的時候一樣,為了同一個女人幹同一件蠢事。


    以前隻會帶兄弟們跑校門口堵人,現在年紀大了膽子也肥了,敢借著醉酒跑人家家裏碰瓷兒了。


    時辭隔得遠,聽不清丁希宇在一旁嘀咕些什麽,但他也知道不會是什麽好話。


    時辭合上文件,輕飄飄地道:“你哥說,一會想過來跟我敘敘舊。”


    丁希宇心一緊,立馬跳起來,笑嗬嗬地道:“那個……看你這兒挺忙的,我就不打擾你了。”


    聽著關門的聲音傳過來,時辭唇角微微勾起,耳根子終於清靜了。


    時辭跟丁希宇是發小,自然知道丁希宇最怕的人是他哥丁司宴。


    作為丁家老二,丁希宇從小的夢想就是做一名救死扶傷的白衣天使,高考瞞著全家人偷偷把誌願改成了臨床醫學,差點跟家裏鬧掰。


    然並卵,學了醫也沒啥用,丁家人設計著把他天使的翅膀折斷了,現在沒有一家醫院敢收他,除了到丁氏上班,他已經無路可走。丁希宇也是個寧折不彎的鋼性子,整天閑著亂逛,硬是不去公司上班,就這樣跟家裏人死耗著。


    一說到丁司宴,他不怕才怪。


    ***


    這兩天黎冉閑著也是閑著,無意中又隨手翻看了兩頁《盛歌》,沒想到卻是越看越喜歡。


    畢竟是一本商業性質的小說,為了迎合市場,《盛歌》也免不了被套路。幸而隻是前麵的劇情狗血了點,但後麵的故事卻是精彩紛呈。


    黎冉記得,劇本上已經沒有前麵這些狗血的套路了。為了方便影視化,文章開篇的狗血出軌和穿越已經被刪改了。


    這麽一想,她的心情瞬間好了很多。


    吃過晚飯後,黎冉就抱著書跑臥室裏了。


    靠在床頭,一頁一頁地細細翻看,越看越來勁。


    再抬頭就到了淩晨兩點。


    黎冉這才發覺,她最近的睡眠真的好了很多了。


    以前在英國的時候,不說淩晨兩點,接近天蒙蒙亮她才將將能夠入睡的,往往都是徹夜難眠。


    難怪這幾天感覺精神都好了很多。


    肚子有點餓,黎冉起床弄了點宵夜,吃完才睡覺。


    當然,她又沒關燈。


    不知道為什麽,她對黑暗有心理陰影,每次一個人在黑暗裏就會緊張得冒冷汗,所以連睡覺的燈都是徹夜開著的。


    晚上睡得遲,最大的困難就是,會讓早上起床這件事顯得更加困難。


    大清早的,床頭的電話響個不停。


    黎冉胡亂摸索著手機,按下接聽鍵:“緹娜早餐不用送了,我昨晚熬夜補了《盛歌》,現在起不來。”


    她的聲音困倦,帶有一絲被吵醒的不滿。


    可電話那頭卻很激動:“真的嗎?你已經看過《盛歌》?”


    “當然——”黎冉的話還沒說完,卻頓時收住。


    不對,這不是緹娜的聲音。


    從聲音判斷,電話那頭應該是一個男人。


    “黎小姐,雖然知道這樣真的很冒昧,但我還是想與你見一麵!”


    黎冉不解,問道:“你是?”


    她的手機號是回國新辦的,應該隻有alisa和緹娜知道,這個男人怎麽知道的?


    ***


    小區樓下,環境幽雅的咖啡館裏。


    “抱歉,黎小姐,是我唐突了。這樣瘋狂的行為,一定把你嚇壞了吧?”


    黎冉靜靜地望著眼前的男人,傳說中的網絡作家“力挽狂瀾”。


    他的行為確實唐突得很瘋狂。


    因為聽說她並不打算接下《盛歌》,便匆忙訂了機票,專程從港市連夜飛過來。剛下飛機,連賓館都沒來得及去,拎著行李就匆匆趕到她的小區樓下,現在頭發都有些亂糟糟的。


    如果不是跟緹娜確認過,黎冉也不敢隨便就出來見人,尤其是這樣一個行為魯莽的作家。


    而且在此之前,她一直以為他是女的。


    黎冉悠悠地調著咖啡,“其實更令我震驚的,是您的性別。”


    力挽狂瀾笑道:“第一次簽售會上,我的書迷也以為我是‘力挽狂瀾’的家屬。”他沉吟了一會,接著道:“看來我的筆名還是有點偏女性化。”


    黎冉也被他蒼白的幽默感化了,“不是筆名的問題……怎麽說呢,應該是大家都很難想象,像《盛歌》這樣情感細膩的作品,居然是由先生您這樣一個看起來很……陽剛的年輕男人創作出來的。”


    力挽狂瀾意識到了她的停頓,無所謂地笑著:“我猜你剛剛想說的是很‘粗獷’吧……很多人都這樣跟我說過。”


    黎冉扯了扯唇角,心想:您猜對了。


    兩人聊了一會,力挽狂瀾暗間觀察著見黎冉的神色,見她漸漸放鬆了心情,他才將話題扯到自己的目的上。


    力挽狂瀾聳了聳肩:“實不相瞞,之前我賣了很多作品的影視權,雖然播出後的經濟效益都很不錯,各方都獲得了很大的利益。但私心而言,很多改編劇都令我以及我的書迷很失望,使我的心血毀於一旦。但這個畢竟是商業的東西,大家都心知肚明,我也沒有立場說什麽。”


    “而這一次,我想對自己的作品負責。之所以會答應續約《盛歌》,也是因為熊先生非常自信地跟我保證過,鳳霓隻會是你,也隻能是你。”


    想到來之前熊先生跟黎冉的經紀人給他說的情況,黎冉應該並不討厭這部作品,隻是這部劇的投資很大,觀眾的期待值很高,她承受的心理壓力太大而已。


    他繼續說道:“我的書迷裏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你的粉絲,當然,這也包括我。”


    聽到這裏,黎冉挑眉一哂:“多謝您厚愛。”


    看黎冉的樣子就知道,她大概以為力挽狂瀾是在商業互吹了。


    雖然力挽狂瀾以前為了合作,的確經常幹這種事情,但這次的話,他是真心實意的。


    他立馬補充道:“之前我的作品裏從來沒有原型,鳳霓是唯一的特例。而且,這部作品最初的靈感來源,是我無意之中看到了你在《狂潮》中令人驚豔的表演。記得你一身紅舞衣在白色櫻花雨裏跳舞的畫麵,綺麗而淒美。那個時候我就想,一定要創作出一個鳳霓這樣的女神。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沒有你,就不會有鳳霓,更不會有《盛歌》的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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