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一開始呢,漂亮媳婦和奸夫確實被抓起來了,可他們請到了一個好律師,最後說證據不足,又給放出來了。


    而漂亮媳婦哭天抹淚的說大家冤枉她,她對楊樹林的事情一概不知,明明是楊樹林出門這麽長時間,跟家裏斷了音訊,咋還能把事情算到她頭上?


    而且她還主動讓警察驗屍,說身正不怕影子歪。


    可驗屍又能怎麽驗呢?


    楊樹林是個孤兒,他也沒有直係親屬能對比dna,頭骨也損傷的厲害,沒法做容貌複原,你說他是楊樹林就是楊樹林了?那別人說他張三李四也能說,你沒證據啊。


    事情就卡在這裏,見了楊樹林鬼魂的是說,鬼魂自稱楊樹林,可這鬼又不能跟包龍圖案裏麵的《烏盆記》似得,能上堂作證。


    現在是法治社會,信證據,你把怪力亂神提上去,倒是落個“藐視法庭”,加上那個律師業務能力過硬,潘金蓮和奸夫還真被擇出來了。


    這事兒傳到了村裏,村裏是民怨沸騰,說那個人明明就是楊樹林,咋就不認?接著酬神會也不預備了,一窩蜂的就上城隍廟來祝禱,說城隍爺第一次已經顯靈讓楊樹林的屍體浮現出來了,求城隍爺好事做到底,再發出點奸夫****犯事兒的證據,把他們繩之以法,讓可憐的楊樹林沉冤昭雪!


    一時間廟裏香煙繚繞,舒服是很舒服,但是聽到了那麽多要求的聲音,壓力也挺大。


    我也被小哥爸爸那幫人抓住了不鬆手,連聲說楊樹林實在可憐,就這麽讓奸夫****逍遙法外,他們都不甘心!楊樹林沒有家人,能不能討回公道,也就隻能靠他們這些父老鄉親了。


    接著他們還說,先在這裏祝禱,等奸夫****被抓,再預備酬神的事情,不然城隍爺的事情還沒辦完,他們急著酬神,也唐突城隍爺,讓我跟城隍爺轉達一下,相信城隍爺不會讓這事兒爛尾的。


    這就很尷尬了,我特麽也沒想到事情能變成這樣,簡直是到嘴的鴨子給飛了。


    給董警官打了個電話問,董警官沒好氣的說道:“你可別再提這神神鬼鬼的事情了,我是親眼見過這種事兒,相信,可法官能能信嗎?你就別跟著那幫村民們無風不起浪的傳謠言了,太先入為主,對破案可沒好處,事情我們還會繼續查,到時候有消息你會從新聞上看到的,管好你的小廟,別老操心不該操心的事情。”


    我還想再多問幾句調查的細節——畢竟他們已經被抓了一次了,可見肯定有大嫌疑,怎麽又證據不足了?


    董警官不開心了:“你知道他們請的律師有多硬嗎?再纏磨不清,當心把你當成誹謗名譽的告了,有錢能使鬼推磨的道理你不懂?”


    這些錢,可都是楊樹林賺來的——不過,我也是聽說有些律師可以顛倒是非黑白。


    律師本來吃的就是這口飯——他們是給客戶謀利益的,分辨是非清白那種,是法官的事情。


    陸恒川一副隔岸觀火的樣子,眯著死魚眼幸災樂禍:“唷,事情變成這樣了,城隍爺打算怎麽收場?”


    真要是有冤枉,弄這麽大我也不好收場,我十裏鋪子城隍廟顯靈的事兒傳的這麽大,最後真鬧得“爛尾”,不得讓九裏坡城隍爺看了笑話,更鄙視我沒本事,不肯把生死文書還給我了,那老子麵子往哪兒擱啊!


    “別人不知道,咱們知道清楚啊!”黑痣皂隸炸了毛:“怎麽就證據不足呢?這死人也跟活人喊冤說自己是楊樹林了,生死文書也查清楚了,就是楊樹林沒錯,都鬧到了這個地步,竟然還能放人,小的看著陽間的辦事兒人,也不過如此,肯定跟雷劈地主那事兒一樣,還有啥不為人知的交易。”


    “是啊,我全看清楚了,年齡性別都對的上,怎麽不能證明楊樹林被害了?”王德光也是義憤填膺:“老板,不能就這麽算了。”


    事到如今,隻能是把楊樹林那具屍體的魂魄給喊過來問問,他既然是被害者,證據方麵他肯定能幫上忙。


    現在我已經是城隍爺,按道理不能私自招魂了,應該照著法律法規來辦,讓手下皂隸把魂勾過來詢問好了解情況。


    黑痣皂隸得了令,雄赳赳氣昂昂的就去了——除了去接我上任,他還是廟裏開張以來第一次獨自出去執行公務,還挺興奮,立了軍令狀,說一定要把那個楊樹林給帶過來。


    過了不長時間,黑痣皂隸還真回來了,但他垂頭喪氣的:“城隍爺,對不住,事情沒辦妥。”


    “咋呢?”我一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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