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男男”相戀不再駭人聽聞的時代,聶哲雲很快從差蘋詭異的笑容中看出答案。他輕敲她的額頭,正色道,“直,很直,我和夏冬天都是大直男,ok?”


    “直男”指的是隻喜歡女人的男人。大直男指的是,不隻喜歡女人,還喜歡控製女人的霸道男人。


    差蘋揉揉腦門兒,剛欲打回去,隻見聶哲雲伸出食指指向她,警告道,“遊戲已經開始了,你這是打算認輸了?”


    差蘋咬了咬後槽牙,放下拳頭,也朝他伸出食指,補充道,“剛才是我考慮不周,我得加一條,不許和我發生任何形式的肢體接觸。”這百依百順的範圍太大了,難道他撲過來,她還得任君挑選怎麽著?那可虧大了!


    聶哲雲聳了聳肩,讓著她個小賴皮狗兒。


    差蘋得意一笑,繼續八卦道,“說說嘛,你和夏冬天究竟是怎樣成為好朋友的?”


    夏冬天外表極佳、演技超群,是時下紅得發紫的一線演員。要說這麽紅的人,怎麽也應該爆出點桃色新聞,但是這位大明星實在太神秘,行事也非常低調。幾乎所有熱門的綜藝真人秀都邀請過他,卻遭到他的無情拒絕。普通民眾對他的了解,隻停留在出生地和學校上。當然,神秘也是熱點,讓粉絲們時刻想挖掘。


    “我帥嗎?” 聶哲雲挑起眉。


    “帥!”


    “好吧,那我就給你透露點兒。”


    “……”好膚淺。


    聶哲雲望向雜草叢生的荒地,記憶仿佛回到某個特定的時段。他的笑容溫暖起來,說,“你知道他為什麽拒絕參演真人秀嗎?”他指向前方,“因為我們在13年前,就親身經曆過一次‘變形記’的折磨。”


    13年前,聶哲雲15歲,夏冬天14歲。兩個成長環境不同、教育背景截然不同的大男孩兒,皆因為青春叛逆,所以不期而遇的,一同度過人生中最可怕的三個月。


    聶哲雲的張狂至今有目共睹,所以在少不經事的13年前,加之聶母的過度寵溺,唯有加上n個更字。在聶母看來,兒子揮霍都不算事兒,打架也不算大事兒吧。隻要不觸犯法律,聶母都會在聶父麵前替兒子隱瞞過錯。聶父知道兒子問題不小,但忙於生意,唯有睜一眼閉一眼。不曾想,父母的縱容沒有讓聶哲雲覺醒,反而讓他越發肆無忌憚。聶哲雲喜歡跑車,各式各款都喜歡。然而駕齡未到,他整日看著車庫裏的跑車,不免心癢癢。於是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他偷偷把父親的跑車開上公路。原本他隻是想趁著沒人過過癮,卻險些撞死人。


    這件事徹底讓聶父震怒。為此,聶父差點沒把聶哲雲打死,他沒收兒子的所有卡、現金、通訊設備,隨後趁著聶母睡覺的時候,一不做二不休,把兒子塞進一輛黑色的麵包車。車輪疾馳多久無從知曉,反正最終,聶父像丟棄流浪狗一樣,把聶哲雲扔在一個連路標都沒有的山溝溝裏。


    聶父目光如炬,這一回是吃了秤砣鐵了心。他在獨自離開前,對聶哲雲進行了一番深刻的教育與恐嚇。聶父說,“這裏沒有自來水,更沒有電,村民甚至連人民幣都沒見過,所以你也不用想著用金錢收買誰、誘惑誰,沒人會吃你大少爺的那一套!村民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們可以就這樣平淡地渡過一生,他們可以,我聶震生的兒子當然也可以!你給我聽好了,千萬不要心存僥幸,就算你媽要跟我鬧離婚,我也不會告訴她你在哪裏,半年後我來接你,你給我好好活著,必須活出個人樣兒來!”


    至於聶父口中的半年為什麽變成三個月,倒不是聶父心軟,這其中的原因,與夏冬天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正如聶父所說,這裏是一個少數民族的聚集地,不止沒有流通貨幣,村民甚至連漢語都不會講!聶哲雲想逃出去,但四周隻有鬱鬱蔥蔥的樹林以及大小山峰,耳畔時而還傳來野獸的吼叫聲,他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啊!


    差蘋聽得瞠目結舌,默默給聶父點讚,“這要是擱在古代,你爸上輩子肯定是當將軍的人,說一不二,手起刀落!……所以你是怎麽活下來的?”


    “注意你的麵部表情,不準惹我生氣。”聶哲雲看出她在憋笑。


    大八卦當前,差蘋可以暫時拋棄一切仇怨。她朝他敬禮致歉,主動擰開礦泉水請他潤喉。聶哲雲喝了口水,輕描淡寫地說,“那會兒我才發現,當人餓到一定程度的時候,真的是什麽都不在乎了,我沒法跟村民交流,但我也不敢偷,因為家家門口都掛著捕獵的斧鉞鉤叉,我隻能硬著頭皮示好,搶著幫他們劈柴、蓋房、打水、曬草藥、狩獵,隻要能讓我填飽肚子,什麽活都能幹。”


    這位從一出生就養尊處優、身嬌肉貴的大少爺,在足足餓了兩天之後,終於邁出勞動的第一步。所幸,村民淳樸善良,又或許看他年紀尚青,沒有對他這個外鄉人產生敵意。不過在這裏,18歲的男人已經可以娶妻生子,所以也沒有人把他當成孩子一樣來照顧。他要吃多少飯,就得付出多少勞動。他起初隻會劈柴,十根手指被笨重的斧頭一次次磨出大血泡。他看著血跡斑斑的雙手,就算想發牢騷,也沒人理會。


    有一句網絡用語,可以高度概括他當時的心情:香菇,藍瘦。


    沒水、沒電、沒有網絡、語言不通,他都忘記是怎麽熬過那十天的。他隻記得,正當他快要發瘋的時候,夏冬天這位身著登山服,口中操著一半英語,一半漢語的男孩兒,像救星一樣闖入他的視線。


    哦,準確地說,夏冬天是他在打山泉水的途中,順手在林子裏撿到的。


    夏冬天是ufo的瘋狂愛好者,他堅信外星人的存在,並且堅信,外星人在地球上有聚集地。偶然機會,他得知一個可靠的消息,據說外星人出現在中國的某方位。他興奮不已,於是一拿到準確的坐標,沒有通知任何親屬,拿出打零工賺的積蓄,跟隨旅行團離開澳洲。當然,他此次任性出行,也與父母吵架有關。他希望通過他的離開,讓父母冷靜冷靜,也算是一次小規模的離家出走。原本他構想得挺好,就算見不到外星人,自當遊山玩水度假了。卻不曾想,等他按照坐標尋到此地,所有設備的信號突然中斷,同時天降暴雨。於是乎,他這個倒黴孩子,迷失在大森林當中。


    “他都沒來過中國,而且才14歲,真敢拿著個坐標就跑到大山溝裏來?並且還想跟外星人有個約會?” 差蘋一副震驚臉。話說吃漢堡包長大的中國人,腦回路過分天馬行空啊。


    聶哲雲粲齒一笑,坦然道,“幸虧他是個神經病,否則我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其實他當時也快瘋了,自己在森林裏已經瞎走了三、四天,口糧在前一天已經吃完,上樹摘果子還把腳給崴了,本以為肯定死這兒沒跑兒,而且遺書都寫好了,卻遇到猶如救世主一樣的我,你是沒看見當時那場景,我倆雖然素不相識,彼此卻跟見著親人似的,又摟又抱就差抱頭痛哭了。”


    孤獨,是這世間最可怕的敵人。互相有了伴兒,絕境好似也不在是死路,何況兩個小夥伴兒有著共同的目標,那便是——逃出去!


    夏冬天作為ufo愛好者,翻山越嶺、橫穿沙漠綠洲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必然要學習一些野外求生技能。他們每天除了幫村民幹活掙飯票之外,就是利用各種東西發送求救信號,譬如在山頂用鮮豔的布料擺出超大的“sos”、籠起火堆等,由此吸引途徑飛機的注意。還有最重要的方式是,尋找通訊信號。夏冬天有一部軍用手機,可以手動蓄電。隻要搜到信號,他們就能離開。隻是沒想到,這一找就是整整三個月。


    三個月的磨練也許改變不了性格,但可以改變兩個人的外形。砍柴、捕獵的野外生活,硬生生把兩個白淨可愛的小帥哥,變成強壯邋遢的黑狗蛋。不過這些都不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在一次突發事件過後,把彼此認定為一生的朋友。


    聶哲雲看向差蘋,指了指後背,深沉地說,“我後背有一道傷疤,是野狼抓的。夏冬天的脊背上也有一道,比我這道深,這是我們互相保護留下的紀念。”


    野狼群突襲,兩人都曾在保護對方的情況下,用身體擋在朋友的身後。當時幸好村民趕來救援,否則兩人都得西去。


    差蘋頗受感動,這樣深厚的友誼,在都市人當中實屬少見。


    “後來是救援隊找到你們的?”


    提起這事兒,聶哲雲攥緊拳頭,咬牙切齒地說,“根本不是!原來我爸一直派人在暗中監視我,要不是冬天的傷勢太嚴重,老爺子真打算跟我扛半年!”


    差蘋愣了愣,“噗哧”一下笑出聲來。也對啊,聶家家財萬貫,就這麽一個寶貝兒子,嘴上說得再狠,心裏還是疼。當然,聶父以暴製暴的手段也是初見成效,成效就是,聶哲雲變得更加懼怕老爸,提起來都肝顫兒。


    “別急,這事兒還有反轉呢。” 聶哲雲燃起一根煙,想到夏冬天的所作所為,無奈一笑,“當時我們所有人都以為他快掛了,其實他是裝的。”


    “裝的?為什麽要裝?”


    “因為據他分析,以我聶家的背景來看,我爸不會真不管我,肯定有什麽方式可以與外界取得聯係,所以他趁著受傷,愣是裝昏迷裝了一天。一天啊,不能吃不能喝更不能動,牛不?”


    差蘋佩服之極,連連點頭。果然能成為傳奇的人,定有不凡的能力。


    “所以我就跟他開玩笑,說他是當演員的好料。”


    本是一句戲言,說者無意,聽者有心。從那時起,夏冬天似乎找到新的興趣。他決定當演員,而且要當就當一名出色的演員。而後,他拒絕韓國演藝公司的邀請,謝絕澳洲方麵的視鏡機會,就在18歲這一年再次回到中國,隻因為這裏有他最好的朋友,聶哲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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