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東,便是那位淩姓中年男子的名字。


    在同樣位於二十一樓的華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中,張得勝十分正式的給丁翔做了介紹。


    當然,在其名字的前麵,張四公了還加上了島主、盟主等名頭。與其擁有華夏最大的牛肉幹生產企業等更為常人所矚目的成就相比,無疑,前者才是丁翔更感興趣的。


    若淩東隻是個“牛肉幹加工廠”的集團董事長,那相信丁翔還會覺得他的這次拜訪別有目的。畢竟,有“明星牛”的噱頭,丁翔在所有餐飲業、以及與牛肉有關加工業人士的眼中,就是神一般的存在。


    隻要能與天馬牧場、與丁翔掛上關係,那想不大把賺錢都難。


    而對於這些人,丁翔早就有些厭煩了。譬如……老家的兩位叔叔。不是丁翔不重視血脈親情,而是他們……太沒有自知之明。


    但淩東並不是!他在張得勝為其做了介紹之後,對丁翔說的第一句話,就直明其意:“丁先生,位於南太平洋法屬波利尼西亞社會群島中的莫圖蒂亞諾島,已經在網絡上掛簽開拍!”


    “噢?”


    丁翔頗為意外的一怔,就連已經放到嘴邊的高嘴杯都停了下來,隻有那杯中晶瑩剔透的水晶天馬紅酒,在微微的搖晃。


    “淩先生,您怎麽知道我對買島有興趣?而且還是一個距我們本土那麽萬裏之外的南太小島?要知道,我可是兩年前才從美帝回來……”


    “嗬嗬,丁先生!請恕我直言,我對您……做過一些調查,包括您在美帝時期的經曆。當然,絕無惡意。”


    “嗯!”


    丁翔頷首,這是肯定的。真若是有“惡意”的話,他今天也不可能走了張得勝的門路,來與他相見。而且,丁翔對於自己的經曆被人調查這種事,也不太在乎……準確的說,是在乎不過來。


    再者,即便有無數人或機構,對丁翔傳奇般的發跡史密切關注,但他們能查到的,也不過是一些表象。譬如藍星牧場、藥膳育肥工,或是百億豪賭、天賜海龜之類的。


    而問題的核心……也就是丁翔是否擁有超人類的神奇能力,亦或是這種能力從何而來,都根本無從得知。甚至於,除丁翔之外的相關人等,也對此一頭霧水。


    連最早接觸明星牛的老蘭斯,都依然毫不知情,更何況其他人了?


    如果說,這世上仍有其他人能猜出一些端倪的話,那便要屬老丁同誌了。但就是他,也隻是知道兒子的本事,大多是來源來於那枚祖傳的玉墜。


    至於其他……他從來沒有問過兒子,也不打算去問。關乎於全家人身家性命的攸關大事,甚至於,是關係於丁氏一族千年傳承之事,老丁很清楚,這事兒……越少人知道,兒子就越安全。


    但不可避免的,丁翔還是會被許多人給盯上,譬如軍方、譬如……淩東今天能夠親至天馬大廈,不也正是源於丁翔的一係列神奇之舉嗎?


    要知道,淩東可不光是一位富商,他同時還擁有著三十多座私人島嶼和半島。有些是私人產權,有些是租賃權。


    除此之外,他還是眾多華夏私人島嶼擁有者的島主聯盟的發起者和主導者。


    而能夠加入這個島主聯盟的前提,便是要擁有一座私人的島嶼。這個“前提”的……前提,當然便是身家豐厚的富豪之流。


    丁翔……不缺錢!但絕對算不上華夏最有錢的那幾個之一。淩東能夠主動找過來,當然不隻是為了丁翔的身家,而是因為……海龜號!


    因為天賜之龜,因為海龜號的名字,淩東便篤定:丁翔而對記者采訪時所說的“買海龜號是為了海龜”一言,絕非口號。


    而這樣一個能夠為了海龜而豪擲數億歐元的人,不正是島主聯盟該邀請的目標嗎?


    “丁先生,那座莫圖蒂亞諾島的起拍價隻有四百六十萬英磅(折合華夏幣四千餘萬元),其島上可使用麵積達到了二十英畝,同時其私有的海域麵積也達到了近四百英畝,那裏海水水質,絕對是一級棒的……”


    對於把那座南太小島推薦給丁翔,淩東的熱情很高。可越是這樣,丁翔越是感到納悶:“淩先生,據我所知,那座島子的原主人是一對澳州夫妻吧?”


    “呃……是的!而且我與他們沒有任何經濟上的往來,這一點,丁先生可以放一百二十個心。”


    “那……”


    接下來的話,丁翔沒好意思說出口。倒是一旁的張得勝湊了過來:“老淩,我這侄女婿可不是好忽悠的。你要是真想拉他入夥,那你得把事情的起因,說得明明白白的。”


    “嗯!事實上,我原本也沒打算隱瞞什麽!”


    淩東的臉上,露出一絲略顯尷尬的笑意。他也算是一方富賈,在某些特定圈子中,還是執牛耳、帶頭大哥式的人物。當然,比之帝都這個世家大圈子,他的島主聯盟就要顯得小眾了些許。


    但小眾,不代表沒有實力。事實上,凡是能加入島主聯盟者,無一不是行業大佬、身家過億的土豪。但眼下這件事,卻讓這個每位盟員都是富人的“土豪聯盟”也有些打怵了。


    那就是在淩東首次組織聯盟的會員們去幾個南太熱帶小島上考察“團購”的時候,卻遇到了一些來自於澳洲和其他國家富豪們的阻擊!


    這倒也沒什麽,大家都要買島,甭管是自用還是用手開發、轉手賺錢,價高者得之唄!但令淩東他們感到無奈的是……那些澳洲人居然地頭蛇的優勢,串通了島嶼的所屬政府,在出售島嶼時加入了一項“聲望”條例。


    簡而言之,便是“外國人”想要在當地購買島嶼,除了相應的金錢之外,還要對當地社會經濟、文化等方麵具備一定的貢獻值。


    而這個“值”的衡量標準,則是由當地人的代表們投票產生的。


    說得再直白一些,便是當一個島嶼有兩個以上的購買者競爭時,並不是單純的價高者得,還要綜合當地人投票的得分高低。


    這尼瑪……一連數個在島主聯盟內部被相中的小島,最終的競爭都是敗於澳洲的富商們。一次兩次倒也罷了,畢竟,你有島在,咱有錢在不是?


    可次數多了後,大家也就都明白了,這分明就是澳洲政府在刻意的阻止華夏在南太的影響力擴張。


    在武力、經濟控製南太各島國的手段相繼失敗,尤其是澳洲內部的反華勢力抬頭之後,華夏的民間團體在南太的發展,越發的不易起來。


    而恰巧,島主聯盟,就是一家並不具備官方資質的民間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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