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們告訴我暑假裏要寫日記。他們沒有用“你寫寫日記吧”或者“你試著寫寫看”之類的說法,而是用命令的語氣告訴我“必須要寫日記”。老師這麽說,家長也這麽說。所謂家長當然就是我的爸爸和媽媽。我不喜歡被別人命令,所以從內心感到寫日記實在是件很無趣的事情。可是,假如一味地逆反,不寫日記的話,也許他們會讓我幹更厭煩的事情。無可奈何,我隻好勉勉強強地聽從他們的命令。
我很喜歡讀書,但是,所有學科中最不喜歡的卻恰恰正是語文。教科書裏的字我都認識,可是不怎麽會寫,我不喜歡寫字。用我的話說,漢字為人類書寫的符號,絕對太過複雜了。一到考試我就頭疼(可實際上一點也不疼,那隻不過是大家都喜歡用的一個慣用語罷了)。
不過,我從爸爸那兒得到了一台舊的電子打字機。有了這台打字機,它就可以替我自動轉換出漢字,真是太方便了。我現在正是用這台電子打字機在寫作的。
我一直猶豫不決,這件事情到底該不該告訴學校的老師,不知怎麽辦才好。暑假結束前,我一定得作出決定才行。也許,有的老師想法保守,會認為一個小孩子竟然使用電子打字機,未免有些狂妄自大。真不知道老師們會怎麽看我。不過,如果實在擔心他們會反對,那就照著打字機打出的文章再重新謄寫一遍好了。雖然這既花時間又沒意思,但是總比自己一開始就手寫要輕鬆得多。就把那當成是一種勞動,暫時忍耐一下好了。
我真不知道日記到底該寫些什麽,冗長地記錄每一天發生的事情嗎?這樣不是多得寫都寫不完,沒有任何意義嗎!而且,如果真的每做一件事都要寫進日記裏,那樣不就變成一整天都在寫日記了嗎。光顧著寫日記,一天下來也沒時間幹別的了。可是,那樣的話,我的日記內容隻要寫一行“今天我寫日記了”,就可以結束了。再說,哪來那麽多事可以讓我一天到晚地寫進日記裏啊。真是太難了。不過,我還是不要去想那麽多比較好。
另外,日記這種東西,有誰願意看呢?至少我一點也不想看。把各種方塊字堆積成文章,大概是想向他人傳達某種意圖或思想吧。但是對於讀者來說,如果文章沒有意思就沒有任何意義。所以我決定,既然要寫,就一定要寫些有意思的故事。
我並不討厭尋找並發現有意思的事。我喜歡有趣的事情,正因為喜歡所以才覺得有趣。不過,我覺得有意思,其它人也會覺得有意思嗎?於是,我抱著這種疑問開始四處尋找有趣的事情。漸漸地,我感到這件事越來越有意思。
我總是這樣強詞奪理,經常被媽媽笑我“你真愛講道理”。世界上大概沒有靠講道理為生的人。我的意思是說沒有人把自己想出的理論當做產品買賣。可是,仔細一想,似乎也並非如此。
比如說,研究學者呀,律師呀,還有偵探,他們不都是在跟別人講道理嗎?以前我曾經懷疑自己的這種想法是不是錯了。為什麽呢?因為我從未仔細觀察過真正的研究學者或者律師和偵探。但是,現在我有了一個偵探朋友,所以對偵探這個少見的職業有了一些了解。然後,我明白了講道理果然不是可以隨便賣給別人的東西。似乎大家都不太喜歡掰理的人。一講道理,他們就會眉頭緊皺,滿臉的厭惡。大家其實都討厭複雜的東西。就像我一看到語文書裏複雜的漢字和社會課上古人的名字,就會愁眉不展一樣。
我突然意識到,一直寫這些與主題無關的事,不知什麽時候才能切入主題。咱們先不說這個,還是得趕緊寫寫伯爵的事兒。
我第一次見到伯爵,是在小學附近的一個小公園裏。那時候還沒有放暑假。一個穿著一身黑衣服的大人坐在公園的秋千上。我每天都會抄近道,穿過這個公園回家。那天我正好從秋千前麵經過。
那是七月的一天,非常熱。我大汗淋淋,可是坐在秋千上的那個男人卻穿著長袖的西裝,係著領帶,讓人實在無法想象這是夏天的服裝。秋千恰好坐落在陰涼處,而且他拚命地擺動著秋千,也許因為這樣會感到些許涼快吧。一個大人還蕩秋千,我覺得不怎麽好,可是這跟我也沒什麽關係,換作平常我會默默地走開的。
可是,那個秋千旁邊站著的一個女人卻令我感到奇怪,不由自主停下了腳步。這個女人我從未在附近見過,她年輕漂亮,身穿一身白色的衣服。隻見她對著那個蕩秋千的男人在拚命地說些什麽,但是因為感到危險,她無法靠近秋千。
“千萬拜托你了。”她大聲地喊道。
可是那個男人說了句“就此告退吧”,更加猛力地擺動起秋千。
起初,我還以為“告退”是那個女人的名字,可是後來問了媽媽才知道,原來那是告辭的老式說法,是一種古語。那個男人留著胡子,看上去有五十歲左右,他的年紀似乎不像老到說那麽古老的詞語。
我佇立在一旁觀望,那個女人注意到我後,一臉不高興地走開,鑽進了停在公園前麵的一輛很氣派的黑色轎車裏。她一個人開著這輛車,雖然我還是個小孩子,但也能感覺到這是有錢人才開得起的汽車。
他們倆似乎吵架了。不過,這兩個人是什麽關係呢?我開始了自己的想象。說他們是夫婦,似乎年齡差得過於懸殊。而說是父女,似乎又顯得不夠。令人感覺有些高不成低不就,不老不少。使用這種俗語造句是我最頭疼的問題。比如,上次考試試題中出現過這樣一個問題,用“—好過—”造句。結果我造的句子是“早晨叫醒媽媽這件事,我從未做好過”,得了一個大大的叉號。
那個男人注意到一邊想著一邊呆呆地站著的我,突然停下秋千,向我走了過來。
“對不起,你想蕩秋千吧。”他的聲音很柔和。我的意思並不是說他的聲音溫柔,而是,該怎麽說好呢,是一種渾厚而優雅的聲音。
“不。”我搖了搖頭。像我這種年齡的孩子已經不喜歡蕩秋千了,而且,那裏有兩個秋千,如果我想蕩,早就坐到另一個秋千上了。
“啊呀,這些徽章真漂亮啊。”
“啊?”
那個男人的手指指向我,摸了摸我的帽子。我帽子上別了很多徽章。我特別喜歡小小的金屬徽章,所以在棒球帽上別得滿滿的。現在一共頂著差不多15個徽章,感覺腦袋沉沉的。
“啊,帽子上有一個洞。是不是掉了一個徽章?”
我大吃一驚,趕緊摘下了帽子。與此同時,從帽子裏掉出一個小玩意,砸到我的肩膀後掉到了地上。
“真的!”
不見了一個徽章,帽子上隻剩下一處針眼。而掉在我腳下的則是從帽子內側別住徽章的別扣。
“弄丟了,我得趕緊找回來。”
“你知道什麽時候掉的嗎?”那個男人坐到秋千前麵的一根鐵杆上說,“你最後看到那個徽章是什麽時候?”
“嗯,打掃衛生的時候我還看見了呢。”
“打掃衛生?”
“昨天我值日打掃衛生。那個時候,徽章掉了一次,我又重新別上了。”
“那種徽章很容易脫落的。”
“哎呀,怎麽也找不到。”我深深地歎了口氣,“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什麽時候掉的。”
“一定是在你從學校到這裏的路上丟的。”
“嗯,為什麽?”
“別扣不是在你剛才摘下帽子的時候掉下來的嗎?”
“啊,對啊,原來如此。”我不禁高興起來。
“徽章如果落在很硬的地麵上,會發出聲音的。你剛才有沒有和誰聊天?路上跑動了嗎?”
“沒有。”我搖了搖頭,“今天一直是一個人,而且我是一路走過來的,沒有跑。”
“是嗎?”
“這個公園的地麵上土地,可能即使徽章落在上麵也不會發出聲音。”
我立刻返回剛才走過的道路,一路低頭尋找,一直走到公園的入口處。地麵平整幹燥,如果有什麽東西掉在上麵,從稍微遠一點的地方也能看得出來。結果,沒有發現我的徽章。在這附近沒有看到什麽人,所以應該不會被別人撿走。既然這樣,那大概就是掉在了從學校到這裏的路上了吧。我想了一下我來時的道路,一路上都是柏油馬路和水泥台階,大概我沒注意到徽章落地的聲音。
我正在猶豫要不要返回學校再找找看的時候,那個男人走了過來。
“好像沒有啊。”
“嗯。沒找到。”
“你經過運動場了嗎?”
“沒有。”我搖了搖頭,然後抬起頭來看著他說,“謝謝您了。算了,不找了。”
“什麽?”
“謝謝您。”
“就算我不提醒你,遲早你自己也會發現的,不是嗎?”
雖然話是這麽說,但那樣我肯定就不會去找了。因為徽章這玩意兒本來就經常會丟失。
“東西是不會隨便丟失的。”
“叔叔,你是哪兒的人?”
“嗯?”他一邊走,一邊看了看我說,“覺得我像哪兒的人?”
“你不住在這附近的吧。”
“我不是這附近的人。”
“因為我從來沒見過你。”
“是嗎?你從來沒有見過我啊。”
“你剛才坐在秋千上幹什麽呢?”
“坐在秋千上能做的事情很有限。”
“所以才問你在幹什麽呢。”
“你覺得呢?”
“嗯,你在思考問題吧。”
“沒錯,我是在思考問題。”他歪著嘴,用一隻手摸了摸胡子,他的模樣很有趣,但我不清楚到底什麽地方看起來有趣,“這樣吧,我們交個朋友,好嗎?”
“可以啊。”
“如果我們倆成了朋友,你會送我什麽?”
“啊?那個,那個,就送給你一個徽章吧。”
“真的?”他瞪圓著眼睛,表情驚訝地說,“那太棒了。我要是能早一點和你交朋友該多好啊。”
“今天我們不是才第一次見麵嘛。”
“你叫什麽名字?”
“我姓馬場。”
“是個很普通的姓啊。”
“那也沒辦法。我的名字叫新太,新舊的新,太平的太。”
“新太?奇怪的名字。”
“叔叔你呢?”
“我叫阿爾。”
“阿爾?阿爾?你不是日本人嗎?”
“我的名字和國籍沒有關係。”
“那是英語嗎?”
“是伯爵的意思。”
“伯爵?”
“對,伯爵。你不知道伯爵嗎?”
“我隻知道伯簫。”
“根本不是一回事。算了,讓我向你徐徐道來。”
“徐徐是什麽意思?”
“就是一點一點的意思。”
“叔叔,你的工作是什麽?為什麽這個時候呆在公園裏呢?”
“不要叫我叔叔,叫我伯爵。”
“嗯,你到底是幹什麽工作的?”
“我是偵探。現在正在這裏做調查呢。”
“偵探?你在調查什麽?”
“那是秘密。”
“哼。”
伯爵回到秋千前,又坐在了秋千上。我心想,難道你還沒坐夠啊。
“那剛才的那個女人是誰?”
“她是我的徒弟。”
“真的?”
“新太,我們再見了。”他抬起一隻手,衝我擺了擺。
沒辦法,我也向他揮手告別,感覺像被他強製性地趕走了一樣。雖然還有好多事情想知道,但覺得還是不要過多糾纏的好。
為了不讓他拿走我的徽章,於是我趕緊一路小跑地離開了公園。
我很喜歡讀書,但是,所有學科中最不喜歡的卻恰恰正是語文。教科書裏的字我都認識,可是不怎麽會寫,我不喜歡寫字。用我的話說,漢字為人類書寫的符號,絕對太過複雜了。一到考試我就頭疼(可實際上一點也不疼,那隻不過是大家都喜歡用的一個慣用語罷了)。
不過,我從爸爸那兒得到了一台舊的電子打字機。有了這台打字機,它就可以替我自動轉換出漢字,真是太方便了。我現在正是用這台電子打字機在寫作的。
我一直猶豫不決,這件事情到底該不該告訴學校的老師,不知怎麽辦才好。暑假結束前,我一定得作出決定才行。也許,有的老師想法保守,會認為一個小孩子竟然使用電子打字機,未免有些狂妄自大。真不知道老師們會怎麽看我。不過,如果實在擔心他們會反對,那就照著打字機打出的文章再重新謄寫一遍好了。雖然這既花時間又沒意思,但是總比自己一開始就手寫要輕鬆得多。就把那當成是一種勞動,暫時忍耐一下好了。
我真不知道日記到底該寫些什麽,冗長地記錄每一天發生的事情嗎?這樣不是多得寫都寫不完,沒有任何意義嗎!而且,如果真的每做一件事都要寫進日記裏,那樣不就變成一整天都在寫日記了嗎。光顧著寫日記,一天下來也沒時間幹別的了。可是,那樣的話,我的日記內容隻要寫一行“今天我寫日記了”,就可以結束了。再說,哪來那麽多事可以讓我一天到晚地寫進日記裏啊。真是太難了。不過,我還是不要去想那麽多比較好。
另外,日記這種東西,有誰願意看呢?至少我一點也不想看。把各種方塊字堆積成文章,大概是想向他人傳達某種意圖或思想吧。但是對於讀者來說,如果文章沒有意思就沒有任何意義。所以我決定,既然要寫,就一定要寫些有意思的故事。
我並不討厭尋找並發現有意思的事。我喜歡有趣的事情,正因為喜歡所以才覺得有趣。不過,我覺得有意思,其它人也會覺得有意思嗎?於是,我抱著這種疑問開始四處尋找有趣的事情。漸漸地,我感到這件事越來越有意思。
我總是這樣強詞奪理,經常被媽媽笑我“你真愛講道理”。世界上大概沒有靠講道理為生的人。我的意思是說沒有人把自己想出的理論當做產品買賣。可是,仔細一想,似乎也並非如此。
比如說,研究學者呀,律師呀,還有偵探,他們不都是在跟別人講道理嗎?以前我曾經懷疑自己的這種想法是不是錯了。為什麽呢?因為我從未仔細觀察過真正的研究學者或者律師和偵探。但是,現在我有了一個偵探朋友,所以對偵探這個少見的職業有了一些了解。然後,我明白了講道理果然不是可以隨便賣給別人的東西。似乎大家都不太喜歡掰理的人。一講道理,他們就會眉頭緊皺,滿臉的厭惡。大家其實都討厭複雜的東西。就像我一看到語文書裏複雜的漢字和社會課上古人的名字,就會愁眉不展一樣。
我突然意識到,一直寫這些與主題無關的事,不知什麽時候才能切入主題。咱們先不說這個,還是得趕緊寫寫伯爵的事兒。
我第一次見到伯爵,是在小學附近的一個小公園裏。那時候還沒有放暑假。一個穿著一身黑衣服的大人坐在公園的秋千上。我每天都會抄近道,穿過這個公園回家。那天我正好從秋千前麵經過。
那是七月的一天,非常熱。我大汗淋淋,可是坐在秋千上的那個男人卻穿著長袖的西裝,係著領帶,讓人實在無法想象這是夏天的服裝。秋千恰好坐落在陰涼處,而且他拚命地擺動著秋千,也許因為這樣會感到些許涼快吧。一個大人還蕩秋千,我覺得不怎麽好,可是這跟我也沒什麽關係,換作平常我會默默地走開的。
可是,那個秋千旁邊站著的一個女人卻令我感到奇怪,不由自主停下了腳步。這個女人我從未在附近見過,她年輕漂亮,身穿一身白色的衣服。隻見她對著那個蕩秋千的男人在拚命地說些什麽,但是因為感到危險,她無法靠近秋千。
“千萬拜托你了。”她大聲地喊道。
可是那個男人說了句“就此告退吧”,更加猛力地擺動起秋千。
起初,我還以為“告退”是那個女人的名字,可是後來問了媽媽才知道,原來那是告辭的老式說法,是一種古語。那個男人留著胡子,看上去有五十歲左右,他的年紀似乎不像老到說那麽古老的詞語。
我佇立在一旁觀望,那個女人注意到我後,一臉不高興地走開,鑽進了停在公園前麵的一輛很氣派的黑色轎車裏。她一個人開著這輛車,雖然我還是個小孩子,但也能感覺到這是有錢人才開得起的汽車。
他們倆似乎吵架了。不過,這兩個人是什麽關係呢?我開始了自己的想象。說他們是夫婦,似乎年齡差得過於懸殊。而說是父女,似乎又顯得不夠。令人感覺有些高不成低不就,不老不少。使用這種俗語造句是我最頭疼的問題。比如,上次考試試題中出現過這樣一個問題,用“—好過—”造句。結果我造的句子是“早晨叫醒媽媽這件事,我從未做好過”,得了一個大大的叉號。
那個男人注意到一邊想著一邊呆呆地站著的我,突然停下秋千,向我走了過來。
“對不起,你想蕩秋千吧。”他的聲音很柔和。我的意思並不是說他的聲音溫柔,而是,該怎麽說好呢,是一種渾厚而優雅的聲音。
“不。”我搖了搖頭。像我這種年齡的孩子已經不喜歡蕩秋千了,而且,那裏有兩個秋千,如果我想蕩,早就坐到另一個秋千上了。
“啊呀,這些徽章真漂亮啊。”
“啊?”
那個男人的手指指向我,摸了摸我的帽子。我帽子上別了很多徽章。我特別喜歡小小的金屬徽章,所以在棒球帽上別得滿滿的。現在一共頂著差不多15個徽章,感覺腦袋沉沉的。
“啊,帽子上有一個洞。是不是掉了一個徽章?”
我大吃一驚,趕緊摘下了帽子。與此同時,從帽子裏掉出一個小玩意,砸到我的肩膀後掉到了地上。
“真的!”
不見了一個徽章,帽子上隻剩下一處針眼。而掉在我腳下的則是從帽子內側別住徽章的別扣。
“弄丟了,我得趕緊找回來。”
“你知道什麽時候掉的嗎?”那個男人坐到秋千前麵的一根鐵杆上說,“你最後看到那個徽章是什麽時候?”
“嗯,打掃衛生的時候我還看見了呢。”
“打掃衛生?”
“昨天我值日打掃衛生。那個時候,徽章掉了一次,我又重新別上了。”
“那種徽章很容易脫落的。”
“哎呀,怎麽也找不到。”我深深地歎了口氣,“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什麽時候掉的。”
“一定是在你從學校到這裏的路上丟的。”
“嗯,為什麽?”
“別扣不是在你剛才摘下帽子的時候掉下來的嗎?”
“啊,對啊,原來如此。”我不禁高興起來。
“徽章如果落在很硬的地麵上,會發出聲音的。你剛才有沒有和誰聊天?路上跑動了嗎?”
“沒有。”我搖了搖頭,“今天一直是一個人,而且我是一路走過來的,沒有跑。”
“是嗎?”
“這個公園的地麵上土地,可能即使徽章落在上麵也不會發出聲音。”
我立刻返回剛才走過的道路,一路低頭尋找,一直走到公園的入口處。地麵平整幹燥,如果有什麽東西掉在上麵,從稍微遠一點的地方也能看得出來。結果,沒有發現我的徽章。在這附近沒有看到什麽人,所以應該不會被別人撿走。既然這樣,那大概就是掉在了從學校到這裏的路上了吧。我想了一下我來時的道路,一路上都是柏油馬路和水泥台階,大概我沒注意到徽章落地的聲音。
我正在猶豫要不要返回學校再找找看的時候,那個男人走了過來。
“好像沒有啊。”
“嗯。沒找到。”
“你經過運動場了嗎?”
“沒有。”我搖了搖頭,然後抬起頭來看著他說,“謝謝您了。算了,不找了。”
“什麽?”
“謝謝您。”
“就算我不提醒你,遲早你自己也會發現的,不是嗎?”
雖然話是這麽說,但那樣我肯定就不會去找了。因為徽章這玩意兒本來就經常會丟失。
“東西是不會隨便丟失的。”
“叔叔,你是哪兒的人?”
“嗯?”他一邊走,一邊看了看我說,“覺得我像哪兒的人?”
“你不住在這附近的吧。”
“我不是這附近的人。”
“因為我從來沒見過你。”
“是嗎?你從來沒有見過我啊。”
“你剛才坐在秋千上幹什麽呢?”
“坐在秋千上能做的事情很有限。”
“所以才問你在幹什麽呢。”
“你覺得呢?”
“嗯,你在思考問題吧。”
“沒錯,我是在思考問題。”他歪著嘴,用一隻手摸了摸胡子,他的模樣很有趣,但我不清楚到底什麽地方看起來有趣,“這樣吧,我們交個朋友,好嗎?”
“可以啊。”
“如果我們倆成了朋友,你會送我什麽?”
“啊?那個,那個,就送給你一個徽章吧。”
“真的?”他瞪圓著眼睛,表情驚訝地說,“那太棒了。我要是能早一點和你交朋友該多好啊。”
“今天我們不是才第一次見麵嘛。”
“你叫什麽名字?”
“我姓馬場。”
“是個很普通的姓啊。”
“那也沒辦法。我的名字叫新太,新舊的新,太平的太。”
“新太?奇怪的名字。”
“叔叔你呢?”
“我叫阿爾。”
“阿爾?阿爾?你不是日本人嗎?”
“我的名字和國籍沒有關係。”
“那是英語嗎?”
“是伯爵的意思。”
“伯爵?”
“對,伯爵。你不知道伯爵嗎?”
“我隻知道伯簫。”
“根本不是一回事。算了,讓我向你徐徐道來。”
“徐徐是什麽意思?”
“就是一點一點的意思。”
“叔叔,你的工作是什麽?為什麽這個時候呆在公園裏呢?”
“不要叫我叔叔,叫我伯爵。”
“嗯,你到底是幹什麽工作的?”
“我是偵探。現在正在這裏做調查呢。”
“偵探?你在調查什麽?”
“那是秘密。”
“哼。”
伯爵回到秋千前,又坐在了秋千上。我心想,難道你還沒坐夠啊。
“那剛才的那個女人是誰?”
“她是我的徒弟。”
“真的?”
“新太,我們再見了。”他抬起一隻手,衝我擺了擺。
沒辦法,我也向他揮手告別,感覺像被他強製性地趕走了一樣。雖然還有好多事情想知道,但覺得還是不要過多糾纏的好。
為了不讓他拿走我的徽章,於是我趕緊一路小跑地離開了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