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法不責眾,就算上麵要追究,龍高遠可是從來沒有說過讓村民們去搞李老五家的話,甚至還再三叮囑這些村民不要亂來,你能拿龍高遠怎麽樣?難道還去追究那幾十號村民的責任?這能追究嗎?
所以龍高遠辦完這些事情就得意洋洋的走回鄉裏,正好就碰到林妙可從鄉場的那個乘車點走過來,龍高遠就站定了腳步,一臉笑意地看著她。
“爸出院了嗎?”龍高遠笑問道,那個爸字兒喊得極其順口和親切,就跟喊自己老子似的那麽自然。
“去你的,那我爸!”林妙可自然知道這家夥的心思,微紅著臉說了一句。“還得感謝你安排了幹部病房,這兩天他休息得也很好,昨天就出院了,我回家收拾了一下,今天過來上班,不過早上有點事耽擱了,遲到了。”
“你應該多在家休息幾天的嘛!”龍高遠笑道,“陪陪咱爸多好!”
“去你的,多請一天假就要多扣一天工資!”林妙可白了龍高遠一眼,“對了,早上喬曼給我來了個電話,她要延假。”
“她這是怎麽了?”龍高遠原本還帶著笑意的臉就凝固了,仔細算起來,龍高遠已經差不多半個月沒見到喬曼了,每次跟她去電話也是說不到兩句就掛了,好像身心疲憊的樣子。
“我也問了,可她沒說。”林妙可搖搖頭,“她還讓我告訴你,不用給她打電話,等事情處理好後她會回來的,現在她也忙著沒時間,而且我今天打聽了一下,喬應達也請假十幾天了。”
“好吧,那我等她回來吧!”龍高遠雖然很想知道喬曼究竟發生了什麽事情,但既然她這麽說了,龍高遠也就不打算再去聯係了。
有時候關懷往往會成為一種累贅,而且洪辰應該也跟喬曼在一起,洪辰辦事很得體,應該能處理好的,龍高遠就在估摸著,是不是喬應達身體上有什麽毛病了,你要是在人家忙得一塌糊塗的時候還打電話過去打擾,人家可能更加煩躁。
張湘軍見到林妙可回來就跟見到親人似的,這兩天辦公室裏就隻有張湘軍一個人,龍高遠又躲在辦公室忙活他自己的,林誌飛還要時不時地過來扔幾個白眼,張湘軍這日子過得慘呐。
龍高遠又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就給龍喜華打了個電話,詢問征詢那些村民集資修路的事情,龍喜華也回話了,情況不是很好,現在龍高遠也沒說修路花多少錢,願意掏錢的呢,心裏沒底,有的人幹脆就直接拒絕了。“等過段時間再看看吧!”龍高遠思索了一下,“老頭子你繼續在村裏做做工作,等我把手頭的事情處理完了就去召集那些村民再說說!”
東合村修路得趕緊提上日程,一旦高速路出口的事情確定下來,龍高遠就不得不辭職了,哪怕就像馬躍平提議的那樣,龍高遠先辭職然後再入職梧桐鄉,那也不過是個小小的辦事員了,那時候想要再去征地,那些村民壓根就不會給一點麵子了。
村民不給麵子倒還好說,石鳳蓮現在肯定是記恨龍高遠的,到時候指不定還要在村裏鬧什麽幺蛾子,你都不是副鄉長了,難道還在村裏想吆五喝六?龍高遠倒是不怕別人在自己背後指指點點,可龍喜華和劉惠一把年紀了,龍高遠怎麽能讓自己父母遭受這樣的白眼?
但現在靠山村的事情又不能讓龍高遠分心,他必須時刻關注著這邊,這些村民被撩動起來去搞李老五,萬一要是釀成群體性事件的話,龍高遠好及時作出反應。
餘下來的這幾天,朱朝洪可是給忙壞了,說實話,龍高遠說那些村民晚上還要去李老五家裏鬧騰,朱朝洪是半信半疑的,雖然他對龍高遠是佩服的緊,但要說沒一點懷疑也是假的,為了證實龍高遠說的是不是真的,朱朝洪這幾天晚上都去哪個土裏端著小板凳就像雕塑一樣。
除了當天晚上沒人去鬧騰,估計是大家都認為李老五那天跟大家吵了晚上有防備沒去之外,剩下的幾天都有人半夜三更地就去潑大糞,往李老五那幾家院子裏扔垃圾,扔完就跑,等李老五等人反應過來從床上穿衣服爬起來開門,外麵早就沒人了。
而且這些村民幹得夠絕,在院子門口潑了一地的大糞,弄得李老五壓根就不敢黑漆漆摸摸地追出來,那大糞又濕又滑,根本就不能下腳啊!有時候看到幾條黑影快速逃走,但就是沒辦法去追,烏漆墨黑的隻看到一條黑影,連是誰都分辨不清楚。
這幾天折騰下來,朱朝洪是徹底佩服龍高遠了,心中那點被李老五放狗咬的悶氣可謂是痛痛快快地出了一口。
期間李老五也在派出所報過警,可報警也壓根沒什麽用,警察來了也找不出什麽線索來,而且警察也不是什麽事都沒做,為了不給李老五口實,那些警察也半夜來蹲過點,院裏院外都埋伏了人。
可事情就那麽奇怪,派出所的警察來蹲點那幾晚李老五和另外幾家就風平浪靜,一旦警察一撤離,到了夜裏一入睡,這幾家外麵絕對就會有大糞的“香氣”飄進屋,院子裏絕對會是垃圾飛進來好幾包。
更有一次把李老五給氣得,不知道誰扔垃圾口袋給扔得太用力了,直接扔屋簷上了,一張鮮紅的衛生巾直接貼在了他大門上,這種倒血黴的晦氣事情,弄得李老五當即站在院子門口破口大罵。
李老五的老婆一個勁地在地上打滾,嚎啕大哭說這日子沒發過了。
在這些村民搞李老五等幾家拆遷戶的同時,對另外十二家想要敲詐三千一畝的村民也沒放過,在沒搞李老五等幾家的時候就把大糞給潑道了那十二家的家門口,這十二家本來就是跟李老五他們穿一條褲子的。
對於李老五這五家人的遭遇是知道的,心裏早就在害怕會不會引火燒身燒到自己身上來,結果這些村民隻對他們搞了一次,這十二家人馬上就妥協了,立刻道村委會找到朱朝洪,讓他趕緊把合同拿來簽字。
所以龍高遠辦完這些事情就得意洋洋的走回鄉裏,正好就碰到林妙可從鄉場的那個乘車點走過來,龍高遠就站定了腳步,一臉笑意地看著她。
“爸出院了嗎?”龍高遠笑問道,那個爸字兒喊得極其順口和親切,就跟喊自己老子似的那麽自然。
“去你的,那我爸!”林妙可自然知道這家夥的心思,微紅著臉說了一句。“還得感謝你安排了幹部病房,這兩天他休息得也很好,昨天就出院了,我回家收拾了一下,今天過來上班,不過早上有點事耽擱了,遲到了。”
“你應該多在家休息幾天的嘛!”龍高遠笑道,“陪陪咱爸多好!”
“去你的,多請一天假就要多扣一天工資!”林妙可白了龍高遠一眼,“對了,早上喬曼給我來了個電話,她要延假。”
“她這是怎麽了?”龍高遠原本還帶著笑意的臉就凝固了,仔細算起來,龍高遠已經差不多半個月沒見到喬曼了,每次跟她去電話也是說不到兩句就掛了,好像身心疲憊的樣子。
“我也問了,可她沒說。”林妙可搖搖頭,“她還讓我告訴你,不用給她打電話,等事情處理好後她會回來的,現在她也忙著沒時間,而且我今天打聽了一下,喬應達也請假十幾天了。”
“好吧,那我等她回來吧!”龍高遠雖然很想知道喬曼究竟發生了什麽事情,但既然她這麽說了,龍高遠也就不打算再去聯係了。
有時候關懷往往會成為一種累贅,而且洪辰應該也跟喬曼在一起,洪辰辦事很得體,應該能處理好的,龍高遠就在估摸著,是不是喬應達身體上有什麽毛病了,你要是在人家忙得一塌糊塗的時候還打電話過去打擾,人家可能更加煩躁。
張湘軍見到林妙可回來就跟見到親人似的,這兩天辦公室裏就隻有張湘軍一個人,龍高遠又躲在辦公室忙活他自己的,林誌飛還要時不時地過來扔幾個白眼,張湘軍這日子過得慘呐。
龍高遠又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就給龍喜華打了個電話,詢問征詢那些村民集資修路的事情,龍喜華也回話了,情況不是很好,現在龍高遠也沒說修路花多少錢,願意掏錢的呢,心裏沒底,有的人幹脆就直接拒絕了。“等過段時間再看看吧!”龍高遠思索了一下,“老頭子你繼續在村裏做做工作,等我把手頭的事情處理完了就去召集那些村民再說說!”
東合村修路得趕緊提上日程,一旦高速路出口的事情確定下來,龍高遠就不得不辭職了,哪怕就像馬躍平提議的那樣,龍高遠先辭職然後再入職梧桐鄉,那也不過是個小小的辦事員了,那時候想要再去征地,那些村民壓根就不會給一點麵子了。
村民不給麵子倒還好說,石鳳蓮現在肯定是記恨龍高遠的,到時候指不定還要在村裏鬧什麽幺蛾子,你都不是副鄉長了,難道還在村裏想吆五喝六?龍高遠倒是不怕別人在自己背後指指點點,可龍喜華和劉惠一把年紀了,龍高遠怎麽能讓自己父母遭受這樣的白眼?
但現在靠山村的事情又不能讓龍高遠分心,他必須時刻關注著這邊,這些村民被撩動起來去搞李老五,萬一要是釀成群體性事件的話,龍高遠好及時作出反應。
餘下來的這幾天,朱朝洪可是給忙壞了,說實話,龍高遠說那些村民晚上還要去李老五家裏鬧騰,朱朝洪是半信半疑的,雖然他對龍高遠是佩服的緊,但要說沒一點懷疑也是假的,為了證實龍高遠說的是不是真的,朱朝洪這幾天晚上都去哪個土裏端著小板凳就像雕塑一樣。
除了當天晚上沒人去鬧騰,估計是大家都認為李老五那天跟大家吵了晚上有防備沒去之外,剩下的幾天都有人半夜三更地就去潑大糞,往李老五那幾家院子裏扔垃圾,扔完就跑,等李老五等人反應過來從床上穿衣服爬起來開門,外麵早就沒人了。
而且這些村民幹得夠絕,在院子門口潑了一地的大糞,弄得李老五壓根就不敢黑漆漆摸摸地追出來,那大糞又濕又滑,根本就不能下腳啊!有時候看到幾條黑影快速逃走,但就是沒辦法去追,烏漆墨黑的隻看到一條黑影,連是誰都分辨不清楚。
這幾天折騰下來,朱朝洪是徹底佩服龍高遠了,心中那點被李老五放狗咬的悶氣可謂是痛痛快快地出了一口。
期間李老五也在派出所報過警,可報警也壓根沒什麽用,警察來了也找不出什麽線索來,而且警察也不是什麽事都沒做,為了不給李老五口實,那些警察也半夜來蹲過點,院裏院外都埋伏了人。
可事情就那麽奇怪,派出所的警察來蹲點那幾晚李老五和另外幾家就風平浪靜,一旦警察一撤離,到了夜裏一入睡,這幾家外麵絕對就會有大糞的“香氣”飄進屋,院子裏絕對會是垃圾飛進來好幾包。
更有一次把李老五給氣得,不知道誰扔垃圾口袋給扔得太用力了,直接扔屋簷上了,一張鮮紅的衛生巾直接貼在了他大門上,這種倒血黴的晦氣事情,弄得李老五當即站在院子門口破口大罵。
李老五的老婆一個勁地在地上打滾,嚎啕大哭說這日子沒發過了。
在這些村民搞李老五等幾家拆遷戶的同時,對另外十二家想要敲詐三千一畝的村民也沒放過,在沒搞李老五等幾家的時候就把大糞給潑道了那十二家的家門口,這十二家本來就是跟李老五他們穿一條褲子的。
對於李老五這五家人的遭遇是知道的,心裏早就在害怕會不會引火燒身燒到自己身上來,結果這些村民隻對他們搞了一次,這十二家人馬上就妥協了,立刻道村委會找到朱朝洪,讓他趕緊把合同拿來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