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進集鎮
異世穿書:炮灰修仙傳 作者:清梔簡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天剛微微亮,寂靜的夜空中還依稀能看到幾點繁星,林瞳就揉了揉眼爬了起來。
邊收拾邊嘀咕著:“今天一定要成功,不然這每天挨凍挨餓的,我這豆芽菜小身板什麽時候才能長成前世那樣,誰還不是個仙女寶寶來著。”
說完,林瞳就跑到河邊洗了一下臉,讓那本來不算特別精致的眉眼,在清水洗幹淨後,尚能看出幾分可愛來。
畢竟八歲的這個年齡,隻要不是長得特別殘的,都尚能用可愛來形容,特別是那彎彎的眉毛配上一雙黑白分明清澈的丹鳳眼,更增添了一分俏皮來。
林瞳忍不住又往溪水中照了照,不時唉歎感慨一下自己命不由時,身不由己,不然這幅美貌定能大射四方。
實在是林瞳想太多,你才八歲,是怎麽看出來你自己美豔四方的,這自戀是病,得治!
林瞳最後整理了一下衣裳,把破洞的地方給紮了起來,至少整體上看上去不至於太寒酸。當然林瞳可不這樣認為,美滋滋的前往了集鎮上。
林瞳來的這個集鎮是周邊村邊最大的集鎮,叫永興鎮。據說,當年這個地方還是一個破敗小村莊,和周邊的村莊沒什麽兩樣,甚至更為的衰敗。
但是這個鎮子出了一個叫永樂的年輕人,當時憑一己之力從小村莊走出,過江乞城時獲得了安王的賞識,平步青雲,成為了安王身邊的幕僚。
這不成名了,想到了自己的家鄉,就關照了一下,將之前小小的村莊發展成為了現在的永興鎮,當時的村長為了表示對他的感謝,將新的集鎮取名為永興鎮。
永,就取自於永樂的姓,興,代表著對該鎮的美好祈願,希望小鎮子能一直興旺發展下去。
此去林瞳的目的地,也是由永樂公子題名的永福酒樓。
這天還不算太亮,這鎮子外就排了好長的隊伍,大多都是大叔大嬸級別的,或背著兒童或挑著擔子或手提著籃子,一看就是去集鎮上販賣采買。
像林瞳這般大小兒童的,倒是少見,就算有淩稀幾個,也都是父母牽拉著,生怕丟著,摔著,所以啊,這有媽的孩子就是寶。
林瞳也不在意,憋了憋嘴,自己把自己寵成寶寶不就行了。也不再四處打量,過了辰時,就可以進入集鎮了。
辰時一到,也就是早上的七點,集鎮上也開始熱鬧了起來,林瞳隨著人流走進了集鎮,之後陸陸續續的人也相繼趕來。
街邊上的攤位也快速的被排滿,或坐或站,賣包子的,賣菜的,吆喝著,打趣著,街坊鄰居的老太,大嬸趁著陽光明媚,也都相繼的搬起板凳嗑起瓜子,打打趣。
從東邊的公子又戀上哪家的姑娘,到西邊的哪家的狗又丟了幾天回來,大大小小的事,芝麻點的事都能被這些大嬸一一八卦出來。
林瞳剛穿越過來的前幾天就喜歡聽著他們撈嗑,因此對這集鎮上大小事也基本摸清了,對此林瞳倒是十分佩服他們的消息靈通,不去做狗仔實在是可惜了,都是人才啊!
林瞳要去的永福酒樓就在鎮正中心,順著這條道路一直走,看到最高的那家樓,就是的,集鎮雖然不算繁華,但甚在舒適,不會走在路上就碰到個達官貴人。
林瞳很快的就找到了集鎮上最大的酒樓,來往的客人都是成群結隊,或公子們附庸風雅,或未出嫁的姑娘們遮紗含羞,也有那肌肉壯實的江湖中人豪邁飲酒等等,實在是好不熱鬧!
林瞳看了看自身“別致”的衣衫,萬一自己進去,被當成鬧事的趕出來,那多丟人,林瞳憋了憋嘴。
這時,雙眼一亮,就看到不遠處那總是在永福酒樓附近賣糖葫蘆的小販,想到那多八卦的大嬸時常提起那賣葫蘆的小販“喪盡天良”,每次進出的客人都要被宰著買一串糖葫蘆,要不是有一個掌櫃親戚在酒樓裏麵……
想到這,林瞳靈光一閃,可以從這賣糖葫蘆的小販上入手啊。
邊收拾邊嘀咕著:“今天一定要成功,不然這每天挨凍挨餓的,我這豆芽菜小身板什麽時候才能長成前世那樣,誰還不是個仙女寶寶來著。”
說完,林瞳就跑到河邊洗了一下臉,讓那本來不算特別精致的眉眼,在清水洗幹淨後,尚能看出幾分可愛來。
畢竟八歲的這個年齡,隻要不是長得特別殘的,都尚能用可愛來形容,特別是那彎彎的眉毛配上一雙黑白分明清澈的丹鳳眼,更增添了一分俏皮來。
林瞳忍不住又往溪水中照了照,不時唉歎感慨一下自己命不由時,身不由己,不然這幅美貌定能大射四方。
實在是林瞳想太多,你才八歲,是怎麽看出來你自己美豔四方的,這自戀是病,得治!
林瞳最後整理了一下衣裳,把破洞的地方給紮了起來,至少整體上看上去不至於太寒酸。當然林瞳可不這樣認為,美滋滋的前往了集鎮上。
林瞳來的這個集鎮是周邊村邊最大的集鎮,叫永興鎮。據說,當年這個地方還是一個破敗小村莊,和周邊的村莊沒什麽兩樣,甚至更為的衰敗。
但是這個鎮子出了一個叫永樂的年輕人,當時憑一己之力從小村莊走出,過江乞城時獲得了安王的賞識,平步青雲,成為了安王身邊的幕僚。
這不成名了,想到了自己的家鄉,就關照了一下,將之前小小的村莊發展成為了現在的永興鎮,當時的村長為了表示對他的感謝,將新的集鎮取名為永興鎮。
永,就取自於永樂的姓,興,代表著對該鎮的美好祈願,希望小鎮子能一直興旺發展下去。
此去林瞳的目的地,也是由永樂公子題名的永福酒樓。
這天還不算太亮,這鎮子外就排了好長的隊伍,大多都是大叔大嬸級別的,或背著兒童或挑著擔子或手提著籃子,一看就是去集鎮上販賣采買。
像林瞳這般大小兒童的,倒是少見,就算有淩稀幾個,也都是父母牽拉著,生怕丟著,摔著,所以啊,這有媽的孩子就是寶。
林瞳也不在意,憋了憋嘴,自己把自己寵成寶寶不就行了。也不再四處打量,過了辰時,就可以進入集鎮了。
辰時一到,也就是早上的七點,集鎮上也開始熱鬧了起來,林瞳隨著人流走進了集鎮,之後陸陸續續的人也相繼趕來。
街邊上的攤位也快速的被排滿,或坐或站,賣包子的,賣菜的,吆喝著,打趣著,街坊鄰居的老太,大嬸趁著陽光明媚,也都相繼的搬起板凳嗑起瓜子,打打趣。
從東邊的公子又戀上哪家的姑娘,到西邊的哪家的狗又丟了幾天回來,大大小小的事,芝麻點的事都能被這些大嬸一一八卦出來。
林瞳剛穿越過來的前幾天就喜歡聽著他們撈嗑,因此對這集鎮上大小事也基本摸清了,對此林瞳倒是十分佩服他們的消息靈通,不去做狗仔實在是可惜了,都是人才啊!
林瞳要去的永福酒樓就在鎮正中心,順著這條道路一直走,看到最高的那家樓,就是的,集鎮雖然不算繁華,但甚在舒適,不會走在路上就碰到個達官貴人。
林瞳很快的就找到了集鎮上最大的酒樓,來往的客人都是成群結隊,或公子們附庸風雅,或未出嫁的姑娘們遮紗含羞,也有那肌肉壯實的江湖中人豪邁飲酒等等,實在是好不熱鬧!
林瞳看了看自身“別致”的衣衫,萬一自己進去,被當成鬧事的趕出來,那多丟人,林瞳憋了憋嘴。
這時,雙眼一亮,就看到不遠處那總是在永福酒樓附近賣糖葫蘆的小販,想到那多八卦的大嬸時常提起那賣葫蘆的小販“喪盡天良”,每次進出的客人都要被宰著買一串糖葫蘆,要不是有一個掌櫃親戚在酒樓裏麵……
想到這,林瞳靈光一閃,可以從這賣糖葫蘆的小販上入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