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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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我和6哥其實這十年來並未完全從對方的生活中消失。
自從初中畢業之後,我們就分別進了我們區不同的高中,期間也存了對方的聯係方式,甚至高二的時候還有一小段時間聯係密切,後來上大學時,我考上了上海大學,他考去了位於安徽的中科大,我大一時剛有微信這個玩意兒,他還是我最早一批的微信好友。
我還記得,我大一時剛開始在晉江寫書,那時候還不太懂得區別筆名和現實身份,甚至還在q上發自己在晉江的連載地址讓同學朋友去捧場,結果6哥還私敲過我,說我的小說寫得挺好看的。現在和他提到這事兒,他真的是完全都記不得了。
或許在感情方麵,真的是女孩子要更細膩一些,尤其是初戀,對女孩子的意義特別重大,所以,這麽多年,其實與6哥有關的事情,我似乎從未完全忘記過。
在去年之前,我們的最後一次見麵,停留在我們高中剛畢業的那一年。
那時候我的表姐夫開了飲品店,我暑假的時候去打工幫忙,很多朋友都來看過我給我捧場,6哥和我的另外一個初中同學也一起來店裏買飲料順便找我聊天,那時候他真的還是青蔥少年的模樣,穿著籃球衣,渾身熱氣騰騰地跑進來,身後滿是明媚的陽光。
再然後,就是六年的杳無音訊。
我們的關係停留在朋友圈的點讚之交,各自有自己的生活軌道,看上去,或許這一輩子都會是初戀和普通初中同學的關係,不會再有更多的交集,畢竟,現實生活還是與小說有所不同,我寫了這麽多小說,也從未期頤過自己的感情也會像小說這樣。
但是,有一點不可否認的是,每當別人問起我最喜歡什麽類型的男生時,我都會回答,長得白白淨淨高高瘦瘦,大眼睛,笑起來好看有酒窩的男孩子,其實,這完完全全就是他的模樣。
是,6哥作為初戀,從來都是我的理想型。
時間跨越到去年,2017年。
那時候,6哥在英國上學讀研究生,去年6月份的某天,我們倆在朋友圈因為對同一個話題感興趣,就隨口私聊了兩句,這之後,斷斷續續就會有些聯絡,無關痛癢地交流一些日常,我知道他去年9月會正式回國工作,所以,也有約好等他回國後見麵敘敘舊。
在那個時間段,我並未想過和他之間發展男女之情,也真的隻是當他普通老同學,而且,時隔那麽多年沒見,他或許早就已經不是我所喜歡的模樣,我也並沒有太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他回國後過了有段時間,我們約好一起去看電影吃晚飯。
第一次見麵時,我出電梯,遠遠看到他一個人站在柱子邊等我,我依稀記得,他身上穿著黑色t-shirt還有破洞牛仔褲,在低頭看手機,我朝他走近,他才抬頭看我。
四目相對,我有些驚訝,他幾乎和年少時沒有任何變化,還是那個我喜歡的樣子。
心裏其實還是有那麽點緊張和害羞的,我笑了笑,說,“hello。”
他也笑,“hello,走吧,去拿電影票。”
玄妙的是,全程交流自然異常,並未有任何生疏尷尬。
看完電影,我們去吃了我家附近的一家燒烤店,因為排隊人很多,我們還在等候的地方玩了一會五子棋。
晚飯時,我們聊了聊工作,他也和我交談了他在英國時候的學習生活,期間,他很照顧我,烤完食物優先給我,把我愛吃的都遞給我吃,聊天聊得也挺愉快,吃完飯,我們還去買了奶茶,然後一路上晃悠著他送我回家。
快走到我家附近那個紅綠燈的時候,他突然轉過頭對我說,“我記得這裏,以前放學我送你回家的時候都經過這兒。”
我一愣,點了點頭。
他看著我,說,“這裏還真的沒什麽變化。”
我心裏動了一動,沒說什麽。
那之後一周的周四,我們約了晚上一起吃火鍋。
回想起來,那天,應該是點燃之後一切的開始。
吃飯的地方離我上班的地方很近,我先到的,坐在座位上等他,大概過了半個小時左右,我遠遠就看到一個穿著藍襯衫、黑褲子、戴著眼鏡的高個子小帥哥從門口進來,四處張望仿佛是在找人,然後再定睛一看,這不是6哥麽。
我朝他招了招手,他就朝我走過來,在我的對麵坐下來。
作為一個顏狗,我不得不強調他那天真的太帥了,比上次更帥,我從看到他的那一刻起,直接就被秒殺了,畢竟作為我的理想型,打扮的還是我最喜歡的樣子,殺傷力直接到達滿級,哪怕到現在,我都一直和他說起,那天的他真的太校草了,戀愛之後他再打扮成那樣好幾次,我好像也都沒有那天的感覺強烈、甚至對他表示嫌棄,6哥覺得非常受傷qaq。
總之,那頓飯剛開始,我就有點心跳加速,一直持續到了晚飯結束。
吃完飯,6哥看了看時間,對我說,“還早,我們去哪走走?”
我說“好”。
他接過我手上拿著的包,“我來幫你提,要不我們從這兒走去外灘,散散步。”
於是我們就從吃飯的地方,一直慢慢走到外灘去。
那天天氣不冷也不熱,溫度適宜,我們隨意地聊著天,各種事情都聊,走到紅綠燈的時候,他看著我,忽然湊近了些,抬起手、摸了摸我的頭發。
我們之間的距離有些近,他的目光也有點專注。
那一刻,我看著他,覺得自己的心髒跳得超快的。
“你頭發很軟,”他低低地說,“長頭發好看。”
我沒說話,臉一下子有些紅,但是因為是晚上,正好是最好的掩護。
又走了兩步,他說,“我請你喝星巴克?”
我點了點頭,他忽而狡黠地笑了,“算了,晚上還是別喝了,容易胖。”
我佯裝生氣,“哇,我還想著喝星冰樂呢。”
他停下腳步,溫柔地說,“為了你的身體著想,晚上真的不能喝太多飲料,上次喝了奶茶,你不是沒睡好。”
逛完外灘,我們又步行往我家的方向走去。
我們聊到結婚,他說,“我同事基本都結婚有孩子了,可是對我來說,總覺得結婚還是件很遙遠的事情。”
我看了看他,“大概幾歲?”
他歪了歪頭,“30?”
我“唔”了一聲,“你這麽說,大約是沒有碰到自己很喜歡的人吧?”
他回過頭看了我一眼,“有道理,說不定也不是那麽遙遠的事。”
後來,我和6哥提起他當初說的話,笑他當初明明還是晚婚主義,他說,“那不是遇見你了麽?遇見你,就不想等到30歲了。”
走到我家樓下的時候,他把包交還給我,“快上去吧,晚安。”
我說,“好。”
然後他目送我離開,再去坐地鐵回家。
回到家時,他發來微信,[你的包也太重了吧,你每天都背著個□□包去上班?]
我那天包裏其實塞滿了新買來的衣服,所以特別重,不過我也不解釋,笑說 ,[幹嘛?拎得手疼?]
他回:[下次還是我拎。]
噢~那看來還有下次相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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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我和6哥其實這十年來並未完全從對方的生活中消失。
自從初中畢業之後,我們就分別進了我們區不同的高中,期間也存了對方的聯係方式,甚至高二的時候還有一小段時間聯係密切,後來上大學時,我考上了上海大學,他考去了位於安徽的中科大,我大一時剛有微信這個玩意兒,他還是我最早一批的微信好友。
我還記得,我大一時剛開始在晉江寫書,那時候還不太懂得區別筆名和現實身份,甚至還在q上發自己在晉江的連載地址讓同學朋友去捧場,結果6哥還私敲過我,說我的小說寫得挺好看的。現在和他提到這事兒,他真的是完全都記不得了。
或許在感情方麵,真的是女孩子要更細膩一些,尤其是初戀,對女孩子的意義特別重大,所以,這麽多年,其實與6哥有關的事情,我似乎從未完全忘記過。
在去年之前,我們的最後一次見麵,停留在我們高中剛畢業的那一年。
那時候我的表姐夫開了飲品店,我暑假的時候去打工幫忙,很多朋友都來看過我給我捧場,6哥和我的另外一個初中同學也一起來店裏買飲料順便找我聊天,那時候他真的還是青蔥少年的模樣,穿著籃球衣,渾身熱氣騰騰地跑進來,身後滿是明媚的陽光。
再然後,就是六年的杳無音訊。
我們的關係停留在朋友圈的點讚之交,各自有自己的生活軌道,看上去,或許這一輩子都會是初戀和普通初中同學的關係,不會再有更多的交集,畢竟,現實生活還是與小說有所不同,我寫了這麽多小說,也從未期頤過自己的感情也會像小說這樣。
但是,有一點不可否認的是,每當別人問起我最喜歡什麽類型的男生時,我都會回答,長得白白淨淨高高瘦瘦,大眼睛,笑起來好看有酒窩的男孩子,其實,這完完全全就是他的模樣。
是,6哥作為初戀,從來都是我的理想型。
時間跨越到去年,2017年。
那時候,6哥在英國上學讀研究生,去年6月份的某天,我們倆在朋友圈因為對同一個話題感興趣,就隨口私聊了兩句,這之後,斷斷續續就會有些聯絡,無關痛癢地交流一些日常,我知道他去年9月會正式回國工作,所以,也有約好等他回國後見麵敘敘舊。
在那個時間段,我並未想過和他之間發展男女之情,也真的隻是當他普通老同學,而且,時隔那麽多年沒見,他或許早就已經不是我所喜歡的模樣,我也並沒有太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他回國後過了有段時間,我們約好一起去看電影吃晚飯。
第一次見麵時,我出電梯,遠遠看到他一個人站在柱子邊等我,我依稀記得,他身上穿著黑色t-shirt還有破洞牛仔褲,在低頭看手機,我朝他走近,他才抬頭看我。
四目相對,我有些驚訝,他幾乎和年少時沒有任何變化,還是那個我喜歡的樣子。
心裏其實還是有那麽點緊張和害羞的,我笑了笑,說,“hello。”
他也笑,“hello,走吧,去拿電影票。”
玄妙的是,全程交流自然異常,並未有任何生疏尷尬。
看完電影,我們去吃了我家附近的一家燒烤店,因為排隊人很多,我們還在等候的地方玩了一會五子棋。
晚飯時,我們聊了聊工作,他也和我交談了他在英國時候的學習生活,期間,他很照顧我,烤完食物優先給我,把我愛吃的都遞給我吃,聊天聊得也挺愉快,吃完飯,我們還去買了奶茶,然後一路上晃悠著他送我回家。
快走到我家附近那個紅綠燈的時候,他突然轉過頭對我說,“我記得這裏,以前放學我送你回家的時候都經過這兒。”
我一愣,點了點頭。
他看著我,說,“這裏還真的沒什麽變化。”
我心裏動了一動,沒說什麽。
那之後一周的周四,我們約了晚上一起吃火鍋。
回想起來,那天,應該是點燃之後一切的開始。
吃飯的地方離我上班的地方很近,我先到的,坐在座位上等他,大概過了半個小時左右,我遠遠就看到一個穿著藍襯衫、黑褲子、戴著眼鏡的高個子小帥哥從門口進來,四處張望仿佛是在找人,然後再定睛一看,這不是6哥麽。
我朝他招了招手,他就朝我走過來,在我的對麵坐下來。
作為一個顏狗,我不得不強調他那天真的太帥了,比上次更帥,我從看到他的那一刻起,直接就被秒殺了,畢竟作為我的理想型,打扮的還是我最喜歡的樣子,殺傷力直接到達滿級,哪怕到現在,我都一直和他說起,那天的他真的太校草了,戀愛之後他再打扮成那樣好幾次,我好像也都沒有那天的感覺強烈、甚至對他表示嫌棄,6哥覺得非常受傷qaq。
總之,那頓飯剛開始,我就有點心跳加速,一直持續到了晚飯結束。
吃完飯,6哥看了看時間,對我說,“還早,我們去哪走走?”
我說“好”。
他接過我手上拿著的包,“我來幫你提,要不我們從這兒走去外灘,散散步。”
於是我們就從吃飯的地方,一直慢慢走到外灘去。
那天天氣不冷也不熱,溫度適宜,我們隨意地聊著天,各種事情都聊,走到紅綠燈的時候,他看著我,忽然湊近了些,抬起手、摸了摸我的頭發。
我們之間的距離有些近,他的目光也有點專注。
那一刻,我看著他,覺得自己的心髒跳得超快的。
“你頭發很軟,”他低低地說,“長頭發好看。”
我沒說話,臉一下子有些紅,但是因為是晚上,正好是最好的掩護。
又走了兩步,他說,“我請你喝星巴克?”
我點了點頭,他忽而狡黠地笑了,“算了,晚上還是別喝了,容易胖。”
我佯裝生氣,“哇,我還想著喝星冰樂呢。”
他停下腳步,溫柔地說,“為了你的身體著想,晚上真的不能喝太多飲料,上次喝了奶茶,你不是沒睡好。”
逛完外灘,我們又步行往我家的方向走去。
我們聊到結婚,他說,“我同事基本都結婚有孩子了,可是對我來說,總覺得結婚還是件很遙遠的事情。”
我看了看他,“大概幾歲?”
他歪了歪頭,“30?”
我“唔”了一聲,“你這麽說,大約是沒有碰到自己很喜歡的人吧?”
他回過頭看了我一眼,“有道理,說不定也不是那麽遙遠的事。”
後來,我和6哥提起他當初說的話,笑他當初明明還是晚婚主義,他說,“那不是遇見你了麽?遇見你,就不想等到30歲了。”
走到我家樓下的時候,他把包交還給我,“快上去吧,晚安。”
我說,“好。”
然後他目送我離開,再去坐地鐵回家。
回到家時,他發來微信,[你的包也太重了吧,你每天都背著個□□包去上班?]
我那天包裏其實塞滿了新買來的衣服,所以特別重,不過我也不解釋,笑說 ,[幹嘛?拎得手疼?]
他回:[下次還是我拎。]
噢~那看來還有下次相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