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張老師對逃課的事情不在意,關鍵是寧嫣嫣失蹤這段時間應該發生了不少事,現在情緒不穩定,她不敢說重話,而且都高三了,學校對學生管束也沒那麽嚴了,適當放寬些,也好讓他們紓解壓力。


    “我爸?”寧嫣嫣眉頭微微收攏。


    她其實並不想見那個拋棄妻女的人渣,但這種情況下,卻不好不給班主任麵子。


    走到教師辦公室,寧嫣嫣一眼就看到了那對令她十分厭惡的狗男女,兩人都穿得人模狗樣的,一副貴婦富翁的架勢,坐在教師辦公室裏。


    “你來做什麽?”她沒什麽好臉色地問道,連看都沒看林雲菲一眼。


    這個恩將仇報,險些把她媽媽逼上絕路的壞女人,她沒衝上去潑她一臉硫酸,已經算是理智十分在線了。為了這種人喪失前途不值得,對她來說最重要的是,好好孝順母親,過好母女兩人自己的生活。


    寧嫣嫣的態度瞬間挑起了寧宏偉的怒火,但他自詡是個有涵養的人,當著學校老師的麵,壓住了火氣:


    “聽說你前段時間失蹤了,我這個做父親的當然要來關心一下。我問你,你那段時間到底發生了什麽事,去了哪裏?”


    “對啊,嫣嫣,我們都很擔心你呢。你剛才去哪裏了,以前明明是好學生的,這怎麽失蹤一個月回來就開始逃課了,這可不是好習慣哦,你這樣會讓你爸爸和我多痛心啊!”林雲菲假惺惺地說著看似關心,實則抹黑的話。


    寧嫣嫣簡直覺得可笑極了,離婚五六年對她不管不問,她失蹤回來,不說關心,反而帶著小三一副質問的語氣問她失蹤這段時間做了什麽。她明白這些話的潛台詞,無非是覺得她失蹤的時候是不是發生了什麽不光彩的事情,怕丟了他的人。


    “我想我沒有義務跟一個為了小三拋妻棄女的所謂父親和他的小三交待這些事吧?”


    “你……”寧宏偉被她輕慢的態度氣得手直哆嗦,厲聲道,“你這是對父親說話的態度嗎?


    寧嫣嫣竟然一點麵子都不給他留,直接在學校老師的麵前把他的底子扒得一幹二淨,這讓他自詡正人君子,自詡和崔夢晴是感情破裂的說法瞬間站不住腳,於是有些惱羞成怒。


    寧嫣嫣諷刺一笑:“你配當父親嗎?”


    為了一個比他小十幾歲的小三,拋棄媽媽和她,在財產分割上對媽媽趕盡殺絕,連她的撫養費都不肯給,完全沒有盡到任何為人夫為人父的責任。


    寧宏偉刷地一下站起身來,下意識揚起了巴掌,被張老師趕忙勸住:“寧先生,不要用暴力手段教育孩子,嫣嫣同學可是高考生!”


    寧嫣嫣冷冷地看著他,毫不示弱,他的巴掌要是打下來,她可不會傻傻地站著挨打。她就不信寧宏偉能不要臉麵在學校追著她打。


    “不識好歹!”寧宏偉冷哼一聲,“你將來求我的那一天可別後悔!”說完他就帶著一臉不快走出了教師辦公室。


    見丈夫的反應,林雲菲滿意地勾起了嘴角。寧嫣嫣恐怕不知道,她是怎麽白白錯失了一個可以重回富貴生活的機會。


    “很可惜,你永遠都等不到那一天。”寧嫣嫣不緊不慢地道。


    在父母才離婚時,她從富家小公主的生活一朝變成貧窮少女,她都寧可忍受種種落差,沒想過要去向他低頭,更何況已經具備自力更生能力的以後。


    見寧宏偉氣急敗壞的樣子,她心裏其實有些快意。現在她也隻能逞逞口舌之利氣氣人了。


    張老師看著寧嫣嫣渾身是刺的樣子,心中默默歎了口氣。寧嫣嫣這孩子,即使長相出眾卻學習非常努力,不像一般那些漂亮的女孩子,青春萌動期心思就不在學習上了。隻可惜這家庭,如此乖巧禮貌的女孩,麵對親生父親簡直像個渾身豎立著尖刺的小刺蝟。


    “不要為家裏這些糟心事影響學習,將來你自己強大了才能好好回報你媽媽,她帶著你不容易。”


    這些道理寧嫣嫣很早就知道,不過麵對班主任善意的關心,還是覺得很感激,轉頭跟老師鞠了個躬:


    “謝謝張老師。逃課的事情……對不起,我以後會好好努力的。


    張老師揮揮手,讓她去教室。


    *


    幾十公裏外,洛德遵從寧嫣嫣的囑咐,成功地通過公交車這種坐騎,來到了淨瓶山腳下。


    自己單獨使用了這種坐騎,發現即使有著如此龐大的身軀,那坐騎也並沒有任何不馴服或者傷害人的行為,他總算完全相信了寧嫣嫣的話,那僅僅是一種便利又高明的工具,不存在什麽危險性。


    看到青翠的山脈,洛德終於在這個陌生的異世界找到了一點熟悉感。


    謹記著嫣嫣的話,他直到走入了有大量樹木遮掩,又沒有人煙的密林,才小心地脫下嫣嫣給他買的衣服和鞋子,刷地一下變身成了獸形。


    將放進異度空間,這才開始捕獵。


    大約是因為處於自然保護區的緣故,這龐大的山脈中的獵物還挺豐富。


    憑著出色的嗅覺和聽覺,洛德很快在一個山坡的樹下發現了獵物。


    悄無聲息地猛撲上去,一把抓住了正要逃跑的獵物。


    長耳朵,紅眼睛,還長著兩瓣嘴,在他爪下瑟瑟發抖。這不是兔子麽……好小,可從氣味聞起來,這東西也已經是成年體了。


    洛德回想了下一路在山林裏所見,似乎嫣嫣這裏的樹木和獸類,在體型上都比他熟悉的那些小上一倍,反應速度和攻擊力也相差很遠。


    就拿兔子這種獵物來說,他在幼年時無法捕食大型獵物也曾靠這種獵物來充饑,但這兔子的爪牙跟他以前捕食過的相比,簡直弱得像細小的枯樹枝,連逃命的速度都慢吞吞的,捉起來完全不費吹灰之力。


    一口咬斷兔子的脖子,洛德先把它扔進自己的異度空間,又在附近捕捉了好幾隻野兔,這才找了棵樹趴下來開始食用獵物,二三十斤兔子肉吃下去,再加上早上嫣嫣給他買的豬肉,終於有了個半飽。


    然後他就開始考慮起了換錢的事情。


    嫣嫣說,那種換東西很方便的叫做錢的葉子,也是通過換東西得來的。他想起今天早上跟嫣嫣一起在他們那個聚居的部落裏看到的情形,有些人將一種肥碩的鳥關起來拿來交易,旁邊好像也有交易兔子的。


    那麽他也可以這麽做吧?


    鳥都會飛,他又不像路易一樣有翅膀,捕捉鳥很浪費時間,把嫣嫣一個人留在那個叫學校的地方他還是不放心,得早點回去。還是那種又弱又傻的兔子比較好,即使他現在受傷了,也能輕而易舉地捕捉到。


    打定主意,他就開始到處找兔子。


    到太陽從天空正中間開始往西邊走的時候,他已經捕捉了十多隻兔子。想著其他交易兔子的人手裏也差不多是這個數量,他覺得大概差不多,就去山裏找了些棕葉,將十多隻兔子都一個個串起來,又連成一整串。


    嫣嫣說,不能在外麵使用異度空間。所以他必須擁手提著這些獵物去嫣嫣所在的大部落。


    變回人形,取出衣物穿上洛德就飛跑著穿過山林來到了山下的公交車站,按照嫣嫣所說的,去道路對麵,坐前頭有著那種特定花紋的坐騎。


    於是,通往七中的12路公交上,人們就看到一種奇怪的現象。


    一個大概有一米九以上個頭的年輕小夥,穿著一身沾著不少泥土和草葉的老土運動裝,手裏提著兩串用棕葉捆著的兔子,大喇喇地走上車來。


    兔子身上幾乎都有未幹的血跡,聞著這股血腥味,小夥旁邊的幾個人,都嫌棄地捂著鼻子走開了。


    倒是一個剛從超市搶完便宜貨回來的中老年大媽,看著洛德手上的兔子,來了興趣:


    “小夥子,你這個兔子是野兔子吧?”有著多年下廚經驗,她其實一眼就看出來這兔子不像菜市場賣的那種飼料兔子。野兔肉,可比一般的家養兔子鮮美多了。


    洛德看了一眼這個有著奇怪的卷曲爆炸毛發的老年雌性,點了點頭。


    “賣不賣?”大媽問道。


    買,和賣,都是交換的意思,洛德已經從嫣嫣的話語裏弄明白,也看出這個老年雌性想和他交換兔子,於是再次點頭。


    “那你這個要多少錢一隻?”


    這問題頓時讓洛德被難住了,早上他也就是瞟了一眼,根本不知道別人是怎麽交換的。


    腦子略微一轉,他將問題拋了回去:


    “你給多少錢?”


    獸人部落之間也存在著偶爾的交換,什麽東西能換多少其他東西,都是約定成俗的,即使他不清楚,這個老年雌性也是清楚的。


    大媽眼睛裏閃過一絲精光,這個小夥子長得雖然精神,其實人很老實嘛,一看就是不知道行情的樣子。於是,她拿出慣常的砍價大法,一開口先把洛德手裏的兔子貶損了一番:


    “你這個兔子,都已經殺死了,不是活的,上麵又這麽多血,賣相已經是很不好的了。”接著一副大發慈悲的口氣,“我看你這小夥子年紀輕輕的也不容易,這樣嘛,我給你二十塊錢一隻,你賣兩隻給我!”


    洛德皺了皺眉,原來嫣嫣部落裏的人,不喜歡死的獵物,還不要沾了血的,因為這個,聽起來似乎要大打折扣。


    不過,他的異度空間裝不了活物,隻能殺死,那今天的獵物也隻能大打折扣來交換了。看來,以後得想辦法帶活著的獵物出來才行。


    大媽見他皺眉,還以為他不同意,正準備加價,卻見這小夥一把扯下連著兔子的棕葉繩子,遞給她兩隻兔子。


    這可真是撿了大便宜。


    大媽利落地掏出了兩張二十塊錢的紙幣塞給他。


    洛德早上在寧嫣嫣錢包裏看到過這種樣子的紙幣,覺得應該沒什麽問題就收下了。


    旁邊的乘客原本也都豎著耳朵在聽著兩人的對話,見這大媽竟然隻用了二十塊錢一隻的價格就從那小夥子手裏買了野兔子,頓時都有些意動。


    要知道,超市裏那種成批飼養的兔子肉都要十七八塊一斤呢,他這可是野生兔子,基本上買一個都得一兩百了。這大媽欺負人家不懂行情,竟然二十塊一隻就給買了。


    不過,這樣的便宜誰不想占呢!


    “小夥子,給我也拿兩隻!”


    最先行動的是另一個買菜大媽。


    洛德看了下她手裏的兩張二十的鈔票,接過來,扯下兩隻串好的兔子給她。


    有了第二個,就立刻有了第三個。


    這位老大爺遞了一張一百的。


    “我也要兩隻!”


    洛德看了眼這張粉紅色鈔票,想起嫣嫣早上說過,一張紅色的應該換五張黃色的,於是對老頭道:


    “你的應該換五隻。”


    老大爺一愣:“我隻要兩隻!”


    洛德沉默了一會:“那你拿黃色的錢來換。”


    聽到這裏,原本還在猶豫便宜沒好貨,那兔子這麽便宜是不是有問題的人,終於恍然大悟。


    別看有的人長得風風光光,其實是個二傻子!


    這是真的傻啊,連找錢這種事都不知道,還固執地隻要二十元的鈔票。


    不過,兔子是真的好兔子,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


    於是,洛德手裏的十幾隻兔子,在公交車到達第三個站時,就全部賣完了。沒帶現金的人,隻能眼睜睜看著別人撿了個這麽大的便宜。


    洛德捏著十多張二十塊的鈔票,頗為滿意。


    這樣一來,他就不必再去那個集中交易的地方,可以直接去找嫣嫣了。


    把這些錢給嫣嫣,她會高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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