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有個名字,叫做阿念。


    我猜,當時我媽媽還沒有幹這種出賣身體的齷齪勾當的時候,她是愛著那個男人的。


    隻是我這一生,都沒有機會見到我的親生父親。


    我隻能當做他已經死了。


    因為我媽媽“職業”的特殊性,從我會說話起,每當我叫她“媽媽”時,她就很嚴厲地斥責我。


    有一次,我當著一個陌生男人的麵喊了她“媽媽”,她甚至為了懲罰我,狠狠地餓了我兩天。


    從那以後,我的世界裏,隻有一個“阿姨”。


    我已經不記得自己姓什麽了,長年累月的“阿念”,在我心裏生了根。


    我們那破舊不堪的屋子裏,每天都有很多不同的男人來往,也有好幾個結伴而來的時候。


    有一次,一個陌生男人和阿姨在家裏突然吵了起來,拳腳相向,言語刻薄,似乎對阿姨很是不滿意,摔了屋子裏的東西還不解氣,忽然衝出來把我扛在肩上就跑了。


    也是在那個時候,我遇到了那個對我們母女來說,都很重要的男人。


    他樣子很普通,好像總是一腔熱血。


    我著急地喊他爸爸,還趁著和他擦肩而過的機會,抓住了他的衣領。


    扛著我的那個男人立馬丟下我就跑了。


    我還是死死地抓著他的衣領,他本能地抱住了我,這才幸免於難。


    他送我回去,阿姨為了感謝他,主動叫他進房間。


    房門緊閉,裏麵時不時傳來些奇怪的嚶嚀。


    我在門外等了很久,最後那個男人走了,阿姨告訴我——


    “以後,我們有依靠了。”


    從那以後,那個男人經常來看我們,到我們家來的陌生男人也漸漸地少了。


    我不知道那個人的名字,我隻知道阿姨總是叫他“阿永”。


    我也就喚他為“永叔叔”。


    他是個很好的人,心地善良,樸實,有上進心。


    他總是說自己會好好努力,讓我們母女過上好日子。


    我七歲那年,永叔突然消失了一段時間。


    再回來時,說自己找到了一個待遇很好的工作,專門給有錢人家照顧小孩。


    過不了多久,他就能帶上我們母女遠走高飛了。


    那是一對兄妹,年紀跟我差不多大。


    他說他們都很可愛,乖巧又聰明。


    我記得,他說那個女孩名字叫圓圓,總是喊那個男孩大哥。


    他每次來,都會跟我說很多有關他們的事。


    聽得出來,他們感情很好。


    我也想有那樣一個哥哥。


    忽然有一天,我聽見阿姨在家裏哭,我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可後來有一次路過別人家門口,看見電視機上出現了永叔的臉。


    他們說永叔是個人販子,綁架了一戶有錢人家的孩子。


    然後我聽見有人在我們母女背後議論,說是經常來照顧阿姨生意的那個男人死了,被警察追趕的時候出了車禍。


    他們說他是罪有應得,拐賣兒童的人就該下地獄,死了都是便宜了他。


    可是隻有我知道,永叔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他給了我溫暖和父愛。


    阿姨每天都在家裏哭,來找她的那些男人看見她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樣,總是要對她拳打腳踢。


    我經常聽見她在屋子裏慘叫,聲音聽起來特別瘮人。


    我十二歲那年,阿姨就死了。


    我和她的屍體獨處了好幾天,直到她開始發臭,我才發現她並不是睡著了。


    她被蒙了白布抬出來的時候,鄰居們都是一臉嫌惡。


    我聽見他們說:這樣的女人就該早點死。


    突然之間,我成了一個孤兒。


    我忽然想起七歲那年,永叔跟我說的那對兄妹。


    他們是有錢人家的孩子。


    我去了警察局,他們問我叫什麽名字,我說自己叫圓圓。


    他們以為我是當年永叔綁架的那個圓圓,迫不及待地問了我好多問題,又拿出一堆資料來。


    據說是當年,那對兄妹被警察找到以後,女孩就突然失蹤了,到現在都沒有找到。


    我突然想到一個辦法,能夠換個人生,繼續活下去的辦法。


    我偷偷從警察局溜了出去,用了一個月的時間,借助許多人的幫忙,終於找到了那個男孩的家門口。


    來開門的是個老頭,問我是誰。


    我便從此以紀小圓的名字,成為了那個男孩的妹妹。


    他長得很好看,也有個很好聽的名字:紀宸曦。


    他經常會問我有關他和圓圓被綁架的時候的事。


    雖然有的細節我答不上來,但他的大多數問題,我都能回答得滴水不漏。


    盡管一開始他對我有些懷疑,可我總是裝作一副很健忘的樣子,他也就不再多說什麽了。


    眨眼間,我們已經在一起度過了四個年頭。


    直到我十六歲時,我才知道,自己已經喜歡上這個總是護著我的男孩了。


    也就是那一年,我遇到了一生中最好的朋友——穀七月。


    她是那樣的光彩奪目。


    含著金鑰匙長大的千金小姐,那麽美,笑起來像個太陽。


    在她麵前,我總是自慚形穢。


    突然有一天,我最在乎的兩個人在一起了。


    我像是成為了多餘的累贅,三人行的時候,我隻不過是個可有可無的陪襯。


    但我覺得無所謂,隻要他們開心就足夠了。


    就那樣,我們在一起,走過了五年的時光。


    我和七月二十二歲的那年,她的媽媽為她生下了一個弟弟。


    可她忽然變得沉默寡言了。


    往常過生日的時候,我們都會到對方家裏,和對方的父母一起,慶祝生日。


    可這一年她的生日,她卻提議去我家。


    那天隻有我們兩個人在家,我們點蠟燭、吃蛋糕,但她卻總是心不在焉,悶悶不樂。


    我問她怎麽了,她猶豫了好久,才告訴我,那天也是她弟弟的生日,家裏人都在為弟弟張羅滿月酒席,無瑕顧及她。


    她說其實自己是個孤兒,七歲多的時候才被現在的父母領回來。


    她還說,她以前的名字叫圓圓,因為長得8太胖了,才有這樣的名字。


    刹那間,我的腦海中一片空白。


    天底下怎麽會有這樣的巧合?


    為什麽偏偏是圓圓,偏偏是她,成為了我最好的朋友,以及——紀宸曦最喜歡的人。


    命運真是喜歡捉弄人。


    我心裏所有對穀七月的羨慕,都瞬間轉化為無邊無際的嫉妒和恨意。


    我甚至恨紀宸曦。


    他們不用像我這樣,費盡心機,卻能夠那麽幸運,那麽幸福。


    我開始將永叔和阿姨的死歸咎於他們的過錯。


    如果不是因為他們,永叔不會離開我和阿姨,阿姨也就不會鬱鬱而終。


    而我,也不用整天活在謊言裏,擔驚受怕。


    我看著穀七月的臉,完全聽不清她在哭著說些什麽,隻能夠勉強敷衍了事。


    表麵上,我對她百般安慰,心裏對她的恨意卻愈發濃烈。


    所以我把她哄睡著了,就在一樓客廳的沙發上。


    然後我將沒吃完的蛋糕放進了廚房,拿了幾根蠟燭,靜靜地點燃。


    火焰在我耳邊滋滋地燃燒著,緩緩地,蠟燭落在了地毯上。


    我看著那個眨眼就被燒了個洞的地毯,心裏竟然產生了一絲痛快的感覺。


    煙霧嗆得人難以呼吸,我沒叫醒穀七月。


    我期盼著她能夠就那樣死了,她死了,對她而言是份解脫,對我而言亦是如此。


    我在逃出去的時候,依稀聽見樓上有人在咳嗽。


    好像是紀宸曦的媽媽。


    那個女人對我很好,很溫柔。


    她腿腳不方便,還患有多年難以根治的哮喘。


    火勢愈演愈烈,我顧不得其他,隻能自己先跑了出去。


    隔著玻璃,我看見穀七月醒了,她從沙發上起來,嗆得差點暈過去。


    我站在院子裏的陰暗處,冷眼看著她著急地在滿屋子找我,一遍又一遍地喊著我的名字。


    我的心很痛。


    因為她在生死攸關的時候,還在惦記著我的死活。


    而我卻站在這裏,萬分希望她能夠快些死。


    她是太陽,那樣善良。


    我越發地恨她了。


    她好像看見了我,也許是因為月光灑了些在我的肩頭。


    她是那麽欣喜若狂,猛地推開後門,朝著我跑過來。


    她問我有沒有受傷。


    我沒有回答她。


    我想起來,紀宸曦的媽媽還在樓上。


    “我媽媽好像在樓上。”


    我看見她猛地愣了一下,然後什麽也沒說,轉過身,一頭紮進火海裏,狂奔上樓。


    好像過了很久很久,濃煙滾滾中,她艱難地扶著紀宸曦的媽媽出來了。


    隻不過那個女人已經昏死過去,胸口輕微地起伏著,臉色紫得可怕。


    消防車和救護車到的時候,她已經沒了呼吸。


    我看著穀七月狼狽不堪的模樣,心裏想著,以後,她能夠痛不欲生也好。


    比起她,紀宸曦更加願意相信我。


    他堅信是因為穀七月的失誤才導致了這場奪去他母親生命的火災。


    殺母之仇,不是應該不共戴天的嗎?


    我都有些後悔,在他麵前假惺惺地替她求情。


    也許我不替她說好話,紀宸曦會把她送進監獄裏。


    他最終還是什麽也沒做,甚至都沒有一句責備和怪罪。


    他們好像分手了,但我知道,如果此時不掐斷他們之間舊情複燃的火苗,以後,也許就再也不會有這麽好的機會了。


    所以我找到了嚴聖,一個年過半百的老男人。


    他說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我自然也知道,要讓他幫我,就得付出代價。


    我能拿的出手的,隻有我自己。


    你情我願的交易。


    初夜而已,沒什麽大不了的。


    嚴聖是個守信用的人,第二天就帶著誘人的條件,去穀家提了親。


    沈苒那個女人終究還是沒有把穀七月當做親生女兒,竟然那麽輕鬆的就同意了。


    有那麽一瞬間,我覺得穀七月跟我同病相憐。


    但她就要嫁給一個糟老頭了,嚴聖答應我會替我毀了她。


    我從夜場的朋友那買來了特殊的藥,看著紀宸曦喝下去的時候,我覺得自己的計劃是那樣天衣無縫。


    我滿心歡喜地去浴室梳洗打扮,出來後卻看見紀宸曦的房門關的死死地,裏麵傳來男女的喘息和呻,吟。


    沒想到我精心策劃的一切,全都被穀七月破壞了。


    那晚過後沒多久,她就有了身孕。


    紀宸曦的父親紀墨,是個極有責任感的男人,說什麽也要紀宸曦將穀七月娶回來,除了天價聘禮外,還給了把紀氏集團百分之十的股份給了穀家。


    我每天和穀七月朝夕相處,眼睜睜看著她的肚子越來越大。


    有無數個瞬間,我都在恍惚中看見自己拿著把刀,刺進了她的身體裏。


    我心裏清楚,就算認為穀七月害死了他的母親,紀宸曦都還是深深地愛著她。


    緣分,成了我最痛恨的天意。


    我設計了一個又一個陷阱,穀七月終於踏了進來。


    那天,我趁著她在浴房裏洗澡的時候,把浴室裏的毛巾、卷紙和地毯全部拿走了,還往地上倒了些沐浴露。


    她肚子裏的孩子終於沒了,五個月大的孩子。


    我還沒來得及進行下一步的計劃,紀墨那個死老頭,突然要讓我嫁給容軒。


    容軒喜歡穀七月很多年了,卻總是用一個gay蜜的身份待在她身邊。


    他長得很美,像畫裏的人。


    可是我不喜歡他,穀七月也不喜歡他。


    所以我嫁給他,毫無益處。


    我沒想到的是,趁著我和容軒的訂婚宴,穀七月跟紀宸曦竟然又攪和到了一起。


    野草般生生不息的感情。


    我隻能拿出早就錄好又剪輯過的視頻,在眾目睽睽下,投放到大屏幕上。


    畫麵裏是我和紀宸曦異常親昵的模樣。


    栽贓到穀七月頭上,一切是那麽水到渠成。


    我以為她會反擊。


    可她竟然那麽沒出息,想逃跑。


    我不想讓她逃跑,我要把她帶回來,放在眼皮子底下折磨。


    李少那個男人,有賊心沒賊膽,什麽也沒來得及幹,就被紀宸曦打成了一個廢人。


    我隻能多告訴穀七月一些“內幕”,果不其然,她聽到了以後,傷心到想要作繭自縛。


    我表麵上勸著她回頭,其實早就把消息透露給了紀宸曦。


    但李燁能做到的極限,也就是讓穀七月破了點皮,見了血罷了。


    盡管如此,他也跟他那個弟弟一樣,被斷了手腳。


    沒有一個人是中用的。


    無論是誰出手,都達不成我想要的效果。


    我心裏的悲痛化作了無數個偷偷和嚴聖尋歡作樂的日子。


    意料之中的,我懷孕了。


    老天都在幫我。


    故技重施的感覺並沒有想象中那麽有成就感,可結果卻是令我非常滿意的。


    他們終於辦了離婚手續。


    而我,擺脫了紀宸曦親妹妹的標簽,終於能夠堂堂正正,作為他的妻子,永遠待在他身邊。


    未來多麽美好。


    紀宸曦卻要推遲婚禮。


    我不甘心。


    我不想輸。


    我也輸不起。


    如果不能嫁給紀宸曦,那麽我從今以後也無法再作為他的妹妹活下去。


    我去找嚴聖,讓他聯係李燁,給李燁提供一個報仇的好機會。


    被仇恨蒙蔽雙眼的人,果真如此愚鈍。


    沒想到的是,李燁居然還想把我也牽扯進去。


    為了這場戲更加逼真,我隻能硬著頭皮配合。


    紀宸曦無法在我和穀七月之間做選擇,我猜多半是因為我肚子裏的孩子,才讓他沒辦法利落地拋下我。


    他用自己換我們兩個人的安全,我猜他也不知道,出了門,我們會遭受什麽樣的對待。


    穀七月是個聰明人,幫助我逃了出去。


    其實嚴聖的人早就潛伏在一旁,隻等接我出去。


    但我不想讓他們那麽輕易得救。


    我想讓紀宸曦嚐嚐無力保護自己所愛的滋味。


    我也不知道穀七月經曆了什麽,隻知道她渾身是血地被抬了出來,後來在醫院住了幾個月才痊愈。


    聽說容軒終於向穀七月求婚了。


    她就快要嫁給別的男人,我的機會又來了。


    可紀宸曦卻一反常態地,做出了搶婚的舉動。


    所以那天我去找穀七月,真的隻是單純地想求求她,給我和我肚子裏的孩子一條生路。


    我不會傻到親手殺死我肚子裏的孩子,以此來試探我和穀七月在紀宸曦心中的分量。


    因為我知道,從一開始,我就不可能贏。


    連我都不記得了,從樓梯上滾下去之前,是穀七月推了我,還是我自己沒站穩?


    記憶變得那樣模糊不清。


    我也沒了孩子,這也許就是我的報應。


    我再也握不住禁錮紀宸曦的鏈子。


    我意識到,隻有錢才能保我一生平安。


    我偷走了紀宸曦的公章,買通了財務,終於順利卷走五千萬。


    可我忽然又覺得,就算逃之夭夭,似乎也沒什麽意義了,換個地方苟活罷了。


    下地獄也無所謂,我總要拉一個人來陪我。


    那個人就是嚴聖。


    我給了他我的身體,他卻沒有做到承諾過的事,這也是他要付出的違約的代價。


    後來,他們都以為我瘋了。


    也許我真的瘋了。


    也許我生來就是個瘋子。


    那天,我又見到了紀宸曦。


    他像破曉而出的一絲光亮,在那個陰暗的房間裏,自顧自地閃耀著。


    我意識到,這是我們之間的最後一麵了。


    從今以後,我再也見不到這個曾經總是把我護在身後的男人了。


    隻是我多想告訴他,我的名字,叫做阿念。


    可是到最後,我終究沒能說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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