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艮下震上,名雷山“小過”。中間二剛爻是“大過”卦中的四剛爻減為兩剛爻,兩端的四柔爻則由“大過”卦中的二柔爻增為四柔爻。在大過卦中隻有初爻與六爻為陰爻,小過卦中是初爻、二爻,五爻、六爻為陰爻,所以叫小過。象曰:“山上有雷,小過。”雷本來是天空中發生的,而此處的雷發生在山上,有一種小過之象。


    亨,亨通。“大過”卦中的“亨”排在卦辭末句,而“小過”卦的“亨”則排在卦辭之首。這說明“過”的程度上有區別,此卦“過”得不太多,所以一開始就能亨通,“利貞。”“大過卦”中無此句卦辭,這就說明過得太多了,離正固太遠了。所以彖曰:“過以利貞,與時行也。”在小過中有利貞,利於正固。“與時行也”,因為小過基本上還是跟著時間偕行的。隻要調整一下就沒問題,所以它一開始就亨通,也利於正固。“可小事,不可大事。”小事,為百姓的日常事務,大事為國家大事,公共的大事。處於小過的這種環境之中,如果要幹大事,就容易偏離正道。因為事情太大了,影響太大了,開始差之毫厘,往後就謬以千裏了。如果是日常中的小事那問題就不大,錯一點也容易糾正。所以“彖”曰:“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飛鳥遺之音”,這個鳥在天上飛,在沒有看到鳥的時候是先聽到鳥的叫聲,當你聞聲望去時,鳥已經飛過了,不過過得不多,還有餘音嫋嫋。


    如果是大過,那遺音都沒有了,這個比喻非常恰當。這裏從鳥的聲音來講過。實際上這裏揭示了一個物理現象,光速比音速快。“不宜上,宜下。”為什麽不宜上,而宜下呢?


    從卦畫上來看,卦畫中間兩個陽爻,就相當於鳥的身體,兩邊上下的四個陰爻為展開的翅膀,飛起來了。但不可再往上飛了,如果不斷地往上飛那就太危險了,所以不宜上,宜下,往下飛當然沒問題,因為往下有它的棲身之處!


    “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這裏有飛鳥之象,就是剛才講的,卦畫象飛鳥。“上逆而下順也”,這也是從卦畫上來講的。你們看這爻是往上的,下卦的兩個陰爻在下,一個陽爻在上,這是陰爻承陽爻,這是順的。


    到了上卦就不同了,上卦是陰爻乘陽爻,這就是逆了,陰乘陽就是逆,陰承陽為順,所以是上逆而下順也。


    “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金景芳先生說:“世上事物都有一定的質的標準。不及或過那個標準便不是那個事物。但是有些事物可過,過之而不為過。如行之過恭,不失其為行;喪之過哀,不失其為喪;用之過儉,不失其為用,就是可以過的事物。”


    初六:飛鳥以凶。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爻辭解析


    以,是因,飛鳥正因為在飛,在向上飛,向上為逆,故有風險。所以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如何呢?“不宜上,宜下”,就是這個意思。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爻辭解析


    “過其祖,遇其妣。”祖是祖父,妣為祖母。越過祖父,遇到了祖母。祖父是指九四,祖母為六五。“不及其君,遇其臣”,這是六五來遇六二了,雖不相應,但沒關係,六五主動來接受了它的邀請了。這樣六二當然不管怎麽過也不能超過它了,不能及其君子。及就是超過了。六五來與作為臣子的六二遇,這也是因為六二能夠守柔、居下,沒有失去大節,故無咎。“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在小過的時候,凡屬於日常小事什麽都可以過一點,唯獨臣是不可過其君的。這裏並非單強調君臣等級觀念,同時它強調了主和次,做事要分主次,人也要分人倫次序,過是有限度的。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爻辭解析


    九三處在陽位,而陽來又不中,它是將要超過下卦了,處境不佳,所以要“防之”。“從或戕之”,戕,是指被外部人殺害。從,為隨從。


    九三剛居剛位,過急、過剛,有太過逆行的趨勢,所以有凶。這就說明不能過了,要謹防,才能避開這個凶險。“凶如何也”,有凶險怎麽辦呢?“不宜上,宜下”,上逆而下順,還是強調這個意思。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爻辭解析


    九四是以剛居柔位,剛而無過,所以無咎。即使有過也是小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九四雖為陽爻但不過,這樣當然能隨緣遇合,靈活應對。但九四畢竟有陽剛的特性,所以應當時刻心存戒懼,如果有所往,往又有所過,那就必然有危厲。“勿用永貞”,這裏講“勿用”,就是說不要絕對了,有時也可以過一點,在特殊情況下還宜上,不宜下。“弗過遇之,位不當也。”雖位不當,但還是有中和的。“厲必戒,終不可長也”,最終不能長久,這是指變化的。這變化指出了《易經》有不易的規律,還有變易的規律。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爻辭解析


    在“小畜”卦中,也有“密雲不雨,自我西郊”。雨從東邊來,風從西往東吹,這雲雨層全被風給吹散了,所以下不了雨了。“小畜”卦是上為巽卦,為風,將“小過”卦的三、四、五爻倒過來看,正好是巽卦。“公弋取彼在穴”,“公”,自稱“我”。


    彼,是指與之相比的六二。弋,為射與取二義,這裏意為要射取。那個鳥在什麽地方呢?在它的巢穴裏,這樣就很難射到了。六二伏於二陽之下,有鳥未飛而棲於穴之象,正符合卦辭中“不宜上,宜下”的卦義,所以它就沒有凶險。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爻辭解析


    上六為震卦的上位,為震之極,動之末,又柔居柔位,所以可算是過了,而且不是“小過”,而到了全卦的窮極之所,高飛難下,早已越過了陽剛,失去了一切陰陽遇合的機會。“飛鳥離之”,這“離”是“罹”難、災難、遭遇。眚,原為眼生翳之疾,引申義泛指疾病、禍患或過失。這裏為什麽說飛鳥會遭遇災害呢?“弗遇過之,已亢也。”就是說飛得太高、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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