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可就是那時候去跟阿叔阿嬸說,她不讀了,讓哥哥繼續讀吧!


    她並不明白即使自己不念了,她的那點學費也不夠顧昊寧上大學的費用。


    但是這對於顧家夫婦來說,卻像得到了獲救的喜訊一般。


    “可,這是你爸媽以前給你準備的讓我們先保管者,如果你願意的話,就給你哥上大學先用,等以後你哥賺錢了,再給你掙回來,你看行不?”阿嬸從箱子底拿出了一個雕工精美的首飾盒,打開來,裏麵是一對翠玉鐲子。


    “好!”洛可隻是看了一眼,沒有什麽表情地點頭應到。


    在她長大後,明白了阿叔阿嬸並不是爸爸媽媽,而且爸爸媽媽不要她了後,她就對爸爸媽媽這兩個詞沒有任何的感覺了。


    “可,你要好好念書,明年一定要跟哥考同一所學校。”顧昊寧離開前,對洛可這樣說道。


    他並不知道父母給他的錢是洛可的那對玉鐲子換的,父母隻是告訴他,是好心人讚助的,讓他好好學習。


    “好!”洛可再次點頭應到,隻是這一次,她並沒有做到。


    顧昊寧上大學後,會定期給洛可寫信。


    那一年暑假,顧昊寧為了省下來回的路費為了兼職多賺點錢,寄給洛可,就沒有回家了。


    顧昊寧一直沒有等到洛可,隻收到洛可的信,洛可在信中告訴他,她考得不好,沒有信心再念了,讓他要加油!


    顧昊寧寄回來了錢,讓洛可無論如何一定要複讀。


    洛可後來直接去了b市這座距離顧昊寧最近的城市打工,然後賺錢寄回來,再讓阿叔阿嬸再寄給哥哥。


    同時她會定期都會寫一封信回家,然後讓阿叔阿嬸再幫忙將裏麵那封信寄去給顧昊寧。


    所以顧昊寧一直都不知道洛可跟自己在同一城市,他們距離最近的時候,甚至隻有一牆校牆之隔而已。


    每周固定兩次,洛可會到這套公寓來打掃衛生。


    這是她在繼速食店打工,晚上上夜校或地下通道擺攤之外,第三份兼職。


    沒有周末,沒有午休,沒有夜生活,就是洛可最正常不過的生活方式。


    努力打工賺錢,是她現在唯一的奮鬥目標瞳。


    每次來打掃,屋主都不在,但洛可知道這是一個極愛幹淨的人,因為她每次來打掃的時候,都給她同一感覺,這裏很幹淨,幹淨得似乎沒有人來住過一般。


    如果不是偶爾煙灰缸裏有煙頭,廚房有用過的痕跡,還有洗衣籃裏有需要送洗的衣服外,根本看不出有人進來住過。


    所以每次洛可打掃這裏都覺得很輕鬆,即使她還是會按照跟中介約定的那樣,將這裏仔仔細細打掃一遍餒。


    打掃過程中,盡量不改變物品原來的擺放處,這是洛可的習慣。


    為了避免到時候屋主要用的時候找不到東西。


    如果不得不整理到一個地方放好,洛可也會寫張便條貼在冰箱門上,告知屋主。


    屋主有時候也會將他的要求,貼在冰箱門上,通知她。


    比如說幫他將箱子裏的衣服整理到衣櫥裏,在他似乎剛從外地回來的時候,或是讓她幫忙采買一些新鮮的食物放進冰箱裏,然後錢就放在玄關的盒子裏等等。


    所以已經在這裏打掃了三個多月了,洛可倒是跟這個從來沒有見過麵的屋主相處得很融洽。


    這一天下午她沒有吃飯,直接吃屋主放在冰箱裏的半個要清掉的蛋糕,作為晚餐。


    她沒有見過比這個屋主更喜歡吃蛋糕的人,而且隻吃這種帶著焦糖甜味和可可香味的蛋糕,後來才知道那種蛋糕叫提拉米蘇。


    當然她也沒有見過比他更浪費。


    有時候他會留言讓她清理一下冰箱,並將冰箱裏沒吃完的蛋糕清掉。


    之前,她以為蛋糕要丟掉,是因為過期了。


    後來她發現,她前一次打掃還沒有,間隔兩天後來打掃,冰箱上就多了一張提醒。


    今天她特地將蛋糕搬到餐桌上,然後打開盒子,看到剩下的那半個蛋糕,完全不像已經壞掉了的樣子。


    於是忍不住洗了手挖了一口嚐了嚐,味道好極了。


    至少她沒有吃過這麽好吃的東西,事實上,以前她也沒有吃過蛋糕。


    隻知道這個東西就是叫蛋糕而已。


    最後就將那剩下半個蛋糕全部都吃掉了。


    晚餐也跟著省了。


    將廚房和飯廳都收拾好之後,林小媛開始整理書房和臥室。


    屋主在書桌上貼了一張便用簽,讓她方便的話,幫他買個筆筒,他的筆筒昨天晚上不小心摔壞了。


    洛可拿過那個磕破了一個角的筆筒,然後將筆和裁紙刀等文具拿出來,又去拿了固定膠,然後從自己包裏翻找出了一個木質的小太陽花,用固體膠替補在了缺口處。


    然後等固體膠幹了之後,她將那些東西放回了筆筒然後擺好。


    隻是撕起便用簽,擦了桌子後,又粘回原來位置,拿過筆在下麵補了幾個字——已經修好,可以用!


    這是洛可的習慣,除非東西已經壞到完全不能用了,不然她還是會修修補補繼續使用。


    有時候她修過的東西加上了她的創意,比原來還更好看了呢!


    厲擎宇出差後回來,在書桌上看到那張便用簽,忍不住嘴角揚起。


    對這個鍾點工有一股好奇。


    她不但每次將他的公寓打掃得幹幹淨淨的,而且盡量不改動他東西擺放的位置。


    之前他換掉的幾個鍾點工不是喜歡給他亂動東西,就是打掃得總是不盡人意。


    倒是現在這個,讓他無可挑剔。


    厲擎宇拿過筆筒,看著上麵貼著的木質太陽花,跟筆筒本身倒還挺配的。


    後來這個筆筒他用了很多年,一直到後來搬家了,不知道收哪裏去了,再也找不到了。


    他很好奇,還有什麽是這個鍾點工不會的。


    上星期,他有一件襯衫,下車的時候不小心刮到了,破了一個小洞。


    他回來後就換下了,然後丟進了垃圾桶裏。


    沒想到隔幾天他看到那件襯衫就整整齊齊地擺放在他的衣櫃裏。


    他皺著眉宇拿出來要丟掉,才看到原來破洞的地方,居然用白色的線繡了一朵玉蘭花在上麵,還有金黃色的線鑲了邊,而且精巧得完全看不出原來的破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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