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弄巷裏,偷魯玉琪錢包的少女,將裏邊的錢翻了出來。數了下,整整四千多塊。其中還有幾張限量版的銀行卡,一瞧就是銀行的vip戶頭。


    “嗬嗬!那女人還挺有錢的。”小偷將錢揣進兜裏之後,又把身份證和銀行卡一並收走了,打算去提款機碰碰運氣。


    萬一輸對了密碼,那麽銀行卡裏的錢,可就換主了。


    拿完東西後,小偷將錢包向後麵一扔。


    趙旭伸手接住錢包,對正要離開的小偷沉聲說道:“錢,你可以拿走!但身份證和銀行卡,你不能帶走。”


    小偷回頭一瞧,見是失主身邊的那個朋友,也是那幫人裏唯一的一個男人。


    這家夥什麽時候到自己身後的?


    簡直可以用神不知、鬼不覺來形容。


    小偷意識到趙旭是一個厲害的主,拔腿就跑。


    可剛跑了兩步,後衣領就被趙旭一把薅住。


    趙旭手在小丫頭的後頸處拍了拍,冷笑著說:“小小年紀不學好,當小偷。喂,你家大人是怎麽教你的?”


    小偷的後衣襟被趙旭揪住,任她使出了吃奶的力氣,也沒有從趙旭手裏掙紮了出來。


    她回頭張嘴向趙旭的手咬了過來,趙旭手向小偷胸前一推,又怕觸碰到對方的敏感部位,掌心中吐出內力,一股無形的罡氣,瞬間將小女孩兒擊倒在地。


    “哇!”的一聲,這個少女小偷居然賴在地上,放聲大哭了起來。


    趙旭能試出,這個少女並不是武林人士,隻是普通的小賊罷了。但偷盜手法十分的嫌熟,應該是個慣犯才對。


    趙旭皺了皺眉頭,對少女說:“我又沒打你,你哭什麽?”


    “你欺負我了!”少女在地上撒潑,委出地哭了起來。


    趙旭啞然一笑,沒想到這個小賊還蠻有意思的。


    仔細打量了一番,這小賊長得也不賴,算是五官清秀的小姑娘。隻是臉蛋有些髒兮兮的,一看好長時間沒有精致打理過了。


    趙旭出言對少女說:“喂,你叫什麽名字?”


    少女“哼!”了一聲,不肯說話。


    趙旭對少女威脅說:“你如果不老實交待的話,我可要把你送到警察局去了。讓警察叔叔教訓你!”


    “你嚇唬誰啊?我還未滿十六周歲呢。你把我送進去,簽個字馬上就能出來的。”


    “喲!你還挺懂法啊。”


    趙旭走到少女的麵前,從她手裏拿回魯玉琪的錢包,故意對她嚇唬說:“小丫頭,你要不老實,你可要對你嚴刑逼供了。”


    見趙旭虎視眈眈盯著自己,少女嚇得緊緊捂著自己的胸口,結巴地說:“你......你想做什麽?”


    “我問你叫什麽名字?”


    “阿秀!”少女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將名字告訴了趙旭。


    “阿秀?長得也算是秀氣,隻可惜是個小賊。你走吧,要是下次再讓我撞見你偷東西,我是不會放過你的。”


    阿秀從地上站了起來,急忙將手裏的四千多塊錢現金揣進了衣兜裏,生怕趙旭反悔把錢要回去。


    “我才多大,去工作人家都會說我是童工,不會錄用我的。偷竊也要憑本事的好不?我不偷東西,就要餓死,難道你養我啊?”阿秀理直氣壯地說道。


    “我可沒義務養你!”趙旭搖了搖頭。


    這個世界可憐人多了去了,他趙旭是樂善好施,但也不是每個人都能幫助到。特別是有些人,你濟賑給他們,非旦不會感恩,還會在背後說壞話。


    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趙旭對少女阿秀說:“你走吧!”


    阿秀對趙旭扮了個鬼臉,隨後快步離開了。


    在阿秀離開後,趙旭並沒有立即離開,而是尾隨著阿秀偷偷跟了上去。


    按理說,這丫頭長得還算是秀外慧中,不至於淪落到做賊的地步。趙旭起了好奇心,想看看這個叫阿秀的少女,倒底是怎樣的一副生活環境?


    阿秀雖然被趙旭追上了,但得手了四千多塊錢,心情還是大好。


    趙旭、魯玉琪和華怡雖然經過打扮,但一看就是外地來得。所以,阿秀才會將目標盯著在他們的身上。


    阿秀口中哼著不知名的小調,看起來很開心的樣子。


    到了菜市場,買了一隻“叫花雞”,和一些好吃得,整整拎了兩大兜子的東西。


    兜兜轉轉,最後來到了效外一處窩棚區。


    趙旭皺了皺眉頭,沒想到這丫頭生活的地方,條件這麽差勁。


    “我回來了!”阿秀走進一個院子裏,衝著屋裏喊道。


    “阿秀姐!”


    “姐姐,回來了!”


    趙旭隱在旁邊一瞧,隻見從屋子裏衝出來一群小孩子。


    他仔細數了數,一共有六個。最小的那個孩子,也就趙旭女兒葉子般大小。


    阿秀對圍著他的孩子們,說:“看,姐姐給你們買什麽了?”


    “哇!好吃的。”


    一群孩子圍著阿秀興奮地蹦蹦跳跳。


    這些孩子身上的衣服,都是一些舊衣服,應該是從捐衣服箱裏翻出來的。因為,穿在這引起孩子們的身上,大小不一,看起來不倫不類的。


    由此推斷,這些孩子有可能是孤兒,也就是流浪兒童。


    阿秀在這群孩子們裏,是年齡最大的。


    難怪她會去偷東西,原來還要養這麽多的孩子。


    看到這兒,趙旭眼睛一片濕潤。


    沒想到這個小賊,還是個很有善心的丫頭。


    趙旭返身去了附近的銀行,取了兩萬塊錢出來。又去菜市場按著孩子們的身高,一人給買了一套新衣服,和一些牛奶、麵包這類的物事。


    將東西放到門口處,他故意踢起一顆石子,踢到了房門上。


    就聽阿秀叫了句:“誰?”


    當阿秀奔出來的時候,見門口放著一大堆的東西。她向外張望著瞧了瞧,也沒見到有什麽人。


    奇怪?


    這是誰放在這裏的東西?


    阿秀仔細在袋子裏翻了下,見一個袋子裏,裝得全是衣服。


    這些衣服雖然不是什麽名貴之物,但仿佛是給她以及其它孩子們量身訂做的一般。還有牛奶和麵包等物事。


    當阿秀拿出一套衣服,見自己也能穿,臉上露出了開心的笑容。


    這倒底是誰做得好事啊?


    居然做好事也不留名,真是當代活雷鋒。


    陳秀拿起衣服一抖,在身上比量了一下,結果從裏麵掉出兩遝百元大鈔出來。


    這是?


    阿秀驚呆了!


    心裏在想著,倒底會是誰送過來的錢,衣服以及牛奶這些物品。


    突然腦海中冒出一個念頭,喃喃自語說:“難道是他?”


    腦海中浮現出趙旭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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