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齊,真的沒有那麽誇張,我完全可以自己走,我也沒有覺得哪兒不適。”夜紫旭對他說道。
“雖然說你沒有不適,你也不是矯情的人,但是懷了孩子的女人,萬事就是要小心,剛剛醫生說的話你沒有聽到嗎?醫生說了,不能做劇烈的運動,還有飲食方麵也要注意,還有啊,這醫院裏人多,要是讓人撞到也不好啊!”
沈齊卻是沒把夜紫旭的話聽進去,此時的他,完全沉浸在要當爸爸的喜悅之中。
夜紫旭:“……”算了,她還是不說了。
於是就像一個太上皇太後一樣,由著他摻扶著下樓。
幸好這兒是醫院,人家也隻會覺得她是生病了。
要是讓人知道她隻是懷孕三周而已,估計會笑掉大牙吧。
隻是夜紫旭沒有想到,更誇張的事情還在後頭。
到了樓下。
夜紫旭被沈齊半拱進了車後,他也跟著從另一邊車門上了車。
司機開車的時候,沈齊就爆發了:“怎麽可以開這麽快!!”
“啊!少……少爺……這樣快嗎?”司機大哥被嚇得不輕,他低頭看了一眼表,才50碼啊……
這快嗎??
他後背覺得有冷汗流出來了……
“以後帶著少奶奶的時候,車子隻能開20-30碼。”沈齊麵不改色地說道。
夜紫旭:……
司機連連點頭:“是是,是我的失誤,少奶奶原諒,我不會再開這麽快了……”
“沒事,你開你的,你家少爺受刺激過度了,讓他緩緩再說。”夜紫旭看司機都嚇到了,趕緊安撫道。
司機點了點頭,再一次發動車子,這一次真的是開得十分穩而……慢!
夜紫旭差一點兒沒忍住就笑了。
看向了一旁的沈齊:“這種速度,真的好嗎?”
“這種速度是最安全的速度。”沈齊肯定地應道。
“那我明天飛回去拍戲坐飛機怎麽辦呢?”夜紫旭問道。
然後一問完,她就後悔了,她就不應該問這樣的話題啊。
因為,沈齊一聽,當場就皺起了眉頭:“阿紫,你都懷孕了,你還要去拍戲?而且還是外景!那多辛苦,那多危險啊!不行,我不同意你去拍戲!”
沈氏霸道體頓時就出來了。
夜紫旭:……
她心裏想著,這些話要是讓鄭家聽到了,估計得氣得罵娘了。
“阿齊,我隻是剛懷孕……”
“剛懷孕也是懷孕!”沈齊固執地說道。
“你轉頭看一下街邊,有不少的孕婦就算是懷孕了還是可以出來上班,出來逛街,除非是身體不適,醫生叮囑必須臥床,要不然大多數孕婦都是工作到臨產前幾天才休息的,所以,孕婦真的沒有你想得那麽脆弱。”
“沈女士說過,她懷孕後幾次差一點兒流產,我是她臥床五個月,好不容易才保下來的,阿紫,我必須保護好你跟孩子。”沈齊說道。
夜紫旭聽到他的話,突然間就明白了什麽了。
大約是沈芳菲給了他錯誤的引導,讓他覺得孕婦是十分脆弱的。
她想了想,掏出了手機,開始搜索關於孕婦的科學小知識。
她覺得有必要糾正一下這個緊張過頭的要當爸爸的男人了。
沈齊見她掏出手機在看,沒有反駁,便也沒有說什麽,而是自己也掏出了手機。
阿紫懷孕了,那麽別墅就要讓人再重新布置了。
“阿紫,咱們也布置兩間兒童房吧,一間女童房,一間男童房,哎呀,不過我還是更喜歡女兒啊,都說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小情人,我的小情人,一定美得不可思議!”
沈齊一邊喃喃地念著,一邊給新別墅的管家打電話。
在決定要向阿紫求婚的時候,他就讓人把以前買下空置的別墅給收拾了起來。
又請了一批全新的管家還有傭人。
畢竟以前的那些管家還有傭人都是沈家出來看,一個個跟沈家二老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他並不想再讓阿紫受任何的委屈。
她嫁給他,就是來享福的,而不是來受委屈的。
“阿紫,我把以前買的一橦別墅給重新收拾了,也重新雇了傭人,到時候,你就是這個家的女主人了,隻是那間別墅當初買下的時候是看中它四周寬敞,環境極美,但是地處有些偏僻,咱們先住著,到時候如果你不喜歡,咱們再重新買。”
沈齊說罷,又補了一句:“沒事,咱們有錢,任性,想換房就換房!”
夜紫旭被他的話給逗笑了:“我喜歡清靜的地方啊!”
“那就好。”沈齊點頭。
“你是什麽時候開始準備的啊,我竟然完全不知道。”她十分意外地問道。
“上次回沈家你跟爸爸媽媽相處不快,我就讓人去收拾準備了,阿紫,我沒有辦法為了你而不要了我的父母,所以我隻能用這樣的辦法,希望你不要怪我。”
沈齊知道,終還是委屈了她了。
“你又說這話了!我剛剛不是已經說過了,你如果為了我而跟你父母斷絕關係,那才是讓我寒心。”夜紫旭輕輕地拍了拍他的手。
以前有人說過,嫁給比你愛得多的男人,比嫁給你愛得更多的男人要幸福一萬倍。
她總覺得不以為然,但是此刻,她卻深有感觸。
沈齊,愛得比她深,愛得比她重。
輕輕地環住了他,將臉埋在了他的懷裏。
突然間不知道怎麽去回應這一份濃愛與厚寵。
明明,他可以選擇更好的女生,她都不知道他是為什麽就喜歡上她了。
大概,她一生中所有的幸運,就全集中在這兒了吧。
這也許就是苦盡甘來吧。
別墅是一個郊區外的小山上的小群落,山上的別墅群隻有三十幾橦,十分清靜。
一路上山,隻見兩邊樹林濃密,小鳥輕曲。
一個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
她一眼就喜歡上了這樣的地方,回頭看向了沈齊:“我喜歡這個地方!”
“這就是我們的家了。”沈齊見她是真的很喜歡,便也一眼喜歡上了這個地方。
其實他之前是真不喜歡這個地方,離市區太遠,而且太靜了,像他這種本就是孤家寡人的人,尤其怕靜。
“雖然說你沒有不適,你也不是矯情的人,但是懷了孩子的女人,萬事就是要小心,剛剛醫生說的話你沒有聽到嗎?醫生說了,不能做劇烈的運動,還有飲食方麵也要注意,還有啊,這醫院裏人多,要是讓人撞到也不好啊!”
沈齊卻是沒把夜紫旭的話聽進去,此時的他,完全沉浸在要當爸爸的喜悅之中。
夜紫旭:“……”算了,她還是不說了。
於是就像一個太上皇太後一樣,由著他摻扶著下樓。
幸好這兒是醫院,人家也隻會覺得她是生病了。
要是讓人知道她隻是懷孕三周而已,估計會笑掉大牙吧。
隻是夜紫旭沒有想到,更誇張的事情還在後頭。
到了樓下。
夜紫旭被沈齊半拱進了車後,他也跟著從另一邊車門上了車。
司機開車的時候,沈齊就爆發了:“怎麽可以開這麽快!!”
“啊!少……少爺……這樣快嗎?”司機大哥被嚇得不輕,他低頭看了一眼表,才50碼啊……
這快嗎??
他後背覺得有冷汗流出來了……
“以後帶著少奶奶的時候,車子隻能開20-30碼。”沈齊麵不改色地說道。
夜紫旭:……
司機連連點頭:“是是,是我的失誤,少奶奶原諒,我不會再開這麽快了……”
“沒事,你開你的,你家少爺受刺激過度了,讓他緩緩再說。”夜紫旭看司機都嚇到了,趕緊安撫道。
司機點了點頭,再一次發動車子,這一次真的是開得十分穩而……慢!
夜紫旭差一點兒沒忍住就笑了。
看向了一旁的沈齊:“這種速度,真的好嗎?”
“這種速度是最安全的速度。”沈齊肯定地應道。
“那我明天飛回去拍戲坐飛機怎麽辦呢?”夜紫旭問道。
然後一問完,她就後悔了,她就不應該問這樣的話題啊。
因為,沈齊一聽,當場就皺起了眉頭:“阿紫,你都懷孕了,你還要去拍戲?而且還是外景!那多辛苦,那多危險啊!不行,我不同意你去拍戲!”
沈氏霸道體頓時就出來了。
夜紫旭:……
她心裏想著,這些話要是讓鄭家聽到了,估計得氣得罵娘了。
“阿齊,我隻是剛懷孕……”
“剛懷孕也是懷孕!”沈齊固執地說道。
“你轉頭看一下街邊,有不少的孕婦就算是懷孕了還是可以出來上班,出來逛街,除非是身體不適,醫生叮囑必須臥床,要不然大多數孕婦都是工作到臨產前幾天才休息的,所以,孕婦真的沒有你想得那麽脆弱。”
“沈女士說過,她懷孕後幾次差一點兒流產,我是她臥床五個月,好不容易才保下來的,阿紫,我必須保護好你跟孩子。”沈齊說道。
夜紫旭聽到他的話,突然間就明白了什麽了。
大約是沈芳菲給了他錯誤的引導,讓他覺得孕婦是十分脆弱的。
她想了想,掏出了手機,開始搜索關於孕婦的科學小知識。
她覺得有必要糾正一下這個緊張過頭的要當爸爸的男人了。
沈齊見她掏出手機在看,沒有反駁,便也沒有說什麽,而是自己也掏出了手機。
阿紫懷孕了,那麽別墅就要讓人再重新布置了。
“阿紫,咱們也布置兩間兒童房吧,一間女童房,一間男童房,哎呀,不過我還是更喜歡女兒啊,都說女兒是爸爸上輩子的小情人,我的小情人,一定美得不可思議!”
沈齊一邊喃喃地念著,一邊給新別墅的管家打電話。
在決定要向阿紫求婚的時候,他就讓人把以前買下空置的別墅給收拾了起來。
又請了一批全新的管家還有傭人。
畢竟以前的那些管家還有傭人都是沈家出來看,一個個跟沈家二老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他並不想再讓阿紫受任何的委屈。
她嫁給他,就是來享福的,而不是來受委屈的。
“阿紫,我把以前買的一橦別墅給重新收拾了,也重新雇了傭人,到時候,你就是這個家的女主人了,隻是那間別墅當初買下的時候是看中它四周寬敞,環境極美,但是地處有些偏僻,咱們先住著,到時候如果你不喜歡,咱們再重新買。”
沈齊說罷,又補了一句:“沒事,咱們有錢,任性,想換房就換房!”
夜紫旭被他的話給逗笑了:“我喜歡清靜的地方啊!”
“那就好。”沈齊點頭。
“你是什麽時候開始準備的啊,我竟然完全不知道。”她十分意外地問道。
“上次回沈家你跟爸爸媽媽相處不快,我就讓人去收拾準備了,阿紫,我沒有辦法為了你而不要了我的父母,所以我隻能用這樣的辦法,希望你不要怪我。”
沈齊知道,終還是委屈了她了。
“你又說這話了!我剛剛不是已經說過了,你如果為了我而跟你父母斷絕關係,那才是讓我寒心。”夜紫旭輕輕地拍了拍他的手。
以前有人說過,嫁給比你愛得多的男人,比嫁給你愛得更多的男人要幸福一萬倍。
她總覺得不以為然,但是此刻,她卻深有感觸。
沈齊,愛得比她深,愛得比她重。
輕輕地環住了他,將臉埋在了他的懷裏。
突然間不知道怎麽去回應這一份濃愛與厚寵。
明明,他可以選擇更好的女生,她都不知道他是為什麽就喜歡上她了。
大概,她一生中所有的幸運,就全集中在這兒了吧。
這也許就是苦盡甘來吧。
別墅是一個郊區外的小山上的小群落,山上的別墅群隻有三十幾橦,十分清靜。
一路上山,隻見兩邊樹林濃密,小鳥輕曲。
一個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
她一眼就喜歡上了這樣的地方,回頭看向了沈齊:“我喜歡這個地方!”
“這就是我們的家了。”沈齊見她是真的很喜歡,便也一眼喜歡上了這個地方。
其實他之前是真不喜歡這個地方,離市區太遠,而且太靜了,像他這種本就是孤家寡人的人,尤其怕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