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一章 鳳血解毒
任寧雙眼放光,絕對比那些鑽石更加寶貴,毫不猶豫的將這顆枯枝連根拔起。
太白山終年雨水較多,土地濕潤,拔出這顆柴胡倒是沒用多少力氣,隻是連同柴胡根一起飛出來的還有一條黑褐色的繩子,剛好落在任寧的手臂上。
這跟繩子通體冰涼、濕滑,任寧死死的盯著,全身的汗毛豎起,心跳加快了好幾倍。
這分明是一條正在冬眠的蝮蛇,從體型來看應該是尖吻蝮,也就是說傳說中的五步蛇。
任寧隻希望不要吵醒對方的休眠,正當他準備小心翼翼的把蝮蛇放在地上的時候,對方突然睜開一雙三角眼,吐著血紅色的信子,毫不留情的在趙原的胳膊上留下兩個牙印。
“大爺的,找死!”任寧顧不上胳膊的疼懂直接拿出手弩,不偏不倚的射擊在蝮蛇的身體上。
被釘在地上之後,蝮蛇不能移動,瘋狂的吐著蛇信子,發出嘶嘶的叫聲。
任寧隻感覺頭皮發麻,腎上腺素強烈分泌,一腳將蝮蛇的頭部踩爆,眼看著蝮蛇一點點失去了生命跡象,任寧還不解氣,拿出掏出一支鋒利的弩箭,直接把蝮蛇從中間拋開,扒掉蛇皮之後才緩緩停手。
於此同時,任寧感覺胳膊出隱隱陣痛,一股黑色的氣息沿著血脈緩緩傳向心髒。
尖吻蛇之所以被稱作五步蛇,就是因為毒性發作的極快,甚至可以在五步之內取人性命。
眼下最好的保命方法就是直接斬斷這條手臂,可任寧沒有鋒利的彎刀,也不想成為獨臂大俠。
任寧顧不了許多,拿著柴胡瘋狂的向山下跑著,絕對要在自己倒下之前把柴胡送到老翁手中。
隨著毒素的傳播,任寧的整條胳膊都變成了黑色,全身沒有力氣,為了節省時間,任寧幹脆之間滾著下山,不多時已經遍體鱗傷,他甚至感覺腦殼受到好幾次撞擊。
這些都無關緊要,反正都是一死,最重要的是保護好手裏的柴胡。
曾幾何時,他是商業奇才,曾幾何時,他是文學泰鬥,曾幾何時,他是用兵如神的江南王,當這些稱號付諸東流的時候,他隻是一個最普通的人,一個為了心愛女子而拚了命的人。
任寧不感覺這是狼狽,也不會自嘲,反倒是覺得自己的男子氣概爆棚,古往今來有多少人怒發衝冠為紅顏,更有為博美人一笑的周幽王,他不過是其中之一罷了。
心裏如是想著,也便少了些疼痛,等翻滾停止的時候已然來到山腳下,距離老翁的那間茅草房不足五百米的距離。
此時,任寧已經毒氣攻心,麵色鐵青,嘴唇發黑,再也沒力氣站起來,囈語一般的說著“語婷等我,一定要等我!”
再之後任寧便沒了意識,隻是雙手依舊僅僅抓著柴胡,生怕被人搶去。
自從任寧上山之後,老翁便有些著急,他竟是忘記告訴對方山上有毒蛇,這恐怕要比豺狼虎豹更要恐怖。
所以說,老翁一直等在山腳下,沒想到最後等來一個站不起來的身體。
老翁費了九牛二虎的力氣,才從任寧手中奪過柴胡,交給老嫗熬煮,自己緩慢的拖著如死狗一般的任寧,就算他死了也總要讓二人見上一麵。
柴胡湯熬成之後,老嫗給天香公主喝了一大碗,對方那猶如懸絲的氣息稍稍穩固了些,高熱漸漸退去,很快除了一身香汗。
半晚時分,天香公主漸漸有了意識,隻是感覺頭痛欲裂,使出全身的力氣艱難的睜開眼睛。
老嫗急忙端來一碗熱水,喝下之後,天香公主吐了兩口濁氣,精神好了不少。
“寧哥哥,你怎麽了?”天香公主驚呼。
如今的任寧安詳的躺在自己身邊,隻是那時隱時現的氣息根本不像是熟睡的樣子,更何況紫黑色的臉頰顯得猙獰不堪。
“你家小相公為了救你而被五步蛇給咬了,或許撐不過今天晚上。”老翁歎了口氣說道。
耄耋之年的他見慣了生死別離,有些事情倒是看得開,卻還是有一股心酸。
“唉,這天下的有情人終難走到一起。”老嫗感慨道,想到自己年輕時的經曆不禁有些心酸。
她多想讓那些有情人少一些磨難,高高興興的走到一起。
天香公主沒有抱著任寧痛哭,更沒有靜靜的享受這最後的時光,而是踉蹌著身子顫抖著走下床來。
“姑娘你找什麽?”老嫗看出天香公主是在尋找東西,急忙問道。
“軟劍,我的軟劍。”天香公主如實的回答道。
剛見到二人的時候,老翁便發現天香公主身上有一把軟劍,為了安全起見,暫時的幫她保管起來,沒想到對方這麽著急的索要。
“老頭子,快去給這姑娘拿來。”老嫗扯著嗓子喊道,已經到了這個年紀,她也不怕遭遇什麽不測,更何況天香公主的眼神中並無殺氣,也不像是那種忘恩負義之刃。
不多時,老翁把軟劍交到天香公主手中。
這把軟劍是天香公主專門為自己打造的,重量很輕,可她仍舊沒有平舉的力氣,於是隻能把自己的手腕貼在軟劍上,然後用力一滑。
殷紅的鮮血沿著天香公主的手腕一滴滴的落下,本就虛弱的天香公主臉色更加蒼白。
“也好,如此也好。”老嫗歎了口氣以為天香公主是在殉情,甚至想好了將二人葬在一起。
天香公主已經沒有站起來的力氣,還是抬起被劃破的手腕小心翼翼的放在任寧的嘴巴上,任憑鮮血一點點滴進去。
眾人隻知道天香公主擁有鳳血,卻不知這鳳血的作用。
天香公主從小頑皮,又一次被毒蛇咬中,當禦醫無能為力的時候,她竟是自己睜開了眼睛,從那之後,她才知道自己的身體百毒不侵。
昔日秦歆瑤劃破手掌用自己的血喂養任寧,如今天香公主又劃破手腕用自己的鮮血給任寧解毒。
他不過是個窮屌絲,是個花心蘿卜,何德何能讓這麽多女子許下芳心,甚至不惜赴死也要換他一命。
當年秦歆瑤的鮮血在任寧身上種下情根,彼此生了情愫,而今天香公主情根再種,隻是任寧那顆千瘡百孔的內心是否還會發芽?
任寧雙眼放光,絕對比那些鑽石更加寶貴,毫不猶豫的將這顆枯枝連根拔起。
太白山終年雨水較多,土地濕潤,拔出這顆柴胡倒是沒用多少力氣,隻是連同柴胡根一起飛出來的還有一條黑褐色的繩子,剛好落在任寧的手臂上。
這跟繩子通體冰涼、濕滑,任寧死死的盯著,全身的汗毛豎起,心跳加快了好幾倍。
這分明是一條正在冬眠的蝮蛇,從體型來看應該是尖吻蝮,也就是說傳說中的五步蛇。
任寧隻希望不要吵醒對方的休眠,正當他準備小心翼翼的把蝮蛇放在地上的時候,對方突然睜開一雙三角眼,吐著血紅色的信子,毫不留情的在趙原的胳膊上留下兩個牙印。
“大爺的,找死!”任寧顧不上胳膊的疼懂直接拿出手弩,不偏不倚的射擊在蝮蛇的身體上。
被釘在地上之後,蝮蛇不能移動,瘋狂的吐著蛇信子,發出嘶嘶的叫聲。
任寧隻感覺頭皮發麻,腎上腺素強烈分泌,一腳將蝮蛇的頭部踩爆,眼看著蝮蛇一點點失去了生命跡象,任寧還不解氣,拿出掏出一支鋒利的弩箭,直接把蝮蛇從中間拋開,扒掉蛇皮之後才緩緩停手。
於此同時,任寧感覺胳膊出隱隱陣痛,一股黑色的氣息沿著血脈緩緩傳向心髒。
尖吻蛇之所以被稱作五步蛇,就是因為毒性發作的極快,甚至可以在五步之內取人性命。
眼下最好的保命方法就是直接斬斷這條手臂,可任寧沒有鋒利的彎刀,也不想成為獨臂大俠。
任寧顧不了許多,拿著柴胡瘋狂的向山下跑著,絕對要在自己倒下之前把柴胡送到老翁手中。
隨著毒素的傳播,任寧的整條胳膊都變成了黑色,全身沒有力氣,為了節省時間,任寧幹脆之間滾著下山,不多時已經遍體鱗傷,他甚至感覺腦殼受到好幾次撞擊。
這些都無關緊要,反正都是一死,最重要的是保護好手裏的柴胡。
曾幾何時,他是商業奇才,曾幾何時,他是文學泰鬥,曾幾何時,他是用兵如神的江南王,當這些稱號付諸東流的時候,他隻是一個最普通的人,一個為了心愛女子而拚了命的人。
任寧不感覺這是狼狽,也不會自嘲,反倒是覺得自己的男子氣概爆棚,古往今來有多少人怒發衝冠為紅顏,更有為博美人一笑的周幽王,他不過是其中之一罷了。
心裏如是想著,也便少了些疼痛,等翻滾停止的時候已然來到山腳下,距離老翁的那間茅草房不足五百米的距離。
此時,任寧已經毒氣攻心,麵色鐵青,嘴唇發黑,再也沒力氣站起來,囈語一般的說著“語婷等我,一定要等我!”
再之後任寧便沒了意識,隻是雙手依舊僅僅抓著柴胡,生怕被人搶去。
自從任寧上山之後,老翁便有些著急,他竟是忘記告訴對方山上有毒蛇,這恐怕要比豺狼虎豹更要恐怖。
所以說,老翁一直等在山腳下,沒想到最後等來一個站不起來的身體。
老翁費了九牛二虎的力氣,才從任寧手中奪過柴胡,交給老嫗熬煮,自己緩慢的拖著如死狗一般的任寧,就算他死了也總要讓二人見上一麵。
柴胡湯熬成之後,老嫗給天香公主喝了一大碗,對方那猶如懸絲的氣息稍稍穩固了些,高熱漸漸退去,很快除了一身香汗。
半晚時分,天香公主漸漸有了意識,隻是感覺頭痛欲裂,使出全身的力氣艱難的睜開眼睛。
老嫗急忙端來一碗熱水,喝下之後,天香公主吐了兩口濁氣,精神好了不少。
“寧哥哥,你怎麽了?”天香公主驚呼。
如今的任寧安詳的躺在自己身邊,隻是那時隱時現的氣息根本不像是熟睡的樣子,更何況紫黑色的臉頰顯得猙獰不堪。
“你家小相公為了救你而被五步蛇給咬了,或許撐不過今天晚上。”老翁歎了口氣說道。
耄耋之年的他見慣了生死別離,有些事情倒是看得開,卻還是有一股心酸。
“唉,這天下的有情人終難走到一起。”老嫗感慨道,想到自己年輕時的經曆不禁有些心酸。
她多想讓那些有情人少一些磨難,高高興興的走到一起。
天香公主沒有抱著任寧痛哭,更沒有靜靜的享受這最後的時光,而是踉蹌著身子顫抖著走下床來。
“姑娘你找什麽?”老嫗看出天香公主是在尋找東西,急忙問道。
“軟劍,我的軟劍。”天香公主如實的回答道。
剛見到二人的時候,老翁便發現天香公主身上有一把軟劍,為了安全起見,暫時的幫她保管起來,沒想到對方這麽著急的索要。
“老頭子,快去給這姑娘拿來。”老嫗扯著嗓子喊道,已經到了這個年紀,她也不怕遭遇什麽不測,更何況天香公主的眼神中並無殺氣,也不像是那種忘恩負義之刃。
不多時,老翁把軟劍交到天香公主手中。
這把軟劍是天香公主專門為自己打造的,重量很輕,可她仍舊沒有平舉的力氣,於是隻能把自己的手腕貼在軟劍上,然後用力一滑。
殷紅的鮮血沿著天香公主的手腕一滴滴的落下,本就虛弱的天香公主臉色更加蒼白。
“也好,如此也好。”老嫗歎了口氣以為天香公主是在殉情,甚至想好了將二人葬在一起。
天香公主已經沒有站起來的力氣,還是抬起被劃破的手腕小心翼翼的放在任寧的嘴巴上,任憑鮮血一點點滴進去。
眾人隻知道天香公主擁有鳳血,卻不知這鳳血的作用。
天香公主從小頑皮,又一次被毒蛇咬中,當禦醫無能為力的時候,她竟是自己睜開了眼睛,從那之後,她才知道自己的身體百毒不侵。
昔日秦歆瑤劃破手掌用自己的血喂養任寧,如今天香公主又劃破手腕用自己的鮮血給任寧解毒。
他不過是個窮屌絲,是個花心蘿卜,何德何能讓這麽多女子許下芳心,甚至不惜赴死也要換他一命。
當年秦歆瑤的鮮血在任寧身上種下情根,彼此生了情愫,而今天香公主情根再種,隻是任寧那顆千瘡百孔的內心是否還會發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