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銳聞言氣也不是笑也不是,道:“閆總,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已經如此不堪了嗎?”
“我記得,我跟你好像沒打過幾次交道吧?”
“我真的非常納悶,我是什麽時候得罪你……”
閆墨雨不等他說完就開門走了出去,留給他一個冷酷的背影。
劉銳笑著搖搖頭,這個小女人,真是越來越有趣了。
很快,閆墨雨從曹文潔那裏要到丁豔的手機號,給她發了條短信過去。
短信內容也很簡單,閆墨雨說明了自己的身份,表示想跟丁豔通話談談,了解其中內情。
為免刺激到丁豔,閆墨雨沒有批評丁豔,也沒說後果。
短信發出去沒多久,電話就打了過來。
丁豔鬱悶而羞慚的話語聲響起:“閆總,我已經被警察抓了。”
“警察這就帶我回公司,到時你再問我吧。”
收起手機,閆墨雨麵無表情地對劉銳道:“丁豔已經被找到,馬上就會被押來公司。”
劉銳點點頭,心中暗想,可一定要抓到丁豔男友,追討回那三十萬啊。
要不然,這一大筆損失,肯定要有人站出來承擔責任。
這個人還不能是丁豔或曹文潔這種中低層員工,必須得是副總以上的人。
因為要對總公司負責,也一定會麵對總公司的問責!
這麽想著,劉銳心情有些沉重,感覺今天這件事帶來的壓力實在不小。
等了差不多半小時,丁豔被三名幹警押送到了公司裏。
劉銳和閆墨雨跟丁豔當麵一問,就了解到了其中內情。
原來丁豔昨天去銀行存款的時候,忽然接到男友鄧勇打來的電話。
兩人閑聊幾句後,鄧勇得知丁豔要去存三十萬,就問丁豔能不能晚兩天再存。
鄧勇說,有個老同學開了家公司,急需一筆錢周轉。
如果鄧勇和丁豔能提供這三十萬過去,讓他應急一到兩天,那他回頭就給二人兩萬塊的好處費。
丁豔聽後嚴詞拒絕了男友的要求,畢竟這屬於挪用公款。
但鄧勇死乞白賴的勸說,丁豔慢慢也就動了心。
而且鄧勇還給丁豔出了個餿主意,說丁豔上司要是查這筆錢的話,丁豔就撒謊說是頭疼,臨時帶錢回家休息。
反正隻是耽誤個一兩天,怎麽都能掩飾過去。
鄧勇還許諾,等那兩萬塊好處費到手後,就給丁豔買個最新款的蘋果手機。
丁豔聽後也就不考慮後果了,將那三十萬現金帶回去給了鄧勇。
鄧勇拿到錢就走了,說是去交給那個朋友。
昨天晚上鄧勇也沒回家,給丁豔打電話請假,說是在外麵跟朋友喝酒喝多了,就在朋友家睡了。
結果到了今天早上,鄧勇也沒回家。
丁豔給他打電話也打不通,因為他手機已經關機了。
丁豔這才意識到不妙,感覺自己被男朋友騙了。
但她當時並未采取任何補救措施,就隻是一遍又一遍的嚐試給鄧勇撥電話。
要不是財務辦主管曹文潔發現事情不對,及時聯係到她,這事還蒙在鼓裏呢。
劉銳聽完很是奇怪,問道:“你男朋友跟你戀愛多久了?”
“他也太沒人性了吧,連女朋友的錢都騙?”
丁豔聞言很是臉紅,道:“我跟他……跟他認識還不到一個禮拜……”
此言一出,劉銳和閆墨雨都吃了一驚。
好家夥,兩人才認識不到一周,就已經同居起來了?
不得不說,現在某些男女是真開放。
劉銳道:“那你把鄧勇的情況跟警官們介紹一下吧,爭取能盡快找到他。”
丁豔哭喪著臉道:“他不是咱們臨都人,是東邊的臨海人……”
劉銳和閆墨雨聽到這話,心都寒了半截。
本來警方想抓到鄧勇就困難呢,現在鄧勇又成了外地人。
他要是一口氣跑回臨海,臨海那麽大,警方上哪抓他去呀?
帶隊警官問丁豔道:“你知道他家在臨海的住址嗎?”
“你有他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信息嗎?”
“你覺得他最可能跑去哪了?會不會回臨海?”
丁豔聽了這些問題,全部搖頭,訥訥地道:“不知道,沒有……”
帶隊警官都很是氣悶,嘲諷她道:“他什麽信息你都不知道,你就敢跟他交朋友甚至是同居?”
丁豔紅著臉道:“我們是在酒吧認識的,認識以後就……就好上了……”
劉銳差點沒把下巴跌掉,頭一回聽到把一夜之情說得這麽淳樸的。
很明顯啊,丁豔在酒吧和鄧勇認識後,兩人就一起過了夜。
之後二人可能是互相欣賞,或者是互相需要,就開始同居。
隻不過,看這丁豔的模樣——身材一般、長相一般、氣質也一般,這樣的女人也去酒吧,而且還搞一夜之情,委實令人不敢相信。
看來老祖宗說的那句話實在是太對了,人不可貌相!任何時候都不可貌相!
閆墨雨也很無語,恨恨地瞪視著丁豔,不知道該怎麽說她。
丁豔隨後被帶去了派出所,在配合警方抓捕男友鄧勇的同時,麵臨著挪用公款罪的起訴。
帶隊警官臨走前,給了劉銳和閆墨雨一顆寬心丸吃。
他說在現代高科技偵查手段下,想找到鄧勇的下落並不是一件難事。
隻要專案組投入進去,可能隻需幾天的工夫,就能定位鄧勇下落並將他抓捕回來。
雖然事實也是如此,劉銳卻還是開心不起來。
因為鄧勇極有可能在被抓回來之前,已經將那三十萬花光了。
這可不是瞎說,而是結合鄧勇的層次與人品推理出來的。
一個經常混跡在酒吧且騙人手法老練的男人,手裏絕對留不下什麽錢。
肯定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手裏有多少就花多少,先圖個享受。
等花完之後,再物色別的受害者,再去行騙。
說不定,當初鄧勇和丁豔發生一夜之情之後,就是知道她的出納身份之後,才跟她短暫同居的,就為了某一刻突然出手,騙走她手裏的錢。
反正隻要逃得快就很難被抓到,而公司隻會找挪用公款的丁豔算賬。
如果鄧勇是這麽想的,那被他騙走的那三十萬就更別想追討回來了。
如果追不回來,這三十萬的損失怎麽辦?
“錢能追回來當然最好,要是追不回來,就讓丁豔賠!”
劉銳正發愁呢,閆墨雨忽然冒出這麽一句。
“我記得,我跟你好像沒打過幾次交道吧?”
“我真的非常納悶,我是什麽時候得罪你……”
閆墨雨不等他說完就開門走了出去,留給他一個冷酷的背影。
劉銳笑著搖搖頭,這個小女人,真是越來越有趣了。
很快,閆墨雨從曹文潔那裏要到丁豔的手機號,給她發了條短信過去。
短信內容也很簡單,閆墨雨說明了自己的身份,表示想跟丁豔通話談談,了解其中內情。
為免刺激到丁豔,閆墨雨沒有批評丁豔,也沒說後果。
短信發出去沒多久,電話就打了過來。
丁豔鬱悶而羞慚的話語聲響起:“閆總,我已經被警察抓了。”
“警察這就帶我回公司,到時你再問我吧。”
收起手機,閆墨雨麵無表情地對劉銳道:“丁豔已經被找到,馬上就會被押來公司。”
劉銳點點頭,心中暗想,可一定要抓到丁豔男友,追討回那三十萬啊。
要不然,這一大筆損失,肯定要有人站出來承擔責任。
這個人還不能是丁豔或曹文潔這種中低層員工,必須得是副總以上的人。
因為要對總公司負責,也一定會麵對總公司的問責!
這麽想著,劉銳心情有些沉重,感覺今天這件事帶來的壓力實在不小。
等了差不多半小時,丁豔被三名幹警押送到了公司裏。
劉銳和閆墨雨跟丁豔當麵一問,就了解到了其中內情。
原來丁豔昨天去銀行存款的時候,忽然接到男友鄧勇打來的電話。
兩人閑聊幾句後,鄧勇得知丁豔要去存三十萬,就問丁豔能不能晚兩天再存。
鄧勇說,有個老同學開了家公司,急需一筆錢周轉。
如果鄧勇和丁豔能提供這三十萬過去,讓他應急一到兩天,那他回頭就給二人兩萬塊的好處費。
丁豔聽後嚴詞拒絕了男友的要求,畢竟這屬於挪用公款。
但鄧勇死乞白賴的勸說,丁豔慢慢也就動了心。
而且鄧勇還給丁豔出了個餿主意,說丁豔上司要是查這筆錢的話,丁豔就撒謊說是頭疼,臨時帶錢回家休息。
反正隻是耽誤個一兩天,怎麽都能掩飾過去。
鄧勇還許諾,等那兩萬塊好處費到手後,就給丁豔買個最新款的蘋果手機。
丁豔聽後也就不考慮後果了,將那三十萬現金帶回去給了鄧勇。
鄧勇拿到錢就走了,說是去交給那個朋友。
昨天晚上鄧勇也沒回家,給丁豔打電話請假,說是在外麵跟朋友喝酒喝多了,就在朋友家睡了。
結果到了今天早上,鄧勇也沒回家。
丁豔給他打電話也打不通,因為他手機已經關機了。
丁豔這才意識到不妙,感覺自己被男朋友騙了。
但她當時並未采取任何補救措施,就隻是一遍又一遍的嚐試給鄧勇撥電話。
要不是財務辦主管曹文潔發現事情不對,及時聯係到她,這事還蒙在鼓裏呢。
劉銳聽完很是奇怪,問道:“你男朋友跟你戀愛多久了?”
“他也太沒人性了吧,連女朋友的錢都騙?”
丁豔聞言很是臉紅,道:“我跟他……跟他認識還不到一個禮拜……”
此言一出,劉銳和閆墨雨都吃了一驚。
好家夥,兩人才認識不到一周,就已經同居起來了?
不得不說,現在某些男女是真開放。
劉銳道:“那你把鄧勇的情況跟警官們介紹一下吧,爭取能盡快找到他。”
丁豔哭喪著臉道:“他不是咱們臨都人,是東邊的臨海人……”
劉銳和閆墨雨聽到這話,心都寒了半截。
本來警方想抓到鄧勇就困難呢,現在鄧勇又成了外地人。
他要是一口氣跑回臨海,臨海那麽大,警方上哪抓他去呀?
帶隊警官問丁豔道:“你知道他家在臨海的住址嗎?”
“你有他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信息嗎?”
“你覺得他最可能跑去哪了?會不會回臨海?”
丁豔聽了這些問題,全部搖頭,訥訥地道:“不知道,沒有……”
帶隊警官都很是氣悶,嘲諷她道:“他什麽信息你都不知道,你就敢跟他交朋友甚至是同居?”
丁豔紅著臉道:“我們是在酒吧認識的,認識以後就……就好上了……”
劉銳差點沒把下巴跌掉,頭一回聽到把一夜之情說得這麽淳樸的。
很明顯啊,丁豔在酒吧和鄧勇認識後,兩人就一起過了夜。
之後二人可能是互相欣賞,或者是互相需要,就開始同居。
隻不過,看這丁豔的模樣——身材一般、長相一般、氣質也一般,這樣的女人也去酒吧,而且還搞一夜之情,委實令人不敢相信。
看來老祖宗說的那句話實在是太對了,人不可貌相!任何時候都不可貌相!
閆墨雨也很無語,恨恨地瞪視著丁豔,不知道該怎麽說她。
丁豔隨後被帶去了派出所,在配合警方抓捕男友鄧勇的同時,麵臨著挪用公款罪的起訴。
帶隊警官臨走前,給了劉銳和閆墨雨一顆寬心丸吃。
他說在現代高科技偵查手段下,想找到鄧勇的下落並不是一件難事。
隻要專案組投入進去,可能隻需幾天的工夫,就能定位鄧勇下落並將他抓捕回來。
雖然事實也是如此,劉銳卻還是開心不起來。
因為鄧勇極有可能在被抓回來之前,已經將那三十萬花光了。
這可不是瞎說,而是結合鄧勇的層次與人品推理出來的。
一個經常混跡在酒吧且騙人手法老練的男人,手裏絕對留不下什麽錢。
肯定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手裏有多少就花多少,先圖個享受。
等花完之後,再物色別的受害者,再去行騙。
說不定,當初鄧勇和丁豔發生一夜之情之後,就是知道她的出納身份之後,才跟她短暫同居的,就為了某一刻突然出手,騙走她手裏的錢。
反正隻要逃得快就很難被抓到,而公司隻會找挪用公款的丁豔算賬。
如果鄧勇是這麽想的,那被他騙走的那三十萬就更別想追討回來了。
如果追不回來,這三十萬的損失怎麽辦?
“錢能追回來當然最好,要是追不回來,就讓丁豔賠!”
劉銳正發愁呢,閆墨雨忽然冒出這麽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