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季朗把人帶回自己辦公室,將手裏的購物袋隨手扔在沙發上,問道:“怎麽就買了這麽點東西?”
拖鞋,內衣,感覺像是臨時住酒店買的必需品。
“商場的衣服太貴了,我就隻買了急需的,剩下的我準備網上買。”巫渺渺道。
季朗一怔,是了,她才十八歲,身上應該沒什麽錢。
“我給你轉一筆錢,你再去買一些。”說著,季朗從辦公桌上拿過手機,打開微信就要給巫渺渺轉賬。
“不用了,我自己有錢。”
“拿著吧。”季朗沒相信,那雙拖鞋的牌子他知道,商場平價店十元一雙買的。
再說,他這些年為了治好失眠,花的錢沒有一百也有幾十萬了,就憑巫渺渺能讓他睡著的本事,給點錢不虧。
“滴!”
季朗剛把錢轉過去,就收到了收賬提示,頓時嘴角一抽:這丫頭,嘴上說的好聽,收錢的速度倒是一點不慢。
巫渺渺收錢的想法很單純,反正季朗是他相公,師傅說了,夫妻是這個世界上最親密的關係,不能太見外。太見外了,感情就生疏了,她和季朗本來感情就不深,可不能因為錢再生疏了。
“我會好好花的。”巫渺渺認真表態。
“……”收了錢就懶得裝了是吧。
“你剛才給北繁的是什麽東西?”季朗見巫渺渺收完錢心情不錯,趁機問道。
“北繁?是剛才那個做噩夢的小哥哥嗎?”
“小哥哥?”稱呼的倒是很親切。
“不是嗎?”難道自己猜錯了。
“是,你剛才給他的那個娃娃是怎麽回事?真的能趕走噩夢?”季朗顧不上糾結巫渺渺的稱呼,繼續問道。
“當然可以了,那上麵有我的巫力,戴上好夢娃娃睡覺,不但可以有一個好夢,還能一覺到天亮,第二天醒來,整個人都會神清氣爽。”巫渺渺道。
擁有巫力的好夢娃娃?難道自己昨天睡著,是因為巫渺渺身上有好夢娃娃的緣故?
“你那還有嗎?也給我一個。”季朗決定要一個過來試試。
“有倒是有,但對你效果不大。”巫渺渺道。
“怎麽對我效果就不大了?”季朗疑惑。
“你和別人不一樣啊,別人做噩夢是被驚著或者嚇著了,再或者是某種潛意識裏的暗示。但相公你不同啊,你是夢魘,噩夢是你的能力,為何要驅散?”巫渺渺反問道。
季朗瞳孔微微顫動,沉著臉問道:“你知道我是夢魘?”
“嗯。”巫渺渺坦然點頭,仿佛這並不是什麽稀奇的事情。
季朗下意識的又要覺得巫渺渺是玄學界那幫人派過來對付他的,但是轉念一想,母親說過,巫渺渺的師傅在他很小的時候就用巫族的術法治療過他。這麽說來,巫渺渺的師傅應該一早就知道自己是夢魘,而巫渺渺知道自己是夢魘也就沒什麽奇怪的了。
“你知道我是夢魘,為什麽還要嫁給我?”季朗問。
“不是我嫁給你,是你嫁給我。”巫渺渺糾正道。
“行,就算是我嫁給你吧,為什麽?”嫁娶什麽的,隨便吧,季朗懶得爭辯了。
“什麽為什麽?你是夢魘和我要娶你有什麽直接關係嗎?”巫渺渺反問道。
“當然有關係,因為我是夢魘,是邪物,你們玄學界的人不是都討厭邪物嗎?”季朗冷笑道。
“我是巫師,巫師不討厭邪物,我們一脈的修行方法和大多數的人都不一樣。”巫渺渺解釋道,“邪物的力量,反而可以促進我們修行。”
“也就是說,你在我身邊,可以促進修行?”季朗理解道。
巫渺渺點頭,巫師親近陰柔之力,季朗夢魘的體質可以自夢中吸收這些陰柔的力量,雖然若是季朗不同意,她不能使用。但隻是每日裏和季朗生活在一起,多少也還是能蹭上一點的。
原來如此。
季朗終於明白巫渺渺靠近他的原因了,原來也是和那些靠近他的鬼魂一樣,想要利用自己增強修為。不過這樣也好,明白了對方的意圖,總強過不知底細。
“既然如此,那麽我們是不是該互幫互助。”季朗道。
“相公是有什麽事情要我幫忙嗎?你盡管說。”巫渺渺大方道。
“你昨天……用什麽方法讓我睡著的?”知道巫渺渺對自己也有所求,季朗問話便直接多了。
“我昨天讓你睡著了嗎?我記得我比你早睡啊。”巫渺渺疑惑一瞬,難道自己昨天睡糊塗了?
“咳……”季朗沒好意思說自己半夜偷偷去過書房,為的是潛入對方的夢中,“我不是夢魘嗎?所以經常會不受控製的進入到旁人的夢中,昨夜我本來是要進入到一個人的夢中去的,但中途不知道怎麽的,我忽然就睡著了。”
“這樣啊,那我知道了。”巫渺渺在季朗期待的眼神中從自己隨身的包包裏,翻出來一個比剛才送給北繁那個稍微大一些,也精致一些的娃娃,“果然吃的很飽。”
“這是什麽?”季朗問。
“這是詛咒娃娃。”巫渺渺把娃娃展示給季朗看,介紹道,“詛咒娃娃喜歡吞噬陰邪的力量,昨天你睡著後,夢魘的力量溢出來,可能是不小心路過了我的房間,詛咒娃娃以為你要傷害我,所以把你的力量給吞了。”
“……”不,我不是路過。
季朗心虛的別開目光,仿佛那精致的詛咒娃娃會說話告狀一般。
“那這種娃娃,可不可以給我一個。”如果自己有了這種娃娃,是不是從此就能過上一夜無夢,一覺到天亮的正常日子了。
“不行的,詛咒娃娃隻能我來用,旁人拿了會倒黴的。”巫渺渺拒絕道。
季朗抿了抿嘴,難道自己以後但凡想睡個好覺,就得“路過”一趟巫渺渺房間?雖然不是不行,但“路過”的次數多了,總會被發現的。
“你剛才不是說我的力量可以幫助你修行嗎?那這個詛咒娃娃吸收了我的力量,對你是不是有用?”季朗又問。
“詛咒娃娃吸收的力量對我是有用的。”巫渺渺點頭。
“那不然以後每天晚上,你都讓詛咒娃娃來吸收我的力量,幫助你修行?”季朗哄道。
“相公,你對我真好。”巫渺渺頓時大為感動。
好不好的你隨意,我隻想睡個好覺。季朗正想趁機刷一波好感,就見巫渺渺一臉遺憾的搖起頭來。
“不過不行的。”
什麽?!
“為什麽不行?”季朗有些急了。
“因為我的實力有限啊,修行講究量力而為,過猶不及。如果我吸收了太多力量,卻消化不了,是會走火入魔的。”巫渺渺道。
“啪嚓!”
季朗仿佛聽到了夢想破碎的聲音。
“那你多久能吸收一次。”
這是隻要自己需要,季朗就願意隨時為自己提供修行能量的意思,巫渺渺頓時更加感動了:“相公,其實你不用這樣的。我自己會想辦法修行,而且我也沒想當大巫,不需要那麽多能量。”
我管你當不當大巫,我隻想睡覺。
“我想對你好,你收著就是,不許拒絕。”季朗強硬道。
這時,門外傳來一陣異響,像是有人一腳踩空了,季朗擰眉望了過去:“誰?!”
“咳,老板是我。”東永元用托盤端著一杯果汁敲門進來,神情有些複雜,“我給……老板娘……送果汁。老板娘,橙汁,可以嗎?”
“可以,謝謝你。”巫渺渺接過橙汁。
“不客氣,不客氣。那我就先出去了,你們繼續,繼續。”東永元帶著些慌張的退出去,接著一路狂奔到樓下,在單俊毅和易觀八卦的視線中,誇張的講述著自己剛才的所見所聞。
“你們猜我剛才走到門口聽到了什麽?”
“什麽?!”兩人很是配合。
“老板對老板娘說,我想你對好,你收著就是,不許拒絕。”東永元完美複述季朗的語氣。
“wow~~~所以那小姑娘真是老板娘?”
“這還有假,剛才都直接喊相公了,你見老板反駁了嗎?”
“不過沒看出來啊,咱們老板一個陰沉的恐怖小說作家,談戀愛居然走霸總風,失望,失望。”
“難道走恐怖風?那咱們還能有老板娘嗎?”
“也是。”
東永元掃了一眼抱著抱枕趴在沙發上睡的異常香甜的北繁:“小北睡的可真夠香的。”
“八成做美夢了,我們剛才都聽見他傻笑好幾回了。”單俊毅道,“還別說,老板娘這美夢娃娃挺管用。”
“所以說,科學社會為什麽寺廟的香火依然那麽旺盛,天橋底下依然有算命的,皆因為人需要信仰和一些美好的心理暗示。”易觀道。
“不過也真夠巧的,這北繁剛好做噩夢,老板娘就剛好有這麽一個娃娃,而且看起來就帶有少數民族的神秘色彩。”
可不是巧嘛,想到美夢娃娃,東永元若有所思的走過去,蹲在沙發前,對著被北繁抓在手裏的美夢娃娃看了許久,然後拍了幾張照,存進了手機裏。
季朗把人帶回自己辦公室,將手裏的購物袋隨手扔在沙發上,問道:“怎麽就買了這麽點東西?”
拖鞋,內衣,感覺像是臨時住酒店買的必需品。
“商場的衣服太貴了,我就隻買了急需的,剩下的我準備網上買。”巫渺渺道。
季朗一怔,是了,她才十八歲,身上應該沒什麽錢。
“我給你轉一筆錢,你再去買一些。”說著,季朗從辦公桌上拿過手機,打開微信就要給巫渺渺轉賬。
“不用了,我自己有錢。”
“拿著吧。”季朗沒相信,那雙拖鞋的牌子他知道,商場平價店十元一雙買的。
再說,他這些年為了治好失眠,花的錢沒有一百也有幾十萬了,就憑巫渺渺能讓他睡著的本事,給點錢不虧。
“滴!”
季朗剛把錢轉過去,就收到了收賬提示,頓時嘴角一抽:這丫頭,嘴上說的好聽,收錢的速度倒是一點不慢。
巫渺渺收錢的想法很單純,反正季朗是他相公,師傅說了,夫妻是這個世界上最親密的關係,不能太見外。太見外了,感情就生疏了,她和季朗本來感情就不深,可不能因為錢再生疏了。
“我會好好花的。”巫渺渺認真表態。
“……”收了錢就懶得裝了是吧。
“你剛才給北繁的是什麽東西?”季朗見巫渺渺收完錢心情不錯,趁機問道。
“北繁?是剛才那個做噩夢的小哥哥嗎?”
“小哥哥?”稱呼的倒是很親切。
“不是嗎?”難道自己猜錯了。
“是,你剛才給他的那個娃娃是怎麽回事?真的能趕走噩夢?”季朗顧不上糾結巫渺渺的稱呼,繼續問道。
“當然可以了,那上麵有我的巫力,戴上好夢娃娃睡覺,不但可以有一個好夢,還能一覺到天亮,第二天醒來,整個人都會神清氣爽。”巫渺渺道。
擁有巫力的好夢娃娃?難道自己昨天睡著,是因為巫渺渺身上有好夢娃娃的緣故?
“你那還有嗎?也給我一個。”季朗決定要一個過來試試。
“有倒是有,但對你效果不大。”巫渺渺道。
“怎麽對我效果就不大了?”季朗疑惑。
“你和別人不一樣啊,別人做噩夢是被驚著或者嚇著了,再或者是某種潛意識裏的暗示。但相公你不同啊,你是夢魘,噩夢是你的能力,為何要驅散?”巫渺渺反問道。
季朗瞳孔微微顫動,沉著臉問道:“你知道我是夢魘?”
“嗯。”巫渺渺坦然點頭,仿佛這並不是什麽稀奇的事情。
季朗下意識的又要覺得巫渺渺是玄學界那幫人派過來對付他的,但是轉念一想,母親說過,巫渺渺的師傅在他很小的時候就用巫族的術法治療過他。這麽說來,巫渺渺的師傅應該一早就知道自己是夢魘,而巫渺渺知道自己是夢魘也就沒什麽奇怪的了。
“你知道我是夢魘,為什麽還要嫁給我?”季朗問。
“不是我嫁給你,是你嫁給我。”巫渺渺糾正道。
“行,就算是我嫁給你吧,為什麽?”嫁娶什麽的,隨便吧,季朗懶得爭辯了。
“什麽為什麽?你是夢魘和我要娶你有什麽直接關係嗎?”巫渺渺反問道。
“當然有關係,因為我是夢魘,是邪物,你們玄學界的人不是都討厭邪物嗎?”季朗冷笑道。
“我是巫師,巫師不討厭邪物,我們一脈的修行方法和大多數的人都不一樣。”巫渺渺解釋道,“邪物的力量,反而可以促進我們修行。”
“也就是說,你在我身邊,可以促進修行?”季朗理解道。
巫渺渺點頭,巫師親近陰柔之力,季朗夢魘的體質可以自夢中吸收這些陰柔的力量,雖然若是季朗不同意,她不能使用。但隻是每日裏和季朗生活在一起,多少也還是能蹭上一點的。
原來如此。
季朗終於明白巫渺渺靠近他的原因了,原來也是和那些靠近他的鬼魂一樣,想要利用自己增強修為。不過這樣也好,明白了對方的意圖,總強過不知底細。
“既然如此,那麽我們是不是該互幫互助。”季朗道。
“相公是有什麽事情要我幫忙嗎?你盡管說。”巫渺渺大方道。
“你昨天……用什麽方法讓我睡著的?”知道巫渺渺對自己也有所求,季朗問話便直接多了。
“我昨天讓你睡著了嗎?我記得我比你早睡啊。”巫渺渺疑惑一瞬,難道自己昨天睡糊塗了?
“咳……”季朗沒好意思說自己半夜偷偷去過書房,為的是潛入對方的夢中,“我不是夢魘嗎?所以經常會不受控製的進入到旁人的夢中,昨夜我本來是要進入到一個人的夢中去的,但中途不知道怎麽的,我忽然就睡著了。”
“這樣啊,那我知道了。”巫渺渺在季朗期待的眼神中從自己隨身的包包裏,翻出來一個比剛才送給北繁那個稍微大一些,也精致一些的娃娃,“果然吃的很飽。”
“這是什麽?”季朗問。
“這是詛咒娃娃。”巫渺渺把娃娃展示給季朗看,介紹道,“詛咒娃娃喜歡吞噬陰邪的力量,昨天你睡著後,夢魘的力量溢出來,可能是不小心路過了我的房間,詛咒娃娃以為你要傷害我,所以把你的力量給吞了。”
“……”不,我不是路過。
季朗心虛的別開目光,仿佛那精致的詛咒娃娃會說話告狀一般。
“那這種娃娃,可不可以給我一個。”如果自己有了這種娃娃,是不是從此就能過上一夜無夢,一覺到天亮的正常日子了。
“不行的,詛咒娃娃隻能我來用,旁人拿了會倒黴的。”巫渺渺拒絕道。
季朗抿了抿嘴,難道自己以後但凡想睡個好覺,就得“路過”一趟巫渺渺房間?雖然不是不行,但“路過”的次數多了,總會被發現的。
“你剛才不是說我的力量可以幫助你修行嗎?那這個詛咒娃娃吸收了我的力量,對你是不是有用?”季朗又問。
“詛咒娃娃吸收的力量對我是有用的。”巫渺渺點頭。
“那不然以後每天晚上,你都讓詛咒娃娃來吸收我的力量,幫助你修行?”季朗哄道。
“相公,你對我真好。”巫渺渺頓時大為感動。
好不好的你隨意,我隻想睡個好覺。季朗正想趁機刷一波好感,就見巫渺渺一臉遺憾的搖起頭來。
“不過不行的。”
什麽?!
“為什麽不行?”季朗有些急了。
“因為我的實力有限啊,修行講究量力而為,過猶不及。如果我吸收了太多力量,卻消化不了,是會走火入魔的。”巫渺渺道。
“啪嚓!”
季朗仿佛聽到了夢想破碎的聲音。
“那你多久能吸收一次。”
這是隻要自己需要,季朗就願意隨時為自己提供修行能量的意思,巫渺渺頓時更加感動了:“相公,其實你不用這樣的。我自己會想辦法修行,而且我也沒想當大巫,不需要那麽多能量。”
我管你當不當大巫,我隻想睡覺。
“我想對你好,你收著就是,不許拒絕。”季朗強硬道。
這時,門外傳來一陣異響,像是有人一腳踩空了,季朗擰眉望了過去:“誰?!”
“咳,老板是我。”東永元用托盤端著一杯果汁敲門進來,神情有些複雜,“我給……老板娘……送果汁。老板娘,橙汁,可以嗎?”
“可以,謝謝你。”巫渺渺接過橙汁。
“不客氣,不客氣。那我就先出去了,你們繼續,繼續。”東永元帶著些慌張的退出去,接著一路狂奔到樓下,在單俊毅和易觀八卦的視線中,誇張的講述著自己剛才的所見所聞。
“你們猜我剛才走到門口聽到了什麽?”
“什麽?!”兩人很是配合。
“老板對老板娘說,我想你對好,你收著就是,不許拒絕。”東永元完美複述季朗的語氣。
“wow~~~所以那小姑娘真是老板娘?”
“這還有假,剛才都直接喊相公了,你見老板反駁了嗎?”
“不過沒看出來啊,咱們老板一個陰沉的恐怖小說作家,談戀愛居然走霸總風,失望,失望。”
“難道走恐怖風?那咱們還能有老板娘嗎?”
“也是。”
東永元掃了一眼抱著抱枕趴在沙發上睡的異常香甜的北繁:“小北睡的可真夠香的。”
“八成做美夢了,我們剛才都聽見他傻笑好幾回了。”單俊毅道,“還別說,老板娘這美夢娃娃挺管用。”
“所以說,科學社會為什麽寺廟的香火依然那麽旺盛,天橋底下依然有算命的,皆因為人需要信仰和一些美好的心理暗示。”易觀道。
“不過也真夠巧的,這北繁剛好做噩夢,老板娘就剛好有這麽一個娃娃,而且看起來就帶有少數民族的神秘色彩。”
可不是巧嘛,想到美夢娃娃,東永元若有所思的走過去,蹲在沙發前,對著被北繁抓在手裏的美夢娃娃看了許久,然後拍了幾張照,存進了手機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