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章
翌日, 工作室。
東永元正在給咖啡機加水,就見自家老板從門口走了進來, 神情有些凝重。
“送一杯咖啡上來。”季朗吩咐道。
“是。”東永元應了一聲, 轉回身趕緊問跟著進來的小老板娘,“老板娘,老板怎麽了, 怎麽感覺今天有些怪怪的。”
“可能……是因為我吧。”巫渺渺有些心虛的撓了撓臉。
“你?”東永元很是好奇, “老板娘你做什麽了?”
“我……就親了一下啊。”好吧,昨天那個親親她確實是故意的, 他們巫師進行祝福的時候根本不需要親親, 但她都來海市這麽久了, 增進一下感情怎麽了?
不過相公雖然看起來怪怪的, 但是今早起來後也沒有說她, 更沒有瞪她, 這就表示他沒有生氣,頂多隻是有些不好意思。
沒錯,肯定是不好意思。
“你親老板了?!”東永元嚇了一跳。
“嗯。”巫渺渺得意的一點頭。
這得意勁, 現在的小姑娘都這麽熱情主動了嗎?
“老板娘, 我欣賞你。”東永元由衷的豎起一個大拇指。
巫渺渺嘿嘿一笑, 朝東永元擺了擺手, 轉身去了洗手間, 如昨天一般把被靈體附身的娃娃放了出去,讓它繼續盯在網紅蛋糕店外頭。
既然挖肝魔的下一個目標是自己, 肯定就會再次出現在這附近, 隻要耐心夠, 我就不信等不到你。
另一邊,東永元把新鮮磨好的咖啡送上樓, 卻發現自家老板臉上多了一副眼鏡。
戴眼鏡了,莫非是要……
“今天不要讓任何人上樓打擾我。”季朗把桌上的文件挪到一邊,伸手去調整顯示器的位置。
“是。”東永元眼睛一亮,忙不迭的應了聲,放下咖啡便急匆匆的下樓去了。
人還沒完全從樓梯上下去呢,他就先興奮的喊了起來:“喂,喂喂,你們幾個快別幹活了。”
“怎麽了?”
“我剛才上樓送咖啡,發現老板戴上眼鏡了,而且正在調整電腦顯示器的位置,同時吩咐我不要讓任何人上去打擾。”東永元道。
北繁三人先是一怔,然後臉上就是一陣狂喜,異口同聲道:“老板要開新文?”
老板的眼睛雖然黑眼圈重,紅血絲多,但並不近視,他辦公室裏隻有一副防藍光的眼鏡。而他唯一會戴眼鏡的情況,隻有他需要長時間目不轉睛的盯著電腦的時候。在加上調整顯示器的動作,就隻有開文這一個解釋了。
“我去讀者群吼一嗓子,讓大家準備追更新。”說完,易觀便啪啪的用手機打起字來。
他們四個為什麽會這麽激動?
因為,他們四個全都是季朗的腦殘書粉。
要不然就季朗這種糟糕的毒舌性格,四人除了東永元必須成為臥底外,沒點美顏濾鏡,誰扛得住。
“我去接杯水,要不然一會兒沒時間去。”北繁這話一出,四個人全都拿起自己的杯子跑去了茶水間。
別的作者開新文,就算有存稿,通常第一天都隻會放一兩章,大氣點的也就放三四章,之後便是一天更新一點,直到故事完結。但是他們老板,子禾大神,寫故事極為與眾不同。
別人連載一天一章,他連載一小時三章。
別人寫一本十幾萬字小說,快的半個月,慢的也要一個月,他寫十幾萬字的小說,24小時內一定完結。
沒來工作室之前,北繁幾人一直覺得季朗是全文存稿好了之後,才一口氣發出去的。可來了之後他們發現,根本不是這麽回事。他們老板是真正的網文界人形打字機,兩隻手能碼出八隻手的效果,時速據不完全統計,高達一萬二,且字字珠璣,從不摻水。
手速快就算了,你特麽寫的是刑偵類小說,你構思情節的時候不用動腦嗎?
同為文字工作者,三位編輯是由衷的嫉妒!
大概二十分鍾後,一直盯著手機的易觀吼了一聲:“出了,出了,第一章出來了。”
“看看,這次是什麽類型的故事。”
“挖肝魔?!”
四人不敢置信的盯著網頁上季朗剛剛發表的第一章故事內容:
x市,一位剛剛大學畢業的女生被發現死在出租屋內,死因是被人活體挖肝。警察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采集了指紋,腳印,查看了24小時內的所有監控,卻沒有獲得任何線索。
一周後,第二位受害者出現了,依舊是剛畢業的女大學生,依舊是在出租屋裏被人挖肝。又過了半個月,第三位受害者出現了,這位受害者幸運的活了下來,卻依然少了半塊肝髒。一時間滿城風雨,人心惶惶,每個人都在問挖肝魔到底是誰?
是我。
我就是挖肝魔……
看到這裏,工作室內的四人頓時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他們都清楚,老板最擅長的便是以犯罪者本人的角度來寫故事,就像是罪犯自己在寫犯罪筆記一般。而讀者以罪犯的角度代入進故事,閱讀的時候也會更加緊張和刺激。
但是,挖肝魔?不需要後麵的故事情節,隻是這三個字就已經讓人毛骨悚然了。
“這?!”東永元是四人裏唯一一個知道季朗身份的人,他自然也能猜到季朗寫的那些故事都是從夢中知道的,但是挖肝魔?
東永元已經在季朗的工作室待了足足兩年,他看的出來,季朗雖然擁有夢魘的能力,卻比任何人都想要融入這個社會。他厭惡失眠,所以幾乎不會主動使用自己的能力,要不然不會這麽多年,他夢魘的力量並無多少增長。而他寫的所有故事,但凡是和比較出名的案件相關的,也最少是五年前的案子。
他知道季朗為的就是避嫌,可這一次,他竟然是主動入了挖肝魔的夢境?!
東永元愣神的功夫,工作室內的其他三人已經從最初的震驚中緩過神來,他們麵麵相覷著:“老板以往寫的案件,和真實的案件相似度高嗎?”
“好像挺高的。”單俊毅弱弱的舉了舉手,“我有一表哥是警察,我以前還問過他,你們記得老板寫的那本《犯罪筆記》嗎?我表哥特地去檔案室找過資料,相似度高達90%。”
“那挖肝魔……”北繁的聲音有些顫抖。
“往下看吧。”東永元歎了口氣,既然老板決定寫了,那麽便誰也阻止不了。而他寫的,就一定是他看到的。
第一章的劇情,停在了挖肝魔學成歸國和女友相遇,隻需要再等二十分鍾,第二章便會出來。
同一時間,馬路對麵的刑警大隊裏,霍明知收到了網站的短信提示:【您關注的作者子禾開新了,快來給作者大大支持和鼓勵吧。】
這短信提示是他特意花錢在網站後台開通的,為的便是在季朗第一時間開文的時候他能知道。
看到短信,霍明神情一變,隱隱有些激動起來。
前天他所在的季朗的一個讀者群裏,群管理忽然在群裏問起挖肝魔案件中幸存者的資料,這個群管理平常很少說話,但是每次在群裏說的話都很有公信力。霍明知推斷這個群管理一定和季朗認識,並且有一定程度的接觸才能有這樣的話語權,所以他當時便私聊了群管理,把幸存者所在的醫院地址給了他。
然後第二天下午,他便接到了醫院的電話,說有一個長相陰沉的男人走錯過病房。
長相陰沉,正是季朗給人的第一印象。
霍明知迫不及待的點開網站app,找到季朗剛剛發出來不久的新文,快速的閱讀起來。
【是我,我就是挖肝魔……】
啪的一聲,霍明知拿在手裏的水杯掉在了地上,碎了一地玻璃渣。
“霍隊,你沒事吧。”有隊員路過,關心的問道。
霍明知沒理會,甚至沒有去看一眼滿地的碎片,他緊緊的抓著手機渾身都在顫動。
“果然,我就知道你不會袖手旁觀。”
=
一小時後。
季朗發表的小說下麵已經堆滿了各種各樣的評論,全是驚訝和猜疑。雖然很多讀者都砸過霸王票要求季朗分析挖肝魔的心理,但分析,和以挖肝魔的角度直接把作案過程寫出來是有著極大區別的。
畢竟挖肝魔還沒有落網,警方對外披露的細節幾乎沒有。
但是隨著故事情節層層鋪開,看著故事中挖肝魔如何遇見了第一個遇害者,如何計劃,如何實施,如何成功,最後又是如何逃離警方調查的這些所有的細節。
眾人隻覺得後背發涼,恐怖至極,接著便自發的在讀者群,在文章底下討論起挖肝魔計劃的可行性來。
【窩草,我剛才在腦子裏模擬了三遍,好像真的可以。】
【我也是,嚇尿了都。】
【我是警察,我可以負責任的說,這個作案細節,真的可行。而且我們事後去查,幾乎查不到線索。】
……
等到季朗寫到第二個受害者的時候。
【每次都是在公眾場合,隨機挑選受害者,然後過了一個星期才動手,窩草,怪不得警察不能鎖定嫌疑人。】
【我發現規律了,挖肝魔在挑中受害者時,都會對受害者說一句,你的眼睛真漂亮。】
【規律有毛用,一個陌生人一個星期前跟你說的話,你能記得?】
【感謝熬夜,感謝失眠,感謝黑眼圈救我狗命。】
……
等季朗寫到第三個受害者的時候。
【我發現一個問題,就算子禾大大寫的故事是真的,就算我們找到這個人了,現實中是不是也不能定罪?】
【窩草,我也想說,這人做的滴水不露,一點證據都沒有啊。】
【這本書能做證據嗎?我打印了送去警局?】
【那按你這麽說,我還看過這本書呢,我能做證人嗎?】
【有證據的,最開頭,挖肝魔挖了半塊肝給那個惡魔做藥,那個藥就是證據啊。】
【對,藥裏麵一定有受害者的dna。】
【樓上的,這個惡魔不是子禾大大虛擬出來的嗎?怎麽可能真的有?】
【子禾大大為了過審,幾乎在每本書裏都會虛擬出來一個惡魔,但其實這個惡魔就是罪犯本身。所以這個藥,肯定存在。】
【有道理,趕緊通知警察篩選犯人,找證據啊。】
【諸位是不是太激動了,這隻是子禾大大依照自己的理解分析出來的,不一定就是真的。各位別真去報警啊,小心給大大招惹是非。】
……
北繁看著群裏的聊天記錄,猶豫著說道:“我想去問問老板。”
“別去。”單俊毅阻攔道,“老板閉關碼字呢,這時候去你想死嗎?”
“看看第四個受害者,那人不是你鄰居嗎?如果細節對的上,你再……”易觀道。
“第四個受害者小北在公司說過,老板肯定清楚,細節對的上是應該的。”單俊毅打斷易觀,“再說,剛才群裏那哥們說的對,就算咱們老板推理的都對,你怎麽讓警察相信?還真去對麵報警啊。”
“俊毅說的對,而且你忘了,咱們老板的書,隻有作案過程是準確的。其他的,比如他在文中給罪犯設立的職業,身份,以及動機並不是準確的。你去報案,警察怎麽抓人,抓誰?”東永元問道。
當年季朗寫《犯罪筆記》的時候,因為寫的和案件原形太過相似,以至於被霍明知盯上。之後季朗為了隱藏自己夢魘的能力,也為了更好的解釋自己的小說,他隻會在小說中保留罪犯作案的過程,其餘的如名字,年齡,職業,動機,可以直接和現實掛鉤的東西,他都會換掉。
這樣一來,如果有人再來質問他是如何知道這些細節的,他可以說是自己收集資料,推理還原出來的作案過程。而就算對方不信,拿他也沒辦法。
“我倒真希望老板寫的這些是真的,挖肝魔是兩年前歸國的醫生,這樣一篩查,嫌疑人就鎖定了。”北繁道。
“你們怎麽了?”巫渺渺之前一直在和靈體娃娃共感,一直到中午肚子餓了才想著來問問其他人吃什麽,結果卻發現幾人氣氛有些不對。
“我們在討論老板的新文。”易觀道。
“新文?相公開新書了?”巫渺渺一愣,下意識的拿出手機來查看,發現季朗真的開文了,而且已經寫了四萬多字。
“居然已經這麽多字了,先留言再看。”巫渺渺快速的留下一條“恭喜相公開新文”評論後,才返回來看具體內容。
很快,她也發現了問題:“挖肝魔。”
幾乎是瞬間,巫渺渺就想到了昨晚季朗忽然不穩定的氣息,她記得當時季朗說過,他氣息不穩,是因為入夢了。
難道是入的挖肝魔的夢境?
相公怎麽會忽然寫挖肝魔的故事,他不是不讓我管,怎麽自己反而把挖肝魔的事情寫成小說了?
“快,老板又更新了,第四個受害者。”單俊毅提醒道。
四人便不再理會巫渺渺,低頭去看小說。
巫渺渺怔怔的望著樓上,片刻後似乎想到了什麽,眼睛越來越亮,嘴角越揚越高,她開心的跑回了閱讀區,抱著自己的詛咒娃娃開心的自言自語:“娃娃,你說相公是不是因為我?他是因為我才對付挖肝魔的對不對?”
“對,肯定是這樣的。看來親一親,感情果然就增進了呢。”巫渺渺樂的滾進了沙發裏,滾了兩圈後,她出手解開了自己早上施下的巫術,召回了在外麵蹲點的靈體娃娃。
相公都出手了,肯定就不需要她操心了,而且要是她不小心比相公早一步抓到挖肝魔,那豈不是辜負了相公的一番心意。
“嘿嘿嘿,有人關心的感覺真好。”
=
季朗雖然是臨時開文,但因為他本身的人氣,加上題材的敏感度,這件事情很快就驚動了海市的警察局。
“霍隊,你看這個……您已經在看了啊。”一個警察拿著手機衝進了霍明知的辦公室,想讓他看看網上的小說,可是等他進去之後,才發現霍明知也正在看這本小說。
“你也是子禾的粉絲?”霍明知問。
“是。”小警察眼睛一亮,自己和霍隊居然粉了同一個作者。
“你覺得他寫的是真的嗎?”
“子禾大大的犯罪推理邏輯一直很嚴密,而且文中描寫的場景,和我們現場采集到的線索也基本吻合。我覺得起碼在作案過程上,很合理。就是……沒什麽可以鎖定嫌疑人的線索。而且,他寫到第四個受害者後就停止了。”小警察道。
季朗寫書一直很快,挖肝魔這本書隻有五萬多字,在寫到最後一個受害者的時候,甚至都沒有寫細節非常簡單的一筆帶過,隻是在故事的最後,用挖肝魔的語氣留下了一句無比囂張的話。
【我還在這座城市裏,你們能找到我嗎?】
“通知所有人開會。”霍明知。
世上所有的犯罪都會留下痕跡,季朗其實已經在小說中寫的很清楚了,剩下的隻需要找到他。
翌日, 工作室。
東永元正在給咖啡機加水,就見自家老板從門口走了進來, 神情有些凝重。
“送一杯咖啡上來。”季朗吩咐道。
“是。”東永元應了一聲, 轉回身趕緊問跟著進來的小老板娘,“老板娘,老板怎麽了, 怎麽感覺今天有些怪怪的。”
“可能……是因為我吧。”巫渺渺有些心虛的撓了撓臉。
“你?”東永元很是好奇, “老板娘你做什麽了?”
“我……就親了一下啊。”好吧,昨天那個親親她確實是故意的, 他們巫師進行祝福的時候根本不需要親親, 但她都來海市這麽久了, 增進一下感情怎麽了?
不過相公雖然看起來怪怪的, 但是今早起來後也沒有說她, 更沒有瞪她, 這就表示他沒有生氣,頂多隻是有些不好意思。
沒錯,肯定是不好意思。
“你親老板了?!”東永元嚇了一跳。
“嗯。”巫渺渺得意的一點頭。
這得意勁, 現在的小姑娘都這麽熱情主動了嗎?
“老板娘, 我欣賞你。”東永元由衷的豎起一個大拇指。
巫渺渺嘿嘿一笑, 朝東永元擺了擺手, 轉身去了洗手間, 如昨天一般把被靈體附身的娃娃放了出去,讓它繼續盯在網紅蛋糕店外頭。
既然挖肝魔的下一個目標是自己, 肯定就會再次出現在這附近, 隻要耐心夠, 我就不信等不到你。
另一邊,東永元把新鮮磨好的咖啡送上樓, 卻發現自家老板臉上多了一副眼鏡。
戴眼鏡了,莫非是要……
“今天不要讓任何人上樓打擾我。”季朗把桌上的文件挪到一邊,伸手去調整顯示器的位置。
“是。”東永元眼睛一亮,忙不迭的應了聲,放下咖啡便急匆匆的下樓去了。
人還沒完全從樓梯上下去呢,他就先興奮的喊了起來:“喂,喂喂,你們幾個快別幹活了。”
“怎麽了?”
“我剛才上樓送咖啡,發現老板戴上眼鏡了,而且正在調整電腦顯示器的位置,同時吩咐我不要讓任何人上去打擾。”東永元道。
北繁三人先是一怔,然後臉上就是一陣狂喜,異口同聲道:“老板要開新文?”
老板的眼睛雖然黑眼圈重,紅血絲多,但並不近視,他辦公室裏隻有一副防藍光的眼鏡。而他唯一會戴眼鏡的情況,隻有他需要長時間目不轉睛的盯著電腦的時候。在加上調整顯示器的動作,就隻有開文這一個解釋了。
“我去讀者群吼一嗓子,讓大家準備追更新。”說完,易觀便啪啪的用手機打起字來。
他們四個為什麽會這麽激動?
因為,他們四個全都是季朗的腦殘書粉。
要不然就季朗這種糟糕的毒舌性格,四人除了東永元必須成為臥底外,沒點美顏濾鏡,誰扛得住。
“我去接杯水,要不然一會兒沒時間去。”北繁這話一出,四個人全都拿起自己的杯子跑去了茶水間。
別的作者開新文,就算有存稿,通常第一天都隻會放一兩章,大氣點的也就放三四章,之後便是一天更新一點,直到故事完結。但是他們老板,子禾大神,寫故事極為與眾不同。
別人連載一天一章,他連載一小時三章。
別人寫一本十幾萬字小說,快的半個月,慢的也要一個月,他寫十幾萬字的小說,24小時內一定完結。
沒來工作室之前,北繁幾人一直覺得季朗是全文存稿好了之後,才一口氣發出去的。可來了之後他們發現,根本不是這麽回事。他們老板是真正的網文界人形打字機,兩隻手能碼出八隻手的效果,時速據不完全統計,高達一萬二,且字字珠璣,從不摻水。
手速快就算了,你特麽寫的是刑偵類小說,你構思情節的時候不用動腦嗎?
同為文字工作者,三位編輯是由衷的嫉妒!
大概二十分鍾後,一直盯著手機的易觀吼了一聲:“出了,出了,第一章出來了。”
“看看,這次是什麽類型的故事。”
“挖肝魔?!”
四人不敢置信的盯著網頁上季朗剛剛發表的第一章故事內容:
x市,一位剛剛大學畢業的女生被發現死在出租屋內,死因是被人活體挖肝。警察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采集了指紋,腳印,查看了24小時內的所有監控,卻沒有獲得任何線索。
一周後,第二位受害者出現了,依舊是剛畢業的女大學生,依舊是在出租屋裏被人挖肝。又過了半個月,第三位受害者出現了,這位受害者幸運的活了下來,卻依然少了半塊肝髒。一時間滿城風雨,人心惶惶,每個人都在問挖肝魔到底是誰?
是我。
我就是挖肝魔……
看到這裏,工作室內的四人頓時起了一身雞皮疙瘩。
他們都清楚,老板最擅長的便是以犯罪者本人的角度來寫故事,就像是罪犯自己在寫犯罪筆記一般。而讀者以罪犯的角度代入進故事,閱讀的時候也會更加緊張和刺激。
但是,挖肝魔?不需要後麵的故事情節,隻是這三個字就已經讓人毛骨悚然了。
“這?!”東永元是四人裏唯一一個知道季朗身份的人,他自然也能猜到季朗寫的那些故事都是從夢中知道的,但是挖肝魔?
東永元已經在季朗的工作室待了足足兩年,他看的出來,季朗雖然擁有夢魘的能力,卻比任何人都想要融入這個社會。他厭惡失眠,所以幾乎不會主動使用自己的能力,要不然不會這麽多年,他夢魘的力量並無多少增長。而他寫的所有故事,但凡是和比較出名的案件相關的,也最少是五年前的案子。
他知道季朗為的就是避嫌,可這一次,他竟然是主動入了挖肝魔的夢境?!
東永元愣神的功夫,工作室內的其他三人已經從最初的震驚中緩過神來,他們麵麵相覷著:“老板以往寫的案件,和真實的案件相似度高嗎?”
“好像挺高的。”單俊毅弱弱的舉了舉手,“我有一表哥是警察,我以前還問過他,你們記得老板寫的那本《犯罪筆記》嗎?我表哥特地去檔案室找過資料,相似度高達90%。”
“那挖肝魔……”北繁的聲音有些顫抖。
“往下看吧。”東永元歎了口氣,既然老板決定寫了,那麽便誰也阻止不了。而他寫的,就一定是他看到的。
第一章的劇情,停在了挖肝魔學成歸國和女友相遇,隻需要再等二十分鍾,第二章便會出來。
同一時間,馬路對麵的刑警大隊裏,霍明知收到了網站的短信提示:【您關注的作者子禾開新了,快來給作者大大支持和鼓勵吧。】
這短信提示是他特意花錢在網站後台開通的,為的便是在季朗第一時間開文的時候他能知道。
看到短信,霍明神情一變,隱隱有些激動起來。
前天他所在的季朗的一個讀者群裏,群管理忽然在群裏問起挖肝魔案件中幸存者的資料,這個群管理平常很少說話,但是每次在群裏說的話都很有公信力。霍明知推斷這個群管理一定和季朗認識,並且有一定程度的接觸才能有這樣的話語權,所以他當時便私聊了群管理,把幸存者所在的醫院地址給了他。
然後第二天下午,他便接到了醫院的電話,說有一個長相陰沉的男人走錯過病房。
長相陰沉,正是季朗給人的第一印象。
霍明知迫不及待的點開網站app,找到季朗剛剛發出來不久的新文,快速的閱讀起來。
【是我,我就是挖肝魔……】
啪的一聲,霍明知拿在手裏的水杯掉在了地上,碎了一地玻璃渣。
“霍隊,你沒事吧。”有隊員路過,關心的問道。
霍明知沒理會,甚至沒有去看一眼滿地的碎片,他緊緊的抓著手機渾身都在顫動。
“果然,我就知道你不會袖手旁觀。”
=
一小時後。
季朗發表的小說下麵已經堆滿了各種各樣的評論,全是驚訝和猜疑。雖然很多讀者都砸過霸王票要求季朗分析挖肝魔的心理,但分析,和以挖肝魔的角度直接把作案過程寫出來是有著極大區別的。
畢竟挖肝魔還沒有落網,警方對外披露的細節幾乎沒有。
但是隨著故事情節層層鋪開,看著故事中挖肝魔如何遇見了第一個遇害者,如何計劃,如何實施,如何成功,最後又是如何逃離警方調查的這些所有的細節。
眾人隻覺得後背發涼,恐怖至極,接著便自發的在讀者群,在文章底下討論起挖肝魔計劃的可行性來。
【窩草,我剛才在腦子裏模擬了三遍,好像真的可以。】
【我也是,嚇尿了都。】
【我是警察,我可以負責任的說,這個作案細節,真的可行。而且我們事後去查,幾乎查不到線索。】
……
等到季朗寫到第二個受害者的時候。
【每次都是在公眾場合,隨機挑選受害者,然後過了一個星期才動手,窩草,怪不得警察不能鎖定嫌疑人。】
【我發現規律了,挖肝魔在挑中受害者時,都會對受害者說一句,你的眼睛真漂亮。】
【規律有毛用,一個陌生人一個星期前跟你說的話,你能記得?】
【感謝熬夜,感謝失眠,感謝黑眼圈救我狗命。】
……
等季朗寫到第三個受害者的時候。
【我發現一個問題,就算子禾大大寫的故事是真的,就算我們找到這個人了,現實中是不是也不能定罪?】
【窩草,我也想說,這人做的滴水不露,一點證據都沒有啊。】
【這本書能做證據嗎?我打印了送去警局?】
【那按你這麽說,我還看過這本書呢,我能做證人嗎?】
【有證據的,最開頭,挖肝魔挖了半塊肝給那個惡魔做藥,那個藥就是證據啊。】
【對,藥裏麵一定有受害者的dna。】
【樓上的,這個惡魔不是子禾大大虛擬出來的嗎?怎麽可能真的有?】
【子禾大大為了過審,幾乎在每本書裏都會虛擬出來一個惡魔,但其實這個惡魔就是罪犯本身。所以這個藥,肯定存在。】
【有道理,趕緊通知警察篩選犯人,找證據啊。】
【諸位是不是太激動了,這隻是子禾大大依照自己的理解分析出來的,不一定就是真的。各位別真去報警啊,小心給大大招惹是非。】
……
北繁看著群裏的聊天記錄,猶豫著說道:“我想去問問老板。”
“別去。”單俊毅阻攔道,“老板閉關碼字呢,這時候去你想死嗎?”
“看看第四個受害者,那人不是你鄰居嗎?如果細節對的上,你再……”易觀道。
“第四個受害者小北在公司說過,老板肯定清楚,細節對的上是應該的。”單俊毅打斷易觀,“再說,剛才群裏那哥們說的對,就算咱們老板推理的都對,你怎麽讓警察相信?還真去對麵報警啊。”
“俊毅說的對,而且你忘了,咱們老板的書,隻有作案過程是準確的。其他的,比如他在文中給罪犯設立的職業,身份,以及動機並不是準確的。你去報案,警察怎麽抓人,抓誰?”東永元問道。
當年季朗寫《犯罪筆記》的時候,因為寫的和案件原形太過相似,以至於被霍明知盯上。之後季朗為了隱藏自己夢魘的能力,也為了更好的解釋自己的小說,他隻會在小說中保留罪犯作案的過程,其餘的如名字,年齡,職業,動機,可以直接和現實掛鉤的東西,他都會換掉。
這樣一來,如果有人再來質問他是如何知道這些細節的,他可以說是自己收集資料,推理還原出來的作案過程。而就算對方不信,拿他也沒辦法。
“我倒真希望老板寫的這些是真的,挖肝魔是兩年前歸國的醫生,這樣一篩查,嫌疑人就鎖定了。”北繁道。
“你們怎麽了?”巫渺渺之前一直在和靈體娃娃共感,一直到中午肚子餓了才想著來問問其他人吃什麽,結果卻發現幾人氣氛有些不對。
“我們在討論老板的新文。”易觀道。
“新文?相公開新書了?”巫渺渺一愣,下意識的拿出手機來查看,發現季朗真的開文了,而且已經寫了四萬多字。
“居然已經這麽多字了,先留言再看。”巫渺渺快速的留下一條“恭喜相公開新文”評論後,才返回來看具體內容。
很快,她也發現了問題:“挖肝魔。”
幾乎是瞬間,巫渺渺就想到了昨晚季朗忽然不穩定的氣息,她記得當時季朗說過,他氣息不穩,是因為入夢了。
難道是入的挖肝魔的夢境?
相公怎麽會忽然寫挖肝魔的故事,他不是不讓我管,怎麽自己反而把挖肝魔的事情寫成小說了?
“快,老板又更新了,第四個受害者。”單俊毅提醒道。
四人便不再理會巫渺渺,低頭去看小說。
巫渺渺怔怔的望著樓上,片刻後似乎想到了什麽,眼睛越來越亮,嘴角越揚越高,她開心的跑回了閱讀區,抱著自己的詛咒娃娃開心的自言自語:“娃娃,你說相公是不是因為我?他是因為我才對付挖肝魔的對不對?”
“對,肯定是這樣的。看來親一親,感情果然就增進了呢。”巫渺渺樂的滾進了沙發裏,滾了兩圈後,她出手解開了自己早上施下的巫術,召回了在外麵蹲點的靈體娃娃。
相公都出手了,肯定就不需要她操心了,而且要是她不小心比相公早一步抓到挖肝魔,那豈不是辜負了相公的一番心意。
“嘿嘿嘿,有人關心的感覺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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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朗雖然是臨時開文,但因為他本身的人氣,加上題材的敏感度,這件事情很快就驚動了海市的警察局。
“霍隊,你看這個……您已經在看了啊。”一個警察拿著手機衝進了霍明知的辦公室,想讓他看看網上的小說,可是等他進去之後,才發現霍明知也正在看這本小說。
“你也是子禾的粉絲?”霍明知問。
“是。”小警察眼睛一亮,自己和霍隊居然粉了同一個作者。
“你覺得他寫的是真的嗎?”
“子禾大大的犯罪推理邏輯一直很嚴密,而且文中描寫的場景,和我們現場采集到的線索也基本吻合。我覺得起碼在作案過程上,很合理。就是……沒什麽可以鎖定嫌疑人的線索。而且,他寫到第四個受害者後就停止了。”小警察道。
季朗寫書一直很快,挖肝魔這本書隻有五萬多字,在寫到最後一個受害者的時候,甚至都沒有寫細節非常簡單的一筆帶過,隻是在故事的最後,用挖肝魔的語氣留下了一句無比囂張的話。
【我還在這座城市裏,你們能找到我嗎?】
“通知所有人開會。”霍明知。
世上所有的犯罪都會留下痕跡,季朗其實已經在小說中寫的很清楚了,剩下的隻需要找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