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殷亦桀準備坐牢,雖然我不知道他準備怎麽去實現,但肯定少不了雍和的事。


    雍和是殷亦桀的代理律師,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可以全權代理,比如說簽訂公司合同等;或者說除了明顯的個人行為和非法行為,別的法律都許可,比如領結婚證和賣白粉,就不行。


    我這是在廢話,當然不行,雍和能替殷亦桀決定結婚離婚一類的事情?


    當然不行嘛。


    當然了,管他別的行不行,我現在要去找雍和,要我那份“賣身契”,然後告訴他,決不許讓某人陰謀得逞,要不然我殺了他![


    他作為代理律師,絕對能做到。


    我就要氣死殷亦桀,哼!


    “你不會對他還懷恨在心吧?”


    布萊恩相對在乎我一些,別人頂多隻是對我的意見好奇。


    這能理解,比如說正在開中央擴大會議,我插嘴,人家多半不是對我所說的內容感興趣,而是對我這個小蝦米的態度表示一下好奇。


    真正關心的,大概隻有布萊恩。


    不過這有什麽要緊?


    我說:


    “不可以嗎?我都不知道我賣身契簽了什麽,順便找找他。我,忽然覺得這些東西不像我以前想的那麽沒所謂。以前吧我啥也沒有,賣身契也賣不了幾個錢;現在可不同了,我身價過億,可不能隨便將自己買了,還替人家數錢。”


    我說的很有道理吧,最近天天整人家的東西,忽然想起一件與自己很有關的重要事情,我借機辦了。


    還有啊,他那裏還有好多房產轉移之類的東西,需要我補簽字,完了以後我就不知道自己擁有幾套房產了,呃,殷亦桀呃寶寶也沒說清楚,或許雍和知道。


    幾個人笑,轉身,各忙各的去,沒人理我。


    嘛意思?


    這,鄙視我?


    我說的難道不對?


    這嘛態度麽真是,好歹我還董事長呢,哼,回去扣你們工資!>


    gu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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