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盡管用電話的男士很多,他們也寧願排著隊,等候在男士電話亭的一側,而不會,也沒有一個男士到女士電話話筒那邊。這就是德國人,以嚴謹和細致而著稱。


    同樣,如果違反了原則的人,那麽就會受到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還有刑事法律責任,所以有原則和規則的話,能遵守的盡量遵守哦。


    第二章的話,我們來聊聊親屬製度,也許有些人會很不理解,那就是親屬還有什麽好聊的呢,無非是七大姑八大姨之類的,非也,親屬一詞由來已久,漢朝的劉熙在《釋名,釋親屬》中是這麽解釋的:“親,襯也,言相隱襯也。”


    “屬,續也,恩相連續也。”


    這個看著好像很高深啊,沒辦法,文言文。


    其實白話文的意思就是,親屬之間有相襯相續的關係,親屬的網絡,是以婚姻和血緣為紐帶而便知製造成的。


    中國的古代呢,以較親的成為親,關係較遠的稱為屬。現代的親屬就好理解了,隻要是夫妻雙方有血緣關係的,那就是親戚啊。不過,要是沒有血緣關係,但是通過擬製血親的話,也算是親屬呢。


    家屬和親屬不同,在一個屋簷下,除了家長外,都是家屬,排除極少的沒有血緣但是住在一起的,那個若不是朋友同學關係的,就是非法同居。


    親屬在法律上分為配偶,血親,姻親。配偶好理解,就是老婆或者丈夫,對於老婆這個稱呼,不同的地方,還叫的不一樣咧。林蕭就聽過好幾種 的,有對象,女人,老婆,內人,妻子,夫人,應該還有很多,對於丈夫的叫法很少呢,有先生,丈夫,老公,男人,漢子等等還有很多啊。


    血親分為自然血親和擬製血親。


    姻親分為血親的配偶和配偶的血親,這個好像有些混淆,不過應該能懂的,什麽姨啊嬸子啊,是血親的配偶,什麽小舅子,嶽父嶽母,是配偶的血親。


    親係是親屬間的聯絡係統,而且在林蕭看來,親係的分類有很多的,比如說父係親和母係親,還有僅從性別區分的男係親和女係親。還有關係疏遠而分的直係親和旁係親。這些的概念都很簡單,從字麵上麵可以理解,所以林蕭在這裏不多做解釋了。


    在林蕭看來,直係血親是指相互間有直接的血緣聯係的血親。包括父母和子女,外祖父母和外孫子女,上至曾祖,下至玄孫等等。其餘的親屬大多數是旁係血親,林蕭認為自己的親戚就是自己的直係血親,別的林蕭真的感情與之很淡。


    因為林蕭的老家和他出生的地方完全不在一起,林蕭是在鳳凰山旁邊的小鎮子上出生的,所以林蕭對於鳳凰山的小鎮很是懷戀,他在那裏生活了6年,那6年,是林蕭的完美的童年時光,雖然沒有什麽奢華的物質享受,也沒有先進的教學體製,但是那裏給了林蕭無憂無慮的童年。


    也許,人隻有等到長大了,才知道童年的樂趣是任何金錢都買不到的,而且,人們或許總有一種感覺,那就是越長大越孤單,越長大越覺得生活無趣。因為,隻有在童年,那個純真美好的年代,人與人之間才有最真摯的情感,沒有多少社會黑暗麵的影響,不會為生活的瑣事而煩惱,這就是為什麽很多有錢人,富翁,都願意花大量的金錢,購買自己當年小時候的影視資料。


    關於行輩,這個大家應該都懂的,行輩也叫做輩行和輩分。這個主要是按照親屬的世代來劃分的。直係親屬不可能行輩相同,配偶間則沒有行輩之分。一回老家的時候,林蕭的輩分就顯得很高了,因為在老家,林蕭都屬於是大爺了,原因是林蕭的大爺家的大哥還有很多別的表親都結婚生子了,所以林蕭在父係那邊可以當爺爺輩的了,在母係那方可以當表舅了。林蕭知道農村的男女結婚很早,但是沒想到生孩子也那麽快,然後就是林蕭看著那麽多的侄子,小弟等等,不禁感慨自己到底什麽時候結婚呢?


    前麵講的概念大家都能懂,有一個新推出的概念,估計大家聽都沒聽過,那就是親等。


    親等是指親屬的等級,是計算親屬關係疏遠的基本單位,光是這個計算方法就有好幾種,一個是羅馬法的親等計算法,還有的是寺院法的親等計算方法,以及我國婚姻法中的計算法。林蕭比較認同羅馬法中的婚姻計算法。因為很多時候,林蕭計算親屬遠近的時候就是采用這個方法的。羅馬法親等計算法是以自己為基點,向上或者向下數隔一世為一親等。兄弟姐妹為二等旁係血親。


    寺院法則是很難懂,不過一般來說兄弟姐妹是一等旁係血親。


    中國的計算法則是將父母子女看做兩代內直係血親,祖父母與孫子女,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為三代內直係血親。


    下麵介紹中國古代的喪服製度,中國人大多了解古代喪服製度一般為三年,服裝有5等,一等為斬衰,二等是齊衰,三等和四等是大功和小功,五等是緦麻。


    親屬關係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一成不變的,實質上,親屬關係可以變動,比如說結婚的男女的關係隨著離婚就分解了彼此親屬的關係。


    當然,隨著配偶的死亡,那麽配偶關係也會終止。


    自然血親是以死亡為終止原因,這裏所說的死亡,是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擬製血親關係的發生和終止是以所擬製的親屬身份關係依法成立為發生的原因。很顯然,收養就是最常見的。


    姻親關係是以結婚的成立而發生,什麽時候結婚,什麽時候就有了姻親關係,當然,包二奶的那個不算。


    姻親關係的終止這個問題則比較複雜,各國都不相同,學者們也有著不同的見解。日本,韓國,中國台灣地的民法都是以離婚而終止姻親關係。而德國則比較另類,在德國,由婚姻產生的姻親關係,不因該婚姻關係解除而消滅,瑞士也是這樣的。


    這讓人不禁聯想到了藕斷絲連的詞語,即使離婚了,仍然是你的人,這輩子就跟定你了,若是在中國的,那麽幾乎就沒有人想離婚了,而在德國和瑞士這些福利特別好的國家,很多人並不指望對象養著自己,所以說,他們是完全自由的。


    親屬在婚姻法上的效力也是不可輕視的,親屬法分別在民事法律,刑法上,還有訴訟法上都有效力。


    下麵的章節比較爽啊,那就是結婚製度,婚姻,婚姻,婚姻是什麽,婚姻是人們一生中都要經曆的事情啊。這麽重要的事情,可不是簡單的三眼兩語就能說完的。


    首先,林蕭還沒結婚,但是對結婚有種恐懼感,對於愛情這種事情。在小學的時候,自稱是情聖的林蕭向來是很活潑的,而且那時候比韋小寶還要牛 ,在小小的小學裏,班級裏,有8個老婆,簡直就是羨慕人。但是隨著年紀的增大,閱曆增多,林蕭顯得越來越拘束了,到高中的時候簡直連在女生麵前聊天都很拘束了。比如說之前介紹的郭雨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雖然林蕭和郭雨然是校友,而且和郭雨然在初中的時候就有過了解,但是到了高中,即使是在一個班級裏,彼此之間的交流仍然是僅限於問好而已。


    或許那時候是因為郭雨然是班花的問題,所以林蕭為了避嫌才盡量不和郭雨然多交流,再者,林蕭的心裏麵是很喜歡蔣安安的,所以和郭雨然之間少交流也可以理解的。


    在結婚這個事情上,林蕭真的很少考慮的,或者說即使是考慮也不敢多想,其實,說心裏話,林蕭以前是想過和蔣安安結婚後會過著怎麽樣的生活的,林蕭不知道蔣安安心裏是怎麽想的,估計蔣安安聽到自己的想法,一定會很吃驚的,反正對於蔣安安來說,她是從來沒有想過的。以前和蔣安安交流的時候,記得蔣安安說過自己很想當一個家庭主婦的,而且很喜歡那種做好了飯然後等著老公回來吃飯。


    不過,蔣安安也說過自己很喜歡當一個超級女強人,那就是喜歡成為業界的白領,金融方麵的專家。這個想法倒是讓林蕭很是不解,到底蔣安安是想當家庭主婦呢,還是想當女強人呢。


    不管蔣安安是怎麽想的,林蕭則是確定了自己一定要成為一個優秀的人才,至少是一個中國最最出色的律師,其實隨著年齡的增長,包括聽了很多激勵人心的講座後,林蕭倒是很喜歡教師這個職業,不過不是普通的老師,而是一個非常自由的演講師。


    看過了大學裏的愛恨離合,看夠了周圍感情的羈絆糾葛,林蕭在要上大二的時候,開始厭煩了愛情。或者說,林蕭不喜歡在大學裏談戀愛了,這也許是受到蔣安安的影響。


    至今仍然難以忘記蔣安安說過自己對於大學愛情的理解,蔣安安說自己在大學裏從來沒有想過要喜歡一個男生,或者說也不敢去想。因為從小到大,除了林蕭說過喜歡自己以為,蔣安安還沒有聽過別的男生說喜歡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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