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很靜,風很輕,很快他們就退出了十字街口千米之外一個樹木蓋住了路的街道上。在香樟樹籠罩的道路上,坐在本田車裏的胡海民的手心裏全是汗水,他一支接著一支抽煙,做賊心虛的表情,額頭上也出了不少汗。
從警察的手上救人,做這種事盡管刺激,但比跟在肥龍後邊混飯吃要危險的多。他是既興奮,又有些擔心,心跳的自己都能聽的見。他身邊的餘俊山倒是很無所謂,平靜的像沒事人一樣,微閉著眼睛。這兩個人如此的不同,也不難解釋,餘俊山在部隊裏訓練過,他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都是一流。胡海民一個被人斷了三根指頭的混混自然不能比。
保時捷裏的龔正似乎也不擔心,他看著少林寺,還時不時地興奮地大叫一聲,每當這時候總是被對講機裏的蕭嵐罵上一兩句他才能消停一下。
龔正就是這樣一個人,似乎接下來發生的事跟自己沒啥關係一樣。讓這家夥緊張的事太少了,如果現在給他的女人,他還能玩車震。這樣一個人,你永遠弄不懂他在想什麽,說正經他胡鬧,說胡鬧,他似乎也在幹正事。一無是處卻大有用處的一個人物,他自己似乎永遠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麽,或許神知道他要做什麽。
就在他們離開不到一刻的功夫,幾輛同為黑色的寶馬車出現在十字路口。
第一輛車上下來的是一個跟林風差不多大的高個子,身穿野戰服。小平頭四方臉,霸氣,硬氣。這人身後下來的是兩個黃頭發的外國人,跟他的差裝一樣,隻是比他的個頭要高出很多,他們三個站一起,不管到任何地方都給人一種壓迫感。
“就在這裏了,別的路我們已經毀了,傑克,弗蘭克,這次如果殺了林風,你們就再也不用再殺人了,我老大說了,給你們的錢,準夠你們用一輩子。”
白狼,肥龍手下的頭號猛人,兩年前退伍,曾服役於與野狼特戰隊齊名的火鳳凰特戰隊,跟林風一樣,任隊長,猛人中的猛人,肥龍高價收買,殺人不眨眼的魔頭。
他跟林風唯一不同的是,他的名聲比林風要好上很多,沒有被通輯,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罪名,這並不意味著他殺的人會比林風少。按他殺人的數量和幫肥龍做的事,死十次都不止。隻是他身後的肥龍太有錢,幫他搞定了洗刷了所有的罪名,披著狼皮的羊。
他這次是去花都幫肥龍談石油生意,收到肥龍的求救後,他回來了。另外他還帶了兩個在歐美參加過戰爭的傭兵,傑克和弗蘭克。
這兩個人的作戰能力至少頂的上一個加強連,正麵戰場上不要命的人物。傭兵,收錢做事的主,他們做事隻看錢,至於原因從來不問,這是他們的習慣,他們這種人就算死了,也不會去報怨,活的就是一個刺激。
他們的這些修改倒是跟白狼一樣,直接了當是他們的個性,這種人通常是別人棋盤裏的車,但這次他們參加的原因要多一項,是拿下在國際上都有名氣地殺手是什得驕傲的事,對於殺人成性的傭真,能幹掉林風這是一件很誘惑的事情,能從半個城的特警手上幹掉一個他們欣賞的殺手,這會成為他們的榮耀。
“這次的事可比單獨收錢更過癮,要是能滅了林風,見了你的老大,對他說聲謝謝,這武器我喜歡。”健壯如牛,帥氣十足的傑克眨巴著藍眼睛,興奮而高傲地笑著打開了車的後門,枯黃的頭像有點像春天老黃毛身上快要換掉的毛,向後背著。
這人是個酷愛軍火的家夥,他的車裏裝滿了各式武器,從軍刀到阻擊,無一不缺,因為武器過多,車的後座被下掉了,除了眼前能看到了,後背箱裏也裝著程式武器,簡直就像一個小型的軍火庫。
這是肥龍為他們準備的,為了對付林風,肥龍動用了他所有的能量,花巨額弄到了有些正規部隊都不會有的武器。
弗蘭克從口袋裏掏出酒,喝了一口,他不像傑克,比傑克要胖一點,也許是因為氣候不適應的原因,他的臉有點紅,這家夥臉上的肌肉繃的太緊,很難看出他到底是什麽表情,用無情來形容最合適,然而這種繃臉不是故意這麽做,天生就是這個樣子。
他對錢遠比對武器愛好,在很多事上比傑克也來的更務實一些。用袖子擦了一下嘴巴問白狼:“我們離開的船和錢準備好了嗎?我們要第一時間離開這裏,我可不想在這裏耗太長的時間。”
他參加過無數的正規戰爭,不覺得一個殺手有什麽了不起,解決林風對他來說,簡直就是小菜一碟,他的驕傲不是沒有來由。無數戰場上死裏逃生的人,隻想盡快辦完事,去找地方享受。
“你最好是想一想,我們三個能不能幹掉林風再說,錢不會少你一分。”白狼把一顆圓形的手雷掛在了腰間,手裏拎著火箭筒,頭也不回向不遠處的一橦樓走了過去。
從背麵看,他就像一杆槍,黑色的頭發像後背著,如果把野戰衣換成西服,絕對是眾多婦女的殺手,結實的肩膀,拎著火箭筒就像抓著一根棉花糖。
“說不定那個叫林風的還真有兩下子,要不然的話,白狼不會這麽嚴肅。”傑克說著,跟白狼做起了同樣的事,不過他拿的武器要多的多,就算用不到武器他也要這麽幹,這就是這個家夥的個性。
“就算他再厲害,還能跟炸彈比狠,我是不會相信的,看著吧,我一定會在最短的時間裏讓他屍骨無存。”弗蘭克自信滿滿地說著,嘴角微微上翹,很無所謂地樣子,肩膀上扛著一把阻擊,手裏零著一個黑色的手提包,去了白狼相反的方向。
外邊的一切都顯得很不正常,黎明即將破曉,某人,一邊聽龔龍跟戴傾城不合時宜地床上戰爭,一隻手拿著麵包,一隻手端著紅酒,看著將自己團團圍起來的警察,嘴角微微上翹,絲毫不為即將發生的事情擔心。
從警察的手上救人,做這種事盡管刺激,但比跟在肥龍後邊混飯吃要危險的多。他是既興奮,又有些擔心,心跳的自己都能聽的見。他身邊的餘俊山倒是很無所謂,平靜的像沒事人一樣,微閉著眼睛。這兩個人如此的不同,也不難解釋,餘俊山在部隊裏訓練過,他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都是一流。胡海民一個被人斷了三根指頭的混混自然不能比。
保時捷裏的龔正似乎也不擔心,他看著少林寺,還時不時地興奮地大叫一聲,每當這時候總是被對講機裏的蕭嵐罵上一兩句他才能消停一下。
龔正就是這樣一個人,似乎接下來發生的事跟自己沒啥關係一樣。讓這家夥緊張的事太少了,如果現在給他的女人,他還能玩車震。這樣一個人,你永遠弄不懂他在想什麽,說正經他胡鬧,說胡鬧,他似乎也在幹正事。一無是處卻大有用處的一個人物,他自己似乎永遠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麽,或許神知道他要做什麽。
就在他們離開不到一刻的功夫,幾輛同為黑色的寶馬車出現在十字路口。
第一輛車上下來的是一個跟林風差不多大的高個子,身穿野戰服。小平頭四方臉,霸氣,硬氣。這人身後下來的是兩個黃頭發的外國人,跟他的差裝一樣,隻是比他的個頭要高出很多,他們三個站一起,不管到任何地方都給人一種壓迫感。
“就在這裏了,別的路我們已經毀了,傑克,弗蘭克,這次如果殺了林風,你們就再也不用再殺人了,我老大說了,給你們的錢,準夠你們用一輩子。”
白狼,肥龍手下的頭號猛人,兩年前退伍,曾服役於與野狼特戰隊齊名的火鳳凰特戰隊,跟林風一樣,任隊長,猛人中的猛人,肥龍高價收買,殺人不眨眼的魔頭。
他跟林風唯一不同的是,他的名聲比林風要好上很多,沒有被通輯,也沒有任何不良的罪名,這並不意味著他殺的人會比林風少。按他殺人的數量和幫肥龍做的事,死十次都不止。隻是他身後的肥龍太有錢,幫他搞定了洗刷了所有的罪名,披著狼皮的羊。
他這次是去花都幫肥龍談石油生意,收到肥龍的求救後,他回來了。另外他還帶了兩個在歐美參加過戰爭的傭兵,傑克和弗蘭克。
這兩個人的作戰能力至少頂的上一個加強連,正麵戰場上不要命的人物。傭兵,收錢做事的主,他們做事隻看錢,至於原因從來不問,這是他們的習慣,他們這種人就算死了,也不會去報怨,活的就是一個刺激。
他們的這些修改倒是跟白狼一樣,直接了當是他們的個性,這種人通常是別人棋盤裏的車,但這次他們參加的原因要多一項,是拿下在國際上都有名氣地殺手是什得驕傲的事,對於殺人成性的傭真,能幹掉林風這是一件很誘惑的事情,能從半個城的特警手上幹掉一個他們欣賞的殺手,這會成為他們的榮耀。
“這次的事可比單獨收錢更過癮,要是能滅了林風,見了你的老大,對他說聲謝謝,這武器我喜歡。”健壯如牛,帥氣十足的傑克眨巴著藍眼睛,興奮而高傲地笑著打開了車的後門,枯黃的頭像有點像春天老黃毛身上快要換掉的毛,向後背著。
這人是個酷愛軍火的家夥,他的車裏裝滿了各式武器,從軍刀到阻擊,無一不缺,因為武器過多,車的後座被下掉了,除了眼前能看到了,後背箱裏也裝著程式武器,簡直就像一個小型的軍火庫。
這是肥龍為他們準備的,為了對付林風,肥龍動用了他所有的能量,花巨額弄到了有些正規部隊都不會有的武器。
弗蘭克從口袋裏掏出酒,喝了一口,他不像傑克,比傑克要胖一點,也許是因為氣候不適應的原因,他的臉有點紅,這家夥臉上的肌肉繃的太緊,很難看出他到底是什麽表情,用無情來形容最合適,然而這種繃臉不是故意這麽做,天生就是這個樣子。
他對錢遠比對武器愛好,在很多事上比傑克也來的更務實一些。用袖子擦了一下嘴巴問白狼:“我們離開的船和錢準備好了嗎?我們要第一時間離開這裏,我可不想在這裏耗太長的時間。”
他參加過無數的正規戰爭,不覺得一個殺手有什麽了不起,解決林風對他來說,簡直就是小菜一碟,他的驕傲不是沒有來由。無數戰場上死裏逃生的人,隻想盡快辦完事,去找地方享受。
“你最好是想一想,我們三個能不能幹掉林風再說,錢不會少你一分。”白狼把一顆圓形的手雷掛在了腰間,手裏拎著火箭筒,頭也不回向不遠處的一橦樓走了過去。
從背麵看,他就像一杆槍,黑色的頭發像後背著,如果把野戰衣換成西服,絕對是眾多婦女的殺手,結實的肩膀,拎著火箭筒就像抓著一根棉花糖。
“說不定那個叫林風的還真有兩下子,要不然的話,白狼不會這麽嚴肅。”傑克說著,跟白狼做起了同樣的事,不過他拿的武器要多的多,就算用不到武器他也要這麽幹,這就是這個家夥的個性。
“就算他再厲害,還能跟炸彈比狠,我是不會相信的,看著吧,我一定會在最短的時間裏讓他屍骨無存。”弗蘭克自信滿滿地說著,嘴角微微上翹,很無所謂地樣子,肩膀上扛著一把阻擊,手裏零著一個黑色的手提包,去了白狼相反的方向。
外邊的一切都顯得很不正常,黎明即將破曉,某人,一邊聽龔龍跟戴傾城不合時宜地床上戰爭,一隻手拿著麵包,一隻手端著紅酒,看著將自己團團圍起來的警察,嘴角微微上翹,絲毫不為即將發生的事情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