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這一幕,深深震撼了血玫瑰。
“哦哦。”血玫瑰連忙點頭答應。
“哦毛線,快點控製,我日,這血流的速度,嘖嘖,簡直堪稱大姨媽發洪水。”
血玫瑰羞憤的差點一頭昏死過去。
“好,就是這也,放鬆,衣服解開。”
“對,我要紮針了。”
“別緊張啊。”
血玫瑰的俏眸緊閉,牙齒死咬,整個人肌肉呈現出超負荷的緊繃狀態。
“啊——”
一聲呻吟。
“我擦,大姐,小點聲,咱是治病,不是啪啪,你這聲音……太銷魂了。”
……
十分鍾後,血玫瑰整個人仿佛經曆了一場大戰。
但隨即,她內心再一次宛如驚雷一般。
身上的傷勢,七七八八,竟然痊愈了!
隻有幾處特別重的傷,還未痊愈,但看這個恢複速度,最多二小時,自己就能生龍活虎。
最重要的是,實力,似乎還提升了一點點。
這是什麽醫術?
簡直太驚人了。
她從未聽說過有如此神奇的醫術。
那一套針灸的手法,更是眼花繚亂,不像是在治病,更像是一種絢爛奪目的藝術。
“你……究竟是什麽人?”
血玫瑰目光複雜望著正低頭點煙的林海。
“嗬嗬,想知道?”林海眨巴眨巴眼睛。
“想!”
“那先回答我的問題。”
“你想問什麽?”血玫瑰皺起眉頭。
似乎,民工林完全不像自己想象中那麽簡單,看起來邋遢頹廢,不堪到了極點,但這一刻,卻又覺得他心性非凡,眸子中偶爾閃過的星光,似深邃的夜空,讓人捉摸不透。
“剛才治療,我發現你的血液很奇特。”
林海露出深思,血玫瑰身上的血液,確實不似普通人,有一股子特殊的存在。
而這種特殊,他曾經在一個人身上感受過。
那個人,就是歐陽曉雅。
隻不過,歐陽曉雅的血液屬於寒氣逼人,按照中醫角度講,是一種內寒。
而血玫瑰,則恰恰相反,她的血液,應該屬於極熱。
正所謂,盛極而衰,物極必反,血玫瑰的熱,因為是極熱,所以,反而整個人更加顯得冰冷。
這種女人,處子之身還好一點,一點開了蕊,絕比是屬於生理需求極其旺盛的存在。
“我的血,一直很奇怪。”
“當年,我們一個村子的人,被神秘人屠殺,是魔少路過,救了我。”
血玫瑰低下頭,似不願意回憶那一段可怕的噩夢童年經曆。
“後來我得知,那群神秘人,屠殺我們整個村子,是為了我們身上的血,在黑市上,據說有幾種特殊的血液,可以賣到天價。”
林海點點頭,說道:“我不是太了解國際黑市,總覺得那地方有點喪心病狂,買賣和殺害,利益和金錢,隨處可見,太現實殘酷了。”
“你想知道的,我已經全說了,該我問了你吧。”
“好,問吧。”林海點點頭。
“你究竟是什麽人?像你這樣的高手,隻要想,就可以得到普通人,乃至權貴一輩子都無法得到的財富和地位,你為什麽偏偏選擇當一個民工?”血玫瑰心底,這一點問題好奇無比。
“嗬嗬,民工有什麽不好?厭倦了爭鬥和殺戮,才發現,此生若能得幸福安穩,誰又願意顛沛流離?”
血玫瑰搖搖頭:“你雖然強,卻沒有高手風範。”
“這是接地氣,難道高手就一定要高逼格?非那麽裝逼幹什麽?”
說完,林海似喃喃自語,再補充一句:“做人如山,望萬物,而包容萬物。”
“做人似水,能進退,而知進退。”
“我隻不過,喜歡這種平靜安穩,卻又踏實的生活。”
說完,林海笑了,這些話,怕是當年小蠍子最渴望自己實現的一個夢想了吧。
吧嗒,一聲高跟鞋的聲音打破了這份意境。
“禽獸林!你,你們,你們竟然……打野戰!”
一聲不敢置信且充斥著火藥桶點燃味的女子聲音,驟然響起。
“哦哦。”血玫瑰連忙點頭答應。
“哦毛線,快點控製,我日,這血流的速度,嘖嘖,簡直堪稱大姨媽發洪水。”
血玫瑰羞憤的差點一頭昏死過去。
“好,就是這也,放鬆,衣服解開。”
“對,我要紮針了。”
“別緊張啊。”
血玫瑰的俏眸緊閉,牙齒死咬,整個人肌肉呈現出超負荷的緊繃狀態。
“啊——”
一聲呻吟。
“我擦,大姐,小點聲,咱是治病,不是啪啪,你這聲音……太銷魂了。”
……
十分鍾後,血玫瑰整個人仿佛經曆了一場大戰。
但隨即,她內心再一次宛如驚雷一般。
身上的傷勢,七七八八,竟然痊愈了!
隻有幾處特別重的傷,還未痊愈,但看這個恢複速度,最多二小時,自己就能生龍活虎。
最重要的是,實力,似乎還提升了一點點。
這是什麽醫術?
簡直太驚人了。
她從未聽說過有如此神奇的醫術。
那一套針灸的手法,更是眼花繚亂,不像是在治病,更像是一種絢爛奪目的藝術。
“你……究竟是什麽人?”
血玫瑰目光複雜望著正低頭點煙的林海。
“嗬嗬,想知道?”林海眨巴眨巴眼睛。
“想!”
“那先回答我的問題。”
“你想問什麽?”血玫瑰皺起眉頭。
似乎,民工林完全不像自己想象中那麽簡單,看起來邋遢頹廢,不堪到了極點,但這一刻,卻又覺得他心性非凡,眸子中偶爾閃過的星光,似深邃的夜空,讓人捉摸不透。
“剛才治療,我發現你的血液很奇特。”
林海露出深思,血玫瑰身上的血液,確實不似普通人,有一股子特殊的存在。
而這種特殊,他曾經在一個人身上感受過。
那個人,就是歐陽曉雅。
隻不過,歐陽曉雅的血液屬於寒氣逼人,按照中醫角度講,是一種內寒。
而血玫瑰,則恰恰相反,她的血液,應該屬於極熱。
正所謂,盛極而衰,物極必反,血玫瑰的熱,因為是極熱,所以,反而整個人更加顯得冰冷。
這種女人,處子之身還好一點,一點開了蕊,絕比是屬於生理需求極其旺盛的存在。
“我的血,一直很奇怪。”
“當年,我們一個村子的人,被神秘人屠殺,是魔少路過,救了我。”
血玫瑰低下頭,似不願意回憶那一段可怕的噩夢童年經曆。
“後來我得知,那群神秘人,屠殺我們整個村子,是為了我們身上的血,在黑市上,據說有幾種特殊的血液,可以賣到天價。”
林海點點頭,說道:“我不是太了解國際黑市,總覺得那地方有點喪心病狂,買賣和殺害,利益和金錢,隨處可見,太現實殘酷了。”
“你想知道的,我已經全說了,該我問了你吧。”
“好,問吧。”林海點點頭。
“你究竟是什麽人?像你這樣的高手,隻要想,就可以得到普通人,乃至權貴一輩子都無法得到的財富和地位,你為什麽偏偏選擇當一個民工?”血玫瑰心底,這一點問題好奇無比。
“嗬嗬,民工有什麽不好?厭倦了爭鬥和殺戮,才發現,此生若能得幸福安穩,誰又願意顛沛流離?”
血玫瑰搖搖頭:“你雖然強,卻沒有高手風範。”
“這是接地氣,難道高手就一定要高逼格?非那麽裝逼幹什麽?”
說完,林海似喃喃自語,再補充一句:“做人如山,望萬物,而包容萬物。”
“做人似水,能進退,而知進退。”
“我隻不過,喜歡這種平靜安穩,卻又踏實的生活。”
說完,林海笑了,這些話,怕是當年小蠍子最渴望自己實現的一個夢想了吧。
吧嗒,一聲高跟鞋的聲音打破了這份意境。
“禽獸林!你,你們,你們竟然……打野戰!”
一聲不敢置信且充斥著火藥桶點燃味的女子聲音,驟然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