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主文,撤回原告請求,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這段話跟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說的一模一樣,甚至連審判長的語氣聽來都相同。


    拉提莎公司與所有連鎖美容院都脫離笹宮麻莉亞名下,轉為達美有限公司所有。這對麻莉亞來說仍是一大打擊,讓她成天窩在名下僅有的自宅裏,連兒子朋李都不想見、不想說話。


    朋李擔心媽媽的身體,但才受到這種打擊也無計可施,現在該先弄清楚法庭上的異狀。


    朋李造訪牛込警局三樓的刑事課,他很想找其他人來談,但當班的不巧又是智慧犯搜查組的葉山警部補。


    兩人在刑警室的角落麵對麵坐下,葉山抓抓脖子問:「那,今天有何貴幹?」


    那懶散的態度看了就火大,但現在別無選擇,朋李死命按捺下來:「我想找我們家的顧問律師,他叫神條康仁,現在下落不明。」


    「律師?我知道你們問題挺複雜的,不過失蹤應該要找生活安全課或地區課……」


    「這裏麵有內幕,所以我才來刑事課。而且從情況來看還有犯罪事實。」


    「喔……既然你這麽說,應該是有甚麽證據吧?」


    「我不太懂法律,說不上來,不過……」朋李拿出跟冰室借來的凜田莉子筆記本,翻開給葉山看:「應該是有這樣的嫌疑。」


    葉山接過筆記本皺眉端詳:「我看看……刑法兩百三十五條,竊盜=違反持有人之意誌占據他人財物,並轉移於自己或第三人之行為……這是竊盜罪的條文吧。另外還深入研究了第一百零四條……」


    「第一百零四條?」


    「滅證罪、偽證罪、捏造證據罪、使用偽證罪、使用捏造證據罪,就這些羅。」葉山邊翻邊說:「這是甚麽法律係學生的筆記嗎?」


    「這是一位凜田小姐的筆記本。」


    「凜田?好像在哪聽過。」葉山停下手來:「喲?這是……」


    「她的寫法很特別,到處都是符號,我看不太懂。」


    「不對,等等,原來如此啊……」葉山抬起頭來:「寫這筆記本的人,似乎認為神條律師出賣了笹宮麻莉亞女士,也就是說在好久以前……甚至在公司剛創立的時候,他就打算出賣公司的經營權了。看來應該是很長期的詐欺計劃。」


    朋李訝異不已:「真的嗎?哪裏有寫這種事情……」


    「就這一頁啊。當初訂購了兩顆印章,假設正式登記的叫公司章a,另一顆是b。下麵用邏輯分析找出三十年後a=b的各種條件……喔,原來vs.是代表對立的符號啊。然後箭頭代表結果,整理得真不錯……雖然有很多笨拙的地方,但跟我們的偵辦筆記很類似。」


    「凜田小姐指出怎樣的犯罪?」


    葉山低著頭瞥了朋李一眼:「記得令堂總是把公司章保管在保險箱裏,自己管理並不讓任何人碰到,是吧?」


    「是的。」朋李點頭:「我相信每隔幾天一定要用到一次公司章,但媽媽會讓所有員工回去之後才留下來獨自蓋章。」


    「應該不是獨自吧?蓋公司章是法律上進行重要決策的最後階段,包括合約或債務等等,不是要有律師在旁見證嗎?」


    「啊……我想是這樣沒錯,因為這也是顧問律師的工作。不過媽媽沒有把印章交給神條先生保管過,甚至連碰都沒讓他碰……」


    「所有員工都回去之後,公司裏不就隻剩令堂跟律師?令堂蓋章之後要確認文件內容,這時候印章在哪?是蓋完隨即收回保險箱,還是令堂一直緊抓在手上?」


    朋李倒抽一口氣。


    之前莉子來訪的時候,剛好在辦公室裏看到媽媽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蓋完之後拿給莉子看……其間有幾秒鍾印章就放在旁邊沒人管。我在的時候甚麽都沒有發生,但如果隻有媽媽跟神條兩人獨處的話……


    葉山認員地說:「如果沒有其他人監視,神條律師應該有機會趁笹宮麻莉亞女士不注意,對公司章下手吧。」


    「可,可是我媽蓋完之後馬上就把印章收回保險箱啦!而且就算我媽再怎麽不小心,神條先生也不可能偷拿印章蓋在其他紙上吧?一定會發現啦!」


    「神條才不會冒這種險。三十年前,你過世的父親買了兩顆公司章,日記上說其中一顆已經銷毀,但那可能不是親手銷毀,而是委托顧問律師進行。結果神條並沒有銷毀印章,而是從一開始就得到另一顆與員正公司章完全相同的印章。他肯定從開業第一天起就不斷掉包印章,方便哪天可以拿來幹壞事。」


    朋李顯得難以置信:「掉包印章?」


    「這筆記本上有寫,社長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每次蓋完章就被偷換成另一顆印章,而且當然小心不留下指紋……公司章每用一次就被掉包,代表兩顆章都會受到社長蓋章的習慣影響,產生相同的變形。雖然從笹宮麻莉亞接棒之後開始噴上氰鈣噴霧,但對兩顆章來說都一樣。神條就這麽輕鬆弄到了複製的公司章。社長愈堅持自己一個人保管公司章,公司章的效力就愈明確,合約也更牢不可破。想得真周全啊。」


    朋李大受打擊,差點失去意識。


    拉提莎公司的公司章,劣化程度比其他同樣在昭和五十六年出廠的公司章要少了一半……莉子主張的一點不假,神條就是被揭穿,才趁法庭上沒有任何人理解其中意義的時候心虛逃走……


    葉山邊看筆記本邊點頭:「這寫得真好,思考分成兩個階段,先假設一個現象,再從其他角度檢驗判斷是非。我看看,有機的自問自答和無機的驗證?原來如此,說得好,值得參考。這個方便給我影印嗎?」


    「你去問持有人啦。她是萬能鑒定士q的凜田莉子小姐。」


    「萬能鑒定……」葉山突然瞪大眼睛:「啊!凜田不就是那個小妹?不會吧?幾個月前她還找我哭訴自己被詐欺呢!」


    「刑警先生,如果這一切都是神條律師的陰謀,智慧犯搜查組應該不能坐視了吧?請你快去抓他啊!」


    「嗯……」葉山低吟沉思片刻,然後將筆記本交還給朋李:「很抱歉,我無能為力。」


    朋李一把抓過筆記本:「為甚麽?」


    「最高法院宣判之後,令堂就不再是拉提莎公司的代表人,公司也不是你家的資產。或許你們會是神條律師的雇主,但現在一翻兩瞪眼,不能要求搜尋一個非親非故的人。」


    「我也說這場官司根本是神條設計的……」


    「宣判了就是沒辦法。一般來說找失蹤人口要由親屬申請,要不要去找神條律師的家屬談談?」


    朋李聽了,愣得不發一語。


    他這才想到自己根本不清楚神條的家庭,媽媽應該也是一樣,神條甚麽都沒有提過,是有聽說他獨自過活,但細節不清不楚,而他留下的履曆也不可靠,畢竟這家夥三十年來都在騙他爸媽……


    葉山歎了口氣說:「很遺憾,但真的無計可施。就算凜田小姐沒有缺席作證,判決內容應該還是相同。主張有兩顆印章交換使用……這不過是推論罷了。法庭需要明確的物證,如果有找到另一顆印章就另當別論了。」


    「警察應該不打算幫我們找這印章吧。」


    「最高法院……」


    「已經宣判了,我知道。抱歉打擾了。」


    朋李起身,默默對葉山鞠了個躬,轉身離開。


    司法本來就靠不住,如果說能找誰幫忙,就隻有那唯一看穿真相的女子。


    宣判。


    主文,撤回原告請求,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這段話跟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說的一模一樣,甚至連審判長的語氣聽來都相同。


    拉提莎公司與所有連鎖美容院都脫離笹宮麻莉亞名下,轉為達美有限公司所有。這對麻莉亞來說仍是一大打擊,讓她成天窩在名下僅有的自宅裏,連兒子朋李都不想見、不想說話。


    朋李擔心媽媽的身體,但才受到這種打擊也無計可施,現在該先弄清楚法庭上的異狀。


    朋李造訪牛込警局三樓的刑事課,他很想找其他人來談,但當班的不巧又是智慧犯搜查組的葉山警部補。


    兩人在刑警室的角落麵對麵坐下,葉山抓抓脖子問:「那,今天有何貴幹?」


    那懶散的態度看了就火大,但現在別無選擇,朋李死命按捺下來:「我想找我們家的顧問律師,他叫神條康仁,現在下落不明。」


    「律師?我知道你們問題挺複雜的,不過失蹤應該要找生活安全課或地區課……」


    「這裏麵有內幕,所以我才來刑事課。而且從情況來看還有犯罪事實。」


    「喔……既然你這麽說,應該是有甚麽證據吧?」


    「我不太懂法律,說不上來,不過……」朋李拿出跟冰室借來的凜田莉子筆記本,翻開給葉山看:「應該是有這樣的嫌疑。」


    葉山接過筆記本皺眉端詳:「我看看……刑法兩百三十五條,竊盜=違反持有人之意誌占據他人財物,並轉移於自己或第三人之行為……這是竊盜罪的條文吧。另外還深入研究了第一百零四條……」


    「第一百零四條?」


    「滅證罪、偽證罪、捏造證據罪、使用偽證罪、使用捏造證據罪,就這些羅。」葉山邊翻邊說:「這是甚麽法律係學生的筆記嗎?」


    「這是一位凜田小姐的筆記本。」


    「凜田?好像在哪聽過。」葉山停下手來:「喲?這是……」


    「她的寫法很特別,到處都是符號,我看不太懂。」


    「不對,等等,原來如此啊……」葉山抬起頭來:「寫這筆記本的人,似乎認為神條律師出賣了笹宮麻莉亞女士,也就是說在好久以前……甚至在公司剛創立的時候,他就打算出賣公司的經營權了。看來應該是很長期的詐欺計劃。」


    朋李訝異不已:「真的嗎?哪裏有寫這種事情……」


    「就這一頁啊。當初訂購了兩顆印章,假設正式登記的叫公司章a,另一顆是b。下麵用邏輯分析找出三十年後a=b的各種條件……喔,原來vs.是代表對立的符號啊。然後箭頭代表結果,整理得真不錯……雖然有很多笨拙的地方,但跟我們的偵辦筆記很類似。」


    「凜田小姐指出怎樣的犯罪?」


    葉山低著頭瞥了朋李一眼:「記得令堂總是把公司章保管在保險箱裏,自己管理並不讓任何人碰到,是吧?」


    「是的。」朋李點頭:「我相信每隔幾天一定要用到一次公司章,但媽媽會讓所有員工回去之後才留下來獨自蓋章。」


    「應該不是獨自吧?蓋公司章是法律上進行重要決策的最後階段,包括合約或債務等等,不是要有律師在旁見證嗎?」


    「啊……我想是這樣沒錯,因為這也是顧問律師的工作。不過媽媽沒有把印章交給神條先生保管過,甚至連碰都沒讓他碰……」


    「所有員工都回去之後,公司裏不就隻剩令堂跟律師?令堂蓋章之後要確認文件內容,這時候印章在哪?是蓋完隨即收回保險箱,還是令堂一直緊抓在手上?」


    朋李倒抽一口氣。


    之前莉子來訪的時候,剛好在辦公室裏看到媽媽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蓋完之後拿給莉子看……其間有幾秒鍾印章就放在旁邊沒人管。我在的時候甚麽都沒有發生,但如果隻有媽媽跟神條兩人獨處的話……


    葉山認員地說:「如果沒有其他人監視,神條律師應該有機會趁笹宮麻莉亞女士不注意,對公司章下手吧。」


    「可,可是我媽蓋完之後馬上就把印章收回保險箱啦!而且就算我媽再怎麽不小心,神條先生也不可能偷拿印章蓋在其他紙上吧?一定會發現啦!」


    「神條才不會冒這種險。三十年前,你過世的父親買了兩顆公司章,日記上說其中一顆已經銷毀,但那可能不是親手銷毀,而是委托顧問律師進行。結果神條並沒有銷毀印章,而是從一開始就得到另一顆與員正公司章完全相同的印章。他肯定從開業第一天起就不斷掉包印章,方便哪天可以拿來幹壞事。」


    朋李顯得難以置信:「掉包印章?」


    「這筆記本上有寫,社長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每次蓋完章就被偷換成另一顆印章,而且當然小心不留下指紋……公司章每用一次就被掉包,代表兩顆章都會受到社長蓋章的習慣影響,產生相同的變形。雖然從笹宮麻莉亞接棒之後開始噴上氰鈣噴霧,但對兩顆章來說都一樣。神條就這麽輕鬆弄到了複製的公司章。社長愈堅持自己一個人保管公司章,公司章的效力就愈明確,合約也更牢不可破。想得真周全啊。」


    朋李大受打擊,差點失去意識。


    拉提莎公司的公司章,劣化程度比其他同樣在昭和五十六年出廠的公司章要少了一半……莉子主張的一點不假,神條就是被揭穿,才趁法庭上沒有任何人理解其中意義的時候心虛逃走……


    葉山邊看筆記本邊點頭:「這寫得真好,思考分成兩個階段,先假設一個現象,再從其他角度檢驗判斷是非。我看看,有機的自問自答和無機的驗證?原來如此,說得好,值得參考。這個方便給我影印嗎?」


    「你去問持有人啦。她是萬能鑒定士q的凜田莉子小姐。」


    「萬能鑒定……」葉山突然瞪大眼睛:「啊!凜田不就是那個小妹?不會吧?幾個月前她還找我哭訴自己被詐欺呢!」


    「刑警先生,如果這一切都是神條律師的陰謀,智慧犯搜查組應該不能坐視了吧?請你快去抓他啊!」


    「嗯……」葉山低吟沉思片刻,然後將筆記本交還給朋李:「很抱歉,我無能為力。」


    朋李一把抓過筆記本:「為甚麽?」


    「最高法院宣判之後,令堂就不再是拉提莎公司的代表人,公司也不是你家的資產。或許你們會是神條律師的雇主,但現在一翻兩瞪眼,不能要求搜尋一個非親非故的人。」


    「我也說這場官司根本是神條設計的……」


    「宣判了就是沒辦法。一般來說找失蹤人口要由親屬申請,要不要去找神條律師的家屬談談?」


    朋李聽了,愣得不發一語。


    他這才想到自己根本不清楚神條的家庭,媽媽應該也是一樣,神條甚麽都沒有提過,是有聽說他獨自過活,但細節不清不楚,而他留下的履曆也不可靠,畢竟這家夥三十年來都在騙他爸媽……


    葉山歎了口氣說:「很遺憾,但真的無計可施。就算凜田小姐沒有缺席作證,判決內容應該還是相同。主張有兩顆印章交換使用……這不過是推論罷了。法庭需要明確的物證,如果有找到另一顆印章就另當別論了。」


    「警察應該不打算幫我們找這印章吧。」


    「最高法院……」


    「已經宣判了,我知道。抱歉打擾了。」


    朋李起身,默默對葉山鞠了個躬,轉身離開。


    司法本來就靠不住,如果說能找誰幫忙,就隻有那唯一看穿真相的女子。


    宣判。


    主文,撤回原告請求,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這段話跟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說的一模一樣,甚至連審判長的語氣聽來都相同。


    拉提莎公司與所有連鎖美容院都脫離笹宮麻莉亞名下,轉為達美有限公司所有。這對麻莉亞來說仍是一大打擊,讓她成天窩在名下僅有的自宅裏,連兒子朋李都不想見、不想說話。


    朋李擔心媽媽的身體,但才受到這種打擊也無計可施,現在該先弄清楚法庭上的異狀。


    朋李造訪牛込警局三樓的刑事課,他很想找其他人來談,但當班的不巧又是智慧犯搜查組的葉山警部補。


    兩人在刑警室的角落麵對麵坐下,葉山抓抓脖子問:「那,今天有何貴幹?」


    那懶散的態度看了就火大,但現在別無選擇,朋李死命按捺下來:「我想找我們家的顧問律師,他叫神條康仁,現在下落不明。」


    「律師?我知道你們問題挺複雜的,不過失蹤應該要找生活安全課或地區課……」


    「這裏麵有內幕,所以我才來刑事課。而且從情況來看還有犯罪事實。」


    「喔……既然你這麽說,應該是有甚麽證據吧?」


    「我不太懂法律,說不上來,不過……」朋李拿出跟冰室借來的凜田莉子筆記本,翻開給葉山看:「應該是有這樣的嫌疑。」


    葉山接過筆記本皺眉端詳:「我看看……刑法兩百三十五條,竊盜=違反持有人之意誌占據他人財物,並轉移於自己或第三人之行為……這是竊盜罪的條文吧。另外還深入研究了第一百零四條……」


    「第一百零四條?」


    「滅證罪、偽證罪、捏造證據罪、使用偽證罪、使用捏造證據罪,就這些羅。」葉山邊翻邊說:「這是甚麽法律係學生的筆記嗎?」


    「這是一位凜田小姐的筆記本。」


    「凜田?好像在哪聽過。」葉山停下手來:「喲?這是……」


    「她的寫法很特別,到處都是符號,我看不太懂。」


    「不對,等等,原來如此啊……」葉山抬起頭來:「寫這筆記本的人,似乎認為神條律師出賣了笹宮麻莉亞女士,也就是說在好久以前……甚至在公司剛創立的時候,他就打算出賣公司的經營權了。看來應該是很長期的詐欺計劃。」


    朋李訝異不已:「真的嗎?哪裏有寫這種事情……」


    「就這一頁啊。當初訂購了兩顆印章,假設正式登記的叫公司章a,另一顆是b。下麵用邏輯分析找出三十年後a=b的各種條件……喔,原來vs.是代表對立的符號啊。然後箭頭代表結果,整理得真不錯……雖然有很多笨拙的地方,但跟我們的偵辦筆記很類似。」


    「凜田小姐指出怎樣的犯罪?」


    葉山低著頭瞥了朋李一眼:「記得令堂總是把公司章保管在保險箱裏,自己管理並不讓任何人碰到,是吧?」


    「是的。」朋李點頭:「我相信每隔幾天一定要用到一次公司章,但媽媽會讓所有員工回去之後才留下來獨自蓋章。」


    「應該不是獨自吧?蓋公司章是法律上進行重要決策的最後階段,包括合約或債務等等,不是要有律師在旁見證嗎?」


    「啊……我想是這樣沒錯,因為這也是顧問律師的工作。不過媽媽沒有把印章交給神條先生保管過,甚至連碰都沒讓他碰……」


    「所有員工都回去之後,公司裏不就隻剩令堂跟律師?令堂蓋章之後要確認文件內容,這時候印章在哪?是蓋完隨即收回保險箱,還是令堂一直緊抓在手上?」


    朋李倒抽一口氣。


    之前莉子來訪的時候,剛好在辦公室裏看到媽媽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蓋完之後拿給莉子看……其間有幾秒鍾印章就放在旁邊沒人管。我在的時候甚麽都沒有發生,但如果隻有媽媽跟神條兩人獨處的話……


    葉山認員地說:「如果沒有其他人監視,神條律師應該有機會趁笹宮麻莉亞女士不注意,對公司章下手吧。」


    「可,可是我媽蓋完之後馬上就把印章收回保險箱啦!而且就算我媽再怎麽不小心,神條先生也不可能偷拿印章蓋在其他紙上吧?一定會發現啦!」


    「神條才不會冒這種險。三十年前,你過世的父親買了兩顆公司章,日記上說其中一顆已經銷毀,但那可能不是親手銷毀,而是委托顧問律師進行。結果神條並沒有銷毀印章,而是從一開始就得到另一顆與員正公司章完全相同的印章。他肯定從開業第一天起就不斷掉包印章,方便哪天可以拿來幹壞事。」


    朋李顯得難以置信:「掉包印章?」


    「這筆記本上有寫,社長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每次蓋完章就被偷換成另一顆印章,而且當然小心不留下指紋……公司章每用一次就被掉包,代表兩顆章都會受到社長蓋章的習慣影響,產生相同的變形。雖然從笹宮麻莉亞接棒之後開始噴上氰鈣噴霧,但對兩顆章來說都一樣。神條就這麽輕鬆弄到了複製的公司章。社長愈堅持自己一個人保管公司章,公司章的效力就愈明確,合約也更牢不可破。想得真周全啊。」


    朋李大受打擊,差點失去意識。


    拉提莎公司的公司章,劣化程度比其他同樣在昭和五十六年出廠的公司章要少了一半……莉子主張的一點不假,神條就是被揭穿,才趁法庭上沒有任何人理解其中意義的時候心虛逃走……


    葉山邊看筆記本邊點頭:「這寫得真好,思考分成兩個階段,先假設一個現象,再從其他角度檢驗判斷是非。我看看,有機的自問自答和無機的驗證?原來如此,說得好,值得參考。這個方便給我影印嗎?」


    「你去問持有人啦。她是萬能鑒定士q的凜田莉子小姐。」


    「萬能鑒定……」葉山突然瞪大眼睛:「啊!凜田不就是那個小妹?不會吧?幾個月前她還找我哭訴自己被詐欺呢!」


    「刑警先生,如果這一切都是神條律師的陰謀,智慧犯搜查組應該不能坐視了吧?請你快去抓他啊!」


    「嗯……」葉山低吟沉思片刻,然後將筆記本交還給朋李:「很抱歉,我無能為力。」


    朋李一把抓過筆記本:「為甚麽?」


    「最高法院宣判之後,令堂就不再是拉提莎公司的代表人,公司也不是你家的資產。或許你們會是神條律師的雇主,但現在一翻兩瞪眼,不能要求搜尋一個非親非故的人。」


    「我也說這場官司根本是神條設計的……」


    「宣判了就是沒辦法。一般來說找失蹤人口要由親屬申請,要不要去找神條律師的家屬談談?」


    朋李聽了,愣得不發一語。


    他這才想到自己根本不清楚神條的家庭,媽媽應該也是一樣,神條甚麽都沒有提過,是有聽說他獨自過活,但細節不清不楚,而他留下的履曆也不可靠,畢竟這家夥三十年來都在騙他爸媽……


    葉山歎了口氣說:「很遺憾,但真的無計可施。就算凜田小姐沒有缺席作證,判決內容應該還是相同。主張有兩顆印章交換使用……這不過是推論罷了。法庭需要明確的物證,如果有找到另一顆印章就另當別論了。」


    「警察應該不打算幫我們找這印章吧。」


    「最高法院……」


    「已經宣判了,我知道。抱歉打擾了。」


    朋李起身,默默對葉山鞠了個躬,轉身離開。


    司法本來就靠不住,如果說能找誰幫忙,就隻有那唯一看穿真相的女子。


    宣判。


    主文,撤回原告請求,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這段話跟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說的一模一樣,甚至連審判長的語氣聽來都相同。


    拉提莎公司與所有連鎖美容院都脫離笹宮麻莉亞名下,轉為達美有限公司所有。這對麻莉亞來說仍是一大打擊,讓她成天窩在名下僅有的自宅裏,連兒子朋李都不想見、不想說話。


    朋李擔心媽媽的身體,但才受到這種打擊也無計可施,現在該先弄清楚法庭上的異狀。


    朋李造訪牛込警局三樓的刑事課,他很想找其他人來談,但當班的不巧又是智慧犯搜查組的葉山警部補。


    兩人在刑警室的角落麵對麵坐下,葉山抓抓脖子問:「那,今天有何貴幹?」


    那懶散的態度看了就火大,但現在別無選擇,朋李死命按捺下來:「我想找我們家的顧問律師,他叫神條康仁,現在下落不明。」


    「律師?我知道你們問題挺複雜的,不過失蹤應該要找生活安全課或地區課……」


    「這裏麵有內幕,所以我才來刑事課。而且從情況來看還有犯罪事實。」


    「喔……既然你這麽說,應該是有甚麽證據吧?」


    「我不太懂法律,說不上來,不過……」朋李拿出跟冰室借來的凜田莉子筆記本,翻開給葉山看:「應該是有這樣的嫌疑。」


    葉山接過筆記本皺眉端詳:「我看看……刑法兩百三十五條,竊盜=違反持有人之意誌占據他人財物,並轉移於自己或第三人之行為……這是竊盜罪的條文吧。另外還深入研究了第一百零四條……」


    「第一百零四條?」


    「滅證罪、偽證罪、捏造證據罪、使用偽證罪、使用捏造證據罪,就這些羅。」葉山邊翻邊說:「這是甚麽法律係學生的筆記嗎?」


    「這是一位凜田小姐的筆記本。」


    「凜田?好像在哪聽過。」葉山停下手來:「喲?這是……」


    「她的寫法很特別,到處都是符號,我看不太懂。」


    「不對,等等,原來如此啊……」葉山抬起頭來:「寫這筆記本的人,似乎認為神條律師出賣了笹宮麻莉亞女士,也就是說在好久以前……甚至在公司剛創立的時候,他就打算出賣公司的經營權了。看來應該是很長期的詐欺計劃。」


    朋李訝異不已:「真的嗎?哪裏有寫這種事情……」


    「就這一頁啊。當初訂購了兩顆印章,假設正式登記的叫公司章a,另一顆是b。下麵用邏輯分析找出三十年後a=b的各種條件……喔,原來vs.是代表對立的符號啊。然後箭頭代表結果,整理得真不錯……雖然有很多笨拙的地方,但跟我們的偵辦筆記很類似。」


    「凜田小姐指出怎樣的犯罪?」


    葉山低著頭瞥了朋李一眼:「記得令堂總是把公司章保管在保險箱裏,自己管理並不讓任何人碰到,是吧?」


    「是的。」朋李點頭:「我相信每隔幾天一定要用到一次公司章,但媽媽會讓所有員工回去之後才留下來獨自蓋章。」


    「應該不是獨自吧?蓋公司章是法律上進行重要決策的最後階段,包括合約或債務等等,不是要有律師在旁見證嗎?」


    「啊……我想是這樣沒錯,因為這也是顧問律師的工作。不過媽媽沒有把印章交給神條先生保管過,甚至連碰都沒讓他碰……」


    「所有員工都回去之後,公司裏不就隻剩令堂跟律師?令堂蓋章之後要確認文件內容,這時候印章在哪?是蓋完隨即收回保險箱,還是令堂一直緊抓在手上?」


    朋李倒抽一口氣。


    之前莉子來訪的時候,剛好在辦公室裏看到媽媽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蓋完之後拿給莉子看……其間有幾秒鍾印章就放在旁邊沒人管。我在的時候甚麽都沒有發生,但如果隻有媽媽跟神條兩人獨處的話……


    葉山認員地說:「如果沒有其他人監視,神條律師應該有機會趁笹宮麻莉亞女士不注意,對公司章下手吧。」


    「可,可是我媽蓋完之後馬上就把印章收回保險箱啦!而且就算我媽再怎麽不小心,神條先生也不可能偷拿印章蓋在其他紙上吧?一定會發現啦!」


    「神條才不會冒這種險。三十年前,你過世的父親買了兩顆公司章,日記上說其中一顆已經銷毀,但那可能不是親手銷毀,而是委托顧問律師進行。結果神條並沒有銷毀印章,而是從一開始就得到另一顆與員正公司章完全相同的印章。他肯定從開業第一天起就不斷掉包印章,方便哪天可以拿來幹壞事。」


    朋李顯得難以置信:「掉包印章?」


    「這筆記本上有寫,社長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每次蓋完章就被偷換成另一顆印章,而且當然小心不留下指紋……公司章每用一次就被掉包,代表兩顆章都會受到社長蓋章的習慣影響,產生相同的變形。雖然從笹宮麻莉亞接棒之後開始噴上氰鈣噴霧,但對兩顆章來說都一樣。神條就這麽輕鬆弄到了複製的公司章。社長愈堅持自己一個人保管公司章,公司章的效力就愈明確,合約也更牢不可破。想得真周全啊。」


    朋李大受打擊,差點失去意識。


    拉提莎公司的公司章,劣化程度比其他同樣在昭和五十六年出廠的公司章要少了一半……莉子主張的一點不假,神條就是被揭穿,才趁法庭上沒有任何人理解其中意義的時候心虛逃走……


    葉山邊看筆記本邊點頭:「這寫得真好,思考分成兩個階段,先假設一個現象,再從其他角度檢驗判斷是非。我看看,有機的自問自答和無機的驗證?原來如此,說得好,值得參考。這個方便給我影印嗎?」


    「你去問持有人啦。她是萬能鑒定士q的凜田莉子小姐。」


    「萬能鑒定……」葉山突然瞪大眼睛:「啊!凜田不就是那個小妹?不會吧?幾個月前她還找我哭訴自己被詐欺呢!」


    「刑警先生,如果這一切都是神條律師的陰謀,智慧犯搜查組應該不能坐視了吧?請你快去抓他啊!」


    「嗯……」葉山低吟沉思片刻,然後將筆記本交還給朋李:「很抱歉,我無能為力。」


    朋李一把抓過筆記本:「為甚麽?」


    「最高法院宣判之後,令堂就不再是拉提莎公司的代表人,公司也不是你家的資產。或許你們會是神條律師的雇主,但現在一翻兩瞪眼,不能要求搜尋一個非親非故的人。」


    「我也說這場官司根本是神條設計的……」


    「宣判了就是沒辦法。一般來說找失蹤人口要由親屬申請,要不要去找神條律師的家屬談談?」


    朋李聽了,愣得不發一語。


    他這才想到自己根本不清楚神條的家庭,媽媽應該也是一樣,神條甚麽都沒有提過,是有聽說他獨自過活,但細節不清不楚,而他留下的履曆也不可靠,畢竟這家夥三十年來都在騙他爸媽……


    葉山歎了口氣說:「很遺憾,但真的無計可施。就算凜田小姐沒有缺席作證,判決內容應該還是相同。主張有兩顆印章交換使用……這不過是推論罷了。法庭需要明確的物證,如果有找到另一顆印章就另當別論了。」


    「警察應該不打算幫我們找這印章吧。」


    「最高法院……」


    「已經宣判了,我知道。抱歉打擾了。」


    朋李起身,默默對葉山鞠了個躬,轉身離開。


    司法本來就靠不住,如果說能找誰幫忙,就隻有那唯一看穿真相的女子。


    宣判。


    主文,撤回原告請求,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這段話跟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說的一模一樣,甚至連審判長的語氣聽來都相同。


    拉提莎公司與所有連鎖美容院都脫離笹宮麻莉亞名下,轉為達美有限公司所有。這對麻莉亞來說仍是一大打擊,讓她成天窩在名下僅有的自宅裏,連兒子朋李都不想見、不想說話。


    朋李擔心媽媽的身體,但才受到這種打擊也無計可施,現在該先弄清楚法庭上的異狀。


    朋李造訪牛込警局三樓的刑事課,他很想找其他人來談,但當班的不巧又是智慧犯搜查組的葉山警部補。


    兩人在刑警室的角落麵對麵坐下,葉山抓抓脖子問:「那,今天有何貴幹?」


    那懶散的態度看了就火大,但現在別無選擇,朋李死命按捺下來:「我想找我們家的顧問律師,他叫神條康仁,現在下落不明。」


    「律師?我知道你們問題挺複雜的,不過失蹤應該要找生活安全課或地區課……」


    「這裏麵有內幕,所以我才來刑事課。而且從情況來看還有犯罪事實。」


    「喔……既然你這麽說,應該是有甚麽證據吧?」


    「我不太懂法律,說不上來,不過……」朋李拿出跟冰室借來的凜田莉子筆記本,翻開給葉山看:「應該是有這樣的嫌疑。」


    葉山接過筆記本皺眉端詳:「我看看……刑法兩百三十五條,竊盜=違反持有人之意誌占據他人財物,並轉移於自己或第三人之行為……這是竊盜罪的條文吧。另外還深入研究了第一百零四條……」


    「第一百零四條?」


    「滅證罪、偽證罪、捏造證據罪、使用偽證罪、使用捏造證據罪,就這些羅。」葉山邊翻邊說:「這是甚麽法律係學生的筆記嗎?」


    「這是一位凜田小姐的筆記本。」


    「凜田?好像在哪聽過。」葉山停下手來:「喲?這是……」


    「她的寫法很特別,到處都是符號,我看不太懂。」


    「不對,等等,原來如此啊……」葉山抬起頭來:「寫這筆記本的人,似乎認為神條律師出賣了笹宮麻莉亞女士,也就是說在好久以前……甚至在公司剛創立的時候,他就打算出賣公司的經營權了。看來應該是很長期的詐欺計劃。」


    朋李訝異不已:「真的嗎?哪裏有寫這種事情……」


    「就這一頁啊。當初訂購了兩顆印章,假設正式登記的叫公司章a,另一顆是b。下麵用邏輯分析找出三十年後a=b的各種條件……喔,原來vs.是代表對立的符號啊。然後箭頭代表結果,整理得真不錯……雖然有很多笨拙的地方,但跟我們的偵辦筆記很類似。」


    「凜田小姐指出怎樣的犯罪?」


    葉山低著頭瞥了朋李一眼:「記得令堂總是把公司章保管在保險箱裏,自己管理並不讓任何人碰到,是吧?」


    「是的。」朋李點頭:「我相信每隔幾天一定要用到一次公司章,但媽媽會讓所有員工回去之後才留下來獨自蓋章。」


    「應該不是獨自吧?蓋公司章是法律上進行重要決策的最後階段,包括合約或債務等等,不是要有律師在旁見證嗎?」


    「啊……我想是這樣沒錯,因為這也是顧問律師的工作。不過媽媽沒有把印章交給神條先生保管過,甚至連碰都沒讓他碰……」


    「所有員工都回去之後,公司裏不就隻剩令堂跟律師?令堂蓋章之後要確認文件內容,這時候印章在哪?是蓋完隨即收回保險箱,還是令堂一直緊抓在手上?」


    朋李倒抽一口氣。


    之前莉子來訪的時候,剛好在辦公室裏看到媽媽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蓋完之後拿給莉子看……其間有幾秒鍾印章就放在旁邊沒人管。我在的時候甚麽都沒有發生,但如果隻有媽媽跟神條兩人獨處的話……


    葉山認員地說:「如果沒有其他人監視,神條律師應該有機會趁笹宮麻莉亞女士不注意,對公司章下手吧。」


    「可,可是我媽蓋完之後馬上就把印章收回保險箱啦!而且就算我媽再怎麽不小心,神條先生也不可能偷拿印章蓋在其他紙上吧?一定會發現啦!」


    「神條才不會冒這種險。三十年前,你過世的父親買了兩顆公司章,日記上說其中一顆已經銷毀,但那可能不是親手銷毀,而是委托顧問律師進行。結果神條並沒有銷毀印章,而是從一開始就得到另一顆與員正公司章完全相同的印章。他肯定從開業第一天起就不斷掉包印章,方便哪天可以拿來幹壞事。」


    朋李顯得難以置信:「掉包印章?」


    「這筆記本上有寫,社長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每次蓋完章就被偷換成另一顆印章,而且當然小心不留下指紋……公司章每用一次就被掉包,代表兩顆章都會受到社長蓋章的習慣影響,產生相同的變形。雖然從笹宮麻莉亞接棒之後開始噴上氰鈣噴霧,但對兩顆章來說都一樣。神條就這麽輕鬆弄到了複製的公司章。社長愈堅持自己一個人保管公司章,公司章的效力就愈明確,合約也更牢不可破。想得真周全啊。」


    朋李大受打擊,差點失去意識。


    拉提莎公司的公司章,劣化程度比其他同樣在昭和五十六年出廠的公司章要少了一半……莉子主張的一點不假,神條就是被揭穿,才趁法庭上沒有任何人理解其中意義的時候心虛逃走……


    葉山邊看筆記本邊點頭:「這寫得真好,思考分成兩個階段,先假設一個現象,再從其他角度檢驗判斷是非。我看看,有機的自問自答和無機的驗證?原來如此,說得好,值得參考。這個方便給我影印嗎?」


    「你去問持有人啦。她是萬能鑒定士q的凜田莉子小姐。」


    「萬能鑒定……」葉山突然瞪大眼睛:「啊!凜田不就是那個小妹?不會吧?幾個月前她還找我哭訴自己被詐欺呢!」


    「刑警先生,如果這一切都是神條律師的陰謀,智慧犯搜查組應該不能坐視了吧?請你快去抓他啊!」


    「嗯……」葉山低吟沉思片刻,然後將筆記本交還給朋李:「很抱歉,我無能為力。」


    朋李一把抓過筆記本:「為甚麽?」


    「最高法院宣判之後,令堂就不再是拉提莎公司的代表人,公司也不是你家的資產。或許你們會是神條律師的雇主,但現在一翻兩瞪眼,不能要求搜尋一個非親非故的人。」


    「我也說這場官司根本是神條設計的……」


    「宣判了就是沒辦法。一般來說找失蹤人口要由親屬申請,要不要去找神條律師的家屬談談?」


    朋李聽了,愣得不發一語。


    他這才想到自己根本不清楚神條的家庭,媽媽應該也是一樣,神條甚麽都沒有提過,是有聽說他獨自過活,但細節不清不楚,而他留下的履曆也不可靠,畢竟這家夥三十年來都在騙他爸媽……


    葉山歎了口氣說:「很遺憾,但真的無計可施。就算凜田小姐沒有缺席作證,判決內容應該還是相同。主張有兩顆印章交換使用……這不過是推論罷了。法庭需要明確的物證,如果有找到另一顆印章就另當別論了。」


    「警察應該不打算幫我們找這印章吧。」


    「最高法院……」


    「已經宣判了,我知道。抱歉打擾了。」


    朋李起身,默默對葉山鞠了個躬,轉身離開。


    司法本來就靠不住,如果說能找誰幫忙,就隻有那唯一看穿真相的女子。


    宣判。


    主文,撤回原告請求,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這段話跟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說的一模一樣,甚至連審判長的語氣聽來都相同。


    拉提莎公司與所有連鎖美容院都脫離笹宮麻莉亞名下,轉為達美有限公司所有。這對麻莉亞來說仍是一大打擊,讓她成天窩在名下僅有的自宅裏,連兒子朋李都不想見、不想說話。


    朋李擔心媽媽的身體,但才受到這種打擊也無計可施,現在該先弄清楚法庭上的異狀。


    朋李造訪牛込警局三樓的刑事課,他很想找其他人來談,但當班的不巧又是智慧犯搜查組的葉山警部補。


    兩人在刑警室的角落麵對麵坐下,葉山抓抓脖子問:「那,今天有何貴幹?」


    那懶散的態度看了就火大,但現在別無選擇,朋李死命按捺下來:「我想找我們家的顧問律師,他叫神條康仁,現在下落不明。」


    「律師?我知道你們問題挺複雜的,不過失蹤應該要找生活安全課或地區課……」


    「這裏麵有內幕,所以我才來刑事課。而且從情況來看還有犯罪事實。」


    「喔……既然你這麽說,應該是有甚麽證據吧?」


    「我不太懂法律,說不上來,不過……」朋李拿出跟冰室借來的凜田莉子筆記本,翻開給葉山看:「應該是有這樣的嫌疑。」


    葉山接過筆記本皺眉端詳:「我看看……刑法兩百三十五條,竊盜=違反持有人之意誌占據他人財物,並轉移於自己或第三人之行為……這是竊盜罪的條文吧。另外還深入研究了第一百零四條……」


    「第一百零四條?」


    「滅證罪、偽證罪、捏造證據罪、使用偽證罪、使用捏造證據罪,就這些羅。」葉山邊翻邊說:「這是甚麽法律係學生的筆記嗎?」


    「這是一位凜田小姐的筆記本。」


    「凜田?好像在哪聽過。」葉山停下手來:「喲?這是……」


    「她的寫法很特別,到處都是符號,我看不太懂。」


    「不對,等等,原來如此啊……」葉山抬起頭來:「寫這筆記本的人,似乎認為神條律師出賣了笹宮麻莉亞女士,也就是說在好久以前……甚至在公司剛創立的時候,他就打算出賣公司的經營權了。看來應該是很長期的詐欺計劃。」


    朋李訝異不已:「真的嗎?哪裏有寫這種事情……」


    「就這一頁啊。當初訂購了兩顆印章,假設正式登記的叫公司章a,另一顆是b。下麵用邏輯分析找出三十年後a=b的各種條件……喔,原來vs.是代表對立的符號啊。然後箭頭代表結果,整理得真不錯……雖然有很多笨拙的地方,但跟我們的偵辦筆記很類似。」


    「凜田小姐指出怎樣的犯罪?」


    葉山低著頭瞥了朋李一眼:「記得令堂總是把公司章保管在保險箱裏,自己管理並不讓任何人碰到,是吧?」


    「是的。」朋李點頭:「我相信每隔幾天一定要用到一次公司章,但媽媽會讓所有員工回去之後才留下來獨自蓋章。」


    「應該不是獨自吧?蓋公司章是法律上進行重要決策的最後階段,包括合約或債務等等,不是要有律師在旁見證嗎?」


    「啊……我想是這樣沒錯,因為這也是顧問律師的工作。不過媽媽沒有把印章交給神條先生保管過,甚至連碰都沒讓他碰……」


    「所有員工都回去之後,公司裏不就隻剩令堂跟律師?令堂蓋章之後要確認文件內容,這時候印章在哪?是蓋完隨即收回保險箱,還是令堂一直緊抓在手上?」


    朋李倒抽一口氣。


    之前莉子來訪的時候,剛好在辦公室裏看到媽媽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蓋完之後拿給莉子看……其間有幾秒鍾印章就放在旁邊沒人管。我在的時候甚麽都沒有發生,但如果隻有媽媽跟神條兩人獨處的話……


    葉山認員地說:「如果沒有其他人監視,神條律師應該有機會趁笹宮麻莉亞女士不注意,對公司章下手吧。」


    「可,可是我媽蓋完之後馬上就把印章收回保險箱啦!而且就算我媽再怎麽不小心,神條先生也不可能偷拿印章蓋在其他紙上吧?一定會發現啦!」


    「神條才不會冒這種險。三十年前,你過世的父親買了兩顆公司章,日記上說其中一顆已經銷毀,但那可能不是親手銷毀,而是委托顧問律師進行。結果神條並沒有銷毀印章,而是從一開始就得到另一顆與員正公司章完全相同的印章。他肯定從開業第一天起就不斷掉包印章,方便哪天可以拿來幹壞事。」


    朋李顯得難以置信:「掉包印章?」


    「這筆記本上有寫,社長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每次蓋完章就被偷換成另一顆印章,而且當然小心不留下指紋……公司章每用一次就被掉包,代表兩顆章都會受到社長蓋章的習慣影響,產生相同的變形。雖然從笹宮麻莉亞接棒之後開始噴上氰鈣噴霧,但對兩顆章來說都一樣。神條就這麽輕鬆弄到了複製的公司章。社長愈堅持自己一個人保管公司章,公司章的效力就愈明確,合約也更牢不可破。想得真周全啊。」


    朋李大受打擊,差點失去意識。


    拉提莎公司的公司章,劣化程度比其他同樣在昭和五十六年出廠的公司章要少了一半……莉子主張的一點不假,神條就是被揭穿,才趁法庭上沒有任何人理解其中意義的時候心虛逃走……


    葉山邊看筆記本邊點頭:「這寫得真好,思考分成兩個階段,先假設一個現象,再從其他角度檢驗判斷是非。我看看,有機的自問自答和無機的驗證?原來如此,說得好,值得參考。這個方便給我影印嗎?」


    「你去問持有人啦。她是萬能鑒定士q的凜田莉子小姐。」


    「萬能鑒定……」葉山突然瞪大眼睛:「啊!凜田不就是那個小妹?不會吧?幾個月前她還找我哭訴自己被詐欺呢!」


    「刑警先生,如果這一切都是神條律師的陰謀,智慧犯搜查組應該不能坐視了吧?請你快去抓他啊!」


    「嗯……」葉山低吟沉思片刻,然後將筆記本交還給朋李:「很抱歉,我無能為力。」


    朋李一把抓過筆記本:「為甚麽?」


    「最高法院宣判之後,令堂就不再是拉提莎公司的代表人,公司也不是你家的資產。或許你們會是神條律師的雇主,但現在一翻兩瞪眼,不能要求搜尋一個非親非故的人。」


    「我也說這場官司根本是神條設計的……」


    「宣判了就是沒辦法。一般來說找失蹤人口要由親屬申請,要不要去找神條律師的家屬談談?」


    朋李聽了,愣得不發一語。


    他這才想到自己根本不清楚神條的家庭,媽媽應該也是一樣,神條甚麽都沒有提過,是有聽說他獨自過活,但細節不清不楚,而他留下的履曆也不可靠,畢竟這家夥三十年來都在騙他爸媽……


    葉山歎了口氣說:「很遺憾,但真的無計可施。就算凜田小姐沒有缺席作證,判決內容應該還是相同。主張有兩顆印章交換使用……這不過是推論罷了。法庭需要明確的物證,如果有找到另一顆印章就另當別論了。」


    「警察應該不打算幫我們找這印章吧。」


    「最高法院……」


    「已經宣判了,我知道。抱歉打擾了。」


    朋李起身,默默對葉山鞠了個躬,轉身離開。


    司法本來就靠不住,如果說能找誰幫忙,就隻有那唯一看穿真相的女子。


    宣判。


    主文,撤回原告請求,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這段話跟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說的一模一樣,甚至連審判長的語氣聽來都相同。


    拉提莎公司與所有連鎖美容院都脫離笹宮麻莉亞名下,轉為達美有限公司所有。這對麻莉亞來說仍是一大打擊,讓她成天窩在名下僅有的自宅裏,連兒子朋李都不想見、不想說話。


    朋李擔心媽媽的身體,但才受到這種打擊也無計可施,現在該先弄清楚法庭上的異狀。


    朋李造訪牛込警局三樓的刑事課,他很想找其他人來談,但當班的不巧又是智慧犯搜查組的葉山警部補。


    兩人在刑警室的角落麵對麵坐下,葉山抓抓脖子問:「那,今天有何貴幹?」


    那懶散的態度看了就火大,但現在別無選擇,朋李死命按捺下來:「我想找我們家的顧問律師,他叫神條康仁,現在下落不明。」


    「律師?我知道你們問題挺複雜的,不過失蹤應該要找生活安全課或地區課……」


    「這裏麵有內幕,所以我才來刑事課。而且從情況來看還有犯罪事實。」


    「喔……既然你這麽說,應該是有甚麽證據吧?」


    「我不太懂法律,說不上來,不過……」朋李拿出跟冰室借來的凜田莉子筆記本,翻開給葉山看:「應該是有這樣的嫌疑。」


    葉山接過筆記本皺眉端詳:「我看看……刑法兩百三十五條,竊盜=違反持有人之意誌占據他人財物,並轉移於自己或第三人之行為……這是竊盜罪的條文吧。另外還深入研究了第一百零四條……」


    「第一百零四條?」


    「滅證罪、偽證罪、捏造證據罪、使用偽證罪、使用捏造證據罪,就這些羅。」葉山邊翻邊說:「這是甚麽法律係學生的筆記嗎?」


    「這是一位凜田小姐的筆記本。」


    「凜田?好像在哪聽過。」葉山停下手來:「喲?這是……」


    「她的寫法很特別,到處都是符號,我看不太懂。」


    「不對,等等,原來如此啊……」葉山抬起頭來:「寫這筆記本的人,似乎認為神條律師出賣了笹宮麻莉亞女士,也就是說在好久以前……甚至在公司剛創立的時候,他就打算出賣公司的經營權了。看來應該是很長期的詐欺計劃。」


    朋李訝異不已:「真的嗎?哪裏有寫這種事情……」


    「就這一頁啊。當初訂購了兩顆印章,假設正式登記的叫公司章a,另一顆是b。下麵用邏輯分析找出三十年後a=b的各種條件……喔,原來vs.是代表對立的符號啊。然後箭頭代表結果,整理得真不錯……雖然有很多笨拙的地方,但跟我們的偵辦筆記很類似。」


    「凜田小姐指出怎樣的犯罪?」


    葉山低著頭瞥了朋李一眼:「記得令堂總是把公司章保管在保險箱裏,自己管理並不讓任何人碰到,是吧?」


    「是的。」朋李點頭:「我相信每隔幾天一定要用到一次公司章,但媽媽會讓所有員工回去之後才留下來獨自蓋章。」


    「應該不是獨自吧?蓋公司章是法律上進行重要決策的最後階段,包括合約或債務等等,不是要有律師在旁見證嗎?」


    「啊……我想是這樣沒錯,因為這也是顧問律師的工作。不過媽媽沒有把印章交給神條先生保管過,甚至連碰都沒讓他碰……」


    「所有員工都回去之後,公司裏不就隻剩令堂跟律師?令堂蓋章之後要確認文件內容,這時候印章在哪?是蓋完隨即收回保險箱,還是令堂一直緊抓在手上?」


    朋李倒抽一口氣。


    之前莉子來訪的時候,剛好在辦公室裏看到媽媽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蓋完之後拿給莉子看……其間有幾秒鍾印章就放在旁邊沒人管。我在的時候甚麽都沒有發生,但如果隻有媽媽跟神條兩人獨處的話……


    葉山認員地說:「如果沒有其他人監視,神條律師應該有機會趁笹宮麻莉亞女士不注意,對公司章下手吧。」


    「可,可是我媽蓋完之後馬上就把印章收回保險箱啦!而且就算我媽再怎麽不小心,神條先生也不可能偷拿印章蓋在其他紙上吧?一定會發現啦!」


    「神條才不會冒這種險。三十年前,你過世的父親買了兩顆公司章,日記上說其中一顆已經銷毀,但那可能不是親手銷毀,而是委托顧問律師進行。結果神條並沒有銷毀印章,而是從一開始就得到另一顆與員正公司章完全相同的印章。他肯定從開業第一天起就不斷掉包印章,方便哪天可以拿來幹壞事。」


    朋李顯得難以置信:「掉包印章?」


    「這筆記本上有寫,社長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每次蓋完章就被偷換成另一顆印章,而且當然小心不留下指紋……公司章每用一次就被掉包,代表兩顆章都會受到社長蓋章的習慣影響,產生相同的變形。雖然從笹宮麻莉亞接棒之後開始噴上氰鈣噴霧,但對兩顆章來說都一樣。神條就這麽輕鬆弄到了複製的公司章。社長愈堅持自己一個人保管公司章,公司章的效力就愈明確,合約也更牢不可破。想得真周全啊。」


    朋李大受打擊,差點失去意識。


    拉提莎公司的公司章,劣化程度比其他同樣在昭和五十六年出廠的公司章要少了一半……莉子主張的一點不假,神條就是被揭穿,才趁法庭上沒有任何人理解其中意義的時候心虛逃走……


    葉山邊看筆記本邊點頭:「這寫得真好,思考分成兩個階段,先假設一個現象,再從其他角度檢驗判斷是非。我看看,有機的自問自答和無機的驗證?原來如此,說得好,值得參考。這個方便給我影印嗎?」


    「你去問持有人啦。她是萬能鑒定士q的凜田莉子小姐。」


    「萬能鑒定……」葉山突然瞪大眼睛:「啊!凜田不就是那個小妹?不會吧?幾個月前她還找我哭訴自己被詐欺呢!」


    「刑警先生,如果這一切都是神條律師的陰謀,智慧犯搜查組應該不能坐視了吧?請你快去抓他啊!」


    「嗯……」葉山低吟沉思片刻,然後將筆記本交還給朋李:「很抱歉,我無能為力。」


    朋李一把抓過筆記本:「為甚麽?」


    「最高法院宣判之後,令堂就不再是拉提莎公司的代表人,公司也不是你家的資產。或許你們會是神條律師的雇主,但現在一翻兩瞪眼,不能要求搜尋一個非親非故的人。」


    「我也說這場官司根本是神條設計的……」


    「宣判了就是沒辦法。一般來說找失蹤人口要由親屬申請,要不要去找神條律師的家屬談談?」


    朋李聽了,愣得不發一語。


    他這才想到自己根本不清楚神條的家庭,媽媽應該也是一樣,神條甚麽都沒有提過,是有聽說他獨自過活,但細節不清不楚,而他留下的履曆也不可靠,畢竟這家夥三十年來都在騙他爸媽……


    葉山歎了口氣說:「很遺憾,但真的無計可施。就算凜田小姐沒有缺席作證,判決內容應該還是相同。主張有兩顆印章交換使用……這不過是推論罷了。法庭需要明確的物證,如果有找到另一顆印章就另當別論了。」


    「警察應該不打算幫我們找這印章吧。」


    「最高法院……」


    「已經宣判了,我知道。抱歉打擾了。」


    朋李起身,默默對葉山鞠了個躬,轉身離開。


    司法本來就靠不住,如果說能找誰幫忙,就隻有那唯一看穿真相的女子。


    宣判。


    主文,撤回原告請求,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這段話跟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說的一模一樣,甚至連審判長的語氣聽來都相同。


    拉提莎公司與所有連鎖美容院都脫離笹宮麻莉亞名下,轉為達美有限公司所有。這對麻莉亞來說仍是一大打擊,讓她成天窩在名下僅有的自宅裏,連兒子朋李都不想見、不想說話。


    朋李擔心媽媽的身體,但才受到這種打擊也無計可施,現在該先弄清楚法庭上的異狀。


    朋李造訪牛込警局三樓的刑事課,他很想找其他人來談,但當班的不巧又是智慧犯搜查組的葉山警部補。


    兩人在刑警室的角落麵對麵坐下,葉山抓抓脖子問:「那,今天有何貴幹?」


    那懶散的態度看了就火大,但現在別無選擇,朋李死命按捺下來:「我想找我們家的顧問律師,他叫神條康仁,現在下落不明。」


    「律師?我知道你們問題挺複雜的,不過失蹤應該要找生活安全課或地區課……」


    「這裏麵有內幕,所以我才來刑事課。而且從情況來看還有犯罪事實。」


    「喔……既然你這麽說,應該是有甚麽證據吧?」


    「我不太懂法律,說不上來,不過……」朋李拿出跟冰室借來的凜田莉子筆記本,翻開給葉山看:「應該是有這樣的嫌疑。」


    葉山接過筆記本皺眉端詳:「我看看……刑法兩百三十五條,竊盜=違反持有人之意誌占據他人財物,並轉移於自己或第三人之行為……這是竊盜罪的條文吧。另外還深入研究了第一百零四條……」


    「第一百零四條?」


    「滅證罪、偽證罪、捏造證據罪、使用偽證罪、使用捏造證據罪,就這些羅。」葉山邊翻邊說:「這是甚麽法律係學生的筆記嗎?」


    「這是一位凜田小姐的筆記本。」


    「凜田?好像在哪聽過。」葉山停下手來:「喲?這是……」


    「她的寫法很特別,到處都是符號,我看不太懂。」


    「不對,等等,原來如此啊……」葉山抬起頭來:「寫這筆記本的人,似乎認為神條律師出賣了笹宮麻莉亞女士,也就是說在好久以前……甚至在公司剛創立的時候,他就打算出賣公司的經營權了。看來應該是很長期的詐欺計劃。」


    朋李訝異不已:「真的嗎?哪裏有寫這種事情……」


    「就這一頁啊。當初訂購了兩顆印章,假設正式登記的叫公司章a,另一顆是b。下麵用邏輯分析找出三十年後a=b的各種條件……喔,原來vs.是代表對立的符號啊。然後箭頭代表結果,整理得真不錯……雖然有很多笨拙的地方,但跟我們的偵辦筆記很類似。」


    「凜田小姐指出怎樣的犯罪?」


    葉山低著頭瞥了朋李一眼:「記得令堂總是把公司章保管在保險箱裏,自己管理並不讓任何人碰到,是吧?」


    「是的。」朋李點頭:「我相信每隔幾天一定要用到一次公司章,但媽媽會讓所有員工回去之後才留下來獨自蓋章。」


    「應該不是獨自吧?蓋公司章是法律上進行重要決策的最後階段,包括合約或債務等等,不是要有律師在旁見證嗎?」


    「啊……我想是這樣沒錯,因為這也是顧問律師的工作。不過媽媽沒有把印章交給神條先生保管過,甚至連碰都沒讓他碰……」


    「所有員工都回去之後,公司裏不就隻剩令堂跟律師?令堂蓋章之後要確認文件內容,這時候印章在哪?是蓋完隨即收回保險箱,還是令堂一直緊抓在手上?」


    朋李倒抽一口氣。


    之前莉子來訪的時候,剛好在辦公室裏看到媽媽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蓋完之後拿給莉子看……其間有幾秒鍾印章就放在旁邊沒人管。我在的時候甚麽都沒有發生,但如果隻有媽媽跟神條兩人獨處的話……


    葉山認員地說:「如果沒有其他人監視,神條律師應該有機會趁笹宮麻莉亞女士不注意,對公司章下手吧。」


    「可,可是我媽蓋完之後馬上就把印章收回保險箱啦!而且就算我媽再怎麽不小心,神條先生也不可能偷拿印章蓋在其他紙上吧?一定會發現啦!」


    「神條才不會冒這種險。三十年前,你過世的父親買了兩顆公司章,日記上說其中一顆已經銷毀,但那可能不是親手銷毀,而是委托顧問律師進行。結果神條並沒有銷毀印章,而是從一開始就得到另一顆與員正公司章完全相同的印章。他肯定從開業第一天起就不斷掉包印章,方便哪天可以拿來幹壞事。」


    朋李顯得難以置信:「掉包印章?」


    「這筆記本上有寫,社長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每次蓋完章就被偷換成另一顆印章,而且當然小心不留下指紋……公司章每用一次就被掉包,代表兩顆章都會受到社長蓋章的習慣影響,產生相同的變形。雖然從笹宮麻莉亞接棒之後開始噴上氰鈣噴霧,但對兩顆章來說都一樣。神條就這麽輕鬆弄到了複製的公司章。社長愈堅持自己一個人保管公司章,公司章的效力就愈明確,合約也更牢不可破。想得真周全啊。」


    朋李大受打擊,差點失去意識。


    拉提莎公司的公司章,劣化程度比其他同樣在昭和五十六年出廠的公司章要少了一半……莉子主張的一點不假,神條就是被揭穿,才趁法庭上沒有任何人理解其中意義的時候心虛逃走……


    葉山邊看筆記本邊點頭:「這寫得真好,思考分成兩個階段,先假設一個現象,再從其他角度檢驗判斷是非。我看看,有機的自問自答和無機的驗證?原來如此,說得好,值得參考。這個方便給我影印嗎?」


    「你去問持有人啦。她是萬能鑒定士q的凜田莉子小姐。」


    「萬能鑒定……」葉山突然瞪大眼睛:「啊!凜田不就是那個小妹?不會吧?幾個月前她還找我哭訴自己被詐欺呢!」


    「刑警先生,如果這一切都是神條律師的陰謀,智慧犯搜查組應該不能坐視了吧?請你快去抓他啊!」


    「嗯……」葉山低吟沉思片刻,然後將筆記本交還給朋李:「很抱歉,我無能為力。」


    朋李一把抓過筆記本:「為甚麽?」


    「最高法院宣判之後,令堂就不再是拉提莎公司的代表人,公司也不是你家的資產。或許你們會是神條律師的雇主,但現在一翻兩瞪眼,不能要求搜尋一個非親非故的人。」


    「我也說這場官司根本是神條設計的……」


    「宣判了就是沒辦法。一般來說找失蹤人口要由親屬申請,要不要去找神條律師的家屬談談?」


    朋李聽了,愣得不發一語。


    他這才想到自己根本不清楚神條的家庭,媽媽應該也是一樣,神條甚麽都沒有提過,是有聽說他獨自過活,但細節不清不楚,而他留下的履曆也不可靠,畢竟這家夥三十年來都在騙他爸媽……


    葉山歎了口氣說:「很遺憾,但真的無計可施。就算凜田小姐沒有缺席作證,判決內容應該還是相同。主張有兩顆印章交換使用……這不過是推論罷了。法庭需要明確的物證,如果有找到另一顆印章就另當別論了。」


    「警察應該不打算幫我們找這印章吧。」


    「最高法院……」


    「已經宣判了,我知道。抱歉打擾了。」


    朋李起身,默默對葉山鞠了個躬,轉身離開。


    司法本來就靠不住,如果說能找誰幫忙,就隻有那唯一看穿真相的女子。


    宣判。


    主文,撤回原告請求,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這段話跟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說的一模一樣,甚至連審判長的語氣聽來都相同。


    拉提莎公司與所有連鎖美容院都脫離笹宮麻莉亞名下,轉為達美有限公司所有。這對麻莉亞來說仍是一大打擊,讓她成天窩在名下僅有的自宅裏,連兒子朋李都不想見、不想說話。


    朋李擔心媽媽的身體,但才受到這種打擊也無計可施,現在該先弄清楚法庭上的異狀。


    朋李造訪牛込警局三樓的刑事課,他很想找其他人來談,但當班的不巧又是智慧犯搜查組的葉山警部補。


    兩人在刑警室的角落麵對麵坐下,葉山抓抓脖子問:「那,今天有何貴幹?」


    那懶散的態度看了就火大,但現在別無選擇,朋李死命按捺下來:「我想找我們家的顧問律師,他叫神條康仁,現在下落不明。」


    「律師?我知道你們問題挺複雜的,不過失蹤應該要找生活安全課或地區課……」


    「這裏麵有內幕,所以我才來刑事課。而且從情況來看還有犯罪事實。」


    「喔……既然你這麽說,應該是有甚麽證據吧?」


    「我不太懂法律,說不上來,不過……」朋李拿出跟冰室借來的凜田莉子筆記本,翻開給葉山看:「應該是有這樣的嫌疑。」


    葉山接過筆記本皺眉端詳:「我看看……刑法兩百三十五條,竊盜=違反持有人之意誌占據他人財物,並轉移於自己或第三人之行為……這是竊盜罪的條文吧。另外還深入研究了第一百零四條……」


    「第一百零四條?」


    「滅證罪、偽證罪、捏造證據罪、使用偽證罪、使用捏造證據罪,就這些羅。」葉山邊翻邊說:「這是甚麽法律係學生的筆記嗎?」


    「這是一位凜田小姐的筆記本。」


    「凜田?好像在哪聽過。」葉山停下手來:「喲?這是……」


    「她的寫法很特別,到處都是符號,我看不太懂。」


    「不對,等等,原來如此啊……」葉山抬起頭來:「寫這筆記本的人,似乎認為神條律師出賣了笹宮麻莉亞女士,也就是說在好久以前……甚至在公司剛創立的時候,他就打算出賣公司的經營權了。看來應該是很長期的詐欺計劃。」


    朋李訝異不已:「真的嗎?哪裏有寫這種事情……」


    「就這一頁啊。當初訂購了兩顆印章,假設正式登記的叫公司章a,另一顆是b。下麵用邏輯分析找出三十年後a=b的各種條件……喔,原來vs.是代表對立的符號啊。然後箭頭代表結果,整理得真不錯……雖然有很多笨拙的地方,但跟我們的偵辦筆記很類似。」


    「凜田小姐指出怎樣的犯罪?」


    葉山低著頭瞥了朋李一眼:「記得令堂總是把公司章保管在保險箱裏,自己管理並不讓任何人碰到,是吧?」


    「是的。」朋李點頭:「我相信每隔幾天一定要用到一次公司章,但媽媽會讓所有員工回去之後才留下來獨自蓋章。」


    「應該不是獨自吧?蓋公司章是法律上進行重要決策的最後階段,包括合約或債務等等,不是要有律師在旁見證嗎?」


    「啊……我想是這樣沒錯,因為這也是顧問律師的工作。不過媽媽沒有把印章交給神條先生保管過,甚至連碰都沒讓他碰……」


    「所有員工都回去之後,公司裏不就隻剩令堂跟律師?令堂蓋章之後要確認文件內容,這時候印章在哪?是蓋完隨即收回保險箱,還是令堂一直緊抓在手上?」


    朋李倒抽一口氣。


    之前莉子來訪的時候,剛好在辦公室裏看到媽媽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蓋完之後拿給莉子看……其間有幾秒鍾印章就放在旁邊沒人管。我在的時候甚麽都沒有發生,但如果隻有媽媽跟神條兩人獨處的話……


    葉山認員地說:「如果沒有其他人監視,神條律師應該有機會趁笹宮麻莉亞女士不注意,對公司章下手吧。」


    「可,可是我媽蓋完之後馬上就把印章收回保險箱啦!而且就算我媽再怎麽不小心,神條先生也不可能偷拿印章蓋在其他紙上吧?一定會發現啦!」


    「神條才不會冒這種險。三十年前,你過世的父親買了兩顆公司章,日記上說其中一顆已經銷毀,但那可能不是親手銷毀,而是委托顧問律師進行。結果神條並沒有銷毀印章,而是從一開始就得到另一顆與員正公司章完全相同的印章。他肯定從開業第一天起就不斷掉包印章,方便哪天可以拿來幹壞事。」


    朋李顯得難以置信:「掉包印章?」


    「這筆記本上有寫,社長從保險箱裏拿出印章,每次蓋完章就被偷換成另一顆印章,而且當然小心不留下指紋……公司章每用一次就被掉包,代表兩顆章都會受到社長蓋章的習慣影響,產生相同的變形。雖然從笹宮麻莉亞接棒之後開始噴上氰鈣噴霧,但對兩顆章來說都一樣。神條就這麽輕鬆弄到了複製的公司章。社長愈堅持自己一個人保管公司章,公司章的效力就愈明確,合約也更牢不可破。想得真周全啊。」


    朋李大受打擊,差點失去意識。


    拉提莎公司的公司章,劣化程度比其他同樣在昭和五十六年出廠的公司章要少了一半……莉子主張的一點不假,神條就是被揭穿,才趁法庭上沒有任何人理解其中意義的時候心虛逃走……


    葉山邊看筆記本邊點頭:「這寫得真好,思考分成兩個階段,先假設一個現象,再從其他角度檢驗判斷是非。我看看,有機的自問自答和無機的驗證?原來如此,說得好,值得參考。這個方便給我影印嗎?」


    「你去問持有人啦。她是萬能鑒定士q的凜田莉子小姐。」


    「萬能鑒定……」葉山突然瞪大眼睛:「啊!凜田不就是那個小妹?不會吧?幾個月前她還找我哭訴自己被詐欺呢!」


    「刑警先生,如果這一切都是神條律師的陰謀,智慧犯搜查組應該不能坐視了吧?請你快去抓他啊!」


    「嗯……」葉山低吟沉思片刻,然後將筆記本交還給朋李:「很抱歉,我無能為力。」


    朋李一把抓過筆記本:「為甚麽?」


    「最高法院宣判之後,令堂就不再是拉提莎公司的代表人,公司也不是你家的資產。或許你們會是神條律師的雇主,但現在一翻兩瞪眼,不能要求搜尋一個非親非故的人。」


    「我也說這場官司根本是神條設計的……」


    「宣判了就是沒辦法。一般來說找失蹤人口要由親屬申請,要不要去找神條律師的家屬談談?」


    朋李聽了,愣得不發一語。


    他這才想到自己根本不清楚神條的家庭,媽媽應該也是一樣,神條甚麽都沒有提過,是有聽說他獨自過活,但細節不清不楚,而他留下的履曆也不可靠,畢竟這家夥三十年來都在騙他爸媽……


    葉山歎了口氣說:「很遺憾,但真的無計可施。就算凜田小姐沒有缺席作證,判決內容應該還是相同。主張有兩顆印章交換使用……這不過是推論罷了。法庭需要明確的物證,如果有找到另一顆印章就另當別論了。」


    「警察應該不打算幫我們找這印章吧。」


    「最高法院……」


    「已經宣判了,我知道。抱歉打擾了。」


    朋李起身,默默對葉山鞠了個躬,轉身離開。


    司法本來就靠不住,如果說能找誰幫忙,就隻有那唯一看穿真相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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