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仁傑一直身在倭國負責紀王府的事情,雖然狄仁傑沒有告訴過狄知遜他在做什麽。


    但是隱約間狄知遜感覺,兒子一定是在幫助紀王府做一件大事。


    自己的兒子在紀王手下磨煉,將來必定是有一番作為的。


    他都一把年紀了,上不上位都無所謂。


    “萬年縣,本王這裏有一樁案子,按規矩理應去你萬年縣衙審理。


    可你也聽說了,本王被陛下禁足,有陛下的口諭在,本王若是出去就是抗旨。


    所以隻能勞煩萬年縣你來王府審理了。”


    李慎特意提到了自己被禁足的事情,這是一個理由。


    一個不被他人彈劾的理由。


    當年的萬年縣令私自聽取禦史王維取的命令,惹的李世民大怒。


    李慎才不會犯同樣的錯誤。


    萬年縣可是長安城裏的兩大縣令之一,負責管理半個長安城,手下的捕快和不良人加一起有一千多人。


    重要程度不言而喻,可不是其他普通縣令可比的。


    聽到紀王說讓自己審案,狄知遜有些皺眉,紀王府審案也是大忌啊。


    心中不斷嘀咕,你可真是祖宗,難道不知道不能私立公堂麽?你還叫我來。


    不過自己現在屬於紀王這邊的人,就算犯錯也得硬著頭皮上了。


    “紀王殿下,不知是審理什麽案子,是否需要上報大理寺,刑部。”


    “不不不,王爺,就沒有這個必要了吧?”


    上報大理寺和刑部?這也太小題大做了,一般都是命案才會上報大理寺和刑部的。


    一旁的王正禮連忙擺手對著李慎說道。


    “萬年縣莫要誤會,本王不是讓你來這裏設公堂審案的,私設公堂就算是本王也要受罰的。


    本王找你來隻是問問你一下關於律法的事情。”


    李慎也不是傻子,要是讓狄知遜判罰了。


    明天就會有禦史彈劾自己,紀王勾結萬年縣令,私設公堂,濫用私刑。


    到時候不但連累了狄知遜,自己恐怕又得挨揍了。


    聽到紀王的話,狄知遜放下心來,隻要不用他判案,那一切就好說了。


    紀王知而好學,向他請教大唐律法,這並不是什麽錯事。


    “那請紀王殿下明示。”


    狄知遜行禮問道。


    “都是百姓之間,把人打成重傷,應該怎麽判罰。”


    “是否互毆?”


    “不是。”


    得到提示,狄知遜沉思片刻抬頭行禮:


    “啟稟紀王殿下,按律,不因鬥,以手足擊人者,若拳毆不傷,笞四十,傷者,杖六十之。


    不因鬥,故毆傷人者,加鬥毆傷罪一等。


    見血為傷。”


    狄知遜不知道紀王李慎是什麽意思,也不知道要懲罰的人是誰。


    紀王也沒有給個圖示,這律法裏麵的彈性很大,對自己人和外人有輕重之分。


    無奈,狄知遜隻能把貞觀律背了一遍。


    李慎聽後明白了大概,就是沒打傷,抽四十竹片子,打傷了,打六十板子。


    不因鬥,就是不是互毆,單方麵毆打他人,罪加一等,也就是七十杖。


    臥槽!七十杖,還不把這個王婉晴給打死?


    “紀王殿下開恩,紀王殿下開恩啊。”


    聽到要杖刑,王正禮噗通一聲也跪下了。


    杖刑有很多種,可以是板子,也可以是棍子,可以打腿,打屁股,也可以打脊背。


    這都是有講究在裏麵的。


    七十杖,王婉晴哪裏還有命在。


    他出來之前他父親和大兄特地叮囑吃點苦頭沒什麽,但一定要保住王婉晴的性命。


    李慎沒有說話,也是在想這個問題,打死王婉晴就要跟琅琊王氏結仇了。


    再說王婉晴雖然囂張跋扈,仗勢欺人,把黑子打傷了,但也罪不至死。


    自己若是把她打死了,那自己豈不是也是惡人,自己可不是那些牛x小說的主角,


    動不動踩一下腳就把人弄死。


    看見紀王不說話,王正禮心中更加沒有底,在他看來,一個王爺因為生氣弄死一個人在正常不過了。


    “紀王殿下開恩,我王家願意賠償兩萬貫,不,三萬貫作為賠償,望紀王殿下開恩,


    能夠對婉晴從輕發落。”


    王正禮真的急了,他又加了一萬貫錢財,就是為了買王婉晴的一條命。


    一萬貫,一千萬錢,何等巨款。


    古人常說腰纏萬貫,形容一個人有錢,可不是隨便瞎說的。


    在李慎橫空出世之前,大唐除了世家士族之外,有萬貫家財的商人幾乎沒有。


    是李慎建立商會之後,給普通商人保駕護航,如今才有這麽多的大商人。


    就算如此,一萬貫也不是小數目。


    不過李慎卻不滿意,他已經派人調查過琅琊王家,他們可是傳承了千年。


    雖然如今家族落寞,可瘦死的駱駝比馬大,家底還是有一些的。


    要是不弄疼他們,殺雞儆猴,怎麽能還大唐一個朗朗乾坤。


    讓那些仗勢欺人的家族收斂一些,不要太欺壓百姓。


    “王郎君是吧,區區三萬貫,你覺得能夠抵消我家王爺的怒火麽?


    你可知為了對付你王家,這兩個多月以來我們單單是投入就不止三萬貫,


    我看你們一點誠意都沒有。”


    王洪福是何許人也?看李慎的表情就知道紀王嫌少,而且紀王也說過懲罰一下就可以,不能真的把人打死了。


    要不然哪裏需要這麽費力,直接殺了不是更好?


    作為紀王的第一家奴,在主人不方便的時候,自然要挺身而出,做一些主人不方便做的事情。


    王洪福,紀王府的大掌櫃,商賈界的傳奇人物,或者說是幸運之子。


    王正禮當然認識,或者說是如雷貫耳。


    不過文人墨客的圈子裏對商賈還是很歧視的,畢竟商賈是賤籍。


    哪怕人家穿金戴銀,吃香喝辣,美女環繞,這群文人也隻不過會說一句銅臭味,有失風雅。


    但絲毫都不影響王洪福在長安城的地位,


    無論是文人墨客,還是商賈百姓,或是王公貴胄,都知道,王洪福代表的是紀王府,


    王洪福背後站著的是紀王。


    “紀王殿下,那不知....不知.....”


    他想問的是不知需要多少錢才能夠保王婉晴平安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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