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誌玲當然知道江風要幹什麽了,她的心跳在加快,身體也顫抖著。


    自從那次她去江州後,兩人就再沒有一起了,她就很是擔心,怕兩人不可能再在一起了,但現在她才明白自己的這種擔心是多餘的。今晚,江風就要和她再續前緣了,林誌玲等待著這一刻的到來,她對此已經是盼望了很久,現在幸福的來臨竟然是那麽的突然,她當然欣喜若狂啦,林誌玲也非常迫切的想得到江風的愛。


    江風慢慢的把他的誌玲姐姐放到床上,她那成熟的身體散發出攝人的魅力,高貴典雅,誌玲姐姐可是他所經曆過的女人中的極品,現在,他馬上就可以再一次的擁有她了。


    江風沒有等待,他脫去外套,用力的甩到地上,然後俯身就壓了上去,他在瘋狂的親吻著誌玲姐姐的脖子還有耳垂,而林誌玲也熱情的回應著他,她還手忙腳亂的幫他鬆脫襯衣的紐扣。


    到最後,江風的上身完全赤裸的展露在她的麵前。林誌玲不顧一切地伸手出來,不停的撫摸著江風那結實的肌肉。


    他的一切都是那麽的完美,這個男人給到了她極大的滿足。林誌玲很清楚,這一次,她將會深深地陷入他的情網裏麵,永遠不能自拔了。但不管怎樣,林誌玲都要讓自己再迷失一次,因為她知道,自己需要江風的愛,永遠地。


    高雄的夜因為他們的愛而變得更加地美麗,林誌玲在江風的身下婉轉嬌吟著,她放肆的呐喊著。這些日子以來壓抑的感情終於得到了完美的爆發,看著不知疲倦的在自己身上努力耕耘著的江風,林誌玲唯有盡量的放開自己,主動地配合著他並接納他全部的愛。


    江風要把這幾天的時間全給林誌玲,他要好好地陪一下自己的誌玲姐姐。因為歡愛對於他們兩個來說,一切才剛剛開始。林誌玲也放開了自己的身心,毫不避忌的和江風愛的欲仙欲死,她有些害怕這種幸福來的太快,又去的太快。當得知江風這兩天都會陪著自己後,林誌玲這才放下心來。


    林誌玲這次來高雄,是為了拍攝一個廣告的,這個廣告是郭守正的公司接下來的。不過,江風來得比較巧,林誌玲的廣告已經拍攝完了,有的是時間陪著江風。


    事實上,哪怕這個廣告沒有拍攝完畢,江風要帶著林誌玲,郭守正也不會說什麽。


    第二天江風決定帶著林誌玲去香港玩。


    江風這是第一次來香港,相對而言,林誌玲比江風更加熟悉這個城市,她以前來過香港很多次。


    女為知己者容,這是千古不變的真理,林誌玲也不能免俗,今天,她要和江風一起大采購,好好的妝扮一下自己。


    紐約第五街和巴黎香榭麗舍大道、倫敦牛津街、澳大利亞悉尼皮特街還有香港銅鑼灣是世界上公認的頂尖名牌的“朝聖地”。而在香港銅鑼灣上幾乎擁有著全球所有頂級品牌店。換句話說,這裏就是女人購物的天堂,相對於男人來說也同樣是的。


    當江風和林誌玲倘佯在這個購物的天堂時,時裝、服飾、香水、化妝品、護膚品、珠寶首飾等等一應具有,林誌玲也看花了眼,挑花了眼。


    雖然江風對時尚並不怎麽敏感,但他對於時尚奢侈品dior這個品牌還是有一定認識的,而在銅鑼灣,恰好就有一間這個國際知名品牌的旗艦店。


    當他陪著林誌玲走進去的時候,正好看到一個女孩和服務員在那裏喋喋不休,而在他們經過時,那個女孩拿著一件衣服正好轉過身來,和江風一照麵,她先是一愣,隨後臉上盡是鄙夷的神情。


    原來這個女孩就是昨晚江風在高雄假日酒店碰到的那個女孩子,看來她也是出來購物的。


    江風有些詫異,兩人昨晚上才在高雄見麵,今天上午,竟然又在千裏之外的香港見麵了。


    不管怎樣,他們昨晚都見過一次,所以現在江風隻是對她點點頭,算是打招呼,然後就陪著林誌玲到前麵去挑揀衣物了。


    林誌玲經過仔細的挑選和低聲詢問江風後,她很快就選好了一件黑色的無帶晚禮裙,外麵準備配搭的是一件橘紅的羊絨大衣。這兩件衣服一紅一黑的搭配在一起,綻放著的是火紅的熱情和暗黑的神秘。


    江風一直都認為,不穿高跟鞋的女人就談不上性感,所以當林誌玲選好了這套個性鮮明的衣服後,江風強烈建議她再挑一雙相襯的高跟鞋。


    林誌玲也深以為然,兩人於是轉到店裏的高跟鞋專櫃,正巧剛才見到的那個女孩也在,不過她隻是瞟了江風和林誌玲一眼,就顧著挑自己的東西去了。江風有注意到她身旁的大包小包,看來她已經買了很多東西,這個女孩一定是個購物狂,也難怪,花的都是自己父母的錢,她肯定不會心疼。


    林誌玲並不是一個很挑剔的女人,她當然也喜歡時尚了,但現在她更多的還是關心江風的喜好。為了更好的突出和展現自己地身材,她一眼就看中了擺在展櫃中央很突出的一雙黑色高跟鞋。


    這雙高跟鞋和自己剛才挑的黑色晚禮服很是相配,於是她隨手拿起,高跟鞋的鞋麵鑲嵌的是一排白色閃爍著耀眼光芒的飾物,一開始林誌玲還不怎麽注意看,等拿到手裏,才發現那竟然是絢麗無比地鑽石花飾。再仔細看看標價,林誌玲不由得咋舌了,這雙鑲鑽的dior高跟鞋,竟然要八萬美金,比剛才自己買的那套衣服還貴許多。


    雖然林誌玲現在已經能掙到不少的錢了,而且江風也不缺錢,但是,這麽奢侈昂貴的鞋,她可不想穿。猶豫了一下後,林誌玲還是把它放了回去。


    後麵的江風迅速跟上,他也拿起來看了一下,瞄了一眼林誌玲的腳,然後就暗暗點頭了。要說林誌玲地身材,絕對是黃金比例,她修長的美腿,還有那紅潤的腳趾頭,無不透露出性感,四處洋溢著女人味。


    江風就是喜歡誌玲姐姐那種自然的挺胸翹臀的身材,而高跟鞋可以適當增加她的高度,。林誌玲雖然身高達到一米七四,但是相比身高超過一米八五的江風,還是矮了一些。


    但如果她穿上了高跟鞋之後,不但可以展現她那性感的美腳,也可以充分展現誌玲姐姐全身每個性感部位的魅力,這樣她和自己在一起地時候就會更加的和諧。


    江風之所以認為不穿高跟鞋的女人談不上性感,那是他覺得女人穿高跟鞋,可以很好的襯托出她們那優美的身材,突出線條感,而且這樣走起路來還有“嗒嗒”的節奏聲,交錯雙腳走路地勢式會使女人的身體曲線更加的優美,可以秀出女人的那種不凡氣質。


    “怎麽,不試一下?”江風拿起了那雙鑲鑽高跟鞋,在林誌玲麵前晃了一下。


    “嗯……”林誌玲猶豫了一下,低聲道,“這雙鞋不合適我。”


    “哪裏不合適了,你還沒有試過呢。”江風笑道,“來,你坐下,我幫你穿上看看。”


    江風的話很霸道,容不得你反對。


    當下,江風牽著林誌玲的手,讓她坐在凳子上,然後江風單膝下跪,拿起鞋子,微笑的看了林誌玲一眼,然後就幫她穿上。


    本來這些都是售貨員做的工作,但現在由江風親自來做,那就別有一番滋味了,林誌玲覺得很不好意思,因為就當著這麽多人地麵,大庭廣眾之下多難堪啊。但江風都已經在替自己服務了,沒辦法,她隻好羞澀的微抬玉腿,任由江風為自己脫去原來穿著的鞋。


    江風把誌玲姐姐那修長的玉腿抬起,把她的舊鞋脫下後,看著那紅潤的腳掌,纖細的玉趾,特別是握在手中的腳掌溫軟潤滑,正是不可多得的極品,他心下不由得一動,在替她穿上新鞋之前,偷偷的輕輕揉捏著。


    等江風把那雙昂貴的鑲鑽鞋溫柔的替他的誌玲姐姐穿上後,他抬起頭來,和關注自己的林誌玲雙目交投。


    林誌玲一陣羞澀,看著柔情萬千的江風,她心下不由得一蕩,仿佛一切不言中。剛才自己的腳掌被他輕輕揉弄,她的身體都整個酥麻了。


    “我都說了,這雙鞋最合適你穿了。”江風笑道,“你試著走幾步看看,誌玲。”


    林誌玲扶著江風的肩頭站了起來,她先是對著鏡子看了一下,黑色的高跟鞋顯得高貴典雅,和她的身份極其相配,而且美麗耀眼的那排銀鑽,又讓這雙鞋金碧生輝,特別是和她那尖瘦纖弱的玉腳配在一起,更顯白皙柔美。


    林誌玲試著走了幾步,高跟鞋踩著大理石地板“嗒嗒”作響,江風就喜歡聽到這樣的聲音,誌玲姐姐那種走路的姿勢,就猶如曹植在《洛神賦》裏描寫的那樣——“淩波微步,羅襪生塵”。


    江風忽然驚奇的發現,自己是不可避免的戀上了誌玲姐姐的美腳,看著她那婀娜的步態,嫋娜生姿,江風就有一種難以言表的衝動。


    回想起昨晚,自己把她那尖瘦纖柔的玉腳握在手中輕輕把玩的情景。特別是後麵把它們摟在腰邊,架在肩上然後對著誌玲姐姐那美麗的身體緩緩抽動時的那種蕩人心魄,江風發現,自己真的是對誌玲姐姐情有獨鍾,不能抑製。


    “你喜歡嗎,阿風?”來回走動了一下的林誌玲回到江風身邊,然後低聲的詢問著他。


    江風微笑地點點頭。


    “好美啊,誌玲,這雙鞋簡直就是為你一個人單獨定製的。嗬嗬……”江風讚歎道。


    林誌玲還沒有回答,卻從旁邊飄過來一個冷冰冰的聲音:“這雙鞋可要八萬美金哦,你買得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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