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寫了一點兒西蒙.玻利瓦爾,然後我一開始就說明了這是南美洲的解放者。


    文字之間沒有哪輕蔑的地方吧?


    我寫這一段就是為了告訴讀者南美洲有這麽一個人,他生命的最後時光是在聖瑪爾塔度過的。


    不然我都不需要寫。


    這本書畢竟是以曆史為背景的。


    實際上裏麵大部分人物都是真實存在過的,包括哥倫比亞總統,秘魯總統,甚至包括很多國家公使,那些富豪。


    包括報社老板,以及其他一些人,甚至陳正威的一些手下都是有名有姓的。


    隻要我能查到的,都盡量用真實的。


    就是因為這本書用的是曆史背景!


    而上一章除了描述這麽一段外,其他的都是以陳正威的角度來寫。


    首先,自始至終這本書就沒表示過陳正威熟悉美洲曆史,他連什麽發明是什麽時候出來的都不知道,連發明人是誰都不知道。


    甚至他連某些人盡皆知的曆史都不知道。


    他所知道的一切,都是在美國,從手下,從合作夥伴口中了解到的。


    然後陳正威做了什麽嗎?


    他是因為有人言語中充滿對另外一個人的尊崇而不滿,但知道是個死人後就隻是揮揮手懶得理會了。


    而且,以陳正威的性格,就算知道對方是什麽人,他也不會有什麽尊敬。


    角色性格就這樣的。


    陳正威就是個“壞人”,彼之敵寇,我之英雄的那種壞人。


    怎麽,你們想看到這麽一個凶橫跋扈的“壞人”,聽到南美解放者就立刻滿心尊崇,心生仰慕?


    ……


    幾個人跑出來告訴我要善良,還勸我別給自己找不痛快。


    首先,我寫什麽了?我哪裏表示出輕蔑了嗎?


    其次,主角陳正威做什麽了?後麵那一段也隻是說,他對拉瑟福德.海斯的墳墓都沒做什麽,他很大度。


    然後跳出來幾個人對我口誅筆伐。


    你們在口誅筆伐之前能不能先看懂文字???


    我隻能說莫名其妙的狹隘!自以為是的高尚!


    起碼我還告訴了讀者,在南美洲有這麽一個解放者!


    他是在南美洲出生的西班牙人,帶領南美洲很多國家擺脫了西班牙人的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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