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澄終於揭竿起義了。


    不過他並沒有用馮妙蓮提出的法子,向老佛爺提出條件,訂婚可以,但他不跟馮妙蓮一起到美國去,留在國內為他的歌星夢打拚之類的,他也沒有來個一哭二鬧三上吊呀,而是直接跟元夫人說,他對馮妙蓮沒有感情,拒絕跟她訂婚。


    甚至,他以絕食抗議。


    元澄餓了三天夜,連走路的力氣也沒了,整個人都要脫虛了。元夫人給他鬧得沒法子,她也知道元澄的脾氣,有時候強起來,十輛火車也拉不回頭。


    於是,元夫人說:“我說過,你不娶妙蓮,隻有兩個可能性,一:除非我死了;二:除非你與元家脫離關係,淨戶出身,從此不再是我們元家的人,以後也絕對不能繼承元家一分毫的財產。”


    元澄揚起了頭,堅決地說:“我寧可不繼承元家一分毫的財產,我也不接受這包辦婚姻。”這樣的包辦婚姻,一點感情基礎了沒有。”


    元夫人看他,麵無表情:“好!那你馬上離開元家的大門!還有,不準帶走一分錢!不準帶走一樣東西!你要淨戶出身!”


    她就不相信,從小嬌生慣養,穿名牌,開靚車,出入高檔場所,從不知道餓肚子是什麽滋味的元澄,會過得了有了上餐沒下餐,奔波勞累的貧窮日子?也許,隻有經曆過貧窮苦難,才會死心塌地接受這婚姻,反正熬不下去,還可以浪子回頭金不換。


    不過,元夫人說:“如果你熬不下去了,你可以回來,但你記住了,我隻給一次機會給你,下不為例!”


    元澄把口袋裏所有的東西都掏了出來——錢,銀行卡,手機,金表,車鑰匙。


    臨出門前,元澄問了元夫人:“要不要我也把這身衣服也脫下來?鞋子也不能穿走?赤條條的來,赤條條的去?”


    元夫人眯起了眼睛,氣定神閑:“不用不用,當我做善心事,扶貧好了。”


    元澄頭也不回地走出了元家的大門。


    他去了洛子喻的家。


    洛子喻家的小洋樓,是獨門獨院。有小花園,車庫,地下室。一樓是客廳,廚房,餐廳;二樓是書房,工作間;三樓是臥室。


    房子是洛子喻的母親留下給洛子喻的,就洛子喻一個人住。


    洛子喻的父親是大學教授,同時也是本市有名的一位作家,母親以前做生意,開房地產公司。幾年前父母離異,母親結束了在c城的生意,飄洋過海去了澳大利亞,嫁給一個黃頭發藍眼睛的澳大利亞男人,父親則娶了一個隻比洛子喻大了十年的女子。


    元澄離家出走,並不是一時衝動,而是策劃好了的。


    因為省電視台舉辦一個“燦爛的星光”的大型的全國選秀活動——此前,電視台曾經舉辦過三屆,捧紅了好幾個可以說得上是家喻戶曉的偶像派歌星,其中一個,還躋身到國內一線歌手行列中去,出唱片,開演唱會,最近還拍電視,風光無限。


    南宮傑為花美男樂隊和高照容報名參賽。


    機會難得是不是?


    元澄為了追逐他的歌星夢,豁出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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