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程璐璐,是90後流行的abb格式,至少在那會兒挺潮的。


    我出生於1992年的春天,就讀於花蓮中學讀初二(1)班。


    我家在花蓮鎮上,因為我爸的生意在鎮上,所以我們一家也從村裏搬到了鎮上。


    忘了說我爸是個賣豬肉的,這也是為什麽我爸一瞪眼我就害怕的原因,可能豬殺多了,讓人無法忽視他一身彪悍的殺氣。


    這天,我爸坐在粗劣的布藝沙發上,我醒了從房間裏走出來後,站在他身後五分鍾,除了粗喘的氣息,他就紋絲不動的坐著,像一座沒有生命力的雕塑。


    清晨的陽光打在他的身上顯得有些斑駁,逆光的臉色陰沉的像是落雨前的天色。他身上穿著平時穿的那件藍大褂,上麵有暗黑的汙漬,大片大片的,那是凝固的血,幹了久了的血跡還有點類似雞蛋的腐爛的惡臭味。


    我的肚子“咕嚕”地叫了一聲,我才訥訥的出聲,“爸,媽早上還不做飯啊?”


    昨晚,我放學回家的時候,家門口停著一輛紅色的小轎車,惹來了好多人圍觀。而一個卷發的漂亮女人從我家離開,我進家門的時候,我爸和我媽就開始爭吵。


    當時我懷疑那個卷發的漂亮的女人是我爸養在外麵的女人,雖然沒有我媽漂亮,可竟然都找上門來了,可是又覺得想不通,我爸還沒富裕到買得起小轎車。


    這些事還輪不到我管,雖然我有想辦法製止他們爭吵,可是,大人之間的事還輪不到我這個小孩子來置喙,被我爸吼了一聲我就灰溜溜的跑回房間了。找了點餅幹填肚子,直到下半夜,我在他們的爭吵中迷迷糊糊入睡。


    算起來,我已經有兩頓沒吃了,胃裏翻江倒海的,很難受。


    “滾,別給老子提那個賤人。”他的手指嫻熟並利落的摳下他腳上的鞋,那隻軍綠色的帆布鞋猛地從我眼前飛過,我慌亂的一躲,鞋子在距離我的鼻尖不到一毫米,“啪”的一聲落地了,驚起了鞋麵上的灰。


    我不動聲色地抖了抖落新裙子上沾的灰,我爸在氣頭上,我不能惹到他。


    我爸的肩膀似乎還因為憤怒而抖動著,而剛才他的聲音有些粗嘎並帶點尖銳,像是刀片劃過鐵皮,讓人一聽就渾身起雞皮的惡心感。他那雙黑漆漆的眼裏透著點滲人的意味,他盯著我直勾勾的盯著我的眼睛看了幾分鍾,似乎在確認著什麽。


    我很感謝父母,給了我一張好看的臉,我繼承了我媽的百分之九十的美貌,唯獨隻有一雙眼睛長得很像我爸,烏溜溜的像顆黑珠子,因為年紀小倒不像我爸的那種黑漆漆的滲人,反而像是一顆黑寶石一樣透著柔和的光澤。


    而我媽,長了一雙勾魂攝魄的丹鳳眼,據說當年我爸就是一眼看中她的,還推了已經訂了的婚事,一心一意的對我媽好。即使在那個重男輕女的年代,我媽生了我這個女兒就不繼續生了,我爸也沒事。


    可今天的我爸,實在是冷漠的嚇人。而我媽今天竟然還沒起床,或許是還在和我爸鬧氣,沒有我媽的保護,我怕我惹到我爸被他揍死,從桌上抓起一個冷饅頭就去上學了。


    “有些愛睡懶覺的同學要注意一下了,以後不要踩著上課鈴聲進門,哪天遲一點,統計人數的值日生來,就會被扣分了,給咱們班級拖後腿了。”


    七點三十分,我踩著鈴聲進教室,班主任抬了抬金絲邊眼鏡,板著不苟言笑的臉意有所指。班主任姓吳,因為事無巨細的都要管,被同學起綽號叫“老巫婆”。


    我的同桌叫趙子豪,是個城裏來的轉校生,一來就霸占了我們學校的校草之位。


    都說近水樓台先得月,他在半個月前已經成為了我的男朋友,當然,是我的初戀。純潔,特純潔,純潔到連小手都沒拉過,而我啊,就喜歡他那張臉。


    宛若清風送月。


    是的,就是那種感覺,幹淨,清澈,明亮。


    而我們的關係也保持在地下,學校抓早戀,我也怕被我爸知道了挨揍。我爸那個小暴脾氣,說打斷我腿都不是玩笑話。


    第四節數學課,老巫婆衝了進來,臉色發白,金絲邊眼鏡都滑落到了鼻尖都沒有察覺。她對我招了招手,示意讓我出去,我的心頭莫名的惴惴不安。


    “程璐璐,你家裏出事了……”


    我不知道我是怎麽坐在老巫婆的自行車後座回到家裏的,我整個人腦子一片空白。熟悉的豬肉攤上,黑壓壓的全是人頭,而穿著製服的警察在維持著秩序。豬肉攤和攤子後麵我家的門都被警察拉了白線隔離起來了。


    警察從我家裏拉出一個麻袋,據說裏麵裝的是我媽。


    她被我爸用碎豬骨的大刀砍成了一塊一塊的,肉放在豬肉攤上賣出去了,而骨頭和頭顱被鄰居家的狗拖了出來,鄰居報了警。


    “我不信,我不信那裏麵是我媽媽,我不信,你們肯定是騙我的!”


    我掙脫了老巫婆的手,超那個大麻袋上撲過去,我不信,我媽那麽漂亮的女人,怎麽落得這麽淒慘的下場。她喜歡對著鏡子畫她那細得跟柳葉似的眉毛,喜歡抹口紅,我媽說女人是精致給自己看的。


    給我買漂亮衣服,告訴我女人要自重自愛的媽媽,就這麽沒了麽?


    我的手夠到了大麻袋,卻被兩個警察阻擋,差一點點我就摸到我媽了,就差一點點……


    “不要妨礙辦案。”警察有些冷冰冰的將我的手拍掉,麻袋也被拖上車,我可以聽到裏麵骨頭碰撞的聲音,可那是我媽的骨頭,是我媽的啊!


    我掙紮著要衝上去,可老巫婆用力的抱住我的腰,我掙脫不開她,狠狠地扭動著身子,甚至把老巫婆的眼鏡也打掉了,她也沒有鬆手。


    我始終沒有看到我媽的最後一麵。


    那個麻袋被拖到了車上的後備箱裏,這是屍體,而那把碎豬骨的大刀也被裝進了透明的袋子裏要被帶回警局,這是物證。


    而犯人,我爸,正被兩個警察按住肩膀從屋裏押了出來。他手上的手銬在太陽下,泛著刺眼的光,我的眼淚已經控製不住,順著臉流進嘴裏,我嚐了一下,苦澀的令我清醒。


    我瞪著紅彤彤的眼睛,站在我爸的麵前,大聲的質問他為什麽要殺了我媽,毀了這個家。


    我爸那雙和我如出一轍的漆黑眸子盯著我深深的看了許久。


    眼裏有掙紮,憤怒,無奈,唯獨沒有的就是悔恨。後來我知道,如果我不是長了一雙和他一模一樣的眼睛,也許我就會和我媽一樣被砍碎了裝進袋子裏了。


    “下賤的女人都該死!”


    我爸在被警察拉上警車前,咆哮了一聲,像是一頭發瘋的獅子,我想他就是這樣瘋癲著砍死我媽的,我媽死之前一定害怕極了吧,她是個連蟑螂都害怕的小女人啊。


    在警察錄口供的時候,我才知道我媽以前在夜總會做過小姐,金盆洗手後找了我爸這個老實人,而在13年後的今天,一切都被揭露了出來,我爸不堪做個肮髒女人的接盤俠,而憤怒的殺害了我媽。


    是那個女人!那天我爸媽爆發激烈爭吵之前來我家的那個卷發女人,肯定是她揭露了我媽的過去,她害死了我媽,讓我媽死的那麽慘。


    即使多年後我明白紙包不住火的這個道理,可我依舊恨那個女人。


    2005年6月13日。


    我媽被我爸砍死,我爸被警察帶走,我的家被毀了。我在老巫婆的懷裏哭得像條狗,是的,像一隻再也沒有家的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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