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 五營兵將法
湘西趕屍鬼事之祝由世家 作者:凝眸七弦傷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再來一碗?”方歌吟不由得啞然失笑,道,“你當是不要錢的茶酒,想喝多少就有多少嗎?”
方巍此時已被方歌此番小露身手折服,不知道爺爺葫蘆裏賣的什麽藥,連忙問道:“爺爺,剛才您給我喝的到底是什麽?”
“也沒什麽,不過是一點祝由道法,混煉五營兵將,做一杯而飲。可以為你護身護體,你毫無道法,今趟走腳,凶險重重,我不能時時刻刻刻照顧你,除了這碗五營兵將之水,你還需自己處處小心。”
“五營兵將,到底是什麽?爺爺您快說清楚。”方巍來了興趣,追問道。
“其實就是養鬼請神之術,我們祝由道法與茅山養五鬼有些相似,隻是茅山一脈在養鬼之時,需要以陰物為引,以血骷為門,太過陰毒。而我祝由不屑此法,所收皆是曆代凶性兵將,人道之中,為刀最凶,以兵最惡。我年輕的時候,也曾周遊古戰之場,收斂無辜兵靈煉魂。這些兵靈太過凶惡,以致地府都不敢收,成了孤魂野鬼,我將他們收攏歸一,以五生五畜供養,方得五營鬼兵。這五營官將,不同於茅山道術養五鬼,喜用未生怨靈,雖然厲害,但是反噬極大,一個不好,反噬己身。而我祝由以鬼兵入道,鬼兵雖然凶煞,卻不同於一般怨靈,是一些沒有修練升天的靈鬼地神,所以與人的關係最親近,可以享受人間香火,比之茅山養鬼,凶險要小許多,你有五營兵將護身,危機時刻,定能得到意想不到的幫助。”
“那為什麽隻收五營兵將,而不多收一點,搞他幾個軍,幾個師的鬼兵給我,那我豈不是成了鬼司令了。”方巍調侃地道。
“貪心不足!”方歌吟苦笑著搖頭,“你當我是飛天入地的神仙不成,五營兵將,已經窮盡了我畢生的本事,日日以心血供養,方能如臂指使,不然這等凶神惡煞之物,如何能夠聽你我二人的使喚?不過,有了這五營兵將,尋常陰物無法近你身,但你也不能托大,做任何事之前,都要跟我打招呼,不然……”
“爺爺,我又不是三歲小孩,需要您這麽反複念叨嗎?”方巍不滿道。
“那樣方好,那樣方好。”方歌吟端起手中煙槍,狠狠地抽了一口,愛憐地看著自己唯一的孫子,眼神依然遮掩不住一絲擔心。
“小蠻,你若在天有靈,就保佑你家兒子度過這生死大劫,我們今日出山,禍福難料,我知道,當年你的選擇是對的,但是方巍畢竟是我方家的骨血,是我方歌吟的孫子,我又豈能眼睜睜的看著他……我知道自己罪孽深重,百死難贖,但……”
想到此,方歌吟長歎一口氣,默然不語。
看著爺爺愣神了,方巍小心翼翼走上前去,問道:“爺爺,您怎麽了,這幾天總覺得您心事重重。”
“哦,沒什麽。你好生呆著,太陽一下山,我們就出門。”
說完方歌吟搬了一把凳子,坐在了屋外,看著漫天飄飄灑灑的白雪,陷入了長長的沉默。
終於,西天一輪紅日終於落下,方巍興奮地跳了起來道:“爺爺,太陽下山了,我們可以出發了吧?”
“是啊,‘上路’的時辰到了。”方歌吟將煙槍別在腰間,穩步走到棺材前麵,麵色變得有些肅穆,沉聲道:“方巍,我要開棺起屍了,你給我守好尋鄉燈,無論如何也不能讓它滅了。”
方巍知道事關重大,重重點頭,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在棺木下麵的尋鄉燈。
在方巍第一次守屍的時候,方歌吟就曾反複交代過尋鄉燈的重要之處。
湘西趕屍,靠的是死人吐出的最後一口生氣,用辰州沙強行將這口生氣封入體內,然後用辰州符分封住喜神的耳、鼻、口、眼、身、意,將喜神的三魂七魄封入體內。
人之將死,三魂七魄卻不會立即離開身體,而是在離地三尺之處盤旋七日,待七日之後,便會有閻府接引之人,引下地府。這三魂七魄尚有七日在人世的時間,若是有大神通者,隻要屍身未冷,完全可以再度還陽,這也是為什麽常常有道法高深之人,有七日還陽的本事。
待到七日之後,三魂七魄離體,就是道法再高之人,也全無辦法,除非有陸地神仙級別的高手,還能反轉一切,在人魂上孽鏡台之前,與陰司交流,強行還陽。若等到人魂站上孽鏡台,攀上望鄉樓之後,就算是將人魂強行灌入人體,人身與魂魄也隻會貌合神離,渾渾噩噩,宛如行屍走肉。
更嚴重的是,此舉打破了人間正常輪回,影響後世,貽害無窮。這些關竅,隻有祝由弟子才會明白,旁人不會輕易知曉。
所以湘西趕屍,以七日為界,七日之內,若是不能趕往目的地,為喜神超度,遺禍深重!
祝由之中立有嚴厲門規,趕屍超過七日者,一律逐出祝由!
這也是為什麽趕屍之道,隻能在湘西一帶流傳而無法跨省的原委。因為路途遙遠,山險水阻,一般祝由弟子很難在七日之內將喜神送達。
辰砂封住了神的六識,所以喜神無法與外界有任何感知的,這其中的好處是趕屍匠可以更好的操控喜神行路,壞處是拖慢了喜神的行路的節奏,所以必須要有一盞尋鄉燈。
尋鄉燈燈芯乃是用喜神身前胞衣所製(死者生前最親的內衣),衣上有著喜神生前的氣息,而燈油也是祝由特製,添加了死者的發絲、指甲唾液等物,有時甚至會添加屍油,這燈是喜神唯一能夠感應到的東西,所以一旦尋鄉燈滅,喜神就會彷徨失措,導致走煞。
個中厲害,方巍怎能不知,他目不轉睛盯住尋鄉燈,生怕有異。
終於要起屍了!!
方巍不由得有些激動,如果這棺木打開後,是昨日的那具女屍,那麽,昨晚發生的一切豈不是真實存在的?
馬上,一切就會真相大白了。
方巍此時已被方歌此番小露身手折服,不知道爺爺葫蘆裏賣的什麽藥,連忙問道:“爺爺,剛才您給我喝的到底是什麽?”
“也沒什麽,不過是一點祝由道法,混煉五營兵將,做一杯而飲。可以為你護身護體,你毫無道法,今趟走腳,凶險重重,我不能時時刻刻刻照顧你,除了這碗五營兵將之水,你還需自己處處小心。”
“五營兵將,到底是什麽?爺爺您快說清楚。”方巍來了興趣,追問道。
“其實就是養鬼請神之術,我們祝由道法與茅山養五鬼有些相似,隻是茅山一脈在養鬼之時,需要以陰物為引,以血骷為門,太過陰毒。而我祝由不屑此法,所收皆是曆代凶性兵將,人道之中,為刀最凶,以兵最惡。我年輕的時候,也曾周遊古戰之場,收斂無辜兵靈煉魂。這些兵靈太過凶惡,以致地府都不敢收,成了孤魂野鬼,我將他們收攏歸一,以五生五畜供養,方得五營鬼兵。這五營官將,不同於茅山道術養五鬼,喜用未生怨靈,雖然厲害,但是反噬極大,一個不好,反噬己身。而我祝由以鬼兵入道,鬼兵雖然凶煞,卻不同於一般怨靈,是一些沒有修練升天的靈鬼地神,所以與人的關係最親近,可以享受人間香火,比之茅山養鬼,凶險要小許多,你有五營兵將護身,危機時刻,定能得到意想不到的幫助。”
“那為什麽隻收五營兵將,而不多收一點,搞他幾個軍,幾個師的鬼兵給我,那我豈不是成了鬼司令了。”方巍調侃地道。
“貪心不足!”方歌吟苦笑著搖頭,“你當我是飛天入地的神仙不成,五營兵將,已經窮盡了我畢生的本事,日日以心血供養,方能如臂指使,不然這等凶神惡煞之物,如何能夠聽你我二人的使喚?不過,有了這五營兵將,尋常陰物無法近你身,但你也不能托大,做任何事之前,都要跟我打招呼,不然……”
“爺爺,我又不是三歲小孩,需要您這麽反複念叨嗎?”方巍不滿道。
“那樣方好,那樣方好。”方歌吟端起手中煙槍,狠狠地抽了一口,愛憐地看著自己唯一的孫子,眼神依然遮掩不住一絲擔心。
“小蠻,你若在天有靈,就保佑你家兒子度過這生死大劫,我們今日出山,禍福難料,我知道,當年你的選擇是對的,但是方巍畢竟是我方家的骨血,是我方歌吟的孫子,我又豈能眼睜睜的看著他……我知道自己罪孽深重,百死難贖,但……”
想到此,方歌吟長歎一口氣,默然不語。
看著爺爺愣神了,方巍小心翼翼走上前去,問道:“爺爺,您怎麽了,這幾天總覺得您心事重重。”
“哦,沒什麽。你好生呆著,太陽一下山,我們就出門。”
說完方歌吟搬了一把凳子,坐在了屋外,看著漫天飄飄灑灑的白雪,陷入了長長的沉默。
終於,西天一輪紅日終於落下,方巍興奮地跳了起來道:“爺爺,太陽下山了,我們可以出發了吧?”
“是啊,‘上路’的時辰到了。”方歌吟將煙槍別在腰間,穩步走到棺材前麵,麵色變得有些肅穆,沉聲道:“方巍,我要開棺起屍了,你給我守好尋鄉燈,無論如何也不能讓它滅了。”
方巍知道事關重大,重重點頭,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在棺木下麵的尋鄉燈。
在方巍第一次守屍的時候,方歌吟就曾反複交代過尋鄉燈的重要之處。
湘西趕屍,靠的是死人吐出的最後一口生氣,用辰州沙強行將這口生氣封入體內,然後用辰州符分封住喜神的耳、鼻、口、眼、身、意,將喜神的三魂七魄封入體內。
人之將死,三魂七魄卻不會立即離開身體,而是在離地三尺之處盤旋七日,待七日之後,便會有閻府接引之人,引下地府。這三魂七魄尚有七日在人世的時間,若是有大神通者,隻要屍身未冷,完全可以再度還陽,這也是為什麽常常有道法高深之人,有七日還陽的本事。
待到七日之後,三魂七魄離體,就是道法再高之人,也全無辦法,除非有陸地神仙級別的高手,還能反轉一切,在人魂上孽鏡台之前,與陰司交流,強行還陽。若等到人魂站上孽鏡台,攀上望鄉樓之後,就算是將人魂強行灌入人體,人身與魂魄也隻會貌合神離,渾渾噩噩,宛如行屍走肉。
更嚴重的是,此舉打破了人間正常輪回,影響後世,貽害無窮。這些關竅,隻有祝由弟子才會明白,旁人不會輕易知曉。
所以湘西趕屍,以七日為界,七日之內,若是不能趕往目的地,為喜神超度,遺禍深重!
祝由之中立有嚴厲門規,趕屍超過七日者,一律逐出祝由!
這也是為什麽趕屍之道,隻能在湘西一帶流傳而無法跨省的原委。因為路途遙遠,山險水阻,一般祝由弟子很難在七日之內將喜神送達。
辰砂封住了神的六識,所以喜神無法與外界有任何感知的,這其中的好處是趕屍匠可以更好的操控喜神行路,壞處是拖慢了喜神的行路的節奏,所以必須要有一盞尋鄉燈。
尋鄉燈燈芯乃是用喜神身前胞衣所製(死者生前最親的內衣),衣上有著喜神生前的氣息,而燈油也是祝由特製,添加了死者的發絲、指甲唾液等物,有時甚至會添加屍油,這燈是喜神唯一能夠感應到的東西,所以一旦尋鄉燈滅,喜神就會彷徨失措,導致走煞。
個中厲害,方巍怎能不知,他目不轉睛盯住尋鄉燈,生怕有異。
終於要起屍了!!
方巍不由得有些激動,如果這棺木打開後,是昨日的那具女屍,那麽,昨晚發生的一切豈不是真實存在的?
馬上,一切就會真相大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