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則新聞:《股民發造謠貼“能空倉就空倉”被罰15萬》,說,一位叫做“劉欽濤”的網友,2015年6月在一個股票的貼吧裏麵發布了消息,說“把所有倉位調整到半倉以下,能空倉就空倉,預計周四周五出重大利空。”而且在發帖之後還是意猶未盡,繼續在帖子的樓下不斷發表“看到就是救命”、“無空穴來風,你懂的”等煽動性言論。所以,證監會最終裁定對劉欽濤處以15萬元的罰款。”


    這真的讓人啞然失笑。想起當年北京某人揚言超市要漲價,某超市被罰200萬,與之倒有異曲同工之妙。


    不過,很多人認為“這家夥真準,神了”。有人就說:“照這麽說某大嘴要判死刑了,他信口雌黃說得還少嗎?特別是那些電視、報紙上的所有股評師,是不是都該判刑了?”更有人說:“有人稱4000點才是牛市的起點,它會不會被罰?”


    也有人表示,這個事情是媒體標題黨而已。劉某並不是因為唱空獲罪,他被罰是因為造謠,是“在不適合的地方不適當的時候說了不適合的話”。


    不過,萬事都要看根本。2015年6月,正是中國股市“山雨欲來風滿樓”的風雨飄搖時刻,證監會明確強調了嚴查股市造謠,包括通過“股吧”、微博、微信等新型媒體,編造、傳播內容不實的虛假或誤導性消息,對股價產生較大影響等行為。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表示,證監會“2015證監法網專項執法行動”集中部署了第四批針對編造、傳播虛假或誤導性信息的16起案件。證監會另一位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部分媒體、網絡、微博、微信發布了大量不實信息,有的純屬捕風捉影,有的對政策措施進行揣測性報道,甚至編造謠言,煽動過激情緒,對股票市場正常運行造成嚴重幹擾。


    《刑法》、《證券法》、《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等都對市場的造謠予以明確禁止規定。比如,《證券法》第七十八條明確規定“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


    這樣我總算明白了。打個比方,當日抗日“長沙會戰”的時候,戰局正緊,突然有人跳出來說:皇軍勢不可擋,一定會進入長沙,快跑,看到就是救命,無空穴來風,你懂的,快跑逃命去。當然,我們事後也知道日本鬼子進了長沙。那麽,起先嚷嚷的人,是預言帝,還是被****當成漢奸,執行戰時紀律就地正法了?


    有時候真是“飯可以亂吃話不可以亂說”,雖然劉欽濤被罰15萬元讓人覺得有捏“軟柿子”之嫌,還是“撞在槍口上”。造謠也好,泄密也好,給很多人提了個醒。其實,這篇文章我完全可以寫得很長,但我戰戰兢兢,不敢暢所欲言,正好點到為止,我怕等下也有人來敲門,說我造謠。


    這幾天,有一首小學生詩歌《我想變》非常流行。詩裏說:我想變成一顆樹/我開心時/開花/我不開心時/落葉。我改了一下,是這樣的:《我想變》,我想變成一張大嘴/我開心時/說話/我不開心時/閉嘴。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賴活著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uu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朱枸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朱枸並收藏賴活著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