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到大,她一直都不算勇敢。


    以前,在爸爸還像個爸爸的時候,她是爸媽手中的掌上明珠,他們不需要她勇敢,隻要她乖巧聽話不惹事。


    後來,爸爸變了,媽媽總勸她不要生爸爸的氣,說他不是故意,隻是工作不順利。


    於是,漸漸的,她變得越來越會忍氣吞聲,越來越不懂得發脾氣,也越來越沒有膽量。


    可是,這一回,她必須勇敢,她要拿出這二十二年來積聚起來的力量——為了不讓嚴默和她一起死。


    溫素錦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麽做到的,也許是腎上腺激發了她的潛能,她竟然憑著一己之力把身後那個孔武有力的男人推得連連後退。


    再退幾步就是一條河,而那,就是她的目的。


    河水會削減炸彈的威力,河床會擋住爆炸時產生的衝擊,這樣,他就安全了。


    “溫素錦,你敢!!”


    嚴默的聲音忽然傳了過來,溫素錦回頭看了他一眼,隻一眼,當作告別。


    嚴默的身手再矯捷,終究也比不上強大的慣性,“噗通”一聲,當溫素錦連同那個男人的身影從眼前消失的時候,他又一次感覺到了那種無能為力的感覺。


    這些年來,他以為自己變強了,可到這一刻,他恍然明白,原來他一直在原地踏步。


    他還是和當年一樣弱小,他連救下自己想救的人都做不到。


    姍姍來遲的警車終於在這個時候趕到了事發現場,呼嘯的警笛讓嚴默聽起來覺得刺耳極了。


    “同誌,是不是你們報的警?我們在那頭找到一個昏迷在路邊的男人,他就是歹徒嗎?除了你和那邊那兩個女士,還有其他受害者嗎?同誌?同誌?”


    這個男人是怎麽回事?聽不到他在問他問題嗎?


    嚴默就那樣看著河麵,靜靜地站著,像是一尊沒有生命的雕塑,隨著時間的流逝,他的表情終於出現了一絲鬆動。


    好安靜,安靜得太不尋常……


    那個炸彈沒有爆炸!!


    年輕的警-察剛想抬手拍嚴默的肩以引起他的注意,卻見他忽然回過頭來,拎起他的衣領大喊:“救人!趕緊下去救人!!”


    *


    這個世界上有許多路癡,溫素錦恰巧是其中一個,她的方向感天生奇差,就連剛去過的地方都會迷路。


    可是,有一個地方,她絕對不會找錯,那就是t大的籃球場。


    在那裏,剛剛上高一的她第一次看到了代表t大出場的嚴默。


    那時候的他,剛剛上大二,卻已經成了校隊的主力,她到現在還記得,當他出場的時候,那群在觀眾席上的女生有多瘋狂。


    也許就是從那時候起,她開始認定,打籃球的男生永遠都是帥氣的,而嚴默便是這群帥氣的男生中最帥的那一個。


    她曾經為了找他,在t大的花園裏迷過路,他一定不記得,他曾經替她指過路。


    可是她永遠都不會忘記那一刻,那是她第一次離他那麽近,雖然他的表情看起來有些不耐煩,可是還是讓她著迷。


    女生就是這樣,總是很容易在初戀中走火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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