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短尺丈量
從斬妖除魔開始長生不死 作者:陸月十九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金輝鋪灑,波光粼粼的陽春江麵停著三兩支烏梢。
竹篾小院內。
沈儀坐在凳子上,手握抹布,仔細的擦拭著刀鞘。
自己並不擅長照顧傷員,所幸瘋子經常受傷,小寡婦在他身上也練出些經驗。
至少先替馬濤和李新翰止住血,重新包紮成了“人樣”。
待李慕瑾清醒過來後,趕忙取出幾枚丹藥喂下,暫時穩住了他倆的生機。
她緩緩走出屋門。
鬆掉了馬尾,發絲略顯淩亂的遮住蒼白臉頰,氣息虛浮,顯然是昨夜爭鬥時不計後果,受了極大虧空。
李慕瑾神情間少了幾分嫵媚,原本水潤的紅唇此刻也是有些開裂。
注視著沈儀的背影,漸漸與腦海中昨夜那道身形吻合起來。
她扯扯唇角,嗓音沙啞:“其他人呢?”
“他們隻是力竭,沒有受什麽傷,醒的早些,去衙門牽馬了。”
沈儀放下抹布,將佩刀重新掛回腰間。
李慕瑾拖著凳子,到他旁邊坐下,用掌心撐著下頜,原本想問點什麽,卻又不知從何問起,於是就這麽呆呆的盯著他的側臉。
在沈儀終於忍不了這凝視,皺眉賞了她一記白眼後。
李慕瑾噗嗤笑了,眸中湧現感慨:“原來你是真的很擅長殺妖。”
擅長到了讓她這個從小在青州長大的姑娘,都完全無法想象的地步。
雖被跪在地上的村民們遮擋住視線,但河神那道淒厲的慘叫,至今仍在耳畔回蕩,若非遭遇生死恐懼,哪能讓自持身份的河神的如此失態。
“我以為你已經死了。”
對方追著黑風鑽入山林,不知是什麽妖物,但河神滿臉的期待卻被李慕瑾盡數收入眼底。
那是完全的信任中,又充斥著憧憬的神情,底氣十足。
沒想到最後回來的卻是沈儀。
“幸好你沒這樣想。”
李慕瑾站起身子,收斂笑意,毫不拘束的朝青年鞠了一躬。
若是對方抱有同樣的想法,那脫身之後最穩妥的方式,應該是趕回鎮魔司報信。
麵對境界遠高於自己的妖魔,無論任何人看了都覺得毫無勝算的情況下,以送回消息的名義離去,即便是鎮魔司也不會太過苛責。
“……”
沈儀略感詫異,壓根沒料到對方會忽然正經起來。
他擺擺手,還未開口,胳膊便被緊緊擁入一片浩瀚的溫軟中。
“哈哈。”
李慕瑾又變回先前那副不著調的模樣,抱住他的臂膀,吐槽道:“快給我嚇懵了!連手指頭都動不了,還得擠出一副鎮定自若的模樣,就這演技都沒能嚇住那河神,氣死我了。”
說罷,她撚著指尖,可憐兮兮的認真道:“你走過來的時候,我眼淚隻差一丁點就掉出來了,還好你長得俊俏,我琢磨著要保持下形象,這才忍住的。”
熟悉的觸感,竟是比宋家嫂嫂還驚人幾分。
沈儀無語,將手臂抽了回來:“差不多得了。”
魚叉刺下去的時候,對方神情間連恐懼都沒有,僅僅噙著些許歎意,還掉眼淚,唬鬼呢。
李慕瑾單手叉腰,大大咧咧的拍著心口:“還好還好,活著就行,命真大。”
鎮魔司的人,仿佛都挺看得開的。
被她笑容所感染,沈儀側首,眸子裏微不可察的戾氣略微淡了些許。
或許是從柏雲縣劉家醒來的那一刻起。
他還處於遊戲人生的心態,以至於沒有察覺到異樣。
隨著徹底擺脫掉前身留下的痕跡,漸漸融入這方世道。
沈儀莫名發現,自己竟習慣了手染鮮血的日子,甚至到了一種不見血反而有些不適的程度。
暴戾是幫助自己在這亂世存活下去的工具。
卻不能反讓自己成了它的傀儡。
沈儀深吸一口氣,心緒清明許多,這才看向院外。
小寡婦抱著幾件借來的舊衣服,敬畏的走近:“大人,您要不要換件衣裳,一時找不到新的,但都很幹淨。”
瘋子跟在她後麵,埋著腦袋,全然沒有了昨日的傻氣。
小心翼翼看向沈儀的目光中,滿是感激與畏懼。
對方那雙清澈眼眸,仿似可以看穿一切,銳利時,又能輕易震懾妖邪。
“盡量忍忍別換。”
李慕瑾搖搖頭,對於校尉而言,以這副姿態攜功績而歸,能更快的幫沈儀在鎮魔司站穩腳跟。
“額,也好。”
小寡婦取出一截木杆短尺,拘謹道:“那能不能讓我替您量量肩寬?”
李慕瑾像是看出什麽,這次倒沒拒絕,接過短尺,拉著沈儀起身。
“這是幹嘛?”沈儀有些疑惑。
“說不定是給你做衣服,送到青州感謝伱。”
李慕瑾捏著短尺,在他身上認真丈量起來,甚至連腰間的佩刀都一並量了進去。
將數目報給寡婦,揮揮手:“去吧。”
“謝謝大人。”
昨日還潑辣無比的小寡婦,今日卻是都不敢直視沈儀。
但也並非那種純粹的畏懼。
這種神情讓沈儀略感熟悉,但又說不出在哪裏見過。
寡婦帶著瘋子重新出門,迎麵撞上個男人,對方丟下一塊用草繩紮緊的魚肉,轉身就朝著下一家跑去。
“他……他都快把村子裏的人家跑遍了。”
小寡婦有些無奈的撿起魚肉。
昨日被沈儀強迫吞食河神的男人,迫切的想讓每個人都嚐嚐這美味,似乎隻有這樣,才能洗刷他心裏的罪惡感。
也隻有吞下這魚肉,才能撕碎他們用於欺騙自己的謊言。
既然是妖魔,自然不可能在河中養著三百童子。
沉江就是沉江,兒女不會再踏浪而來,更不會接自己去河神洞府享福。
這般心知肚明的事實,一旦沒了借口掩飾,便會讓人不禁羞愧捂麵。
“大饑之年,易子而食。”
“不得已而為之。”
“如今已能自食其力,當斷則斷,食人的終歸是妖魔,有用便供起來,無用時便該入腹。”
“這就是普通人的生存之道。”
“鎮魔司校尉無需捕魚耕地養活自己,皆是魚肉百姓者,不僅無法拿出糧食給其果腹,反要從他們口中再奪走一份,本身站的太高,若再過多苛責,不免顯得有些風涼。”
李慕瑾伸手放在沈儀的肩膀上,明眸閃爍,笑嘻嘻道:“沈大人高抬貴手,暫且饒過他們一次,好不好?”
是有心人為了保持地位,刻意將這大祭一遍又一遍的印刻於漁民腦海,仿佛這是祖輩的道理,萬萬不可違抗。
昨日連帶著村長在內的十餘人被瞬間奪去性命。
說實話,這般狠辣的手段,屬實是驚到李慕瑾了,卻也覺得心底舒暢!對方做了自己這群青州子弟不敢做的事情,而且做的幹脆利落。
但要是再添殺戮,味道就有些變了。
“他們昨天可沒想饒過你。”沈儀挑挑眉尖。
“這身衣服是白穿的?”李慕瑾撇嘴,扯了扯袖口雲紋:“動手的自然該死,但其餘人,沒有他們日夜勞作,咱們哪有俸祿吃糧……喂,你別扒拉我手,怎麽跟個大姑娘似的,一下都碰不得。”
“邊兒呆著去。”
沈儀拍拍肩膀,隨意道。
自己從醒來為止,從未行過惡事,隻求保全自身。
怎麽到了這女人口中,倒像是個殺伐不休的凶人似的。
竹篾小院內。
沈儀坐在凳子上,手握抹布,仔細的擦拭著刀鞘。
自己並不擅長照顧傷員,所幸瘋子經常受傷,小寡婦在他身上也練出些經驗。
至少先替馬濤和李新翰止住血,重新包紮成了“人樣”。
待李慕瑾清醒過來後,趕忙取出幾枚丹藥喂下,暫時穩住了他倆的生機。
她緩緩走出屋門。
鬆掉了馬尾,發絲略顯淩亂的遮住蒼白臉頰,氣息虛浮,顯然是昨夜爭鬥時不計後果,受了極大虧空。
李慕瑾神情間少了幾分嫵媚,原本水潤的紅唇此刻也是有些開裂。
注視著沈儀的背影,漸漸與腦海中昨夜那道身形吻合起來。
她扯扯唇角,嗓音沙啞:“其他人呢?”
“他們隻是力竭,沒有受什麽傷,醒的早些,去衙門牽馬了。”
沈儀放下抹布,將佩刀重新掛回腰間。
李慕瑾拖著凳子,到他旁邊坐下,用掌心撐著下頜,原本想問點什麽,卻又不知從何問起,於是就這麽呆呆的盯著他的側臉。
在沈儀終於忍不了這凝視,皺眉賞了她一記白眼後。
李慕瑾噗嗤笑了,眸中湧現感慨:“原來你是真的很擅長殺妖。”
擅長到了讓她這個從小在青州長大的姑娘,都完全無法想象的地步。
雖被跪在地上的村民們遮擋住視線,但河神那道淒厲的慘叫,至今仍在耳畔回蕩,若非遭遇生死恐懼,哪能讓自持身份的河神的如此失態。
“我以為你已經死了。”
對方追著黑風鑽入山林,不知是什麽妖物,但河神滿臉的期待卻被李慕瑾盡數收入眼底。
那是完全的信任中,又充斥著憧憬的神情,底氣十足。
沒想到最後回來的卻是沈儀。
“幸好你沒這樣想。”
李慕瑾站起身子,收斂笑意,毫不拘束的朝青年鞠了一躬。
若是對方抱有同樣的想法,那脫身之後最穩妥的方式,應該是趕回鎮魔司報信。
麵對境界遠高於自己的妖魔,無論任何人看了都覺得毫無勝算的情況下,以送回消息的名義離去,即便是鎮魔司也不會太過苛責。
“……”
沈儀略感詫異,壓根沒料到對方會忽然正經起來。
他擺擺手,還未開口,胳膊便被緊緊擁入一片浩瀚的溫軟中。
“哈哈。”
李慕瑾又變回先前那副不著調的模樣,抱住他的臂膀,吐槽道:“快給我嚇懵了!連手指頭都動不了,還得擠出一副鎮定自若的模樣,就這演技都沒能嚇住那河神,氣死我了。”
說罷,她撚著指尖,可憐兮兮的認真道:“你走過來的時候,我眼淚隻差一丁點就掉出來了,還好你長得俊俏,我琢磨著要保持下形象,這才忍住的。”
熟悉的觸感,竟是比宋家嫂嫂還驚人幾分。
沈儀無語,將手臂抽了回來:“差不多得了。”
魚叉刺下去的時候,對方神情間連恐懼都沒有,僅僅噙著些許歎意,還掉眼淚,唬鬼呢。
李慕瑾單手叉腰,大大咧咧的拍著心口:“還好還好,活著就行,命真大。”
鎮魔司的人,仿佛都挺看得開的。
被她笑容所感染,沈儀側首,眸子裏微不可察的戾氣略微淡了些許。
或許是從柏雲縣劉家醒來的那一刻起。
他還處於遊戲人生的心態,以至於沒有察覺到異樣。
隨著徹底擺脫掉前身留下的痕跡,漸漸融入這方世道。
沈儀莫名發現,自己竟習慣了手染鮮血的日子,甚至到了一種不見血反而有些不適的程度。
暴戾是幫助自己在這亂世存活下去的工具。
卻不能反讓自己成了它的傀儡。
沈儀深吸一口氣,心緒清明許多,這才看向院外。
小寡婦抱著幾件借來的舊衣服,敬畏的走近:“大人,您要不要換件衣裳,一時找不到新的,但都很幹淨。”
瘋子跟在她後麵,埋著腦袋,全然沒有了昨日的傻氣。
小心翼翼看向沈儀的目光中,滿是感激與畏懼。
對方那雙清澈眼眸,仿似可以看穿一切,銳利時,又能輕易震懾妖邪。
“盡量忍忍別換。”
李慕瑾搖搖頭,對於校尉而言,以這副姿態攜功績而歸,能更快的幫沈儀在鎮魔司站穩腳跟。
“額,也好。”
小寡婦取出一截木杆短尺,拘謹道:“那能不能讓我替您量量肩寬?”
李慕瑾像是看出什麽,這次倒沒拒絕,接過短尺,拉著沈儀起身。
“這是幹嘛?”沈儀有些疑惑。
“說不定是給你做衣服,送到青州感謝伱。”
李慕瑾捏著短尺,在他身上認真丈量起來,甚至連腰間的佩刀都一並量了進去。
將數目報給寡婦,揮揮手:“去吧。”
“謝謝大人。”
昨日還潑辣無比的小寡婦,今日卻是都不敢直視沈儀。
但也並非那種純粹的畏懼。
這種神情讓沈儀略感熟悉,但又說不出在哪裏見過。
寡婦帶著瘋子重新出門,迎麵撞上個男人,對方丟下一塊用草繩紮緊的魚肉,轉身就朝著下一家跑去。
“他……他都快把村子裏的人家跑遍了。”
小寡婦有些無奈的撿起魚肉。
昨日被沈儀強迫吞食河神的男人,迫切的想讓每個人都嚐嚐這美味,似乎隻有這樣,才能洗刷他心裏的罪惡感。
也隻有吞下這魚肉,才能撕碎他們用於欺騙自己的謊言。
既然是妖魔,自然不可能在河中養著三百童子。
沉江就是沉江,兒女不會再踏浪而來,更不會接自己去河神洞府享福。
這般心知肚明的事實,一旦沒了借口掩飾,便會讓人不禁羞愧捂麵。
“大饑之年,易子而食。”
“不得已而為之。”
“如今已能自食其力,當斷則斷,食人的終歸是妖魔,有用便供起來,無用時便該入腹。”
“這就是普通人的生存之道。”
“鎮魔司校尉無需捕魚耕地養活自己,皆是魚肉百姓者,不僅無法拿出糧食給其果腹,反要從他們口中再奪走一份,本身站的太高,若再過多苛責,不免顯得有些風涼。”
李慕瑾伸手放在沈儀的肩膀上,明眸閃爍,笑嘻嘻道:“沈大人高抬貴手,暫且饒過他們一次,好不好?”
是有心人為了保持地位,刻意將這大祭一遍又一遍的印刻於漁民腦海,仿佛這是祖輩的道理,萬萬不可違抗。
昨日連帶著村長在內的十餘人被瞬間奪去性命。
說實話,這般狠辣的手段,屬實是驚到李慕瑾了,卻也覺得心底舒暢!對方做了自己這群青州子弟不敢做的事情,而且做的幹脆利落。
但要是再添殺戮,味道就有些變了。
“他們昨天可沒想饒過你。”沈儀挑挑眉尖。
“這身衣服是白穿的?”李慕瑾撇嘴,扯了扯袖口雲紋:“動手的自然該死,但其餘人,沒有他們日夜勞作,咱們哪有俸祿吃糧……喂,你別扒拉我手,怎麽跟個大姑娘似的,一下都碰不得。”
“邊兒呆著去。”
沈儀拍拍肩膀,隨意道。
自己從醒來為止,從未行過惡事,隻求保全自身。
怎麽到了這女人口中,倒像是個殺伐不休的凶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