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四十四章豬一(下)
聽聞人傾城到這裏,我整個人被雷的裏嫩外焦,對嘻哈音樂的這個創始人,我簡直是有些無語了。!
在藝術界是有許多人喜歡搞一些怪怪的東西,對於普通人來是完全看不懂的。
如像畢加索,他畫的那些抽象派的畫,在普通人看來簡直是一個小朋友信手塗鴉的,完全沒有任何藝術價值。
可是世人基本都知道,不要畢加索的畫了,算是畢加索沒有完成的作品,或者他像垃圾一樣丟掉的不滿意的失敗之作,在全世界的各大拍賣場之都能拍出一個好幾千萬或者億美金的價格來。
但這個嘻哈音樂的創始人,連名字都取的這麽葩,真是讓人無法理解。
pig是豬的意思,ne代表著數字一,聞人傾城的並沒有錯,嘻哈音樂的創始人的英名要是直譯過來,是豬一的意思。
可這個嘻哈音樂的創始人,為什麽給自己取了一個這樣的名字或者稱號呢?
豬一,難道他是在暗示,他是一頭豬嗎?
或者,他認為自己是豬裏麵最優秀的,排名第一,所以簡稱豬一!
放著好好的人不做,為什麽要跟豬爭第一呢?這為嘻哈音樂的創始人給自己取名字的意圖,還真是讓人想不明白。
難不成,他認為萬物之靈的人,連豬都不如嗎?
這難怪他創造出來的嘻哈音樂三觀炸裂,在我們這些正常人聽起來是那麽刺耳,表達的情緒是那麽的頹廢。
看著我那一臉驚的表情,聞人傾城自然是能夠理解我為什麽會有這種表現,不要我了,算是聞人傾城和天機門的這些人,在第一次聽到豬一的名字之時,全都感到很是吃驚,都認為嘻哈音樂的這個創始人腦子肯定不正常,估計是從那個精神病醫院裏麵跑出來的。
不過在對嘻哈音樂和嘻哈音樂的創始人豬一有了一個深層次的了解之後,聞人傾城卻能夠斷定,pigen這個人絕不簡單。
此刻,見我一臉驚的愣在了那裏,聞人傾城繼續道:“在個世紀八十年代,嘻哈音樂最早誕生於紐約的貧民區。”
“這種音樂的表達方式較簡單直白,對於那些生活在社會底層的貧民來,反而是最容易接受的。”
“在接下來的幾年時間裏麵,嘻哈音樂迅蔓延和普及,不僅貧民區的貧民沉迷於這種音樂,連整個主流社會,都認同了這種音樂,甚至把這種音樂當成了一種獨有的化,在近幾年來向全世界的範圍內輸出。”
“連我們國家,都有為數不少的年輕一代喜歡和沉迷了這種表達方式無低俗,傳播著各種負麵情緒的音樂化。”
聽聞人傾城到這裏,我默默的點了點頭,看來聞人傾城對這種嘻哈音樂的看法和我一樣,她認為這種音樂是有負能量的,聽了會讓人感到很不舒服。
不過雖然認同聞人傾城的法,但我卻並沒有表自己的意見,而是等著聞人傾城繼續下去。
既然聞人傾城認為這嘻哈音樂有問題,那她接下來肯定會把她認為的問題所在出來。
果然,聞人傾城接著道:“根據我的了解,這種嘻哈音樂的受眾,絕大多數是貧民區的窮人,你應該很清楚的知道,雖然西方國家整天講什麽民主自由,博愛平等,但種族歧視在西方國家反而是最嚴重的。”
“這個國家的窮人階層,絕大多數是有色人種。”
“如我們來自東方的黃種人,到了美國很受歧視,很難為主流社會所接受。”
“至於祖先是非洲大6的那些人,雖然在美國有好幾千萬人口,但他們的社會地位卻一直都無法提升,經常會受到白人的欺淩。”
“所以貧民區的窮人,絕大多數是來自非洲大6的,這種嘻哈音樂的傳播,最早是從貧民區的這些人之傳播開來的。”
到這裏,聞人傾城的話鋒一轉,臉的表情顯的凝重了許多,然後道:“根據我的了解,自從這種嘻哈音樂在貧民區之傳播開來之後,每隔十年左右的時間,整個美國的犯罪率會提高百分之三十。”
“搶劫,強奸,殺人,偷盜,吸毒販毒,各種犯罪在貧民區之屢見不鮮,猖獗至極。”
“迄今為止,過了差不多有半個世紀的樣子,無論是貧民區還是富人區,相對於八十年代來,犯罪率整體提高了百分之兩百。”
“這幾年來我們國家來這裏留的留生被殺的案子屢見不鮮,槍擊案基本每天都有生,每隔幾個月或者半年左右時間,都會有一起重大的恐怖襲擊事件生。”
“這個國家雖然是全世界最達最富有的國家,但卻是一個極度不安全的國家。”
聽聞人傾城到這裏,我忍不住的倒吸了一口冷氣,不過我卻不得不承認,聞人傾城她所的,確實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對有錢人來,這個號稱全球最達的國家是天堂,隻要你有足夠的金錢,可以享受到最富有的物質生活。
但對於窮人來,這個國家卻如同地獄一般。
過了晚八點鍾,貧民區的窮人不能出門,因為一旦出門,很有可能會死在黑暗的罪惡之下。
反而像我們國家,物質雖然沒有那麽達,可在安全來,卻是全世界的絕大多數國家所不能相提並論的。
那怕是半夜兩三點,一個單身女子走在大街,基本都很少會受到侵犯,很少有犯罪事件生。
當然,也不排除會有犯罪案生,隻是相對於西方世界的許多國家來,我們國家的安全指數要高了許多倍。
多餘的話暫且不表,聽聞人傾城到這裏,讓我不得不想,這些年來整個美國的犯罪率不斷的提升,難道是因為和這種音樂的傳播有關?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這種音樂也太恐怖了吧!
一旦這種音樂蔓延到了全世界,在全世界的範圍內流行了起來,那沉迷於這種音樂的人,豈不是都會受到影響?
受到了這種音樂的影響,正常人會變成腦殘,會變成最煩,會是非不分,黑白不明嗎?
打個簡單的方,假如某個女人她擁有著英俊帥氣的丈夫和可愛聰明的女兒,但她在沉迷於這種音樂之後,會忘記了自己擁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會忘記了自己英俊帥氣的丈夫,忘記了自己聰明可愛的女兒。
甚至受到這種音樂的影響,她自甘墮落,和歌舞廳的那些人一樣,沉迷於一些迷幻藥粉,沉迷於男女之間最原始的那種瘋狂之
如果這種音樂有這麽可怕的作用,那在我看來,這種音樂簡直可以把這個世界都毀滅!
看著歌舞廳之的那些瘋狂扭動著身體,表現的不堪入目的男男女女,我的這種感覺竟然越來越明顯了。
如果這種音樂傳播到了全世界範圍內,五十年一百年之內或許還不能把整個世界都給毀滅了,但有個三五百年的時間,肯定可以讓所有的人類全部都瘋狂。
想至此,我忍不住的問著聞人傾城道:“傾城,你的意思是,這種音樂會讓人瘋狂,會滋生犯罪,會讓整個世界走向毀滅嗎?”
對於我的這話,聞人傾城並沒有立刻給我做出答複,她反而用她那雙無靈動,充滿著智慧的雙眸和我相顧對視著,在沉默了片刻之後,卻突然問著我道:“薑一,不知道你對嘻哈音樂的創始人pigne的名字感到有些特別之處呢?”
本來我感覺pigne豬一這個名字有些葩,但這會兒聞人傾城這樣一問,讓我對這個名字更加好了。
難不成豬一這個名字,還代表了其他方麵的意思嗎?
聞人傾城和秦楚楚他們到美國來的目的,是為了尋找混沌魔神的下落,難道這個豬一,他是某個混沌魔神的化身嗎?
作為混沌魔神,創造出這樣的音樂,能夠讓人入魔,讓人癡迷,讓全世界都陷入混亂之,甚至毀滅人類,這好像有一定的道理。
一念至此,我麵色凝重的對著聞人傾城道:“傾城,難道這個豬一,他是某個混沌魔神不成?”
然而聞人傾城卻搖了搖頭,麵露不屑和鄙夷之色。
隨後聞人傾城道:“pigne他怎麽可能是混沌魔神,他充其量算是一個混沌魔神的代言人罷了。”
雖然聞人傾城一口否決了豬一是混沌魔神的可能,但從聞人傾城的話來看,混沌魔神是絕對存在的,而且這個混沌魔神在豬一的背後。
甚至的具體的一點,像這種能夠讓人沉迷其,讓人失去理智,讓人精神混亂,最終走向毀滅的音樂,恐怕很有可能是出自混沌魔神之手,而並不是那個所謂的豬一。
隻不過聞人傾城她為什麽能夠肯定,豬一是混沌魔神的代言人,而並不是混沌魔神本人呢?
對於這一點我感到很難理解,所以我直接問起了聞人傾城。
“傾城,你為什麽會認為豬一他充其量是混沌魔神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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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聞人傾城到這裏,我整個人被雷的裏嫩外焦,對嘻哈音樂的這個創始人,我簡直是有些無語了。!
在藝術界是有許多人喜歡搞一些怪怪的東西,對於普通人來是完全看不懂的。
如像畢加索,他畫的那些抽象派的畫,在普通人看來簡直是一個小朋友信手塗鴉的,完全沒有任何藝術價值。
可是世人基本都知道,不要畢加索的畫了,算是畢加索沒有完成的作品,或者他像垃圾一樣丟掉的不滿意的失敗之作,在全世界的各大拍賣場之都能拍出一個好幾千萬或者億美金的價格來。
但這個嘻哈音樂的創始人,連名字都取的這麽葩,真是讓人無法理解。
pig是豬的意思,ne代表著數字一,聞人傾城的並沒有錯,嘻哈音樂的創始人的英名要是直譯過來,是豬一的意思。
可這個嘻哈音樂的創始人,為什麽給自己取了一個這樣的名字或者稱號呢?
豬一,難道他是在暗示,他是一頭豬嗎?
或者,他認為自己是豬裏麵最優秀的,排名第一,所以簡稱豬一!
放著好好的人不做,為什麽要跟豬爭第一呢?這為嘻哈音樂的創始人給自己取名字的意圖,還真是讓人想不明白。
難不成,他認為萬物之靈的人,連豬都不如嗎?
這難怪他創造出來的嘻哈音樂三觀炸裂,在我們這些正常人聽起來是那麽刺耳,表達的情緒是那麽的頹廢。
看著我那一臉驚的表情,聞人傾城自然是能夠理解我為什麽會有這種表現,不要我了,算是聞人傾城和天機門的這些人,在第一次聽到豬一的名字之時,全都感到很是吃驚,都認為嘻哈音樂的這個創始人腦子肯定不正常,估計是從那個精神病醫院裏麵跑出來的。
不過在對嘻哈音樂和嘻哈音樂的創始人豬一有了一個深層次的了解之後,聞人傾城卻能夠斷定,pigen這個人絕不簡單。
此刻,見我一臉驚的愣在了那裏,聞人傾城繼續道:“在個世紀八十年代,嘻哈音樂最早誕生於紐約的貧民區。”
“這種音樂的表達方式較簡單直白,對於那些生活在社會底層的貧民來,反而是最容易接受的。”
“在接下來的幾年時間裏麵,嘻哈音樂迅蔓延和普及,不僅貧民區的貧民沉迷於這種音樂,連整個主流社會,都認同了這種音樂,甚至把這種音樂當成了一種獨有的化,在近幾年來向全世界的範圍內輸出。”
“連我們國家,都有為數不少的年輕一代喜歡和沉迷了這種表達方式無低俗,傳播著各種負麵情緒的音樂化。”
聽聞人傾城到這裏,我默默的點了點頭,看來聞人傾城對這種嘻哈音樂的看法和我一樣,她認為這種音樂是有負能量的,聽了會讓人感到很不舒服。
不過雖然認同聞人傾城的法,但我卻並沒有表自己的意見,而是等著聞人傾城繼續下去。
既然聞人傾城認為這嘻哈音樂有問題,那她接下來肯定會把她認為的問題所在出來。
果然,聞人傾城接著道:“根據我的了解,這種嘻哈音樂的受眾,絕大多數是貧民區的窮人,你應該很清楚的知道,雖然西方國家整天講什麽民主自由,博愛平等,但種族歧視在西方國家反而是最嚴重的。”
“這個國家的窮人階層,絕大多數是有色人種。”
“如我們來自東方的黃種人,到了美國很受歧視,很難為主流社會所接受。”
“至於祖先是非洲大6的那些人,雖然在美國有好幾千萬人口,但他們的社會地位卻一直都無法提升,經常會受到白人的欺淩。”
“所以貧民區的窮人,絕大多數是來自非洲大6的,這種嘻哈音樂的傳播,最早是從貧民區的這些人之傳播開來的。”
到這裏,聞人傾城的話鋒一轉,臉的表情顯的凝重了許多,然後道:“根據我的了解,自從這種嘻哈音樂在貧民區之傳播開來之後,每隔十年左右的時間,整個美國的犯罪率會提高百分之三十。”
“搶劫,強奸,殺人,偷盜,吸毒販毒,各種犯罪在貧民區之屢見不鮮,猖獗至極。”
“迄今為止,過了差不多有半個世紀的樣子,無論是貧民區還是富人區,相對於八十年代來,犯罪率整體提高了百分之兩百。”
“這幾年來我們國家來這裏留的留生被殺的案子屢見不鮮,槍擊案基本每天都有生,每隔幾個月或者半年左右時間,都會有一起重大的恐怖襲擊事件生。”
“這個國家雖然是全世界最達最富有的國家,但卻是一個極度不安全的國家。”
聽聞人傾城到這裏,我忍不住的倒吸了一口冷氣,不過我卻不得不承認,聞人傾城她所的,確實是一個不爭的事實。
對有錢人來,這個號稱全球最達的國家是天堂,隻要你有足夠的金錢,可以享受到最富有的物質生活。
但對於窮人來,這個國家卻如同地獄一般。
過了晚八點鍾,貧民區的窮人不能出門,因為一旦出門,很有可能會死在黑暗的罪惡之下。
反而像我們國家,物質雖然沒有那麽達,可在安全來,卻是全世界的絕大多數國家所不能相提並論的。
那怕是半夜兩三點,一個單身女子走在大街,基本都很少會受到侵犯,很少有犯罪事件生。
當然,也不排除會有犯罪案生,隻是相對於西方世界的許多國家來,我們國家的安全指數要高了許多倍。
多餘的話暫且不表,聽聞人傾城到這裏,讓我不得不想,這些年來整個美國的犯罪率不斷的提升,難道是因為和這種音樂的傳播有關?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這種音樂也太恐怖了吧!
一旦這種音樂蔓延到了全世界,在全世界的範圍內流行了起來,那沉迷於這種音樂的人,豈不是都會受到影響?
受到了這種音樂的影響,正常人會變成腦殘,會變成最煩,會是非不分,黑白不明嗎?
打個簡單的方,假如某個女人她擁有著英俊帥氣的丈夫和可愛聰明的女兒,但她在沉迷於這種音樂之後,會忘記了自己擁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會忘記了自己英俊帥氣的丈夫,忘記了自己聰明可愛的女兒。
甚至受到這種音樂的影響,她自甘墮落,和歌舞廳的那些人一樣,沉迷於一些迷幻藥粉,沉迷於男女之間最原始的那種瘋狂之
如果這種音樂有這麽可怕的作用,那在我看來,這種音樂簡直可以把這個世界都毀滅!
看著歌舞廳之的那些瘋狂扭動著身體,表現的不堪入目的男男女女,我的這種感覺竟然越來越明顯了。
如果這種音樂傳播到了全世界範圍內,五十年一百年之內或許還不能把整個世界都給毀滅了,但有個三五百年的時間,肯定可以讓所有的人類全部都瘋狂。
想至此,我忍不住的問著聞人傾城道:“傾城,你的意思是,這種音樂會讓人瘋狂,會滋生犯罪,會讓整個世界走向毀滅嗎?”
對於我的這話,聞人傾城並沒有立刻給我做出答複,她反而用她那雙無靈動,充滿著智慧的雙眸和我相顧對視著,在沉默了片刻之後,卻突然問著我道:“薑一,不知道你對嘻哈音樂的創始人pigne的名字感到有些特別之處呢?”
本來我感覺pigne豬一這個名字有些葩,但這會兒聞人傾城這樣一問,讓我對這個名字更加好了。
難不成豬一這個名字,還代表了其他方麵的意思嗎?
聞人傾城和秦楚楚他們到美國來的目的,是為了尋找混沌魔神的下落,難道這個豬一,他是某個混沌魔神的化身嗎?
作為混沌魔神,創造出這樣的音樂,能夠讓人入魔,讓人癡迷,讓全世界都陷入混亂之,甚至毀滅人類,這好像有一定的道理。
一念至此,我麵色凝重的對著聞人傾城道:“傾城,難道這個豬一,他是某個混沌魔神不成?”
然而聞人傾城卻搖了搖頭,麵露不屑和鄙夷之色。
隨後聞人傾城道:“pigne他怎麽可能是混沌魔神,他充其量算是一個混沌魔神的代言人罷了。”
雖然聞人傾城一口否決了豬一是混沌魔神的可能,但從聞人傾城的話來看,混沌魔神是絕對存在的,而且這個混沌魔神在豬一的背後。
甚至的具體的一點,像這種能夠讓人沉迷其,讓人失去理智,讓人精神混亂,最終走向毀滅的音樂,恐怕很有可能是出自混沌魔神之手,而並不是那個所謂的豬一。
隻不過聞人傾城她為什麽能夠肯定,豬一是混沌魔神的代言人,而並不是混沌魔神本人呢?
對於這一點我感到很難理解,所以我直接問起了聞人傾城。
“傾城,你為什麽會認為豬一他充其量是混沌魔神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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