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點雨,傍晚時分事務所裏陰沉沉。為了節約能源,馬主任提出方案,除了門廳部分,其他地方有人才開燈。整個辦公區隻有金小田一個人,於是隻亮著她頂上一盞燈。馬主任以身作則,搬了張椅子坐窗邊,就著陰暗天光看他複習教材,不時嘟囔兩句。
金小田埋頭處理案頭工作,馬主任不同意多招人手,事務所將多兵少,有些勤大狀自己整理檔案,其他把這些活分給金小田和前台。另一個年輕律師沒拿到律師證前,也是幹此類活主力,等拿到證後他就推掉了,把時間用開拓客戶上。
吳明從外麵回來,心情本來不好,遠遠看著寫字樓燈火黯淡,加氣不打一處來,為了省幾個電費,弄得事務所跟即將倒閉似,像什麽樣。他沉著臉進自己辦公室,默默地背對著門口坐了會,終於忍不住叫金小田進去,“幼兒園那個案子,你跟得怎麽樣了?”
這個麽,金小田很有把握地說,“還差原告那邊沒見麵。原告一直外地,我去他家看過,家裏是沒人,隻能等他們回來了。”
不對……吳明不耐煩地說,“哪可能一直外地,動動你腦子,人之所以比動物高級是因為大腦構造不同。”
金小田摸摸鼻子,簡直能摸到一鼻子灰。前台和她很想知道那件勞資糾紛案進展,但吳明外麵受了兩天氣,回來一張臉拉得老長,她倆哪敢虎頭上拍蒼蠅,高壓之下工作效率高了不少。
“走,我跟你一起去。”吳明一想到這兩天遭遇就恨不得找點事忙,好讓自己沒時間想那些。
“是不是那家公司沒有誠意?”金小田坐吳明車上,感受到一波又一波冷空氣,小心翼翼地對他表示關心。
“嗯。”吳明鼻子裏出氣哼了聲。他還沒見過這樣公司,大老板把人叫了去,第一天空等到晚上六點;第二天他原打算不去,但禁不住聯係人左一個電話右一個電話好話說又了,也是希望能創造一個合作條件。誰知又是空等,聯係人再三道歉,又不肯放他走,“我們老板既然讓我請你來,就要讓我留住你這裏等他。你不替他打工,走了也無所謂;我可慘了,他想見時候見不到人,肯定會把我炒掉。”
聯係人好歹是對方公司高級經理,吳明給了他麵子沒當場發作,但心情真很差。如今吳明也算是奮鬥出一點成績人,越是這種時候越是受不得丁點委屈,好像被人當麵扇了巴掌:你以為你算是根蔥了?巨額財富麵前還不是被呼來喝去。
金小田仍然保持謹慎地關心,“要不別理了,我們不缺一個打不贏官司。”
吳明繼續鼻子出氣,哼了一聲。他對這公司除了憤然就是鄙視,老板霸道、管理混亂,難怪會被人抓住其中漏洞。人事主管此仁兄實是個人物,把能利用漏洞都用上了。首先合同上試用期六個月,按照《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他不聲不響,合同照簽,利用身為招聘主管職位,每天早出晚歸,再晚也不忘到公司打卡,周末是安排自己加班,理由是外地人才市場招聘,甚至國家法定假日也不例外。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此仁兄安排了不少麵試,人選質量卻極差,眾部門紛紛投訴,從而被人挖出他“加班時段”學駕駛、逛商場、甚至回家吃了飯再回公司打卡種種事宜。但是,由於行政經理兼管工作太多,竟然又拖了半個月,直到他工作三個多月後才告知這位下屬:他沒通過試用期,必須馬上離開工作崗位。
此仁兄不慌不忙,後腳踏出公司大門,前腳帶著早已準備好勞動合同、工資條、考勤紀錄及其他文件,到勞動局通過仲裁拿到了補償。八萬多中有一部分是沒有付加班工資,包括法定假日三倍工資;一部分是兩個月後依法自動轉為正式員工,公司沒有提前3天通知離職,需要給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還有一部分則是未繳養老保險補償。
霸道老板公司名義上為了員工少交個人所得稅,給到員工手上勞動合同和工資條都是陰陽兩份;考勤紀錄是電子,員工沒辦法拿到。由於證據不全,被辭員工即使申請仲裁也沒辦法得到合理補償,而且大部分人擔心把事情鬧大影響以後就業,多半自認倒黴。公司倒是頭一回遇到厲害角色,一時大意沒有認真應對,竟然賬上被劃去了賠償款,到了此人手上。
所謂出來混,早晚有一天要還……然而法律就是法律,不管解聘得是否公正,它隻看證據,誰證據充足誰說話聲音響。公司頭一次正確地踢走一個人後,反而付出了大筆賠償金。
想到這裏,吳明心情好轉許多。入行許久以來,令他真正憤怒事不少,但像這種被“人質”綁架心情,實不好受。他緊緊握住方向盤,沒辦法,要想讓自己聲音讓別人聽得到,必須讓自己聲音響。而現社會,對他來說,達到途徑是必須成功。弱水三千,他隻取一瓢飲,他既然擅長做律師,就要把律師本職做到精、強。
“有沒有問過原告鄰居,他家孩子是否真學鋼琴,是否真有成為鋼琴家可能?”
“原告是否真請了假去陪孩子?這些隻要問他工作單位就能得到正確信息。”
“還有,重要一點,孩子受傷真是小朋友們打鬧造成嗎?”
金小田被吳明問得抬不起頭,吳明並沒意她,把車開向另一條路。
“不是這條路,走錯了。”金小田提醒他。
“我們先去找一位骨科專家。”吳明說。
“不是已經定了是十級傷殘?”金小田不解地問。
“多問問專家也好,說不定他們有不同意見。”吳明堅持。
從專家家裏出來,金小田微微有點失落,她剛才真很希望能有不同結論,比如是陳舊性傷之類。可惜不是。
吳明顯然也有些失望,默不做聲大步走前麵,任雨絲打濕了頭發和身上衣服。
金小田加步伐追上去,用傘幫他遮擋住雨水。
“下一個,鄰居。”吳明說。
鄰居那他們得到一些收獲,這孩子雖然父母要求下學習鋼琴,但不能體諒父母望子成龍心情,過去大半年多次發生爭吵。孩子畢竟還小,有次竟然故意把一大瓶可樂倒鋼琴上,他父母憤怒之下狠狠揍了他。那次據說打得很重,有兩個多月沒練琴,好像傷到了手。
“具體情況好去問他鋼琴老師。”鄰居笑著說,“近我們耳根清淨,否則這個時候要開始練琴了。他家雙職工,每晚吃過晚飯已經近八點。八點多開始練琴,九點多才收工。大家是鄰居,上次我跟他家提了下,希望九點以後別練。他家說了許多苦衷,也不容易。”
“他們家學琴地方是?”金小田問。
“我想想,好像是什麽中心?”
吳明手機gps上開展搜索,近是有家文化中心,那裏有音樂培訓班。他把名字報出來,鄰居高興地說,“對對,是那裏。”
“現?應該都下班了。”金小田不確定地說,
“去試試。”
他們運氣還不錯,雖然文化中心燈關了,但後一個離開人正鎖門。
“原文斌?我知道,我們這學生。”
“對,挺調皮孩子,有次弄壞了家裏鋼琴,他父親用鋼尺打他,不小心打傷了他手。”
“我們中心宗旨,孩子們學音樂並不是一定要成為什麽家,而是讓他們從小懂得欣賞音樂美。沒關係,即使受過傷,也不影響他做音樂愛好者。”
回到車上,不用吳明說,金小田也知道他想要是什麽,“我明天再去找是誰照顧孩子,下午就把答辯狀寫出來。”
第二天中午,金小田興衝衝地打電話告訴吳明,“孩子一直由他祖父母照顧,又可以省下不少誤工費。”
吳明聽了一笑,“我這邊也有一條信息,我們可以反訴。事發第二天,家長鬧到幼兒園時,園方為了息事寧人,給了他們六千元,還簽了書麵協議。協議符合民事法律行為要件,具有法律效力,應該認定為合同。所以這件事應該由合同法來處理,既然園方履行了協議約定補償義務,雙方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已經終止。原告獲得補償後出爾反爾,違反民法誠信原則,違反《合同法》第八條規定,起訴是濫用訴權。”
對對對,金小田連聲稱是-雖然,她心裏說,吳明你這個奸詐大狀。
“下午你辦公室嗎?”金小田問,“我隻要半小時就能完成答辯狀,打出來給你過目。”
吳明頓了頓,“下午我有事要出去,你還是發我郵箱。”
他走出自己小辦公室,想了想,還是回進去關了裏麵燈。算了,還沒足夠強大前還是能省一分是一分。
“吳律師,有人指名請你……”正接電話前台連忙叫住往外走他。
吳明拿過電話,“對,我是吳明,您哪位?”他用前台遞過來紙和筆,迅速寫下對方姓名、聯係電話,“今天下午我不。明天上午,……八點,我辦公室等你。好,到時見。”
“吳律師,又去那裏?”前台問,“他們到底打不打官司?”
誰知道,吳明不知道,但是客戶總是對,即使隻是潛客戶。
他匆匆走出事務所,這是一個晴天,迎麵吹來風帶了淡淡桂花香。
不錯,很好一天,他發動了車子,駛向前方。
金小田埋頭處理案頭工作,馬主任不同意多招人手,事務所將多兵少,有些勤大狀自己整理檔案,其他把這些活分給金小田和前台。另一個年輕律師沒拿到律師證前,也是幹此類活主力,等拿到證後他就推掉了,把時間用開拓客戶上。
吳明從外麵回來,心情本來不好,遠遠看著寫字樓燈火黯淡,加氣不打一處來,為了省幾個電費,弄得事務所跟即將倒閉似,像什麽樣。他沉著臉進自己辦公室,默默地背對著門口坐了會,終於忍不住叫金小田進去,“幼兒園那個案子,你跟得怎麽樣了?”
這個麽,金小田很有把握地說,“還差原告那邊沒見麵。原告一直外地,我去他家看過,家裏是沒人,隻能等他們回來了。”
不對……吳明不耐煩地說,“哪可能一直外地,動動你腦子,人之所以比動物高級是因為大腦構造不同。”
金小田摸摸鼻子,簡直能摸到一鼻子灰。前台和她很想知道那件勞資糾紛案進展,但吳明外麵受了兩天氣,回來一張臉拉得老長,她倆哪敢虎頭上拍蒼蠅,高壓之下工作效率高了不少。
“走,我跟你一起去。”吳明一想到這兩天遭遇就恨不得找點事忙,好讓自己沒時間想那些。
“是不是那家公司沒有誠意?”金小田坐吳明車上,感受到一波又一波冷空氣,小心翼翼地對他表示關心。
“嗯。”吳明鼻子裏出氣哼了聲。他還沒見過這樣公司,大老板把人叫了去,第一天空等到晚上六點;第二天他原打算不去,但禁不住聯係人左一個電話右一個電話好話說又了,也是希望能創造一個合作條件。誰知又是空等,聯係人再三道歉,又不肯放他走,“我們老板既然讓我請你來,就要讓我留住你這裏等他。你不替他打工,走了也無所謂;我可慘了,他想見時候見不到人,肯定會把我炒掉。”
聯係人好歹是對方公司高級經理,吳明給了他麵子沒當場發作,但心情真很差。如今吳明也算是奮鬥出一點成績人,越是這種時候越是受不得丁點委屈,好像被人當麵扇了巴掌:你以為你算是根蔥了?巨額財富麵前還不是被呼來喝去。
金小田仍然保持謹慎地關心,“要不別理了,我們不缺一個打不贏官司。”
吳明繼續鼻子出氣,哼了一聲。他對這公司除了憤然就是鄙視,老板霸道、管理混亂,難怪會被人抓住其中漏洞。人事主管此仁兄實是個人物,把能利用漏洞都用上了。首先合同上試用期六個月,按照《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他不聲不響,合同照簽,利用身為招聘主管職位,每天早出晚歸,再晚也不忘到公司打卡,周末是安排自己加班,理由是外地人才市場招聘,甚至國家法定假日也不例外。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此仁兄安排了不少麵試,人選質量卻極差,眾部門紛紛投訴,從而被人挖出他“加班時段”學駕駛、逛商場、甚至回家吃了飯再回公司打卡種種事宜。但是,由於行政經理兼管工作太多,竟然又拖了半個月,直到他工作三個多月後才告知這位下屬:他沒通過試用期,必須馬上離開工作崗位。
此仁兄不慌不忙,後腳踏出公司大門,前腳帶著早已準備好勞動合同、工資條、考勤紀錄及其他文件,到勞動局通過仲裁拿到了補償。八萬多中有一部分是沒有付加班工資,包括法定假日三倍工資;一部分是兩個月後依法自動轉為正式員工,公司沒有提前3天通知離職,需要給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還有一部分則是未繳養老保險補償。
霸道老板公司名義上為了員工少交個人所得稅,給到員工手上勞動合同和工資條都是陰陽兩份;考勤紀錄是電子,員工沒辦法拿到。由於證據不全,被辭員工即使申請仲裁也沒辦法得到合理補償,而且大部分人擔心把事情鬧大影響以後就業,多半自認倒黴。公司倒是頭一回遇到厲害角色,一時大意沒有認真應對,竟然賬上被劃去了賠償款,到了此人手上。
所謂出來混,早晚有一天要還……然而法律就是法律,不管解聘得是否公正,它隻看證據,誰證據充足誰說話聲音響。公司頭一次正確地踢走一個人後,反而付出了大筆賠償金。
想到這裏,吳明心情好轉許多。入行許久以來,令他真正憤怒事不少,但像這種被“人質”綁架心情,實不好受。他緊緊握住方向盤,沒辦法,要想讓自己聲音讓別人聽得到,必須讓自己聲音響。而現社會,對他來說,達到途徑是必須成功。弱水三千,他隻取一瓢飲,他既然擅長做律師,就要把律師本職做到精、強。
“有沒有問過原告鄰居,他家孩子是否真學鋼琴,是否真有成為鋼琴家可能?”
“原告是否真請了假去陪孩子?這些隻要問他工作單位就能得到正確信息。”
“還有,重要一點,孩子受傷真是小朋友們打鬧造成嗎?”
金小田被吳明問得抬不起頭,吳明並沒意她,把車開向另一條路。
“不是這條路,走錯了。”金小田提醒他。
“我們先去找一位骨科專家。”吳明說。
“不是已經定了是十級傷殘?”金小田不解地問。
“多問問專家也好,說不定他們有不同意見。”吳明堅持。
從專家家裏出來,金小田微微有點失落,她剛才真很希望能有不同結論,比如是陳舊性傷之類。可惜不是。
吳明顯然也有些失望,默不做聲大步走前麵,任雨絲打濕了頭發和身上衣服。
金小田加步伐追上去,用傘幫他遮擋住雨水。
“下一個,鄰居。”吳明說。
鄰居那他們得到一些收獲,這孩子雖然父母要求下學習鋼琴,但不能體諒父母望子成龍心情,過去大半年多次發生爭吵。孩子畢竟還小,有次竟然故意把一大瓶可樂倒鋼琴上,他父母憤怒之下狠狠揍了他。那次據說打得很重,有兩個多月沒練琴,好像傷到了手。
“具體情況好去問他鋼琴老師。”鄰居笑著說,“近我們耳根清淨,否則這個時候要開始練琴了。他家雙職工,每晚吃過晚飯已經近八點。八點多開始練琴,九點多才收工。大家是鄰居,上次我跟他家提了下,希望九點以後別練。他家說了許多苦衷,也不容易。”
“他們家學琴地方是?”金小田問。
“我想想,好像是什麽中心?”
吳明手機gps上開展搜索,近是有家文化中心,那裏有音樂培訓班。他把名字報出來,鄰居高興地說,“對對,是那裏。”
“現?應該都下班了。”金小田不確定地說,
“去試試。”
他們運氣還不錯,雖然文化中心燈關了,但後一個離開人正鎖門。
“原文斌?我知道,我們這學生。”
“對,挺調皮孩子,有次弄壞了家裏鋼琴,他父親用鋼尺打他,不小心打傷了他手。”
“我們中心宗旨,孩子們學音樂並不是一定要成為什麽家,而是讓他們從小懂得欣賞音樂美。沒關係,即使受過傷,也不影響他做音樂愛好者。”
回到車上,不用吳明說,金小田也知道他想要是什麽,“我明天再去找是誰照顧孩子,下午就把答辯狀寫出來。”
第二天中午,金小田興衝衝地打電話告訴吳明,“孩子一直由他祖父母照顧,又可以省下不少誤工費。”
吳明聽了一笑,“我這邊也有一條信息,我們可以反訴。事發第二天,家長鬧到幼兒園時,園方為了息事寧人,給了他們六千元,還簽了書麵協議。協議符合民事法律行為要件,具有法律效力,應該認定為合同。所以這件事應該由合同法來處理,既然園方履行了協議約定補償義務,雙方民事權利義務關係已經終止。原告獲得補償後出爾反爾,違反民法誠信原則,違反《合同法》第八條規定,起訴是濫用訴權。”
對對對,金小田連聲稱是-雖然,她心裏說,吳明你這個奸詐大狀。
“下午你辦公室嗎?”金小田問,“我隻要半小時就能完成答辯狀,打出來給你過目。”
吳明頓了頓,“下午我有事要出去,你還是發我郵箱。”
他走出自己小辦公室,想了想,還是回進去關了裏麵燈。算了,還沒足夠強大前還是能省一分是一分。
“吳律師,有人指名請你……”正接電話前台連忙叫住往外走他。
吳明拿過電話,“對,我是吳明,您哪位?”他用前台遞過來紙和筆,迅速寫下對方姓名、聯係電話,“今天下午我不。明天上午,……八點,我辦公室等你。好,到時見。”
“吳律師,又去那裏?”前台問,“他們到底打不打官司?”
誰知道,吳明不知道,但是客戶總是對,即使隻是潛客戶。
他匆匆走出事務所,這是一個晴天,迎麵吹來風帶了淡淡桂花香。
不錯,很好一天,他發動了車子,駛向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