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明喝了不少酒,他讓人把自己送回事務所。
比起白天來,夜晚的馬路上來來往往的車沉默多了,隻用燈光交換著彼此的去向。吳明借著外頭的路燈光慢慢上了樓,各樣事情千頭萬緒,一時間他想不起他是為了哪一件,要在晚上回來辦公室。
走了幾步,酒意上來了,吳明也算久經考驗,倒不至於吐,就是腳下有點浮。他做了個深呼吸,勉強支撐到大門,掏了半天沒找到鑰匙,頭卻益發沉重。
吳明靠著牆,努力回想鑰匙放哪了,如果能進屋喝杯熱騰騰的茶,他覺得他立馬就能滿血複活,工作到黎明也不是問題。可惜的是他終於想起來了,鑰匙跟錢包一起丟在家裏了,他直到中午才發現,心想反正有人守門,沒鑰匙也至於進不去,沒趕回去拿。
支撐著身體的一點希望沒了,吳明慢吞吞地順牆溜下去,就這麽坐在地上。他心裏有一點警覺,自從生活中多了鄧思敏,他比起從前來粗心了不少,以前可不會犯這種錯誤,可見入奢易。
晚飯時有人跟他開的玩笑浮上心頭,“吳大狀,你事業已經很好,也該考慮成家了,有合適的人就娶了吧。要是沒有,我這邊好幾個女同事對你都很關注,手頭扒拉一下,能幫你安排一個連的相親。”
桌上別人哄笑,“老張你還是老黃曆,吳大狀有女朋友了,特別漂亮的一個人。住都住在一起了,我在門口的超市遇到過幾次兩人買菜,說不定明年喜酒加滿月酒同時辦。”
事關鄧思敏的名譽,吳明當然否認,他是挺喜歡她的,但從沒越過雷池,“哪有的事。是親戚家的孩子,住在外頭大人不放心。二來小朋友剛工作,沒多少收入,免得租房也是筆開支。”
大家哪信,“我們能接受的。”
結婚……吳明上次考慮結婚還是金大鑫替女兒擔憂時。他原本想過,金大伯作為毫不相關的鄉親,義務讚助他讀書費用,大恩不言謝,好像隻有拿自己的一生回報給金家了。沒想到的是笨人有笨福,小金有大正。
果然自己也不能例外,看到他倆幸福的樣子,居然有幾分向往談戀愛的感覺。
吳明閉著眼,在口袋裏摸了兩下,他記得被塞了一包煙的。他沒煙癮,但此刻提提神也好,進不了門,就早點回家,免得鄧思敏擔心。
就在這時,事務所的門突然開了,有人出來。吳明嚇了一跳,直愣愣坐正了。推門出來的金小田同時也吃了驚,條件反射地尖叫一聲,同時一腳踹出去。
吳明硬生生挨了腳。他聽出是金小田了,怒道,“是我!”
“活該。”知道原委後,金小田沒好氣地說,她又不是神仙,怎麽知道坐在地上的是英明神武的吳大狀。
吳明冷冷地說,“防衛過當。”見人就踢,什麽性子,說她魯莽絕不是冤枉。“晚上你呆在所裏幹嗎?連燈也不開。”要是有燈光,他早就能喝上熱茶了。
金小田看著他小口啜茶水,心想不苦死你才怪,她拿著罐子往杯裏倒茶葉時,失手倒進去小半杯茶葉,不想浪費就都泡上了。“想心事。”
草履蟲也會有心事?吳明放下杯子,“黎家的事?還是工作上的?”
金小田搖頭,“黎家的事我想也沒用,早晚會過去。是朋友的事。”她把李周的事一一告訴吳明,最後補充道,“這事取證難,哪怕打贏,也需要長期抗戰。要是花了太多精力在官司上,我是吃這碗飯的無所謂,但他本人就麻煩了。他要找工作,鬧得影響大了,恐怕對他沒好處。”
就算輿論上占了絕對優勢,對李周個人來說有什麽用呢,最多拿幾個月工資作為補償,而新的用人單位會感覺他是刺頭。
金小田知道世上沒有公平,但眼睜睜看著幫不上忙,她很憋屈。好半天她又說道,“做得越久,越覺得沒意思,我們能幫到誰?連我們自己,大部分時候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時間、人力物力都是成本。”
吳明也沉默。最近他幫張桂真跑,不說世態炎涼,但作為旁觀者也能感受到人情淡薄。錦上添花、石頭往山裏搬的多,雪中送炭者少,大多的保持著一種“給個三五萬、也不打算收回來、但以後別再找他的”態度。從前搶著從黎歸元處拿項目的人,如今催著結算工程款,隻怕要晚了,自己的份額折在裏頭。
他不是沒經過這種事,自小父母雙亡,讀大學前除了金家外就沒人對他關心過,至多說句這孩子可憐。然而他運氣好,遇到了金家,接著是打工那的小店老板,後來又有黃小和律師,世間對他仍是有情。
這個社會啊,連大大咧咧的金小田也會有躲起來想心事的一天,吳明想笑。他啜了口茶來掩飾,“去揍炒掉他的人一頓,怎麽樣?出口氣也好。”
瞪!金小田不用想也知道吳明在開她玩笑。
吳明垂下眼,食指輕輕一彈杯子,“他自己怎麽個想法?”
“他想起訴,他父母反對,想法和我一樣,對他以後職業生涯不好。”金小田煩惱地撓了撓頭,她也怕自己好心辦壞事,拍桌而起容易,拍完了還得扶啊。
“他一點證據都沒有?”吳明對李周的印象是聰明人,也勤快,有點小心計,人前愛表現。如果遇到這事的人是黎正,傻大個跟金小田一樣是沒城府的人,很有可能想不到留證據。但李周這樣的,哪怕沒有書麵的證據,其他的總有一條兩條。不過話又說回來,人家找他來拿捏,就是知道他沒啥背景,不服氣又怎麽樣,鬧不出水花來,扔點好處就能打發掉。
“有一條電話錄音,是他當時得到指令時,自己偷偷用手機錄的。但對方說法含糊不清,也不能明確責任。”金小田佩服這幫人,把人使了還讓人找不到說理的方法。
吳明皺著眉頭,想了又想,“他膽子大不大?要是不大就算了,你讓他自己想想清楚。是寧可得罪人也要拿回自己的一份,還是算了,把時間用到更值得的地方去。他要是想清楚了,你願意的話,陪他走一次。”就算官司不打,也得把對方答應給替罪羊的好處拿到手。“我找人,幫你們把這條錄音處理下,做得聽上去像真的。”偷錄的侵犯他人權利,不能當證據,但拿來嚇嚇人總可以,赤腳的不怕穿鞋的。大家都遊走在灰色邊緣,膽大的拿得多,膽小的就算了,守著自己的蘿卜幹過日子吧。
金小田的眼睛睜得大大的,她以為自己聽錯了,吳明在教她犯錯誤?
吳明嘴一撇,“你又不是沒幹過,五十步跟一百步而已。”他叮囑道,“關起門來,在對方麵前要顯示敢於鬧大的勇氣。人家看準的是他的識相,這次他可別太識相。”
金小田暈乎乎了,“可那是假的。”不能當別人是傻瓜。
“誰打電話還照著草稿念?放心,氣頭上誰也辨不出。”吳明一口氣把濃茶喝淨,“別怪我不提醒你,小心別人記住你。幫朋友可以,但別人可能會記恨你,把這些歸到惡律師的頭上。”
這個金小田想得開,“李周不一定答應,等他想好了我再想我幫不幫的事。”
“走吧,送我回家。”吳明拍拍身上的灰,“你有時間還不如去關心自己的男朋友。”
“他怎麽了?”金小田警覺地問,最近黎正一直忙著,工作的事,家裏的事,他需要空間去消化。
“他家出大事,你做女朋友的不是應該陪在他身邊?”吳明恨鐵不成鋼,還用他教?要不跟黎正劃清界限,重新找個有前途的。既然沒打算分手,還不趁機多相處,以後歲月漸長,也有一個同過患難的情分在。
“我跟他用不著那些虛頭虛腦的東西。”金小田說。
吳明無可奈何,好在人笨有福氣,家裏自有人幫她想著,“你爸硬擠了筆款子借給黎家救急,是以黎歸元老朋友的名義給的。別說你爸不關心你,他幾次三番出麵去打聽情況,有人已經警告他少管閑事。”
啊?金小田愣住,她爸可什麽也沒跟她說。
“有空多跟你爸聊聊,別躲在這裏空想,他一句話抵你想半天。”
金小田嘟囔,“那也得他有空。”她回家十次有八次見不到她爸,整天都在外頭。她還幫她媽罵人,不著家的老頭,還以為自己是十八、二十,拚得不要命。
吳明笑了笑,剛想說什麽,舌頭碰到了什麽。他吐出來一看,喝,好粗一根茶葉梗,“金小田,你泡茶不看的?”
他就該知道,一個粗心大意的變不成仔細人。
比起白天來,夜晚的馬路上來來往往的車沉默多了,隻用燈光交換著彼此的去向。吳明借著外頭的路燈光慢慢上了樓,各樣事情千頭萬緒,一時間他想不起他是為了哪一件,要在晚上回來辦公室。
走了幾步,酒意上來了,吳明也算久經考驗,倒不至於吐,就是腳下有點浮。他做了個深呼吸,勉強支撐到大門,掏了半天沒找到鑰匙,頭卻益發沉重。
吳明靠著牆,努力回想鑰匙放哪了,如果能進屋喝杯熱騰騰的茶,他覺得他立馬就能滿血複活,工作到黎明也不是問題。可惜的是他終於想起來了,鑰匙跟錢包一起丟在家裏了,他直到中午才發現,心想反正有人守門,沒鑰匙也至於進不去,沒趕回去拿。
支撐著身體的一點希望沒了,吳明慢吞吞地順牆溜下去,就這麽坐在地上。他心裏有一點警覺,自從生活中多了鄧思敏,他比起從前來粗心了不少,以前可不會犯這種錯誤,可見入奢易。
晚飯時有人跟他開的玩笑浮上心頭,“吳大狀,你事業已經很好,也該考慮成家了,有合適的人就娶了吧。要是沒有,我這邊好幾個女同事對你都很關注,手頭扒拉一下,能幫你安排一個連的相親。”
桌上別人哄笑,“老張你還是老黃曆,吳大狀有女朋友了,特別漂亮的一個人。住都住在一起了,我在門口的超市遇到過幾次兩人買菜,說不定明年喜酒加滿月酒同時辦。”
事關鄧思敏的名譽,吳明當然否認,他是挺喜歡她的,但從沒越過雷池,“哪有的事。是親戚家的孩子,住在外頭大人不放心。二來小朋友剛工作,沒多少收入,免得租房也是筆開支。”
大家哪信,“我們能接受的。”
結婚……吳明上次考慮結婚還是金大鑫替女兒擔憂時。他原本想過,金大伯作為毫不相關的鄉親,義務讚助他讀書費用,大恩不言謝,好像隻有拿自己的一生回報給金家了。沒想到的是笨人有笨福,小金有大正。
果然自己也不能例外,看到他倆幸福的樣子,居然有幾分向往談戀愛的感覺。
吳明閉著眼,在口袋裏摸了兩下,他記得被塞了一包煙的。他沒煙癮,但此刻提提神也好,進不了門,就早點回家,免得鄧思敏擔心。
就在這時,事務所的門突然開了,有人出來。吳明嚇了一跳,直愣愣坐正了。推門出來的金小田同時也吃了驚,條件反射地尖叫一聲,同時一腳踹出去。
吳明硬生生挨了腳。他聽出是金小田了,怒道,“是我!”
“活該。”知道原委後,金小田沒好氣地說,她又不是神仙,怎麽知道坐在地上的是英明神武的吳大狀。
吳明冷冷地說,“防衛過當。”見人就踢,什麽性子,說她魯莽絕不是冤枉。“晚上你呆在所裏幹嗎?連燈也不開。”要是有燈光,他早就能喝上熱茶了。
金小田看著他小口啜茶水,心想不苦死你才怪,她拿著罐子往杯裏倒茶葉時,失手倒進去小半杯茶葉,不想浪費就都泡上了。“想心事。”
草履蟲也會有心事?吳明放下杯子,“黎家的事?還是工作上的?”
金小田搖頭,“黎家的事我想也沒用,早晚會過去。是朋友的事。”她把李周的事一一告訴吳明,最後補充道,“這事取證難,哪怕打贏,也需要長期抗戰。要是花了太多精力在官司上,我是吃這碗飯的無所謂,但他本人就麻煩了。他要找工作,鬧得影響大了,恐怕對他沒好處。”
就算輿論上占了絕對優勢,對李周個人來說有什麽用呢,最多拿幾個月工資作為補償,而新的用人單位會感覺他是刺頭。
金小田知道世上沒有公平,但眼睜睜看著幫不上忙,她很憋屈。好半天她又說道,“做得越久,越覺得沒意思,我們能幫到誰?連我們自己,大部分時候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時間、人力物力都是成本。”
吳明也沉默。最近他幫張桂真跑,不說世態炎涼,但作為旁觀者也能感受到人情淡薄。錦上添花、石頭往山裏搬的多,雪中送炭者少,大多的保持著一種“給個三五萬、也不打算收回來、但以後別再找他的”態度。從前搶著從黎歸元處拿項目的人,如今催著結算工程款,隻怕要晚了,自己的份額折在裏頭。
他不是沒經過這種事,自小父母雙亡,讀大學前除了金家外就沒人對他關心過,至多說句這孩子可憐。然而他運氣好,遇到了金家,接著是打工那的小店老板,後來又有黃小和律師,世間對他仍是有情。
這個社會啊,連大大咧咧的金小田也會有躲起來想心事的一天,吳明想笑。他啜了口茶來掩飾,“去揍炒掉他的人一頓,怎麽樣?出口氣也好。”
瞪!金小田不用想也知道吳明在開她玩笑。
吳明垂下眼,食指輕輕一彈杯子,“他自己怎麽個想法?”
“他想起訴,他父母反對,想法和我一樣,對他以後職業生涯不好。”金小田煩惱地撓了撓頭,她也怕自己好心辦壞事,拍桌而起容易,拍完了還得扶啊。
“他一點證據都沒有?”吳明對李周的印象是聰明人,也勤快,有點小心計,人前愛表現。如果遇到這事的人是黎正,傻大個跟金小田一樣是沒城府的人,很有可能想不到留證據。但李周這樣的,哪怕沒有書麵的證據,其他的總有一條兩條。不過話又說回來,人家找他來拿捏,就是知道他沒啥背景,不服氣又怎麽樣,鬧不出水花來,扔點好處就能打發掉。
“有一條電話錄音,是他當時得到指令時,自己偷偷用手機錄的。但對方說法含糊不清,也不能明確責任。”金小田佩服這幫人,把人使了還讓人找不到說理的方法。
吳明皺著眉頭,想了又想,“他膽子大不大?要是不大就算了,你讓他自己想想清楚。是寧可得罪人也要拿回自己的一份,還是算了,把時間用到更值得的地方去。他要是想清楚了,你願意的話,陪他走一次。”就算官司不打,也得把對方答應給替罪羊的好處拿到手。“我找人,幫你們把這條錄音處理下,做得聽上去像真的。”偷錄的侵犯他人權利,不能當證據,但拿來嚇嚇人總可以,赤腳的不怕穿鞋的。大家都遊走在灰色邊緣,膽大的拿得多,膽小的就算了,守著自己的蘿卜幹過日子吧。
金小田的眼睛睜得大大的,她以為自己聽錯了,吳明在教她犯錯誤?
吳明嘴一撇,“你又不是沒幹過,五十步跟一百步而已。”他叮囑道,“關起門來,在對方麵前要顯示敢於鬧大的勇氣。人家看準的是他的識相,這次他可別太識相。”
金小田暈乎乎了,“可那是假的。”不能當別人是傻瓜。
“誰打電話還照著草稿念?放心,氣頭上誰也辨不出。”吳明一口氣把濃茶喝淨,“別怪我不提醒你,小心別人記住你。幫朋友可以,但別人可能會記恨你,把這些歸到惡律師的頭上。”
這個金小田想得開,“李周不一定答應,等他想好了我再想我幫不幫的事。”
“走吧,送我回家。”吳明拍拍身上的灰,“你有時間還不如去關心自己的男朋友。”
“他怎麽了?”金小田警覺地問,最近黎正一直忙著,工作的事,家裏的事,他需要空間去消化。
“他家出大事,你做女朋友的不是應該陪在他身邊?”吳明恨鐵不成鋼,還用他教?要不跟黎正劃清界限,重新找個有前途的。既然沒打算分手,還不趁機多相處,以後歲月漸長,也有一個同過患難的情分在。
“我跟他用不著那些虛頭虛腦的東西。”金小田說。
吳明無可奈何,好在人笨有福氣,家裏自有人幫她想著,“你爸硬擠了筆款子借給黎家救急,是以黎歸元老朋友的名義給的。別說你爸不關心你,他幾次三番出麵去打聽情況,有人已經警告他少管閑事。”
啊?金小田愣住,她爸可什麽也沒跟她說。
“有空多跟你爸聊聊,別躲在這裏空想,他一句話抵你想半天。”
金小田嘟囔,“那也得他有空。”她回家十次有八次見不到她爸,整天都在外頭。她還幫她媽罵人,不著家的老頭,還以為自己是十八、二十,拚得不要命。
吳明笑了笑,剛想說什麽,舌頭碰到了什麽。他吐出來一看,喝,好粗一根茶葉梗,“金小田,你泡茶不看的?”
他就該知道,一個粗心大意的變不成仔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