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在莊家老宅吃飯,莊老爺子還說淩冬至脾氣太急。()衝/動一上來就不管不顧的,跟誰都敢不計後果的胡說八道。淩冬至對老爺子的評語始終耿耿於懷。因此,一旦察覺了自己心裏又開始拱火,便強迫自己做幾個深呼吸。據說這一招可以平息怒火,讓自己盡快的平靜下來。敵人還沒出招呢,豬一樣的同夥還傻傻蒙在鼓裏等著挨刀呢,自己可不能亂了方寸。
淩冬至緩緩籲了一口氣,開始細細打量林冕。看外表,這人屬於那種標準的書生類型,眉眼清秀,溫文爾雅,看人的時候眼裏總帶著幾分笑意,是一個很容易便讓人產生親近感的男人。這要是擱在《聊齋》裏頭,就是狐狸精和妖鬼們最喜歡勾搭的類型,結果換了個現代背景,書生也開始變身狐狸精了。
淩冬至給自己灌了一杯酒,心平氣和的開始了套話的大計,“林先生自己開公司,真是有本事。你們公司是做什麽的?”
林冕很謹慎的答道:“做一些遊戲軟件。應用方麵的也有。”
“不容易吧?”淩冬至裝模作樣地說:“白手起家什麽的。”
“是啊,”林冕臉上不自覺的流露出幾分感慨的神氣,“啟動資金都是我們幾個東拚西湊湊起來的。”
淩冬至跟著感慨兩句,又說:“我聽說這兩年很多軟件公司效益都非常好。”
林冕看看他,似乎有點兒拿不準他這麽說到底是什麽意思。然而淩冬至的表情太正經,又一臉和善,實在讓人沒法想歪了去。他隻好含含糊糊地說:“還可以吧。”
“真羨慕你這樣的科技精英啊,有學問有能力,還有財富。真是讓人羨慕啊。” 淩冬至滿臉放光地看著他,心說老子都把你誇到這個份兒上了,你還好意思跟我家莊洲借錢麽?而且看你這架勢,隻怕借了也是不打算還的。
林冕與他對視了一會兒,笑了笑沒出聲。
和寬看了半天熱鬧,這會兒唯恐天下不亂,笑嗬嗬地說:“那當然啦,林冕當年還在學校的時候就特能幹,我們都跟家裏伸手要錢呢,人家自己就參加那個什麽軟件大賽,掙獎金給自己當生活費。那老厲害了!”
和寬看到這會兒也明白了淩冬至的用意,淩冬至跟林冕相比,和寬自然是跟淩冬至更親近一些。林冕跟莊老二同窗,跟自己隻是認識,交情本來也談不上有多深,更別提又是多年沒見。何況他也不樂意看見一個莫名其妙的老同學冷不丁冒出來就是為了算計自己兄弟——雖然他還沒看明白這哥兒們打算怎麽算計莊老二。
淩冬至心領神會,立刻順杆爬,將林冕誇成了一朵天上少有地上無雙的仙葩。林冕估計被他誇惡心了,強打精神又喝了半杯酒,就借口去見朋友匆匆告辭了。
見林冕出了包廂,莊洲轉過身一把扭住了淩冬至的耳朵,“你到底使什麽壞呢?我就從來沒見你這麽誇過誰。說吧,你到底打著什麽壞主意?不會是看林冕長得好,看上了吧?”
淩冬至一把拍掉他的爪子,哼了一聲不理他。
和寬坐在一邊嘿嘿的笑。
[和兄,幫小弟查查你那位林同學唄。]
[有啥好處?]
[……]
[沒好處不給查。]
[要不……給你介紹個姑娘?我們學校還有幾個年輕貌美的未婚女教師。]
[身高體重三圍?]
[……]
[不報數不給查。]
[和兄,和大爺!我又不是流氓,上哪兒知道人家三圍去?]
[那先把照片發來我審審。]
[……明天一定給你挨個偷拍。]
[那好吧。]
[拜托了,真給查查。]
[咳,說正經的,你就那麽不放心老二?]
[我不放心的是別人!我覺得你們那個同學不太對勁,怕老二那個傻子被人給誆了!]
[……好吧,我明白了。]
[偷偷查,別告訴老二。]
[明白。等我的信兒。]
淩冬至聽見浴室的水聲停了,連忙把剛才的幾條短信都刪掉,然後若無其事的把手機扔回床頭櫃上。其實他和莊洲之間從來沒發生過互相翻手機的事兒,但淩冬至做賊心虛,免不了什麽事兒都多想幾道彎。還是刪掉比較放心。
淩冬至手裏捏著一本藝術概論心不在焉地翻著看,見莊洲從浴室出來,便扔下書拍了拍自己身邊的被子,“過來,談談。”
莊洲有點兒好笑,“談什麽?”
“當然是談林冕啊,”淩冬至瞪起眼睛,“要不還能談誰?”
莊洲頓覺無力,“我說,你不會是玩著玩著入了戲,真的吃起醋來了吧?”
“什麽叫入戲啊,”淩冬至不樂意了,“我不是想打聽你的風流史。我就想問問,林冕當年跟你是什麽關係?同學?普通朋友?暗戀對象?床伴?情侶?”
莊洲沉默了一霎,緩緩說道:“他當我是普通朋友,我當他是暗戀對象。”
“沒出息的玩意兒!”淩冬至恨鐵不成鋼地瞪著他,“他有什麽好?!”
“這還真說不好。”莊洲想了想,“我那時候還不像現在這麽成熟,剛進入大學的時候對那個陌生的環境還是覺得挺緊張的。林冕剛巧跟我同寢室,他又是我高中的同桌,所以一開始我就看他比別人都親近。而且客觀的說,他這人還是有很多優點的,聰明好學、有禮貌、樂於助人。”
“你那點兒小心思他知道嗎?”淩冬至覺得自己能理解那種朦朧的情愫,把一個人的存在當成了一種類似於希望或者溫暖的象征什麽的。
莊洲搖搖頭,“或許不知道,或許知道了但是假裝不知道。無論是哪一種,對我來說都沒有區別。”
淩冬至聽他說的可憐,忍不住伸手過去在他臉上擰了一把,嫌棄地罵道:“丟人死了!”
莊洲哎呦哎呦叫了起來,順勢撲過去將淩冬至抱住死命蹭了蹭,“這都什麽陳芝麻爛穀子的事兒了,你還在這兒給我掉臉子。至於麽,我怎麽從來不知道你這麽小心眼呢。”
淩冬至把他的臉掰一邊去,氣哼哼地說:“那他為什麽大老遠跑來勾搭你?你別告訴我你沒看出來。”
莊洲不吭聲了。別人都看出來了,他自然也看得出林冕的態度有些不同尋常。但要說勾搭,莊洲自問還沒那麽大魅力。
“當年他都沒看上我,絕對不會都過了這麽多年了,乍一見麵又想起我的好來了。”莊洲輕輕拍了拍淩冬至的臉,安慰他說:“不會發生這種事的。再說我已經有你了,還能看得上誰啊。”
淩冬至其實滿肚子不放心,但是轉念想想,他隻是一個生活在自己小圈子裏的普通老師,莊洲卻是一個見慣了風雨的商人。在人情世故方麵,他遠比自己更老練。
淩冬至挺不情願地囑咐他,“心裏要有數。別被當年心尖上的那朵白玫瑰迷暈了頭,掉進坑裏去了。”
莊洲笑著吻了吻他的臉,“不會的,放心吧。”
莊洲不是心裏沒譜的人。他對自己一直有一種十分清醒的認識。這也是當年他為什麽沒有找林冕當麵表白過的原因。他太知道自己,也太了解林冕。幾年近距離的相處,足夠讓莊洲把這個男人看的很清楚。
林冕是一個很講究的人。這種講究表現在他生活中的各個方麵。他的課業始終是全優,在生活的細節方麵,他也近乎病態的追求一種令人咋舌的完美狀態。在寢室裏,他的床鋪和書桌永遠都收拾的幹淨而整齊,不會有一絲一毫的雜亂。為了這個,林冕沒少跟同寢室的室友鬧矛盾。一群半大孩子,在家的時候大都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誰會像林冕那樣襯衣上連道褶子都沒有?互相看不慣是必然的。要不是莊洲的回護,還不知會鬧成什麽樣兒。
莊洲覺得林冕大概就是在一次又一次替他出頭的時候猜到自己對他的心意的。
莊洲清楚的知道這樣的一個男人不會看上自己。剛滿二十歲的莊洲並沒有特別突出的成績,也沒有顯露出令人讚歎的能力,又因為某些必要的原因刻意隱瞞了自己的家世——至於林冕後來是通過什麽渠道知道了他的底細,莊洲自己也不清楚。他隻知道那個時候的他看起來是非常普通的。
即便他的外表確實非常的帥。
然而外表這種東西,在林冕的選擇條件裏是排在一個並不重要的位置上的。他不看重那個,或者他也看重,但是還有他更加看重的東西,這些東西遠比一個小夥兒是不是長得漂亮更加重要。林冕一向自視甚高,因此他迫切的需要一個同樣超凡脫俗的伴侶。出眾的能力、顯赫的門第、金錢與地位等等等等缺一不可。
莊洲沒有告訴淩冬至的是,他當初沒有去告白,並不僅僅是因為自己不夠自信,而是那時的他已經懵懵懂懂的察覺了林冕在麵對一個追求者的時候,最看重的並不是這個人本身如何,而是他的發頂之上有沒有光彩奪目的冠冕。
這個認知曾經讓年輕的莊洲非常失望。
於是,他的初戀被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消磨殆盡,不尷不尬的無疾而終。
作者有話要說:其實大家都挺清醒的,嘿嘿~
番外繼續送上,挨個抱抱,mua~
番外 小魚,小魚(四)
村子裏並沒有太多武器,能夠對敵的最大依仗就是村外的幾個陷阱。這原本是村民們挖出來防備山裏的猛獸用的。畢竟是深山老林,天冷之後經常會有豺狼虎豹夜裏出來覓食,萬一竄到村子裏的話,也是很危險的事情——並不是所有的猛獸都會對他們表露出友好的態度。特別是當它們受了傷,很難捕捉到獵物果腹的時候,村子裏的人和他們飼養的家禽對它們來說就變成了無法抵禦的誘惑。
摸上山來的匪徒比起上一次來要謹慎得多。而且這一次他們還花錢買通了山裏的幾個獵戶做向導。這幾個向導帶著他們兵分三路,神不知鬼不覺地繞過了山神一族在山坡上設下的障眼法,一直摸到了村子附近。至於陷阱,張村的人也不可能知道。因此他們差不多是每一支小隊當中最先掉進陷阱裏的人。
掉進陷阱裏的人發出的慘叫聲像一個信號。
榮伯打了一個長長的呼哨。悠長的尾音還沒有消失,事先埋伏在密林中的野獸們就接二連三地竄了出來。借著夜色的掩護,這些山林中的猛獸們神不知鬼不覺的逼近了偷獵者。隨著慘叫聲響起,空氣中開始彌漫開令人作嘔的血腥氣。
動物們越來越多。
偷襲的場麵開始變得擁擠。
榮伯覺得事情突然變得不大妙了。除了他事先帶過來的豹子和山豺之外,更多的動物自大山深處竄了出來。盤羊、鹿、麅子、甚至是冬眠中的熊……一個個驚慌失措,明明聽到了槍聲和人類的爭鬥也不知躲閃,飛快地從他們身邊竄過,頭也不回地往山下的方向狂奔而去。
“事情不大對……”
榮伯一句話還沒念叨完,就聽夜色中響起一片慘叫聲。那是恐懼到了極致的尖叫,撕心裂肺到令人頭皮發麻。緊接著夜空中傳來了另外的一種聲音,沉悶如擂鼓,轟隆隆的自遠處傳來。似乎發自在頭頂,又似乎來自腳下。
榮伯知道有大事發生在了自己的身邊,然而夜色昏黑,周圍全是逃命的野獸,他甚至看不見自己族人埋伏的地方,隻聽到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焦躁而恐懼。
一蓬火光在遠處突兀的亮了起來。
火光亮起的一瞬間,榮伯看見腳下出現了一條兩三米寬的裂縫,如同電光一般從眼前瞬間橫過,廝打在了一處的人還來不及分辨出誰是自己人誰是偷襲者,就被這突然出現的地裂吞噬了。
慘叫聲被地震的轟響淹沒,眼前的裂縫瞬息打開,又瞬息合攏。像一頭橫空出世的怪獸,吞噬了血肉的祭奠之後,飛快地遁入了黑夜。
榮伯發瘋一般朝著那地縫合攏之處跑了過去。然而那一瞬間的景色變化太快,當他衝到近處的時候,剛才還站在地麵上的幾個人已經消失不見了。
就好像他們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樣。
不遠處火光照不到的地方,再一次傳來恐懼的尖叫。
恐懼到了極致,榮伯反而有了一種不真實感。
感謝姑娘們投的地雷,謝謝大家的支持~
小胡豆扔了一個地雷 投擲時間:2014-01-26 18:09:24
白色星期五扔了一個地雷 投擲時間:2014-01-26 00:09:05
254343扔了一個地雷 投擲時間:2014-01-25 20:30:42
淩冬至緩緩籲了一口氣,開始細細打量林冕。看外表,這人屬於那種標準的書生類型,眉眼清秀,溫文爾雅,看人的時候眼裏總帶著幾分笑意,是一個很容易便讓人產生親近感的男人。這要是擱在《聊齋》裏頭,就是狐狸精和妖鬼們最喜歡勾搭的類型,結果換了個現代背景,書生也開始變身狐狸精了。
淩冬至給自己灌了一杯酒,心平氣和的開始了套話的大計,“林先生自己開公司,真是有本事。你們公司是做什麽的?”
林冕很謹慎的答道:“做一些遊戲軟件。應用方麵的也有。”
“不容易吧?”淩冬至裝模作樣地說:“白手起家什麽的。”
“是啊,”林冕臉上不自覺的流露出幾分感慨的神氣,“啟動資金都是我們幾個東拚西湊湊起來的。”
淩冬至跟著感慨兩句,又說:“我聽說這兩年很多軟件公司效益都非常好。”
林冕看看他,似乎有點兒拿不準他這麽說到底是什麽意思。然而淩冬至的表情太正經,又一臉和善,實在讓人沒法想歪了去。他隻好含含糊糊地說:“還可以吧。”
“真羨慕你這樣的科技精英啊,有學問有能力,還有財富。真是讓人羨慕啊。” 淩冬至滿臉放光地看著他,心說老子都把你誇到這個份兒上了,你還好意思跟我家莊洲借錢麽?而且看你這架勢,隻怕借了也是不打算還的。
林冕與他對視了一會兒,笑了笑沒出聲。
和寬看了半天熱鬧,這會兒唯恐天下不亂,笑嗬嗬地說:“那當然啦,林冕當年還在學校的時候就特能幹,我們都跟家裏伸手要錢呢,人家自己就參加那個什麽軟件大賽,掙獎金給自己當生活費。那老厲害了!”
和寬看到這會兒也明白了淩冬至的用意,淩冬至跟林冕相比,和寬自然是跟淩冬至更親近一些。林冕跟莊老二同窗,跟自己隻是認識,交情本來也談不上有多深,更別提又是多年沒見。何況他也不樂意看見一個莫名其妙的老同學冷不丁冒出來就是為了算計自己兄弟——雖然他還沒看明白這哥兒們打算怎麽算計莊老二。
淩冬至心領神會,立刻順杆爬,將林冕誇成了一朵天上少有地上無雙的仙葩。林冕估計被他誇惡心了,強打精神又喝了半杯酒,就借口去見朋友匆匆告辭了。
見林冕出了包廂,莊洲轉過身一把扭住了淩冬至的耳朵,“你到底使什麽壞呢?我就從來沒見你這麽誇過誰。說吧,你到底打著什麽壞主意?不會是看林冕長得好,看上了吧?”
淩冬至一把拍掉他的爪子,哼了一聲不理他。
和寬坐在一邊嘿嘿的笑。
[和兄,幫小弟查查你那位林同學唄。]
[有啥好處?]
[……]
[沒好處不給查。]
[要不……給你介紹個姑娘?我們學校還有幾個年輕貌美的未婚女教師。]
[身高體重三圍?]
[……]
[不報數不給查。]
[和兄,和大爺!我又不是流氓,上哪兒知道人家三圍去?]
[那先把照片發來我審審。]
[……明天一定給你挨個偷拍。]
[那好吧。]
[拜托了,真給查查。]
[咳,說正經的,你就那麽不放心老二?]
[我不放心的是別人!我覺得你們那個同學不太對勁,怕老二那個傻子被人給誆了!]
[……好吧,我明白了。]
[偷偷查,別告訴老二。]
[明白。等我的信兒。]
淩冬至聽見浴室的水聲停了,連忙把剛才的幾條短信都刪掉,然後若無其事的把手機扔回床頭櫃上。其實他和莊洲之間從來沒發生過互相翻手機的事兒,但淩冬至做賊心虛,免不了什麽事兒都多想幾道彎。還是刪掉比較放心。
淩冬至手裏捏著一本藝術概論心不在焉地翻著看,見莊洲從浴室出來,便扔下書拍了拍自己身邊的被子,“過來,談談。”
莊洲有點兒好笑,“談什麽?”
“當然是談林冕啊,”淩冬至瞪起眼睛,“要不還能談誰?”
莊洲頓覺無力,“我說,你不會是玩著玩著入了戲,真的吃起醋來了吧?”
“什麽叫入戲啊,”淩冬至不樂意了,“我不是想打聽你的風流史。我就想問問,林冕當年跟你是什麽關係?同學?普通朋友?暗戀對象?床伴?情侶?”
莊洲沉默了一霎,緩緩說道:“他當我是普通朋友,我當他是暗戀對象。”
“沒出息的玩意兒!”淩冬至恨鐵不成鋼地瞪著他,“他有什麽好?!”
“這還真說不好。”莊洲想了想,“我那時候還不像現在這麽成熟,剛進入大學的時候對那個陌生的環境還是覺得挺緊張的。林冕剛巧跟我同寢室,他又是我高中的同桌,所以一開始我就看他比別人都親近。而且客觀的說,他這人還是有很多優點的,聰明好學、有禮貌、樂於助人。”
“你那點兒小心思他知道嗎?”淩冬至覺得自己能理解那種朦朧的情愫,把一個人的存在當成了一種類似於希望或者溫暖的象征什麽的。
莊洲搖搖頭,“或許不知道,或許知道了但是假裝不知道。無論是哪一種,對我來說都沒有區別。”
淩冬至聽他說的可憐,忍不住伸手過去在他臉上擰了一把,嫌棄地罵道:“丟人死了!”
莊洲哎呦哎呦叫了起來,順勢撲過去將淩冬至抱住死命蹭了蹭,“這都什麽陳芝麻爛穀子的事兒了,你還在這兒給我掉臉子。至於麽,我怎麽從來不知道你這麽小心眼呢。”
淩冬至把他的臉掰一邊去,氣哼哼地說:“那他為什麽大老遠跑來勾搭你?你別告訴我你沒看出來。”
莊洲不吭聲了。別人都看出來了,他自然也看得出林冕的態度有些不同尋常。但要說勾搭,莊洲自問還沒那麽大魅力。
“當年他都沒看上我,絕對不會都過了這麽多年了,乍一見麵又想起我的好來了。”莊洲輕輕拍了拍淩冬至的臉,安慰他說:“不會發生這種事的。再說我已經有你了,還能看得上誰啊。”
淩冬至其實滿肚子不放心,但是轉念想想,他隻是一個生活在自己小圈子裏的普通老師,莊洲卻是一個見慣了風雨的商人。在人情世故方麵,他遠比自己更老練。
淩冬至挺不情願地囑咐他,“心裏要有數。別被當年心尖上的那朵白玫瑰迷暈了頭,掉進坑裏去了。”
莊洲笑著吻了吻他的臉,“不會的,放心吧。”
莊洲不是心裏沒譜的人。他對自己一直有一種十分清醒的認識。這也是當年他為什麽沒有找林冕當麵表白過的原因。他太知道自己,也太了解林冕。幾年近距離的相處,足夠讓莊洲把這個男人看的很清楚。
林冕是一個很講究的人。這種講究表現在他生活中的各個方麵。他的課業始終是全優,在生活的細節方麵,他也近乎病態的追求一種令人咋舌的完美狀態。在寢室裏,他的床鋪和書桌永遠都收拾的幹淨而整齊,不會有一絲一毫的雜亂。為了這個,林冕沒少跟同寢室的室友鬧矛盾。一群半大孩子,在家的時候大都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誰會像林冕那樣襯衣上連道褶子都沒有?互相看不慣是必然的。要不是莊洲的回護,還不知會鬧成什麽樣兒。
莊洲覺得林冕大概就是在一次又一次替他出頭的時候猜到自己對他的心意的。
莊洲清楚的知道這樣的一個男人不會看上自己。剛滿二十歲的莊洲並沒有特別突出的成績,也沒有顯露出令人讚歎的能力,又因為某些必要的原因刻意隱瞞了自己的家世——至於林冕後來是通過什麽渠道知道了他的底細,莊洲自己也不清楚。他隻知道那個時候的他看起來是非常普通的。
即便他的外表確實非常的帥。
然而外表這種東西,在林冕的選擇條件裏是排在一個並不重要的位置上的。他不看重那個,或者他也看重,但是還有他更加看重的東西,這些東西遠比一個小夥兒是不是長得漂亮更加重要。林冕一向自視甚高,因此他迫切的需要一個同樣超凡脫俗的伴侶。出眾的能力、顯赫的門第、金錢與地位等等等等缺一不可。
莊洲沒有告訴淩冬至的是,他當初沒有去告白,並不僅僅是因為自己不夠自信,而是那時的他已經懵懵懂懂的察覺了林冕在麵對一個追求者的時候,最看重的並不是這個人本身如何,而是他的發頂之上有沒有光彩奪目的冠冕。
這個認知曾經讓年輕的莊洲非常失望。
於是,他的初戀被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消磨殆盡,不尷不尬的無疾而終。
作者有話要說:其實大家都挺清醒的,嘿嘿~
番外繼續送上,挨個抱抱,mua~
番外 小魚,小魚(四)
村子裏並沒有太多武器,能夠對敵的最大依仗就是村外的幾個陷阱。這原本是村民們挖出來防備山裏的猛獸用的。畢竟是深山老林,天冷之後經常會有豺狼虎豹夜裏出來覓食,萬一竄到村子裏的話,也是很危險的事情——並不是所有的猛獸都會對他們表露出友好的態度。特別是當它們受了傷,很難捕捉到獵物果腹的時候,村子裏的人和他們飼養的家禽對它們來說就變成了無法抵禦的誘惑。
摸上山來的匪徒比起上一次來要謹慎得多。而且這一次他們還花錢買通了山裏的幾個獵戶做向導。這幾個向導帶著他們兵分三路,神不知鬼不覺地繞過了山神一族在山坡上設下的障眼法,一直摸到了村子附近。至於陷阱,張村的人也不可能知道。因此他們差不多是每一支小隊當中最先掉進陷阱裏的人。
掉進陷阱裏的人發出的慘叫聲像一個信號。
榮伯打了一個長長的呼哨。悠長的尾音還沒有消失,事先埋伏在密林中的野獸們就接二連三地竄了出來。借著夜色的掩護,這些山林中的猛獸們神不知鬼不覺的逼近了偷獵者。隨著慘叫聲響起,空氣中開始彌漫開令人作嘔的血腥氣。
動物們越來越多。
偷襲的場麵開始變得擁擠。
榮伯覺得事情突然變得不大妙了。除了他事先帶過來的豹子和山豺之外,更多的動物自大山深處竄了出來。盤羊、鹿、麅子、甚至是冬眠中的熊……一個個驚慌失措,明明聽到了槍聲和人類的爭鬥也不知躲閃,飛快地從他們身邊竄過,頭也不回地往山下的方向狂奔而去。
“事情不大對……”
榮伯一句話還沒念叨完,就聽夜色中響起一片慘叫聲。那是恐懼到了極致的尖叫,撕心裂肺到令人頭皮發麻。緊接著夜空中傳來了另外的一種聲音,沉悶如擂鼓,轟隆隆的自遠處傳來。似乎發自在頭頂,又似乎來自腳下。
榮伯知道有大事發生在了自己的身邊,然而夜色昏黑,周圍全是逃命的野獸,他甚至看不見自己族人埋伏的地方,隻聽到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焦躁而恐懼。
一蓬火光在遠處突兀的亮了起來。
火光亮起的一瞬間,榮伯看見腳下出現了一條兩三米寬的裂縫,如同電光一般從眼前瞬間橫過,廝打在了一處的人還來不及分辨出誰是自己人誰是偷襲者,就被這突然出現的地裂吞噬了。
慘叫聲被地震的轟響淹沒,眼前的裂縫瞬息打開,又瞬息合攏。像一頭橫空出世的怪獸,吞噬了血肉的祭奠之後,飛快地遁入了黑夜。
榮伯發瘋一般朝著那地縫合攏之處跑了過去。然而那一瞬間的景色變化太快,當他衝到近處的時候,剛才還站在地麵上的幾個人已經消失不見了。
就好像他們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樣。
不遠處火光照不到的地方,再一次傳來恐懼的尖叫。
恐懼到了極致,榮伯反而有了一種不真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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