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的食物最是新鮮美味,馬小天還沒出房間門,就聞到一股誘人的香味飄進來。


    他忍不住循著香味走出來,看到馬富貴正在灶台前忙活著,灶台上有一口黑漆漆的大鐵鍋,誘人的香味就是從那裏麵飛出來的。


    “爹,”馬小天湊上前去,這一聲爹叫的極其親切順口。沒辦法,誰讓風神以前沒爹呢,現在又附到了人家馬小天的身體裏,終於有了爹,他恨不得趕緊把這個二十多年沒用的稱呼叫上他一千遍一萬遍。


    馬富貴還正沉浸在馬小天變聰明了的喜悅當中呢,嘴裏哼著喜歡的沂蒙山小調,並沒注意馬小天出來。聽到馬小天叫自己,那語氣跟以前大不一樣,感覺比以前叫的好聽多了,連忙回頭微笑著朝馬小天招招手。


    “爹,這做的什麽呀?好香呀,我哈喇子都快流出來了。”馬小天走上前說道。‘哈喇子’這些詞是風神從馬小天腦子裏同化出來的,平時要是不說點土話還不讓人懷疑啊……


    馬富貴比劃了一個睡覺的手勢,然後伸出兩個指頭,又指了指馬小天的肚子,意思好像是說馬小天睡了一晚上了,算起來兩頓沒吃了。


    他又從旁邊拿了一個最大的碗,用勺子給馬小天舀出來滿滿一大碗,又是雞腿,又是雞翅的,比劃著讓馬小天趕緊吃。


    馬小天從邊上拿了兩個凳子,先讓馬富貴坐下,然後又拿過一個碗來,把兩個雞腿放到馬富貴麵前,“爹,雞腿你吃。”


    風神從馬小天的記憶中知道,馬富貴這麽困難的啞巴老獵戶,能獨自把智商不好的馬小天撫養長大,當中的不易——那真是生活的苦澀總共才有三分,他卻吃了十分。


    馬小天以前不知道體貼父親,現在風神要給他補回來。


    馬富貴愣了,汙濁的眼睛睜地大大的,幹裂的嘴巴也張著,他不敢相信自己的養了十幾年的兒子變化這麽大。先是給自己拿凳子,又是讓自己吃雞腿,馬富貴想著想著,不禁流下淚來,“爹,你怎麽哭了?”


    馬小天知道裏麵的緣由,伸手去給馬富貴擦眼淚,馬富貴躲過他的手,自己用滿是老繭的手胡亂的擦一擦,朝馬小天比劃了個大拇指頭,又把雞腿推給了馬小天,嗚嗚著比劃,讓馬小天吃。


    “爹,我不愛吃雞腿,你吃吧,我喜歡喝雞湯。”說著,拿起碗來,喝了一大口雞湯,還用舌頭舔了舔嘴唇,吧咋了吧咋嘴,一副很享受的樣子。


    話說這馬富貴,自從是收養了馬小天,他起碼得有十幾年沒吃雞腿了。每次他給馬小天舀上雞腿,馬小天能兩口吃下,絕對不用第三口,現在說不愛吃,傻子也不信。


    馬富貴堅決不吃雞腿,非讓馬小天吃不可。


    見馬富貴上了倔脾氣,馬小天沒法子了,隻能說道:“爹,這樣吧,咱們爺倆兒一人一個,怎麽樣,要是你不吃,我就不吃。”見馬富貴露出不太相信的眼神,馬小天趕緊板起臉一副嚴肅的樣子道:“我可真做的出來,爹,我現在可是和以前大不一樣了。”


    最後馬富貴妥協,一人吃了一個雞腿。馬富貴這頓飯,吃得那叫一個香,這不單單是一個雞腿的問題,而是兒子表露出來的態度。


    你要問是什麽態度,一個字,孝順!!啊,對不起,說錯了,是兩個字。


    馬富貴現在眼裏的笑容,那可比蜜還甜。要是現在有蜜蜂恰好經過,沒準還能從馬富貴眼裏采出百八十斤蜜來呢。


    “爹,以後我要是有了錢,讓你天天吃好吃的。”吃飽了飯,爺倆兒坐在院子裏,邊說閑話邊編製一些草坐墊。


    馬富貴聽了馬小天的話,用手指了指鐵鍋裏沒吃完的山雞。


    “山雞?山雞太普通,吃多就膩了,我給你買熊掌,買鹿茸,就是您想吃熊貓肉,我也給你買。”馬富貴在心裏麵,隻當馬小天是開玩笑呢,還熊貓肉,怎麽不說唐僧肉啊?雖然這麽想,心裏卻是甜滋滋的。


    雖說人家馬富貴是山村的,那也是看過電視機的人,檔次在那呢,早先不知道多少年前,他從電視上知道,這熊貓啊,可是國寶,而且憨憨的讓人不禁心生喜歡,怎麽可能有人吃到熊貓肉呢?


    不得不說,這馬富貴實在是太單純了,和大城市的一些人相比,他單純的就是張白紙。


    他哪知道,現在的人,隻要是有錢,什麽肉買不到,就算了孕婦的胎盤甚至是還在娘肚子裏隻有幾個月的嬰兒,隻要想吃,那也是立馬上菜。(讀者請勿惡心,這都是真的。)


    雖然馬富貴當馬小天是開玩笑,可心裏還是高興的,兒子肯陪著自己說話了,會哄自己開心了,哪個老人家不高興呢。


    馬富貴當馬小天是在開玩笑,馬小天卻是在說真的,“爹,以後我在城裏買大房子,再娶幾個漂亮媳婦,讓她們天天伺候您老人家。”


    馬富貴一聽到兒媳婦,高興地不住的點頭,突然又感覺有什麽不對頭,娶幾個媳婦,兒子還想娶好幾個!!那可不成,現在可不是地主老財的年代了,娶多了,犯法的!


    馬富貴用手比劃一個,馬小天一下子醒悟,“對,爹,隻娶一個,娶個能幹活、會幹活的伺候您。”馬富貴又用手指了指隔壁,那是靈兒家,他的意思馬小天哪能不明白。


    “好,我以後把靈兒娶過門,讓她伺候您。”馬小天看明白爹的意思,自己心裏也覺得靈兒是個不可多得的好姑娘,自己一定要弄到手。


    不是有個叫俗話的人說過嘛——俗話說,肥水不流外人田,俗話又說,近水樓台先得月,俗話還說,早下手的男人有好媳婦。


    況且,靈兒還拿走了自己的初吻呢,要是靈兒敢反悔,那可別怪我心狠手辣,到時候,自己一定賴著她纏著她,死活也要讓她對自己負責……


    第二天馬小天早早起來,本想著親自做飯給馬富貴,哪知灶台生火怎麽也生不起來,還是馬富貴做的,喝了碗雞湯,吃了三個野菜和麵粉做的野菜餅,馬小天和馬富貴打了聲招呼,就去了趙先生家。


    照以前,小天這個時候都是和靈兒去上學的,雖然他比靈兒大三歲,可因為學習成績太差,隻能留級,誰讓他以前考試總是第一名呢——倒著數的。


    作為一個已經活了二十多年的殺手,他實在不願意去和一幫孩蛋子混在一起。如果非要找出個去學校的理由,那就是,當著靈兒的麵,把那幫子以前取笑靈兒,說靈兒喜歡和傻子玩的家夥教訓一頓,在自己內定媳婦麵前露一露自己的‘王八之氣’。


    可是,現在,在那幫孩蛋子沒來找自己麻煩之前,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去找趙先生請教氣功,雖然馬小天的記憶中有許多關於氣功的知識,但是都隻是隻言片語,連貫不起來,顯然趙先生教他的,他都忘了個差不多。


    趙先生的家在村子西頭的小河邊上,門前那顆的垂柳樹隨著晨風輕輕搖曳,與河麵的成群嬉戲的野鴨相映成趣,讓人不禁心情舒暢,趙先生不愧是城裏人,就是有品位。


    馬小天伸手輕輕敲了敲木門,“趙先生在家嗎?”


    村裏的門都是虛掩的,家家都夜不閉戶,馬小天走進院裏,見趙先生提著水壺正在給菜畦裏的黃瓜澆水,“你隨便坐,我先澆完這幾棵黃瓜。”


    有時候人家讓你隨便是跟你客氣,你要是真隨便,那就是不禮貌了。


    風神以前可是個殺手,什麽道理不懂呀,殺手最擅長的就是偽裝——偽裝外表,偽裝性格。


    馬小天恭敬的站在趙先生的身後,儼然一個跟班的摸樣。一會,趙先生澆完最後一棵黃瓜,馬小天趕忙上去接下水壺,放到屋簷下的大水缸邊上。


    沒辦法,求人辦事就得這樣,何況人家還是長輩呢。


    當馬小天看向趙先生的時候,發現趙先生也正饒有興趣的看著他,他趕緊像以前憨憨的笑了笑,心想難不成是自己表現過了頭。


    “你像是變了一個人。”趙先生微笑地看著他說道。“以前的你,來我這可是又吃又拿,還不幹活的。”


    “先生說笑了,以前小天做的事,大概是因為心智未開的緣故吧。自前兩日的昏迷之後,小天發現自己突然間會去主動的想很多事情了。”馬小天開始扯淡了。


    趙先生想了想,慢慢說道,“那你都想了些什麽事情?”


    “小天想,自己以前做的事仿佛就像是小孩子不懂事,”馬小天開始正式和以前劃清界線,以前做的是小孩子做的,您要見怪,就是和小孩子生氣,小孩子不懂事,你和他生氣,難道你也不懂事?


    趙先生笑了笑,接著問道,“你還想明白了什麽?”


    馬小天換了一副嚴肅的表情,說道:“小天想,這世上,除了父親,先生是小天最尊敬的人。”


    這話要是一般人說出來,那就是十足的純粹的非常低級的馬屁,可是換做是剛開心智的孩子說出來,那就大不一樣了。


    “先生明知道小天天生癡傻,卻還是不辭辛苦的悉心教導,先生每次從城裏帶回好吃的,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小天,而小天卻是因為您有好吃的才來學習,笨的怎麽也學不會氣功,浪費您了的心血,白吃你的東西也不知道感激。”


    馬小天本來是想哄哄趙先生,好讓他對自己想知道的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哪知道回憶了一下馬小天和趙先生的過往,發現趙先生確實是自己應該尊敬的人。


    馬小天忍不住道:“昨夜,小天輾轉反側睡不著,想起先生對我的恩情,小天想—”


    “想什麽?”趙先生問道。


    “小天想拜先生為義父,小天願意像對待自己父親一樣對待先生,請先生成全。”說著馬小天就要跪下磕頭。


    趙先生趕忙一把扶住,這頭也是磕下,按照山村的規矩,自己真就成了馬小天的幹爹了。


    “先生不願意嗎?是看不起小天嗎?”馬小天還真像拜個幹爹,誰讓自己前二十多年沒爹呢?哎,沒爹的孩子的苦,別人是難以體會滴……


    看到小天滿臉的失望,趙淩風還真差點心軟了,可一想到城裏那讓自己頭痛的女兒,自己不由的一陣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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